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电石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李庆杰
当前我国会计信息造假的情况日趋严重,导致我国的会计工作不完善并且没有说服力。然而有效的会计监督是扭转我国目前日益弱化的会计监督现象的途径之一。因此要强化会计监督职能,还原会计工作的实质,必须要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开展。
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可以在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史得到印证。随着我国经济的突飞猛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会计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中凸显它的重要性。但我国目前面临会计监督弱化现象,这些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和浪费,也使得一些单位和个人非法牟利,给投资者和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加强会计监督对中国经济的持久科学发展非常重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受到一定法律法规的限制,所以各主体的经济活动都必须得到明确监督。我国的《会计法》也强调了会计监督和控制制度的建设问题,并对包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相关人员在单位会计监督中的职责、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等五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而且首次提出了建立健全会计监督体系的有关措施。因此我国经济主体应重视会计监督的建设
会计监督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生活逐渐和世界经济接轨,会计监督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发展,但在某些方面也漏洞。当前社会上,有一些企业的部门和单位会计监督也还存在着不足。有一些企业的部门和单位受会计监督受限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信息失真,扰乱了会计工作秩序。这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正常进行,严重阻碍了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方面会计监督弱化,另一方面会计工作中有些概念混淆,从而导致企业运行不顺。因此强化企业会计监督职能,做好会计监督工作当前企业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
改革开放初期,在我国企业制度尚未完善,经济建设经验不足。会计人员既代表企业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同时又是企业管理者。而伴随我国经济发展和企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会计从管理阶层转变为隶属于企业,可是这也造成也会计监督弱化的局面。经济利益为核心和部门利益最大化的观念制约着会计工作进行,为微观经济主体服务的要求也限制会计工作,以上要求决定了会计的利益与企业和法人的利益相统一。可是正是这种利益的一致性导致了会计人员对企业运作的监督受到限制和削弱。
企业经营者独揽大权,这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法人治理不合理相关。例如在公有制企业中,当公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时,政府仍然拥有相对的控制权。一些重要职位仍由国家直接任命,导致股东大会、董事会职责不到位,致使多数企业经营者仍然集人、财、物、管理于一身。从而出现会计工作受阻的现象。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制约,从而影响正常会计工作,阻碍会计监督和会计工作运行。
会计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而内部监督人员的任免、升迁、奖惩都是由企业负责人决定,致使会计人员在各自的企业中不具备独立的地位,尤其是其利益关系往往依附于本企业和本企业负责人。一方面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内部人员与本企业利益具有一致性,对企业的所有业务进行监督,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自己的个人利益;另一方面倘若会计人员坚持原则阻止违法和违规行为发生,可能会收到企业负责人的刁难,甚至打击报复。然而外部监管部门一般都不能协助企业会计人员全面有效解决上述难题,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的积极性遭到了严重削弱,使得某些企业的内部监督和管理控制制度缺失,即便有些企业有上述制度也如同虚设,根本无法运行。
政府部门监督是整个经济监督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当前我国已形成了财政、税务、审计、证监会等部门共同监督的体系,可是如此庞大的规模收到的效果甚微。其原因在于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分工不合理,致使多头监管,出现冗杂重复和矛盾摩擦,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在问题出现时也找不到具体负责人。其次各部门缺乏相应监督检查和处罚制度,检查时间和处罚金缺乏固定性和纪律性,并且企业的财务人员即使发现了不想管和不敢管,使政府监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存在多方面原因:旧法律制度在重大事项责任承担问题上存在模糊、不明确是其原因之一。新修改的《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签字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因此,企业和会计负责人是在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者企业财产滥用等违法行为产生情况下需要追究的责任主体。
我国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也在于某些企业淡化了会计监督的重要性,并且对会计监督的认识存在不足,从而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发生。因此迫切需要加强会计内部监督制度,把完整的内部监督体系树立为企业建设目标之一,分立和制约参与经济业务的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重要经济事项、决策,并且必须明晰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在企业内部对会计资格进行定期审核,因此,对不相容的职务相分离是加强这些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力实施的关键。这样联系或分离了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从而对会计工作进行连续不断的检查监督,从而充分落实了内部监督。
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可以将信息的不清晰剔除,从而形成一个高质量的财务报告。但是我国到如今还没有出台一部真正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规,因此会计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法规完善极其重要。我们应把会计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为会计工作的实际特征,并且将国外同行的先进会计管理监督经验结合在一起,创建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准则和法规。
政府部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财政部门对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督。这样在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外部监督的有效层次,有效地结合群众以及舆论监督和专业化监督,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互相配合并且让他们得以协调一致,从而为会计人员创造出安全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并且为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有力性奠定了坚实且科学客观的基础。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改革发展,会计工作涉及的范围逐渐扩大,会计业务的处理也日趋复杂,投资者、债权扩大,导致业务处理范围增大,而经济的发展对投资者、债权范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也对会计监督范围界限、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强化会计监督,改变和扭转如今中国会计监督弱化的现象和格局,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以及保障居民的经济利益稳定我国的经济格局乃至保障会计人员和企业自身利益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对会计监督弱化的问题,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
[1]陈宁宁.浅谈企业会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J].会计师,2010(12)
[2]杨锦霞.关于加强会计监督的思考,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