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探索转型 创新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监督效能
●湖南省财政厅
一是明确财政监督转型目标。通过深入调研,该厅提出要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在预算编制环节构建同步监督机制,在预算执行环节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在决算管理与事后检查环节建立跟踪问效和成果利用机制;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突击式、检查型监督向日常化、预防控制型监督转变,由单环节、偏重具体财政事项的监督向多节点、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转变,财政监督成果由事后利用向事前事中运用转变;最终建立事前审核把关、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跟踪问效 “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模式。
二是调整财政监督管理体制。为有效保障财政监督职能转变,加强专职财政监督的机构与人员配置,将原来厅属二级事业单位省财政监督检查局调整为监督检查局与财政监察一处、二处、三处等四个正处级内设处室,原专职监督机构人员事业编转为行政编。改进省对下财政监督管理体制,实行分区域监管,重点加强对市县执行财税法规、政策与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强化对市县、省级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管。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理论研究。与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共建湖南财政监督理论研究基地,合作开展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与课题研究。
四是推动基层财政监督转型试点。在全省建立了财政监督创新联系点制度,以联系点建设为抓手,推动基层探索实践。结合各地原有工作基础与特色,选择3个市州、14个县市区作为首批财政监督工作创新联系点,统筹安排各自重点。
(一)关口前移,构建预算编制同步监督机制
按照“基数+递增”原则,逐年扩大重点检查范围。具体开展采取 “一个时点”、“两项制度”、“三个不变”、“四类结合”。“一个时点”,指在每年布置部门预算工作时,监督局与预算处同一时间进行统一部署,将该项工作布置到所有省级部门预算单位,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两项制度”,即在省直部门建立财政监督联络员制度和信息采集制度,与所有省直一级预算单位定期交流反馈,建立预算管理基础数据库。“三个不变”,是指实施同步监督的原有预算编制流程不变、部门预算编制时间不变、省直部门预算单位工作任务不变,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两上两下”程序与要求开展。“四类结合”,就是在方式上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检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结合,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与下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被查单位资料送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边检查、边沟通、边整改。
(二)整合资源,打造监督检查纵横联动机制
一是纵向建立上下联动检查机制。搭建了省、市、县三级财政监督检查联动平台,将省厅从政策法规层面的精准把握和市县熟悉基层财政监督业务的特点结合起来,每年选择一到两项涉及国计民生的社会焦点问题和行业进行上下联动重点检查。具体实施“四定”,即“定责”、“定案”、“定人”、“定判”。
二是横向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内统筹各方面财政监督力量,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内部监督联络员”,做好信息共享与交流反馈,就重大财税政策的执行进行联合核查。对外与其他监督力量进行良性互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机制
一是强化监督成果的跟踪落实。制定出台《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暂行办法》,强化成果利用,维护财政监督权威。二是强化检查结果的综合运用。如在省政府对省直部门、各市州开展的绩效评估中提升财政监督的话语权,明确未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财政管理不规范行为,由该厅根据检查结果考评扣分,增强财政监督执法效力。
一是调研检查相结合。查前熟悉相关政策,摸清基本情况,把握检查重点;查后全面及时总结,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二是强化过程监督。逐步在重大专项中探索实施全过程监督,如以 “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专项资金为试点,从项目预算编制审核、管理办法制定、资金支出监控到事后问效全程介入,审减和节约近50%的预算资金。
三是建立技术支撑。如2013年该厅选择郴州市开展信息化建设试点,研发“预算编制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财政资金监管风险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