宋丽萍
(长治学院思政部,山西长治046011)
论二程哲学基本观点之异同
宋丽萍
(长治学院思政部,山西长治046011)
宋明理学作为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主要的统治思想以及意识形态,其核心内容就是关于“理、气”之辩驳。如果认为张载开创宋明理学,那么二程则是宋明理学本体论、认识论和人性论的理论架构及其主流观点的奠基人。文章通过历史分析法、文献比较法对二程洛学的宗旨、主题以及思想的实践深化问题都作了深入的探索,同时在对二程洛学研究的基础上理清二程洛学所要承载的哲学思想以及二程哲学思想在形成过程中的异同,最终得出二程哲学基本观点的异同。
理学;本体论;认识论
一般说来,哲学基本精神的发展及其解读,最凸显的方面就是把握哲学问题特别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嬗变。就哲学基本问题来看,中西方哲学史所显示出来的主流问题意识可谓大同小异。同者是,两者都把人与世界的基本关系问题作为哲学基本问题;异者是,西方哲学着重从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来理解,而中国哲学则偏重从心性与天道的关系来加以把握。尽管中国古代哲学没有所谓的“哲学基本问题”这一词语,但不能说中国古代哲学没有哲学基本问题的意识。从演变的角度来看,中国先秦哲学关于世界本原问题的解答,诸子百家各持己见,没有专门地争论过。到了宋代,哲学基本问题意识才逐渐清晰起来。宋明理学通过理气问题的辩驳,凸显了理气概念的本体论意义以及对其他哲学问题和概念的贯通功能,理气问题也就构成了宋明理学的基本问题,这种理气之争也表现在二程理学之中。以此,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开始有了自己明晰的主导意识。
(一)二程本体论之“天理”
“理”是二程哲学中的最高境界,二程认为:“理者,实也,本也”,“天下无实于理者”[1]20。二程都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普遍规则和规律。程颢认为万物都有理,适应理就会顺利,背离理就会遇到困难,只有各自遵循理道就可以顺利的发挥自己的才能。二程都认为这个理存在于天地万物之间,这个“理”就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人类社会存在的普遍规律,是世界万物永恒客观存在的精神实体。但是二程的“理”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解释“理”的,可见,在他们的本体论中是有“心本论”和“理本论”不同倾向的。
(二)二程本体论之异同
1、程颢的“理”是天下万事万物的主体,是宇宙的主体,这个“理”既是心又是天,“天者理也”、“天人一也”,在程颢看来,人的心就是“理”,人的心就是宇宙万事万物之实体,“理”存在于人的心中,所以程颢言:“心是理,理是心”[1]139,“理”又是“道”,又是“心”,有道有理,天人一也。程颢不承认客观世界的存在,他认为人心中的“理”便是主宰世界万物的最高天理,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一元论的本体论,他这种心本论则是从他的理本论转化而来的。程颢以理为天,以天为理,使理不离天,理不离气,理不离心,从整体上说,天、理、气、心、道都是一体的,“生生之谓易”指的就是天之所以是道的原因。而程颢认为,“生生不已”的“易”以及天、道、理等纳入圣人的心灵中去了,只有圣人经过深思之后才能得知。因而,程颢的这个“心是理,理是心”从天理本体论转向了心本论。这也是他区分于程颐的天理之所在。
2、程颐在建立自己的宇宙本体论时,是把“理”和“气”作为自己哲学的一对基本范畴来论述,在“理”和“气”二者关系的论述上,程颐则更为详细明了。程颐对“理”的了解,除了与程颢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以外,有自己独特的内容。第一,区别于程颢的“理”就是“理”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是最高的精神实体,他认为,“理”是无形的,天地万物都是理的派生物,是理的体现,是理的支配。他还认为,“理”比任何万物更实在、更根本,它是万事万物的准则。第二,程颐认为“理”是世界万物形成的原因,他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交替产生物性,性就是理,程颐把理、性、命三者看成一样的东西,他认为“穷理则尽性,尽性知天命”。
二程的认识论都是先验论,但是二者的先验论在认识方法和途径上大不相同。程颢是通过“内省的”方式来对外界进行认识,程颐是通过“外求”的方式来达到对天理、对外界的认识。
(一)程颢“以诚敬存之”的认识论
1、在程颢看来,一切认识论都是源于他的心体论,心是万物的主宰,用心来知道天,他常以“以心知天”来说明自己的认识论,主张人的“心”能主宰天地万物,只要在心上时刻“内省”就能认识一切事物,“人心莫有不知”,只要心所有领悟,则世界万物都归自己所有,人的认识最终还是来源于人的内心,来源于人内心静心内省,就能体察到所需的一切。程颢的这种先验论继承于《中庸》里宣扬的“孔门心法”乃至传授到《孟子》中:“心中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2]258
2、程颢认识论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内省的方式,认识“天理”,二程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只有通过内省的方式才能够认识天理,最终才能按照天理的道德准则去做事做人,而“仁”是封建社会做人的最高标准,如何达到“仁”则必须通过“以诚敬存之”的这种内心体认的功夫,人只要通过内心体认这种认识才能达到“仁”的境界,所以要“学要在敬也,诚也,中间便有个仁”,可以得知程颢把“诚”和“敬”看做是内心修养的认识论方法的。但是要做到“诚”和“敬”则必须做到清心寡欲,心无杂念,这样才能达到圣人的“仁”的状态。
(二)程颐“格物致知”的认识论
程颢在认识论问题上也有“格物致知”的方式,但是他与程颐的“格物致知”不同,他认为“穷理而至于物”,人们根本不用去观察事物,只要用心去修养就可以使自己的精神状态达到与物同体的状态,而程颐的认识论则有二元论的倾向。
1、程颐认同并发展了张载的“闻见之知”和“德性之知”不同的认识论。他认为人通过感官而了解到客观事物,这个类似于感觉论,这一点上程颐承认人的认识来源于感觉到的客观事物,但是在“德性之知”上他认为人的“良知”是先天存在于人的心中,在这一点上二程很相似是典型的经验论,程颐把认识来源分为两种,并且认为两种来源同时存在,则陷入二元论。“闻见之知”是通过感官取得的外来的感性知识,容易为外物所迷惑;“德性之知”是先天固有的,来源于内心的,容易产生主观的偏见,二者各有利弊,需要取长补短,才能得到“真知”。
2、“格物致知”是程颐典型的对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认识方法同时也是一种人的修养方法,这种方法对于人们修身治天下有着重要的意义,“格物致知”的目的就是通过人们的内圣之学而达到外王之道,如何才能“格物致知”呢?程颐认为,“治天下国家,必本诸身”只有通过诚心、正心、修身的功夫才能认识事物的水准和道德修养的自觉性,才能达到治理天下的能力最终才能达到圣人的“天人合一”。
人性论问题是中国古代史上任何哲学家都要围绕讨论的中心问题之一,是关于人的行为善恶的来源、标准以及能否改变的问题,二程对于人性论方面的讨论是基于对历代儒学家关于人性论观点学习和继承的基础上展开的,先秦儒家的人性论观点都是以“仁”为核心倾向于政治理论,但二程的人性论却独树一帜,是以宇宙的本体论为切入点研究人性的善恶、人性的地位等问题,因此二程的人性论与其本体论是息息相关的,是在其“天理”本体论基础上提出了“性即理”的观点。这是二程人性论相通点,但是二者关于人性论具有观点则有不同的看法。
(一)程颢的“生之谓性”人性论观点
程颢的“生之谓性”人性论观点是在“天理”的本体论基础上提出的。他认为性善恶是由天理定的。程颢认为性、天、理、道是一致的,道性存在于每个个体之中,道在每个个体之中是充分,如果需要去寻找道、理、性,那就是不善。虽然二程都认为性即理,但是程颐的性即理不同于程颢的人性论。
在程颢看来,“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1]10天地之变化产生万物,生生之理继续演进,成为每一个个体,物体形成的材料是气,物体形成的原因是性,气是按照理的变化而变化的,依据理而形成万物,所以依一物之理而形成此物。程颢的“生之谓性”是告子提出来的,告子提出改观点是为了反驳孟子的性善说,主张个人的性是天生的,无善恶之分,而程颢用告子的“生之谓性”是为了说明性有善恶之分的,在一定程度上程颢是继承了孟子的性善论。
(二)程颐的“天命之谓性”人性论观点
程颐人性论的核心内容是性即理,认为理对于天而言,性对于人而言,理是本体,性生于理。理、性、命,三者是统一的,这个与程颢的天、理、道、性是一致的,但是程颐的“道”与程颢的“道”有所区别,程颐认为天地运行的这种道才是自然之道,与天地运行而生万物的这种道,受天道之赋予的这种道则是“天命之性”,所以程颐的此道与程颢的彼道在范围上是不一致的,他认为自然之天道才是“天命之性”之本原,那么这种受天道所赋予的“天命之性”与人的心是相同的,与人的气质是相同的,这就是所谓的“气质之性”。“生之谓性”与程颐的“气质之性”一样都是天命禀受。
在关于人性善恶问题上,程颐主张性善论。他认为,人性本善是由先天决定的,这种“天命之性”同时也是符合封建伦理纲常的;而“气质之性”在程颐看来由于气有清浊,就会影响到气质之性也有善恶之分。这种人性善恶论是典型的经验直觉论。程颐还认为人性是可以通过修养改变的,是可以经过诚敬的修养工夫,把性恶改为性善,使恶人成为上智之人。
综上所述,二程哲学思想都是在本体论的基础上阐释其认识论和人性论的,都是基于天理本体论这是二者的共同之处,也是二程开创洛学的基础,因此这是二程哲学思想比较的基础,但是二程在本体论上、认识论和人性论则是有差别的,我们在学到二者联系的时候,更应该注重研究二者哲学思维的差别,才能为更好的研究宋朝以及后代哲学的发展。
[1]王孝鱼点校.二程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万丽华,蓝旭.孟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9.
(责任编辑 杨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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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015(2015)03-0005-03
2015—03—02
宋丽萍(1985—)女,山西介休人,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从事中国哲学,中西哲学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