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2 次聚焦“三农”问题,不过,与往期文件最大的区别在于,今年首次将“推动农村金融立法”写入中央一号文。此外,今年的一号文件还首次提到,“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
财政部已经将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提上了议程。按照财政部的安排,政府间财政关系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在收入划分方面,未来将收入波动较大、具有较强再分配作用、税基分布不均衡、税基流动性较大的税种划为中央税,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将地方掌握信息比较充分、对本地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税基相对稳定的税种,划为地方税,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解决。具体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收入仍为中央收入,其他资源税收入为地方收入,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全部为中央收入,大幅度降低出口退税地方负担比例,中央和地方继续共享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支出责任划分方面:权责划分需遵循明确的标准进行事权划分,并作为明确支出责任的基础,用法律形式界定和规范事权划分,实现事权配置的制度化。在事权清晰划分基础上,以中央对地方补助方式实现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而事权的划分与支出责任的明确,既要遵循一般规律,更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开了由国税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根据草案,要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内、覆盖全面的纳税人识别号,同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需将账户、投资收益、利息、单笔资金往来达到5万元以上等信息,提交给税务部门。
不仅有唯一的识别号,还要求第三方对税务机关提供数据。征求意见稿首次明文规定了各部门在信息共享上的法律责任,这成为推动个人涉税信息联网的一个重要动力。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集中发布了对9个单位的专项巡视意见,其中,中国联通、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等7 家为央企单位。加上此前中央巡视组对中国海运、中国船舶等的专项巡视,国企“问题清单”中暴露的“通病”颇多,其中以国企领导以权谋私的“利益输送”问题最为突出,已形成“链条式腐败”。
中国联通、东风汽车公司、神华集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船舶、华电集团、中国海运、中国科协8 家单位都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不同程度的违规,东风汽车、华电集团、中国联通在选人用人方面均有“带病提拔”、违规用人问题;华电集团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国际台少数干部违规破格提拔等。除了选人用人以外,9 家单位中有6 家出现了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的问题。中石化、中国海运、东风汽车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联通5 家单位出现的问题中,都有领导人亲属或其他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或承接项目等,存在利益输送或关联交易;神华集团则被指“有些企业领导人在煤炭经营销售中结成利益同盟”“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等。9 家单位的专项巡视中,中石化、东风汽车、中国海运、中国联通、国际台都有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其中比较普遍的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问题。在通报中,神华集团、中船集团、中国联通都被指在物资采购等领域存在风险或出现问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正在逐级征求意见。在最为敏感的“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及其相关权限方面,《细则》基本延续了此前个人住房信息全国联网系统的工作方法,“属地查询”将成为基本原则。同时,《细则》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有关国家机关能够依法对个人不动产信息进行查询。而公众可查询的范围也被严格限定在“不动产登记簿自然状况部分信息”之内。与此同时,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登记信息为基础的大数据产品开发,也已经被列入“倡导”的范畴。经沟通后,个人不动产登记须提交纳税识别号、不提交完税凭证不予登记分别被写入税收征管法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