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铭
(长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4)
林毅夫针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政策性负担理论”,所谓“政策性负担”指国有企业遭受到的政府政策甚至是直接行政命令的影响或干预[1]。他将政策性负担分为两类:战略性政策负担和社会性政策负担。所谓战略性政策负担,是指一国政府实施赶超战略,投资于本国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而使企业发展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项目所形成的负担;而社会性政策负担,是指政府强制国有企业承担过多的劳动力以致冗员和养老保障等形成的负担[1]。
对于政策性负担承受企业的性质,有观点指出私营企业同样可以成为政府施加政策性负担的对象。的确,当政府面临压力很大,而很多国家国有企业又非常少时,政府同样可以将政策性负担施加给私营企业。但是相较之下,政策性负担施加给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会有哪些不同呢?到底负担转嫁给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能够带来更高的福利水平呢?
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问题。因此本文将就转轨经济国有企业改革当中存在的政策性负担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从理论上探求政策性负担对企业股权性质选择的影响。
本文对政策性负担与企业股权性质的研究,主要是从社会福利角度考察国有企业存在的混合寡占市场格局与私企寡占市场格局,哪一种格局在存在政策性负担情况下能够带来更高的社会总福利水平。针对市场格局当中“是否应该存在国有企业”,主要有以下相关研究。
Cremer和Marchand通过对水平异质产品的混合寡占格局的研究发现:只有在双寡头或者行业内企业数量大于6的情况下,存在一家国有企业的混合寡占格局才会优于私企寡占格局[2]。De Fraja研究发现,只有在国有企业私有化可以使企业经营效率有较大提升的情况下,私有化才能够使社会福利水平得到改善,否则私有化很有可能使社会福利水平恶化[3]。在De Fraja研究基础上,Wang,等改进了De Fraja等人的模型,并提出“效率收益”概念,也得到结论认为混合寡占格局为最优市场格局[4]。White研究指出:如果在私有化前后均有政府补贴存在,则私有化并没有改变社会总福利水平;如果只有在私有化以后存在政府补贴,则私有化反而会使社会总福利水平下降[5]。Matsumura构建了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混合寡占市场格局的模型,并得到结论证明国有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应该是公私混合持股[6]。进而Lee和Hwang在Matsumura模型基础上引入委托代理成本因素、差别边际成本因素作为新的解释变量,研究得到Matsumura一致的结论,认为公私混合持股为混合寡占格局当中国有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7]。Wang等构建了存在工会的公司异质的混合寡占模型,证明了:在行业内各企业工会分散谈判确定工资水平的条件下,混合寡占格局中国有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为完全国有化;而在行业工会统一谈判确定工资水平的条件下,公私混合持股是国有企业的最优股权结构[8]。
本文在借鉴林毅夫和李志研究的基础上[9],构建了政策性负担对于企业股权选择影响模型,以分析政策性负担之下国有企业是否有其存在的必要,以及政府转嫁政策性负担的合理性。
假设某行业中有n+1家企业,其中包括企业f0(私营企业混合寡头垄断格局情况f0为私营企业;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混合寡头垄断格局情况f0为国有企业)和n家私营企业fi(i=1,2,…,n,并且n≥0)。这n+1家企业进行产量决策竞争。假设国有企业f0与政府目标一致,均为追求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而私营企业fi目标为追求自身利润πi的最大化。根据Bastos的“企业异质”模型[10],假设每家企业内部都有各自的工会,每家企业各自的工资水平由该企业的工会同企业进行谈判决定。
本文假设企业所承负的政策性负担的大小并不是一个固定的量,而是与企业自身的规模、产量、收益、吸纳劳动力的能力等相关,是随着企业自身规模、产量等的变动而变动。那么,对于所承担的政策性负担的量的大小,负担承负企业并不是完全被动接受政府的政策性负担,而是可以通过改变其自身产量等要素来影响其所承担的政策性负担的量,进而实现其自身目标。所以,本文中政府只是决定企业承负政策性负担的标准,而不是负担的总量,即:政府需要确定企业承负政策性负担的负担率t(t∈[]0,1)的大小,以此来确定企业所承负的具体的负担的量。
基于以上假设,本模型有以下几点细节设定:
(2)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完全同质,行业的反需求函数为p=a-Q,其中a>0为系数,p表示行业内市场价格表示行业总产量。
(3)生产要素的投入只有劳动力,且劳动力完全同质,则:q0=ϕ(1-s)l0;qi=ϕli,(i=1,2,…,n)
其中ϕ为平均劳动生产率,s(0<s<1)是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差异,表示要达到相同的产出,国有企业需要雇佣更多的劳动力。
(4)成本函数:C(qi)=wili+fi,(i=0,1,…,n),wi、li、fi分别为每家企业的工资水平、投入劳动力的数量和固定成本。为简化分析,假设固定成本fi=0。进而可得到每家企业利润函数为:πi=pqi-wili,(i=0,1,…,n)。
(5)假设每家工会的目标为追求各自效用水平的最大化,即,ui=(wi-)θli(i=0,1,…,n),其中为保留工资水平,θ表示工资水平对于工会的重要性。为给定系数,并为简化分析,假定θ=1。
(6)假设政府强制负担承担企业按照雇佣的人员数量比例接受政策负担,并且将政府面临的社会负担(假设为失业)总量设为R。如果政府独自承担,则会造成社会总福利减少hR(h为政策性负担机会损失系数,用来表示政府所承受的外部压力的严重程度,h>1);如果政府转嫁部分负担给企业,则政府承担的负担变为R-tl(此处l为政策性负担承担企业雇佣的员工数),那么社会总福利水平将减少h(R-tl)。
(7)负担承负企业将会因为政策性负担的存在导致生产效率下降单位生产成本增加c。
⑻政策性负担将会施加给企业f0。在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同时存在的市场格局,f0为国有企业;对于只存在私营企业的市场格局,f0为私营企业。
本文采取逆推法求解该三阶段博弈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
第一阶段:政府确定最优滑动负担率t*,以使社会总福利水平SW达到最大;
第二阶段:每家企业的工会决定该企业的工资水平wi,以最大化其各自效用水平ui;
第三阶段:每家公司通过产量竞争实现各自的目标:国有企业目标为社会总福利水平SW最大;私营企业目标为其自身利润最大。
在私营企业寡头垄断情况下,一共有n+1家私营企业f0和fi(i=1,…,n),政府将政策性负担施加给企业f0,其余厂商为不承担政策性负担的n家企业fi(i=1,…,n)。
表1 私企寡占格局模型
(1)均衡产量
在私营企业寡头垄断情况下,所有企业均为私营企业,所以,包括负担承负企业f0在内的所有企业的目标都是自身利润最大。并且根据逆推法得到企业f0与企业fi的均衡产量分别为:
为了简化分析,假设a=1、ϕ=1①根据具体赋值检验,发现参数a与平均劳动生产率ϕ在合理取值区间内取值的变化,对基本结论并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此处为了简化分析,假设a=1、ϕ=1。。
由上述均衡表达式,可以知道它们是企业数量n、负担引致成本c以及政策负担率t的函数:
性质4.1.1:在私营企业寡头垄断情况下,
①随着政策负担率t的提高,负担承负企业f0的产量将会下降,但没有承负政策性负担的私营企业fi的产量将会增加。
②随着负担引致成本c的提高,负担承负企业f0的产量将会下降,但没有承负政策性负担的私营企业fi的产量将会增加。
③随着行业内企业数量n的增加,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产量都将下降。
行业竞争程度的增强,势必会导致其内部某单个企业产出的下降。并且负担承负企业自身所遭受的不利越突出(政策负担率越高、负担引致成本越大),都会导致负担承负企业f0产出下降和其他企业fi产出的增加。负担引致成本越大,政府对企业转嫁负担这种行为带来的资源损失会越多,所以会使得社会总福利水平恶化。
(2)最优政策负担率
由均衡产量和表达式可推出均衡社会总福利水平为:
由SWPO表达式可求得使社会福利水平最大的最优政策负担率为:
①由于私企寡占的和都比较复杂,所以此处表达式为令A1=16+22n+7n2、A2=112+248n+179n2+41n3、A3=28+33n+9n2情况下求得。
进而得到:
性质4.1.2:在私营企业寡头垄断情况下,负担引致成本c越高、行业内企业数目n越多,政府施加给企业的政策负担比率应该越低。
负担引致成本越高,导致资源浪费、效率损失越大,会给社会福利带来负面影响,所以负担引致成本越高,政府越应该慎重考虑将其自身面临的压力转嫁给私营企业。通过对负担引致成本c赋值进一步分析发现,当c值较大时<0,则此时政府应该选择放弃向私营企业转嫁负担,这样才能使社会福利水平达到最佳。
随着行业内企业数n的增加逐渐减小,直至为负。可见,随着n的增加最优滑动负担率逐渐缩小,当n足够大时,最优滑动负担率缩小为零。所以当市场竞争程度足够强时,私营企业寡头垄断格局情况下,政府不应该将压力转嫁给企业。
由表达式可求得最大的社会福利水平为:
在混合寡占情况下,有1家国有企业f0和n家私营企业fi(i=1,…,n),政府将政策性负担施加给国有企业f0,而私营企业不承负政策性负担。
表2 混合寡占格局模型
(1)均衡产量
在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混合寡占情况下,国有企业f0为负担承负企业,因其国有性质,企业f0的目标为社会总福利水平的最大;其他私营企业fi目标为其自身利润最大。根据逆推法得到企业f0与企业fi的均衡产量、进而得到社会福利水平分别为:
此处同样为了简化分析,假设a=1、ϕ=1。
由上述均衡表达式,我们可得:
性质4.2.1:在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混合寡占情况下,
①随着政策负担率t的提高,承负政策性负担的国有企业f0的产量将会增加,但没有承负政策性负担的私营企业fi的产量将会下降。
②随着负担引致成本c的提高,承负政策性负担的国有企业f0的产量将会下降,但没有承负政策性负担的私营企业fi的产量将会增加。
③随着行业内企业数量n的增加,国有企业的产量将会下降。
在混合寡占行业中,国有企业的目标同政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追求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就出现了与私企寡占行业不同的结果:随着政策负担率的提高,因为此时可以降低政府压力,承付负担的国有企业产出规模越大,带来的政府压力下降就越明显,所以政策性负担率越大国有企业产出越大,并且私营企业产出越小。但是对于政策性负担引致成本c的影响,与私企寡占行业的结论基本是一致的,即:负担引致成本越大,导致承负负担的国有企业产出越小,并且私营企业产出越大。
⑵最优政策负担率
由均衡产量和表达式可推出均衡社会总福利水平为:
由表达式可知即政策性负担率t越高,社会总福利水平SW越大,则最优政策负担率
性质4.2.2:在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混合寡占情况下,政府可以最大比率的将其所负担的压力,转嫁给国有企业。
可见,国有企业与政府的一致性目标,使得在承负政策性负担方面,国有企业作为负担的承负企业可以尽量大的去承担政府所面临的压力。而对于私营企业,由于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以及政策性负担在企业利润方面的负面作用,就造成私营企业的政策性负担的承受能力不及国有企业,这是企业性质不同所导致的。
由=1可求得混合寡头垄断情况下最大的社会福利水平为:
△SW=SWPO-SWMo定义,由于△SW是变量私企数量n、政策性负担引致成本c、政策性负担机会损失系数h以及国有企业效率差异s的函数,影响变量较多,难以从数理关系中判断出的正负,所以通过数值模拟方法对△SW的符号进行分析。分别设定t、c、h、s在其合理取值区间内的估值点,进而判断△SW的符号。
通过数值模拟发现,△SW的符号完全为负,说明私企寡占行业带来的社会福利水平要低于混合寡占行业的福利水平。
性质4.3.1:存在政策性负担时,国有企业的存在可以实现更高的福利水平。
当政府面临某些较大压力并且必须向企业转嫁压力时,国有企业存在的行业才是最佳政府转嫁压力的最好的对象,相比向私企寡占行业的私营企业转嫁压力能够获得更高的社会福利。
对于政策性负担存在的合理性的分析,需要考虑当政府面临较大的社会及经济压力时,将这些压力部分地以滑动型政策负担形式转嫁于企业是否能够带来社会总福利水平的改善。通过之前分析可知,针对私营企业寡占格局以及混合寡占市场格局,可以确定其相应的最优政策负担率。该最优政策负担率为政府面临较大的社会及经济压力时使得社会总福利水平达到最大的政策负担率,所以只要在既定的市场格局中,只要最优政策负担率不为零,就说明政策性负担有其存在的合理空间。
对于私企寡占市场格局,由之前分析可知,存在着最优滑动负担率。说明在该市场格局下,政策性负担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但同时我们也分析了随着政策性负担引致成本c以及行业内竞争程度n的增加,逐渐减小,直至为负。所以在私营企业寡头垄断市场格局之下,当政策性负担导致的资源浪费较大,并且市场竞争程度足够强时,政府不应该将压力转嫁给企业,即政策性负担没有存在的必要。
性质4.4.1:政策性负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存在的必要:第一,市场中存在国有企业;第二,不存在国有企业,但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政策性负担引致成本都较低。
对于政策性负担存在的合理性,存在国有企业的混合寡占格局之下,不论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政策性负担引致成本如何,最优政策性负担率始终应为企业所能承受的最大值;不存在国有企业的私企寡占格局之下,只有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政策性负担引致成本都较低时,私营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政策性负担。但其承担水平要远低于国有企业承担水平,并且随着市场竞争程度和政策性负担引致成本的提高,私营企业承担的政策性负担应该逐渐减小。当市场竞争程度和政策性负担引致成本提高到一定程度,其带来的社会福利的改善足够大时,政府则不应该将政策性负担转嫁给私营企业。
当存在政策性负担时,混合寡占格局带来的社会福利水平要绝对的优于私企寡占格局,即,在经济不景气时期,政府面临较大的经济及社会发展压力时,企业的国有股权性质更有利于政府向企业转嫁其所面临的负担,此时保留企业的国有股权才是政府的最佳选择。
[1]林毅夫,蔡昉,李周.竞争、政策性负担和国有企业改革[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8(5):1-5.
[2]Cremer H.,Marchand M..Mixed oligopoly with differentiated product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Organization,1991,9(1):43-53.
[3]De Fraja G.Efficiency and privatization in imperfectly competitive industries[J].The Journal of Industrial Economics,1991,39(3):3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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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atsumura T.Partial privatization in mixed duopoly[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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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Wang L.F.S.,Hsu CC,Han TD.Partial Privatization and Strategic Budget Constraints in Unionized Mixed Duopoly with Firm Heterogeneity.Mimeo,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2012.
[9]林毅夫,李志.政策性负担、道德风险与软预算约束[J].经济研究,2004(2):17-27.
[10]Bastos P.,Monteiro N.P.,Straume O.R..Firm Heterogeneity and Wages in Unionised Labour Markets:Theory and Evidence[J].Labour Economics,2009(16):44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