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职普沟通制度的演进、问题和创新

2015-03-11 23:07李东航
职业技术教育 2014年34期
关键词:制度创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

李东航

摘 要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沟通的制度主要有职普“专升本”制度和职普联合培养制度两种。职普沟通的单一性、职普沟通的单向性和职普沟通制度细节不完善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职普沟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可通过构建职普多元沟通渠道、建立职普双向沟通机制、健全已有职普沟通制度等途径完善我国高等教育职普沟通制度。

关键词 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职普沟通制度;制度演进;制度问题;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 G71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4)34-0011-06

一、我国高等教育职普沟通制度的演进

高等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沟通包含教育内容层面和学制上的沟通。本研究只对两者学制上的沟通制度进行研究。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学制上沟通的制度主要有职普“专升本”制度和职普联合培养制度两种。

(一)职普“专升本”制度的演进历程

目前,我国专科学历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途径主要有全日制专升本、自学考试专升本、成人高考专升本、网络教育专升本、电大专升本等。本研究中的“专升本”是指全日制专升本,即高职高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通过一定的选拔方式进入普通高等院校接受两年本科学业的教育活动,而“专升本”制度就是对这一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规则体系。总体来看,我国“专升本”制度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

1.职普“专升本”制度的出台

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起草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要逐步研究建立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立交桥,允许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经过考试接受高一级学历教育。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发布,提出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并再次指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毕业生经过一定选拔程序可以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此后,“专升本”工作率先在上海和江苏进行试点。2000年,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招收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简称专升本)试点改革方案》,选取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6所普通本科院校作为试点单位,规定专升本选拔考试的科目为“2+X”,“2”指全市联考的英语和计算机基础,“X”为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的专业基础考试科目[1]。之后各省区政府相继出台本地的“专升本”实施方案或办法。“专升本”热潮席卷全国各地,专升本的比例逐年上升。

2.职普“专升本”制度的修正

在持续大幅扩招后,我国高等教育快速进入了大众化阶段,原来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由规模过小变为质量不高甚至下滑,减缓规模增速并强调提高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主题。同时,“专升本”比例的不断提高也使高职院校日益沦陷为本科院校的预备学校,以“升本”为目标的应试教育在部分高职院校愈演愈烈,导致职业教育日益远离自身办学目标,造成国家职业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在此背景下,严格控制“专升本”比例成为政府的无奈之举。2006年1月,教育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指出,从2006年起,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3.职普“专升本”制度的调整

“十一五”规划完成后,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文件。其中也对“专升本”制度作了新的调整。在国务院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要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渠道。拓宽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2014年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学习者可以通过考试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适度提高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中央指导性文件出台后,各省区市政府结合地方发展实际陆续出台了本地的教育发展规划,对“专升本”制度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如《湖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扩大高职院校学生专升本比例,到2015年比例达到8%左右,到2020年比例要达10%左右[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7年广西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专升本”比例提高至15%[3]。各省区在专升本比例的设置上基本都突破了教育部和发改委于2006年联合下发的《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

(二)职普联合培养制度的演进历程

职普联合培养是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培养本科层次高端技能型人才的育人活动。这一制度大概经历了以下发展阶段。

1.职普联合培养制度的酝酿

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这一教育创新举措的出现是基于我国独有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的。

第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对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进入新世纪,我国政府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特别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传统产业造成较大影响,促使政府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程。2011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而产业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据预测,2015年和 2020 年我国技能劳动者需求将分别比 2009年增加近 1900万人和 3290 万人(不含存量缺口93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需求将分别增加约540万人和990万人(不含存量缺口440万人)[4]。然而,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总量短缺,人才结构不合理,特别是领军型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匮乏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通过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技能人才逐渐进入政府的考量范围。

第二,高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的愿望日趋强烈。一方面,随着产业升级的加快,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将大幅提升,经济发展对劳动者技术水平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另一方面,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处于专科层次的高职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大,提高学历层次、增强就业竞争力成为众多高职学生的强烈愿望。

第三,我国高职教育被限制在专科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过程应该是由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等层次构成的完整教育体系,然而,目前我国高职教育被限制在专科层次,而由高职院校或本科院校单独培养本科层次的高技能人才又还面临管理体制、学制等诸多障碍,在以上三点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通过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高端技能人才成为了政府的选择。国务院2010年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拓宽高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应用性专业继续学习的渠道。2011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提出,鼓励高等职业学校与行业背景突出的本科学校合作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制度。这些文件的出台为各省市和各高等院校开展职普联合培养试点明确了方向。

2.职普联合培养制度的形成

教育部明确了联合培养的大方向之后,河北、天津、江苏、安徽、广东、广西等省区相续启动了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项目试点。如,江苏省教育厅制订了《2012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形式、各方责任和权利做出总体规定;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年一贯制”技术技能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些方案或通知的出台为各地各有关高校开展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项目试点提供了制度框架,明确了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各自责任和权利及联合培养的具体模式。

3.职普联合培养制度的实施

在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出台总体试点方案后,各合作院校依据具体的试点方案和联合培养协议书开展招生和培养工作。截至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联合培养项目试点情况见表1。

以上省区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的具体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遴选重点建设专业,在此基础上开展联合培养试点,由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制定合理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4年时间均在高职院校就读,本科院校选派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学生完成既定学习任务后获得本科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南京工程学院的合作模式就是以学生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双方联合培养,毕业颁发“南京工程学院”本科文凭的形式进行。另一种方式是学生在高职院校、本科院校和合作企业分段学习。如广东省的试点模式为“2+1+1”模式,培养方案由合作三方共同制定,而学生在不同地点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即第1~4学期在本科院校学习,教学任务由该校教师承担;第5~6学期(或5~7学期)在高职学院就读,教学任务由高职教师承担,第7~8学期(或第8学期)在企业进行顶岗学习,由两校教师以及企业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教学团队指导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5]

二、我国高等教育职普沟通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职普沟通的单一性

目前,在我国职普沟通制度中,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沟通渠道只有两种:一是“专升本”,二是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并且能进入这两条渠道的学生数量很少。从上文部分省区的教育发展规划来看,尽管都将专升本学生比例目标适当提高,但最高比例都是在15%左右,而已有的调查发现,有高达47.3% 的高职学生将“专升本”作为自己的学业目标[6]。此外,从近几年开展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能型人才试点省区的招生计划看,绝大多数省区年招生数都在1000人以下。可见,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沟通渠道是非常狭窄的,无法满足学习者的学习需求。从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沟通的层次关系看,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沟通都是专科层次与本科层次的沟通,而完善的职普沟通体系应该包括高职专科与普通本科、高职本科与普通本科的沟通、高职本科与学术研究生的沟通、普通本科与专业研究生的沟通,呈现出纵向衔接、横向沟通、转换灵活的特征。目前,我国高职教育还被限制在专科层次,没有形成从专科到本科到研究生上下衔接的完整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以普通高等教育为主的“单轨制”成为我国建设完整职普沟通体系的最大障碍。

(二)职普沟通的单向性

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沟通应该是双向的,接受高职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如果想要转向另外一种教育类型,只要完成一定课程或通过特定的考试就可以顺利实现转向。然而,目前我国的职普沟通制度所提供的沟通渠道却是单向的,即只能从高职教育转向普通高等教育,而在当前大学生就业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学生由普通高等教育转向高职教育的需求日渐扩大,不少在本科院校就读的学生在参与就业竞争时发现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太弱,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而失去良好的工作机会,最后选择回到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提高实践能力。而目前我国普通教育转向职业教育的制度建设还很滞后,学生转向的成本过高,阻碍了学生的教育转流。

(三)沟通运作环节不完善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已经构建起职普“专升本”和职普联合培养两条沟通渠道,这在我国建立完整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体系的进程中迈出了重要步伐。但是,以上两种沟通渠道在具体的运作环节上尚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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