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中的重构:弗雷泽反规范正义的思想起源探析

2015-03-18 15:54
关键词:弗雷泽正义现实

雷 晓 欢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反思中的重构:弗雷泽反规范正义的思想起源探析

雷 晓 欢

(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南茜·弗雷泽作为第三代法兰克福学派在北美的代表人物,她的反规范正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型的、多样化的正义研究视角。首先,弗雷泽正义理论的提出源自她对马克思主义正义思想的批判性继承,她摒弃了传统的从原则出发讨论正义的范式,寻求从历史出发、从社会现实着手探讨正义;其次,她通过与霍耐特的争论,合理吸收了当代“承认”理论,将承认纳入了正义的讨论范围;最后,她用后现代主义多元、差异的思维方式观察社会生产的方式和物质基础,透析正义的不同语境,将其重建为包含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有机结合的反规范正义理论。

南茜·弗雷泽;反规范正义;马克思主义;承认;后现代主义

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和哲学家南茜·弗雷泽在《正义的中断:对“后社会主义”状况的批判性反思》等一系列著作中,分析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的阶级政治和认同政治,提出要为“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和“文化上的解构”而斗争,后期又将政治话语体系中的“代表权”纳入正义的讨论范围,进而建立了一种囊括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在内的多维度反规范的正义理论。弗雷泽的正义理论是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正义思想、承认理论以及后现代主义的深入思考之上的,她对马克思主义的思考和对资本主义的深刻剖析,对于我们认识当前资本主义社会的最新发展及其相关的历史唯物主义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全球化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正义思想的沿承

任何理论的产生都离不开对前人成果的批判性继承和对特定的历史与现实背景的关注。在全球化的宏大背景下,弗雷泽沿承了马克思主义正义思想的研究范式,发展出自己的正义理论。一方面,她坚持“以人为本”、从现实的人的需求出发,关注弱势群体的正义诉求;另一方面,她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将对正义的思考置于客观历史背景之下,针对现实社会中的不平等问题,提出了现实中的反常规节点,进而展开正义的讨论。

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将正义纳入社会现实中,并对社会现实中的正义进行了详细的分类。但是,真正将正义纳入历史现实中进行研究的当属马克思。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学界就在道德和政治哲学层面展开对马克思正义观的研究。大多数西方学者把马克思看作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并且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入手研究其正义思想。虽然马克思的正义观没有专门的著述可以系统地呈现给世人,但是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正义研究范式的两个特点:其一,他的正义研究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内不断完善的。简言之,马克思认为正义不是一种超历史的范畴,而是根植于现实的经济条件中,随着生产方式的发展而获得新的内涵,所以,按照马克思的研究范式,正义研究应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批判入手来理解正义。其二,马克思研究正义的逻辑起点是“现实的人”的存在。“现实的人”归根结底是社会存在物,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因而他的正义观也是从人的角度出发,结合具体的社会现实不断发展的。所以马克思摒弃了从抽象概念出发进行正义研究的路径,而是关照现实、从历史的角度来解释公平正义。因此,马克思的正义观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超越历史和阶级的永恒正义是不存在的。同样,恩格斯也认为正义并非抽象的概念,而是和具体的时间、空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随着二者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他认为:“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1]

弗雷泽的正义理论沿承了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研究范式,她深刻洞察了当今时代的历史变化和空间差异,发展了独具特色的反规范的正义理论。她的正义理论并非是玩文字游戏,进行毫无意义的定义“虚构”和字面争论,而是首先分析了当今时代正义讨论的宏观背景——全球化。她洞察到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与一百多年前的早期资本主义和二战后发展时期的资本主义相比,出现了新特点和新问题,种族、民族、宗教、性别、生态等文化差异引发的社会冲突空前激烈,所以,需要重构与社会现实相适应的正义理论,而重构的基础就是要明确全球化背景下的现实变化带来的四个政治文化领域的“挑战”。

第一,是阶级的去中心化。弗雷泽指出,阶级是以往社会斗争的轴心,任何社会运动都以它为参照进行,但是当下的社会现实是“非阶级划分、身份和冲突异军凸起,再强调阶级的特殊地位无疑会令人质疑。因为各类社会运动都是沿着差异的各横切轴心进行动员”[2]。简言之,当今社会出现了正义的多种诉求,以阶级为核心的正义诉求趋于弱势,而以身份地位为核心的正义诉求愈加明显。

第二,是分配的去中心化。弗雷泽指出,长久以来,正义都被认为是政治经济学的讨论范畴,它最主要的目标是公平分配以收入和财富为代表的物品。在福特主义处于主导地位的时代,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今天全球化的时代,这种单维度的解释模式不能有效说明诸如身份等级制和政治无权地位的问题。

第三,是“威斯特伐利亚”①“威斯特伐利亚”的提出,源于《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确立的现代国家体系的某些关键特征和以平等、主权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准则。弗雷泽认为,“威斯特伐利亚”作为一种相互承认领土国家主权的体系塑造了世界。而“威斯特伐利亚”正义就是指,关于正义的思考局限于主权国家范围内,与正义相关的主体局限于国家的公民。正义的去中心化。一般来说,正义讨论的范围局限于领土国家,但是,弗雷泽认为大量全球化问题的出现,使传统的威斯特伐利亚正义观明显不具有解释力,尤其不能有效地解释跨国界的非正义。

第四,是单一“理想”社会追求的去中心化。在弗雷泽看来,某种社会主义版本是以前批判理论家们头脑中的蓝图,为他们描述“好社会”提供理论支撑。然而,受后现代主义的浸染,今天的资本主义社会呈现出一种去中心化、碎片化的特点,人们难以达成可行的共识,这就需要人们放弃对过去模式的依赖,去“创造一个新的、正义社会的全面愿景”[3]。

基于上述“时代诊断”,弗雷泽指出,随着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深入,围绕着种族、性别、民族、宗教等差异出现的群体之间的矛盾正日益突出,经济社会的不平等广泛存在于当今世界。这些基于现实分析得出的“挑战”以及她对这些现实的深刻反思是弗雷泽构建其正义理论大厦的基石。

二、哲学反思中对“承认”理论的批判性吸收

二十世纪末开始流行的承认理论,无疑对弗雷泽正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她深刻反思了来自哲学传统的这一概念,在政治领域中将之发挥到极致,使之成为当今正义讨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承认”通常在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中使用,其基本含义是主体之间基于平等原则的相互认同。从纯学理角度的纵向研究来看,“承认”是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古老范畴,标示了主体间的一种平等建构性的主体关系。这个概念也指出“一个人只有凭借另一个主体的承认和被承认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主体”[4]7。总之,承认是当今政治研究中不可避免的话语,尤其是以承认为主旨的身份(认同)政治。较早地将承认理论纳入社会批判的理论体系中的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阿克塞尔·霍耐特,他在《为承认而斗争》一书中,从伦理学的角度区分了人与人之间三种不同模式的承认关系:爱、法律和团结爱的关系。爱是个人对他人情感上的承认;法律是社会成员之间把他人作为社会共同体的平等参与者而相互承认;团结爱指的是承认个人对于社会的特殊贡献。可以看出,霍耐特把承认理论看作是当代政治哲学的中心议题。身处西方文化语境中的弗雷泽不可避免地受到承认思想的浸染,但是她打破了以往传统的对于承认的理解模式,将承认理论工具化,以承认作为评判标准,直面社会中的非正义现象,在探讨“什么是正义”时,提出了承认正义这一独特的见解。她指出:“‘为承认而斗争’迅速成为20世纪末政治冲突的典型形式。对‘承认差异’的需求,推进了民族、族群、‘种族’、性别、性关系旗帜下动员起来的群体斗争。”[5]

弗雷泽将承认的一般理解路径做了预先假设,即将先前的身份模式置换为地位模式,目的在于为承认正义的提出做前期的铺垫。通常关于承认的理解路径是身份模式——它肇始于黑格尔的思想:身份通过主体间的相互承认过程被建构。根据黑格尔的理论,承认指定了主体之间的理想互动关系,其中每个主体把其他主体视为既平等又与其分离的主体。这种关系构建了主体性(subjectivity):一个人只有通过承认其他主体以及被其他主体承认,才能成为具有独立性的主体。个体被他人拒绝承认或是“错误承认”就意味着个体自我关系的歪曲和对个人身份的伤害。不同于传统承认理论的身份模式解释路径,弗雷泽提出承认可以从社会地位的角度来理解。她认为,承认范式对应的是根植于表述、解释和沟通的社会地位模式中的文化的不公正,也就是说,相比身份模式,承认更多的是指每个群体被承认作为社会相互作用的正式伙伴的地位,由此,弗雷泽的“地位模式”意味着通过平等地与其他社会成员一起参与社会生活来克服从属地位。总之,基于“地位模式”的承认范式也应该成为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维度,弗雷泽说:“我倡议把承认设想为一个正义问题。”[4]22

三、宏观视角下对后现代主义思维方式的运用

发源于二十世纪法国的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发起了一场批判现代工业文明、颠覆传统理性的运动,后现代主义并非试图寻找一种可以解释世界的理论,而是要找到具体的证据来解构现实的世界,所以,它明显表现出反本质、反总体化、反同一性而肯定多元性、不确定性和差异性的特点。后现代理论有助于我们重新审视社会、历史和空间的共时性、复杂性及其相互依赖性,可以说,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新的思考和解释模式,既给我们带来了对社会存在方式的深刻体悟,同时也导向我们对历史和社会文化研究方式的修正。因而,后现代背景下的政治讨论聚集在“认同政治”(politics of identity)和“差异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两面旗帜下,受此影响,弗雷泽在构建当今时代的正义理论时,不自觉地运用了后现代主义的思维方式,提出了具有多维度实质的正义理论。

弗雷泽认为,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正义讨论必须注意到不同文化、种族、性别、阶级群体以及这些群体内部不同成员在视角上的差异性,在她看来,社会不公正的根源是多重矛盾互动的结果。在社会结构高度复杂的当今世界,经济方式、文化方式和政治方式并行展开而又相互交织,具体来说,经济秩序主导着市场,文化秩序主导着公民社会,政治秩序主导着国家机构,所以,当代的正义讨论应该涵盖经济、文化和政治三重维度。首先,正义包括一个根植于政治经济学的经济维度,与它相关联的不公正是分配不公或等级不平等,其解决方式是再分配正义;其次,从多元文化主义层面的斗争视角出发,正义包括一个根植于身份秩序的文化维度,与它相关联的不公正是错误承认或身份等级制,其解决方式是“承认”正义;最后,通过民主化斗争的视角,正义包括一个根植于社会政治结构的政治维度,与它相关联的不公正是错误代表权或政治失语,其解决方式是代表权正义。但是弗雷泽也指出,正义的这些维度都是暂时性的,它仍然需要通过社会斗争来揭示更多的维度。

此外,西方的后现代主义还强调对“结构”进行“解构”,倡导多样性、差异性和无中心性。解构主义者认为,在后现代社会中,阶级已近失去其本源的含义,其意义也不断地在消解,所以以阶级为基础的社会认同和归属已经不复存在。相反,每个人具有多元的、交叉的身份特征,并且这种身份特征取决于个人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标准、消费实践,这些都销蚀和解构了阶级结构与阶级归属。因此,弗雷泽在建构自己的正义理论时从社会现实入手,对于政治文化领域中的变化,她总结了四个“去中心化”,并且她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向度作了具体分析,拒绝将社会非正义现象还原为任何一个向度,在解构先前常规正义的基础上,构建了反规范的正义,克服了单一视角下对正义的简单化研究的缺陷。

此外,弗雷泽个人的成长背景也对日后其正义理论的形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弗雷泽年轻时曾参加了民权运动、反越战运动、第二次女性主义浪潮运动以及诸多学生运动,这是她能够关注不同领域的不公正现象、整合应用领域各异的正义范式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她对社会结构的批判始于第二次女性主义浪潮,她认为,从那时起根植于政治经济结构中的不公平就慢慢消退了,取而代之的是每个人都在讨论身份和差异、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这种新的语言最初被称为“承认的语言”,是黑格尔主义的再发展。弗雷泽认为它“带来了真正的见解并且允许我们命名正义,分析在政治经济中很难讨论的不正义情形。这个新的不确定的东西可以和旧的观念整合起来,促使人们最终找到一种深刻的丰富的系统的理论来分析这个社会中不正义的所有形式,并且找到一种丰富的观点来说明怎样的政治实践形式和政治斗争可以克服那种不正义”[6]。

四、结语

通过分析弗雷泽反规范正义的思想起源,我们不难发现,弗雷泽在对西方主流正义理论进行批判的同时,“整合”了许多其他理论资源。她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对后结构主义的质疑促使她发展出一个独特的正义框架,一方面,她坚持了马克思主义从实践出发的原则,一切以时间和空间为转移,透析讨论正义的宏观背景,继而提出了比较符合社会现实的正义理论;另一方面,她的正义理论建构也是全球化的一种必然产物,是对于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一种反思。此外,弗雷泽的正义理论使我们认识到在现代价值多元主义条件下,应该拥有一种怎样的正义观。不可否认,弗雷泽从现存的社会生存环境出发为人们描绘了一幅丰富多彩的多元正义图景,实现了从抽象的思辨哲学向具体的现实生活哲学的转换。同时,她的正义理论同其他的哲学家一样丰富了关于正义问题的讨论,充实和发展了现代西方正义理论,并为当代政治哲学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重要理论资源。但是,由于研究主体本身的局限性及其研究方法、理论立场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弗雷泽的正义理论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首先,对后现代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研究范式的过度依赖使弗雷泽未能看到,社会中有关阶级、种族和性别等问题上的不平等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所以她未能对其进行深刻而有效的批判。而且,她的正义理论大多只是重述现状,其理论本身对资本主义非正义的解释力有限,从而大大降低了其现实指导力。

其次,弗雷泽的正义理论没有论及生产领域的不公平。一方面,不能离开生产谈分配。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物质生产是生活资料和社会关系的双重生产过程,所以,生产方式的不正义必然导致分配不公和社会中的不平等关系。弗雷泽将经济上的不平等完全归结于分配不公,这显然过于片面。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前社会的不正义,无论是分配不正义,还是“错误承认”的身份不公正,抑或是“错误代表权”的政治不公正,根源都在于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之中,而对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不正义,弗雷泽没有作出有效的批判,导致她的正义理论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对于弗雷泽的正义理论,我们既不能全盘接受,也不能简单否定,而应当辩证地看待。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48

[2] 凯文·奥尔森.伤害+侮辱——争论中的再分配、承认和代表权[M].高静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5.

[3] 南茜·弗雷泽.正义的尺度——全球化世界中政治空间的再认识[M].欧阳英,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4.

[4] 南茜·弗雷泽,阿克塞尔·霍耐特.再分配,还是承认?——一个政治哲学对话[M].周穗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5] 南茜·弗雷泽.正义的中断——对后社会主义状况的批判性反思[M].于海青,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3.

[6] Amrita Chhachhi.Interview with Nancy Fraser[J]. Development and Change,2011,42(1):297-314.

[责任编辑 彭国庆]

2014-06-17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编号:14XNH072).

雷晓欢,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国外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研究.

B089.1

A

1009-3699(2015)01-0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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