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注重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做到审核依据有痕迹。每项审核工作开始前,均指定人员分类整理与审核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审核依据,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汇编成人手一册,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做到对审核注意事项的真学、真懂,遇有新文件出台时及时补充更新,确保审核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步,注重总结完善审核要点,做到审核方法有痕迹。针对每项审查审核事项,注重结合文件资料中明确的审核重点、难点等规定内容制定出易于操作的审核要点,并认真吸取每年审核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案例,不断充实完善审核要点,做到审核方法留有痕迹,不因人员变化而变化,不断提高审核方法的规范性、有效性,保证不同审核人员审核时的原则、方法、要点一致。
第三步,注重及时撰写审核记录,做到审核过程有痕迹。审核中,除要求审核人员按照要求撰写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规定材料外,还要求审核人员及时撰写审核记录,详细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如相关单位及审核事项的基本情况、数据来源、认定依据、审核结果等,并要求及时将每年已核查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监管台账,保证审核过程可追溯,确保每年开展的审核工作不重、不漏、不偏。
第四步,注重编制工作登记册,做到审核档案有痕迹。按照制定实施的主办人制度,每项审核工作结束后,相关审核人员应及时编制工作登记册,详细记录各审核事项主办人姓名、检查组成员、检查关键节点、档案归档时间及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等内容。工作登记册后还附有档案管理员签字的资料移交清单,以便后期查询调阅。工作登记册编制完成后交由处室负责人管理,处室负责人根据各审核事项状态督促主办人及时完成工作,定期追踪处理处罚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杨雯钧 邓 露)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和财政监督转型及构建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的要求,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印发了2015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明确要求突出七项工作重点,健全四项工作机制,以确保全市财政监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抓好重大财政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监督。全面梳理该市各项重大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结合社会关注热点,重点聚焦涉及民生和经济发展领域的财政政策及专项资金的实施和落实。二是抓好预算管理和重大项目管理情况监督。在全面了解“四本预算”基础上,重点聚焦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选择部分预算主管部门开展预算管理和重大项目管理情况监督。三是抓好政府采购管理情况监督。在全面了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政策的基础上,对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四是抓好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监督。在全面了解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管理现状、规模种类的基础上,对执收主体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体制机制运行中突出的问题和隐患,提出管理建议。五是抓好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根据湖南省财政厅要求,结合衡阳市实际,围绕重点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同时根据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健全会计制度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六是抓好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和衡阳市财政局有关内部监督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预算、财务、资产、政府采购以及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检查。七是抓好基层工作指导。推动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力量,建立健全专职监督机构,充实监督队伍,完善监督机制,转变监督理念。
此外,该县还以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工作为目标,不断创新和提升监督理念;以培养财政监督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重点加强财政监督干部综合能力建设;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项目负责制、信息收集管理机制等,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机制;以“制度科技”为手段,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为财政监督选案、监控、检查、整改提供信息支持,加快信息网络建设。
(邹祥利)
为加强乡镇村级党组织建设,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2015年1月下旬,湖南省通道县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财政局等单位组成7个小组,每个小组5 人,分别对全县21个乡镇242个行政村进行村级运转经费考核检查,结合当前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行职责述前考核一并进行。检查结果将作为乡镇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这次考核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费保障方面。包括考核村级运转经费标准在6万元以上、乡镇社区8万元以上、县级城区社区15万元以上的,乡镇是否拨付到位,村级运转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开支范围,村支两委干部工资报酬是否及时发放到位;抽查离职老干部补贴发放到位情况,未发放到位以及变相发放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等。二是硬件设施方面。包括乡镇机关六小一中心(小套房、小食堂、小厕所、小浴室、小图书室、小运动场所和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三是组织活动方面,包括“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要求一季度一次的村级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主要涉及农村低保、惠民资金发放等。四是队伍建设方面。五是制度机制方面等。
(郑良木)
2014年,江西省宜春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以专项检查、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为切入点,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为重点,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市重点检查1374 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46460.23万元,查补财政收入2961.2万元、追缴财政资金6820.32万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责成被查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并通过约谈、通报、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等多种形式,督促被查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全市财政监督工作在严肃财经纪律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开展对元旦春节期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及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经费支出开展专项检查。市、县两级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成立了23个检查组,对172个单位开展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个别单位公车维修未在指定点或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个别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助、交通费的问题,单位列支公务接待费时无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也无点菜清单、单位派餐单和陪客人数附件等,检查纠正违规资金307.62万元。
二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及财务大检查暨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检查。全市共抽调了167 人对417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纠正违规问题金额1.8亿元,追缴财政资金3553万元。
三是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全市共2131个单位开展了民生资金自查自纠,自查资金总额239551.64万元,自查涉及违规单位共274个,自查纠正违规资金11123.18万元。重点抽查发现涉及违规单位40个,重点抽查发现违规资金处理共计1508.35万元。
四是开展“小金库”及三公经费专项治理。对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清理检查。全市共有2069 家单位参与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经检查,发现“小金库”31个,共565.2万元,依法收缴资金426.35万元。
五是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为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两个安全”,按照《宜春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要求,宜春市财政局抽调了10名工作人员,由正科长带队,对预算科、国库科、秘书科、政府采购办等10个局机关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进行了内部监督。
六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宜春市财政局从县(市、区)财政局及局机关共抽调24人组成6个检查组,对10个县(市、区)及市本级2013年至2014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等11 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纠正违规资金4814.85万元。
(欧中余)
自2011年云南省富源县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启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运行以来,该县把城乡医疗救助作为保障民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完善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参合参保”和对困难群众直接施救相结合的医疗救助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狠抓政策宣传、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资金监管等措施,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住院治病的筹资压力,提高了救助效果,为困难群众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该县在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过程中严把三关,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三专一封闭”管理,即资金专户管理、资金专人管理、财务专账核算、资金封闭运行,从而杜绝了克扣、截留等违纪行为的发生。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残”、“因病返贫”和特困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切实使重病贫困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去年该县共为78675 人实施医疗救助,医疗救助资金达1050万元,其中:为3788 人特困人员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80万元;为20418 人城镇居民代缴医疗保险基金143万元;为“五保孤儿”、低保、城乡特困对象44102 户54469 人缴新农合参合资金327万元。
(张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