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特征分析

2015-03-13 10:15徐家良薛美琴
关键词:政府职能行业协会协商

徐家良,薛美琴

(上海交通大学 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030)

20世纪的最后25年,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西方各国进入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改革的时代。[1]正如美国总统奥巴马坦言: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再是 “大政府”与“小政府”之间的争论,而是政府如何运作的问题。最初,英国撒切尔政府采用的民营化改革方式旨在将政府抽离于市场生产过程之外,同时降低财政赤字、支持私人部门的发展并获取政治支持。[2]民营化倡导者如萨瓦斯指出,全世界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其内容包括政府的重新定位,摆脱自上而下的集权管理方式,抛弃曾经占支配地位的观念。[3](P349)“在现代社会体系中,服务主体是多元的。无论政府多强大,都无法包揽社会事务的全部,穷尽社会管理的一切。”[4]在政府改革浪潮中,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减少有利有弊,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遭到公平程度的质疑。[5]因此,从更为实用的角度探究政府职能边界以及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摆在理论研究者和实践家的面前。本文在了解公众对公共服务需求以及行业协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国家-社会”关系的视角对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进行研究,以求回答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改革如何积极回应公众需求;政府职能转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根据行业协会能力状况,哪些公共服务能够有效提供等问题。

一、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历史背景

基于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段、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其他约束条件,我国政府的职能轴心进行了三次转移,职能形态经历了两次转换,形成了不同的政府建设取向,即从以政治职能为轴心整合经济与社会职能,向以经济职能为轴心整合政治与社会职能转换,取向于经济建设型政府;从以经济职能为轴心整合政治与社会职能,向以社会职能为轴心整合经济与政治职能转换,取向于公共服务型政府。[6]从1993年 “适应市场经济需要”、1998年“消除政企不分”、2007年党的十七大“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2008年“突出公共服务”,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至此,政府职能转移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成为重要的关注点。如果说行政体制改革是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那么转变政府职能则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进行了7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首先,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一个转折点,之后的政府机构改革以全面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全面履行政府的社会经济职能为基本途径。其次,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是另一个转折点,习近平在2013年2月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之后深化改革成为重中之重,以行政体制改革来推动经济改革的完善,以行政体制改革来推动社会改革的突破。

与此同时,行业协会也遇上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期。据《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54.7万个,比2012年增长9.6%;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636.6万人,比2012年增加3.8%;形成固定资产1496.6亿元;社会组织增加值为571.1亿元,比2012年增长8.7%,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0.22%;接收各类社会捐赠458.8亿元。浙江是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前提下,以民营经济的发展带动经济的起飞,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浙江经济”,至2013年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连续21年位居中国第一。因此浙江行业协会发展的经济、社会基础非常扎实,事实上,建立在“浙商”基础上的行业协会是浙江发展最为迅速的社会组织之一。

早在2007年,浙江省部分政府职能已经向行业协会转移。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应脱钩的1300多家行业协会全面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在此基础上,浙江省经贸委初步确定将部分资格、资质认可,等级评定,专业技术类的评审,行业性创优奖励活动,新产品、新技术认证及推广等事项移交给具备相应条件的行业协会;浙江省证监局也明确将投资者教育工作等部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杭州市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9个部门必须向行业协会移交17项职能,包括行业信息统计、运行分析、行业技术、质量及服务标准制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等。温州市则规定政府16项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与此同时,在脱钩过程中,一些中心城市加强了对现代服务业、会展业、文化产业等行业协会建设的力度。如绍兴县加强行业协会归类合并,对业务重叠、特征不明显的协会调整重组,对行业萎缩、名存实亡或停止活动一年以上的协会予以注销。杭州市在调整部分作用不明显、运转不正常的行业协会的同时,还加强了对新兴产业行业协会的培育。2007年共注销27家行业协会,新成立3家行业协会,全市行业协会由脱钩前的407家调整为脱钩规范后的382家。①

政府向行业协会转移职能的地方性规定陆续出台。2010年4月,浙江省温州市出台《关于开展政府技术性服务性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试点的实施意见》;2010年6月,浙江省绍兴市出台《关于开展政府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试点的实施意见》。2013年开始,浙江省工商联在全国率先试点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首先确定温州市和嘉善县作为试点地区。浙江省工商联和温州市工商联积极指导和帮助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开展试点,拟定试点工作方案,梳理承接的职能,协调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最终温州市政府与行业协会举行了签约仪式,6个政府部门正式将8项政府职能转移给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嘉善县也通过调研学习,形成了《关于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职能的实施意见》,2014年初出台了工作方案,确定嘉善县钮扣商会和嘉善县木业协会作为试点单位,逐步开展政府部分职能向协会商会转移的工作。2014年5月14日,浙江省工商联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选择浙江省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单位的富阳市作为政府职能转移的试点地区。目前,宁波市宁海县工商联、台州市温岭市工商联、绍兴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衢州市坊门街商会、湖州市电气工业商会、丽水市工商联商会服务中心等也相继开展试点。

总体来说,浙江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可以依据这两次机构改革归纳为两大机遇期:其一,行业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推动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到2007年底浙江省应脱钩的1300多家行业协会全面完成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其二,行政体制改革深化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从2013年开始,浙江省工商联在全国率先试点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二、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制度建设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成政府的核心职能,而认识和定位政府职能的基本依据就是学会尊重市场、重新发现社会,这是转变职能的关键。政府将哪些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这要根据政府自身运作和改革的逻辑;而从承接者行业协会来看,其能力能否承担起公共服务的提供是十分现实的问题。在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不同的制度逻辑相互作用。

1.行业协会角色发挥与政府职能重叠

一般而言,行业协会在竞争性和市场分散化的产业部门,以及在最终消费品部门尤为繁荣。而对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学术界并没有统一定论,但总体来说还是有互通之处,如余晖认为信息提供、协调行动是行业组织两大理论上可分而现实中不可分的功能,就前者而言主要分为三大类——信息库功能、信誉评价中介和投诉甄别中介功能、行业前景预测和为成员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功能,就后者而言主要包括两种更加密不可分的机制即协调对外行动和实施内部惩罚;[7]贾西津、沈恒超、胡文安等则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将行业协会职能归纳为服务和协调两大类,其中服务功能主要是信息服务、组织展览会和国际交流会、技术培训和交流,而协调功能主要是政府游说、价格协调、制定行业规范并负责监督实施;[8](P22~32)笔者曾提出行业协会职能由外部授权或委托职能、内部固有职能两个部分组成,前者属于政府调控并间接管理的职能,市场经济中如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行业发展政策、许可证、产地证、统计咨询、产业损害调查、年检、质量检验与监督等,后者包括代表职能、维护职能、服务职能。[9](P109~113)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影响着社会制度,就形式而言,如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功能上并非行业性组织,在计划经济时代其实质是一个政治性社会团体。有些是根据经济利益和协调矛盾冲突需要而成立的,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和中国渔业协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变迁。这一时期,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变迁导致社会利益多元化,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导致“政企分开”和“政社分离”,市场化改革导致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民主化和多元化,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实施以及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10](P130)总体而言,由于历史发展情境决定,处在深化改革现状下的我国行业协会职能必然与政府职能混合在一起,较多“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有政府背景的行业协会公共治理功能、互益性服务功能或重叠、或缺失,而与“政社分离”的改革大方针相悖,因此,行业协会改革的核心就是基于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基础上的政府职能转移。

1997年,国家首次印发了关于行业协会的规范性文件,即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的《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该方案将行业协会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其作用是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具有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对新办企业申报进行前期咨询调研、制定和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行业内部价格协调、行业统计、对行业内重大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共6大类职能。这一时期政府对行业协会的角色定位是政府的助手,其职能几乎全部为行业公共治理。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在积极拓展行业协会职能方面强调,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并强调“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这一时期,政府强调行业协会的服务会员功能,重点在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治理的作用。

行业协会的发展是与行业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相连的。政府对行业协会发展推动的首要原因是将一些政府部门转变为行业协会,并使得政府规模缩小。在行业协会应扮演的角色方面,政府重视的是:形成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建立技术、管理和质量标准,调整价格,收集数据,向会员提供市场信息、技术、管理咨询和培训;但政府规制中较少提及企业在行业协会中的关键任务:与原材料供应商以及能源、通信和交通设施提供者进行集体协商,定价并限制行业竞争,向政府倡导去除企业不喜欢的规制,为企业提供补贴、设施和服务(比如道路、港口、消防和警察服务)。[11]而应对这些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2013年7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特别强调:“要放开市场准入,释放改革红利,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使群众得到更多便利和实惠。”从国家的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原则上给予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极大的发展空间,而相关具体的规范性文件、发展措施还有待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对行业协会而言,对公共治理和互益性服务功能有效分解,有退有进。

2.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规范

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是一个“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下的政社合作问题。米格代尔在著作《国家在社会中:研究国家和社会如何相互转化和相互构造》中指出:“国家和社会都不是固定的实体,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它们的结构、目标、支持者、规则和社会控制都会发生变化,它们在不断地适应当中。”[12]借鉴米格代尔关于国家与社会相互转化、相互构造的理论,本文将根据浙江温岭新河镇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具体实践,分析动态的国家与社会互动状态,“国家”和“社会”在概念操作化过程中分别通过基层政府、行业协会及公众来观察。

新河镇政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宜于行业协会承接的如行业资质评估、职称评定初审,行业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行业名牌产品申报初审,行业企业税收协商,行业统计分析、信息预警,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业企业安全协管,行业规划、行规行约制订,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和协调,行业技术成果评审推广、举办展览展销,行业标准制订等11项政府职能转移给羊毛衫、帽业、针织、汽车内饰、坐垫面5家行业协会。②其中,汽车内饰、羊毛衫、帽业、针织4家协会组织,在服务企业,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消防、工资协商、税收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事务性、辅助性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以扩展其发展空间,培育其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公共治理和服务会员的作用。

案例1: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协商民主职能延伸

新河镇在羊毛衫和帽业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每年举行一次,并制定涉及原则、主体、内容、过程、效果、目的等具体的、规范的、可操作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羊毛衫行业职工工资(工价)集体协商制度始于2003年,代表102家羊毛衫企业的行业协会与代表1.2万名职工的新河镇羊衫行业工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3次召开民主恳谈会,对编织工序工价进行协商,确定调整基准价,并进行面对面协商,初步确定6大工种72道工序的工价。从2008年起,新河镇在草帽这个劳动密集型行业实施工资协商,每年协商一次,其间,代表376家企业主的行业协会,与代表1.1万名职工的行业工会,在前期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举行面对面协商会,行业工会的10名职工代表,与行业协会的10名企业主代表,结合帽业行业工艺改革、设备更新等因素,最终确定11个品种、96道工序的工价,并举行职工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生效。行业协会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该制度的推行,既解决了该行从业人员频繁流动的问题,也满足了职工增加工资的要求,这对缓和劳资双方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河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反映出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协商民主职能转移“社会主导—国家支持”的互动关系。新河镇的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涉及两方参与主体—企业主代表方的行业协会、职工代表方的行业工会。通过组织化,工人工资的确定程序由单一的企业确定演变为工人、企业、行业工会、行业协会和政府多个主体,建构起各方面力量总体均衡的制度安排,政府扮演着构架者、协调者、监督者的角色。[13]首先,在公众需求确定方面。羊毛衫和帽业行业是典型的竞争性和市场分散化的消费品行业,是行业协会角色发挥的传统领域。由于众多小规模的民营厂商导致该行业产品竞争激烈,而互益因素使得相关企业较快联合起来解决这种恶性竞争;但激烈的用工竞争,却迟迟无法使得相关职工联合起来,虽有互益因素但搭便车问题在数量庞大的工人队伍中难以实现集体行动,劳资纠纷引发集体停工和上访、企业间互相挖人等问题,使得劳动关系不稳定成为一个公共问题,使得公众需求无法满足。其次,在政府职能确认方面。基本工资之外的劳动工资统一问题是一个公共治理空白,而社会稳定的政府职能使得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成为政府的潜在职责,政府有责任督促、监督解决行业劳动关系问题,但有限政府的要求使得政府不能以国家强制力解决这一非纯粹的公共产品,因此劳动工资的最终解决还是要靠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最后,在政府职能转移方面。主要是通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模式将政府的协商民主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行业工会的建立应归功于“国家支持”因素。新河镇党委非常重视行业的劳动关系问题,因此,由党委牵头、授予镇工会组织组建羊毛衫和帽业行业工会,正是政府的积极参与解决了工人无法实现集体行动问题,同时建立“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设立行业工会办公室并配备一名专职的工会秘书长(早年政府部门退休人员),虽然并没有提供人员工资等物质支持,但赋予其组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调动相关资源的部分权力,并监督工资协商过程,发挥了政府“守夜人”的角色,为工人的“社会主导”作用发挥创造了基础,同时行业协会在工资协商过程中的作用也体现了“社会主导”因素。每次工资协商的次数都在5次以上,采用民主恳谈的方式扩大了工人、企业的有序参与,保证了各主体的实质参与,发表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权利,最终推动各方主体利益的维护。

案例2:参与协商税率协管税收征收,推动税务职能延伸

新河产业的集聚,个体纳税人行业性、地域性特征比较明显,形成了多个专业村、专业市场。例如南鉴村制帽业、城北村汽车坐垫制造、长屿村羊毛衫行业等。税收征管仍以核定定额为主。自2011年开始,实行在定额行业性调整前组织行业协会、纳税人、村委会等与国地税人员进行面对面恳谈,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对行业内生产经营情况比较了解的实际,征求他们对于行业税收收入整体增幅和行业内纳税人相互之间平衡的意见与建议,对行业内企业上门核查设备数及从业人员数和销售情况,开展纳税自评和互评,摸清税负平衡状况。2011年至今,共参与行业内纳税人910多户与税务人员面对面恳谈,调整定额将近700户,每个行业的定额调增幅度均在30%以上。行业协会参与税收征收协商活动,给征纳双方提供了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提高了社会的参与性,促进税收环境的和谐。

新河镇行业征税协商呈现出行业协会承接政府税务职能转移中“国家主导—社会支持”的互动关系。税收是国家/政府公共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是国家解决公共物品提供问题的核心环节。因此征税是国家强制性权力的最好体现,因此税收和征税的特性赋予了政府绝对的主导性,使得行业征税协商中“国家主导”特征具有合法性。以个体纳税人为主体的新河镇数量较大的小规模民营经济发展既给政府的税收带来活力,但也给征税带来不可避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首先,以交易发票为依据的征税方式不能满足政府和公众的需求。谎报收入等道德风险行为成为征税过程中个体纳税人的常态,使得企业主无法将关注重心落实在产品生产上,而税收不足间接导致了“专业村、专业市场”中公共物品的公众需求得不到满足。其次,政府拥有征税的职能,但鉴于实践的发展,需要将税收职能延伸向行业协会,主要体现在税负平衡状况的信息共享。因此,通过税收征收协商活动将政府对纳税人信息调查等少量的税收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在协商过程中,政府税务部门组织行业协会、纳税人、村委会等与国地税人员进行面对面恳谈,通过自评和互评核定税收征管的定额。行业协会虽然不能自主决定是否纳税,但却可以与国地税人员协商税收额度,使得私域和公域之间得到平衡,减少负外部性问题,体现了“社会支持”特征。

案例3:成立协会联合消防安全办公室,推动安全监管职能延伸

2014年3月19日,汽车内饰、羊毛衫、帽业、针织协会成立联合办事处和消防安全办公室,由会员共同出资聘请消防专管员,对会员单位开展自我服务、自我指导、自我完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放权,赋予行业协会的消防专管员参与关停企业的整改复工、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汽车内饰、羊毛衫、针织服饰、坐垫棉料是新河镇的重要产业,涉及800多家企业,其中大多数是家庭作坊企业,因为是易燃行业,有些企业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而镇安监办只有3个人,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新河镇党委、政府决定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引导4家行业协会联合组建消防安全协会。4家行业协会联合聘请了4名消防专管员,都是曾经从事消防工作的退伍战士。这些消防专管员对会员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检查等服务工作,从而改善和提升这些易燃行业的整体消防安全环境。

新河镇成立协会联合消防安全办公室是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安全监管职能转移中“社会主导—国家引导”互动关系的具体展示。新河镇成立针对家庭作坊企业的协会联合消防安全办公室,通过对会员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检查等服务工作,体现了行业协会公共治理职能之外对会员提供服务方面的积极探索。首先,在政府职能与公众需求确认方面,消防虽然具有排他性、竞争性,但消防的外部性作用巨大,能够防止公众财产免于破坏,因此传统上由政府部门提供。不过,由于政府的消防安全监管设施无法满足大量的家庭作坊企业对消防的需求,而汽车内饰、羊毛衫、帽业、针织行业的易燃特性使得有些企业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因此,政府需要借助社会力量来实现安全监管职能,既减轻政府自身的压力,也提高公共安全服务的提供。新河镇在成立协会联合消防安全办公室的过程中,政府主要发挥号召、监督的引导性作用,但针对家庭作坊的安全监管职能主要由行业协会承担,由行业协会会员共同出资聘请消防专管员,对会员单位开展自我服务、自我指导、自我完善。这一系列的过程正是体现了“社会主导—国家引导”的互动关系,既实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目标,更是在国家引导下培育行业协会的自治服务功能。虽然当前的协会联合消防安全服务功能刚刚起步,但已解决了协会消防服务的场地、人员、经费障碍,服务功能的真正实现需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

总之,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是产品属性基础上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再造。如图1显示,新河镇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偏向行业公共治理功能较多、偏向会员服务功能较多,原因主要是过去政府承担了过多的行业公共治理功能。可以看出新河镇通过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积极探索“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已初具规模。在这一过程中,以基层政府(包括镇党委、镇政府、税务部门、安监办等)为代表的国家力量和以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力量,通过民主协商平台,反复协商、积极参与,积累了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丰富经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体现的是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协商民主职能转移中“社会主导—国家支持”的互动关系,行业征税协商反映出行业协会承接政府税务职能转移中“国家主导—社会支持”的互动关系,成立协会联合消防安全办公室呈现出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安全监管职能转移中“社会主导—国家引导”的互动关系。

图1 新河镇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趋势图

1.制定政府职能转移的清单,为行业协会职能发挥提供政策保障

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需要事前的政策保障。新河镇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最早可追溯至2003年羊毛衫行业职工工资(工价)集体协商制度,当时制定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有了政策保障,帽业行业很顺利地推广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现在的问题是,需要将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行业协会承接政府协商民主职能转移的政策保障经验拓宽至其他政府职能转移。政府应该将哪些职能转移出来是政府改革的重要议题,制定政府职能转移清单,为政府职能改革和行业协会发展提供发展方向,更使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有章可循,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有序而规范地发展。

2.为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资源保障,培育行业协会发展

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需要一定的资源保障,以完成政府职能转移目标。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新河镇羊毛衫、帽业、汽车内饰等行业发展迅速,以家庭作坊发展起来的数量庞大的小规模民营企业使得新河镇的行业协会积累了很多经验与资源,但即便拥有环境发展优势,新河镇的行业协会依然面临了组织发展的资源匮乏,影响到行业协会不能完全发挥好行业公共治理和服务会员的功能。2003年开始的政府协商民主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2011年开始的政府税务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以及2014年政府安全监管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体现了新河镇政府改革的积极探索。在这一过程中,由过去重视行业协会的行业公共治理功能逐步扩展到同时重视服务会员职能,体现了对行业协会发展的多方培育。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会联合消防工作中,政府向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提供场地、人员、基本运作经费等资源,解决了行业协会发展的资源匮乏问题。以此为借鉴,在继续完善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过程中,在充分了解行业协会的资源困境上,可利用政府的公共资源对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进行支持,比如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表彰评优的方式等。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政府职能转移的最终目的之一是减压,因此这种短期内的支持是为长期的退出做准备,到行业协会在相关政府职能转移进入规范化运行后,可通过社会化的评估结束物质支持,但表彰评优的精神支持可继续实行。

3.完善民主恳谈等方式中的过程监管,建立行业协会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奖惩激励

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需要事中与事后的监管与激励。新河镇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参与民主恳谈的除了行业工会代表和行业协会代表外,还有镇领导、部分村、居干部、工办等政府基层工作人员,应对行业协商民主进行有效的过程监管,增强协商民主职能转移的有效性。三种行业协会承担政府职能转移过程中,利益相关主体都参与民主恳谈过程,同样是一种有效的过程监管。监管只是一种激励方式,可以借鉴过程监管的有效性,将其他奖惩方式用于激励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荣誉等合适的评比表彰是一种成本较小而受益较大的激励方式,当然荣誉的撤销也是评比表彰的方向约束。同时,涉及到物质资源的政府提供时,需要进行对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成果的评估,以评估促改革、以评估促发展,保证行业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效果与目标相一致,推动政府改革的实质发展。

注释:

①资料来源: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xwzx/fzxw/200807/20080700055133.shtml,浙江部分政府职能转向行业协会,访问时间2014-08-25。

②资料来源:林绍禹,冯微微:《新河向五行业协会移交11项政府职能》,《温岭日报》,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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