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及其反思

2015-02-28 12:15李萍
关键词:公民道德社会发展新加坡

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及其反思

李 萍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 100872)

摘 要:新加坡自1965年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起,在人民行动党的领导下全面引入了发展主义的国家建设思想,公民道德成为培养高素质国民的重要手段而得到肯定。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经历了从公德到社会道德、共识道德的不同发展阶段,核心内容是养成“新加坡人意识”,其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主导、公民参与不足。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的启示在于:要经过充分的社会建设,才能过渡到现代政治改革;积极扶持社会组织才能保证公民道德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新加坡;公民道德;社会发展

中图分类号:G416 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4-10-15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现代化视镜下中国公民道德研究”(11JHQ04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李萍(1965-),女,湖南衡阳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东京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管理伦理、公民道德、中日比较伦理等方面的研究。

181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莱佛士爵士登陆新加坡,将其置于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新加坡成为了英国的殖民地。1959年新加坡宣布自治,1965年8 月9日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联合邦,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在此期间,新加坡经历了英殖民、日占领、加入马来西亚联合邦、独立自主等几个时期。新加坡国宣布独立自主时面临着诸多内忧外困:内部缺少自然资源、国力不足、多民族间的价值冲突;外部是马来西亚的排挤、国际共产主义势力的渗透。然而,李光耀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执政至今,逐步将新加坡发展为国际公认的富裕、整洁、有序的花园城市国家。李光耀留学英国多年,从政前是知名的律师,他十分向往西方议会民主,同时又对当时新加坡的国民素质和经济生活水平十分担忧,于是提出了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治国方针,他说:“新加坡只有一个机会,那就是不断往上爬,加紧努力些,更有纪律些,来踏上经济的阶梯。如果你放松些,你不会掉到软垫上,而是又冷又硬的水泥上,粉身碎骨。”[1]要让国民努力、有纪律、积极向上,就需要全面教育他们,所以,新加坡政府较早推进了包括知识教育、技术教育和品德教育在内的全民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也是在政府的计划、指导下展开的,最初的公民道德只是一种“公德”培养,以后才开始承认社会团体的作用,承认国民的自主选择,逐渐转向有别于群体、伙伴关系道德的社会道德。到了21世纪,随着互联网的全面渗透以及大量接受英美教育的年轻人返回新加坡,新加坡人的自由式公民意识越来越清晰,与公民权利伸张、社会领域开放相结合,公民道德转向了共识道德,国民间的互信、共享的价值观得到了肯定。在前两个阶段,新加坡政府的“看得见的手”无处不在,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最近的一个阶段积极的社会活动分子也广泛介入其中,这个进程的结果如何,还有待观察。

一、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西方媒体对新加坡的报道常常持有十分矛盾的两个方面:一则是赞叹它的经济成就,也对它的整洁有序倍加赞赏;一则是对新加坡政府的家长主义治理方式颇有微词,同时也对新加坡社会空间不开放、公民个体自由不充分而大加批评,甚至将新加坡视为“新威权主义国家”。不过,绝大多数亚洲国家对新加坡的总体印象都是十分正面、良好的。为什么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异呢?这主要源于东西方评价新加坡时所看重的内容不同所致。西方人比较看重政治因素,特别是西方人普遍接受的现代民主政治的因素,如多党轮替、差额竞选制、政治参与、权力制衡等。而东方人则看重文化因素和经济因素,例如自身的传统文化是否得到了保存和延续?经济是否稳步发展、民生得以改善?东西方观察问题角度的差别起因于现代化兴起的不同方式。东方民族是被迫接受现代化的,现代化好不好、是否成功了,关键要看它是否在经济上有优势、是否能够较好融合原有的自身传统?多数新加坡人也是从这一意义上看待新加坡独立自主以来所走过的历程。在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和评价公民道德问题上也是如比,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都首先强调了经济、民生以及在家庭、社区、工作单位内人际关系的调适等方面的内容。不同于私德的公德意识及其习惯的培养就成为最主要的方面。

在东方世界,日本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1834—1901)率先提出了“公德”与“私德”的划分,他说,“凡属于内心活动的,如笃实、纯洁、谦逊、严肃等叫作私德”,与此相对,“与外界接触而表现于社交行为的,如廉耻、公平、正直、勇敢等叫作公德”[2]73。“私德”是传统社会的道德表现形式,在文明时代,“公德”流布于社会之中。他说:“随着社会的发展,运用私德就必须选择场所,必须研究运用的方法。……如果把追求虔诚的私德作为人类的本分,以私德支配社会上的一切事物,其流弊也非常可怕。”[2]76-77中国思想家梁启超则进一步将“公德”与“私德”直接赋予了明确的道德属性,“人人独善其身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谓之公德”[]12,“公德”被用以指称“爱国心”和“公益心”,占据了高于私德的位置。梁启超的思想深刻影响了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华人,特别是东南亚、南亚华人聚集的诸国,“公德”一度成为了公民道德的代名词。

新加坡政府虽然号称世俗政权,但它将公民道德、国民精神生活视为政府可以有所作为的重要领域,直接扮演了公民道德的重要倡导者的角色。新加坡政府在实践中逐渐发现一些社会组织,如工会、邻里互助会、宗亲会等也可以在公民道德上发挥作用,于是,积极鼓励和支持上述社会组织所发起的一些活动,特别是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问题、事关全体国民的精神世界的活动,都会给予倾斜,例如,工会只针对本会员的活动,政府大多不介入,也不予支持,但若是跟全民相关的活动则会给予直接帮助。以后,新加坡政府又不断改进,开放了公民个体的参与,容纳更多的声音,在充满差异、分歧的多元世界中,开始增加对“共同价值观”的考量,越来越强调动态的发现国民中变化的价值倾向,并积极维护合理且具有最大公约数的共识,公民道德也由此向共识的的转换。

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新加坡人意识”的培养。这是成为贯彻一切官方行动和社会事务的指导原则。例如,买组屋,一般同一个族群的人会约着买同一个楼,这样好相互走动。但住建局在分配房号时会特意将同一个族群的人打乱,不同族群的人被安排同一个楼。组屋分配充分考虑一定的种族构成和比例,不让同一个族群的家庭都聚集在一个组屋里,而是混居在一起,很可能你的邻居是一个马来人或欧亚人,就近入学读书时你孩子的同学就可能是印度人、马来人、华人等不同族群的人。这对增进族群间的了解、建立社区凝聚力是一种很大的助力。这其实就是培养一种社会意识。不突出某个族群,也不让某个族群单独存在,全体国民在日常生活中实际地接触和了解,他们才能有机地成为一个国家的国民。让人人都有国家意识,国家意识优先于民族意识,这是新加坡政府高瞻远瞩的地方。

新加坡政府还开发出多种管道促进各个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例如,18岁的男子一律都要服兵役,这也是增进各个族群相互理解和加强国民对国家的切身感受的一个手段。在军营里,你的班长可能是印度人,你的战友可能是马来人,你与他们一道站岗、执勤,你与他们的感情就会扩展到其他印度人或马来人身上,他们不再是看不见的、抽象的人,而是跟你一样普通的人。现在新加坡的国民大都说自己是“Singaporean”,而不说自己是新加坡的“Chinese”或新加坡的“Indian”。他们强调的不是价值或文化的认同,而是国家的认同或国家意识。这已经成为新加坡国民的基本常识。

新加坡的议员都是直接选举产生的,为了强化他们与选民的联系,保证他们代表选民的利益,国会议员被要求接待选民,每星期一次,利用业余时间在规定地点等待选民前来提问或寻求帮助,以便及时发现选民关心的问题。而且议员还要在自己的选区做家访,一般是周六日晚上走家串巷、逐户敲门访问选民,向选民说明来意,有问题或建议就记录下来,无问题就递张名片后离开。几年下来基本上就可以拜访到选区内所有选民。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经常性相互见面,让民众看到代理人的所作所为,就可以切实感受到自己作为国家主体的地位,相应地产生对国家的认可和对社会的一体感。

新加坡国民中超过70%是华人及其后裔。1942年以前,华人很少有意在新加坡长期居留,大部分华人到此的目的只是为了生活和赚钱,他们仍然把大陆中国当作自己的根。新中国成立后,国共

两党间的政治对抗令海外华人无所适从,被迫放弃归属、站队,开始将各自居留国当作自己的永久家乡。由于英国近二百年殖民统治,毗邻的部分南印度人陆续来到新加坡谋生,那些无知识、出卖苦力的人大多到橡胶园工作,受过教育、英语较好的印度人则担任了警察、国民军人、文官等,成为上流阶层。马来人因其原住民的优势在英殖民和日占领时期都曾获得优待,他们曾是旧政权的相对受益人。加之一部分的欧亚人(欧洲人与当地亚洲人通婚后产生的后代),新加坡包括了上述四个主要族群。四个族群的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都非常不同,历史遭遇也差别很大,相互之间存在隔阂和不信任。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没有采取“拉一派打一派”的方式,而是在法治原则前提下努力促进各族群的相互理解、平等尊重。新加坡最为可取的地方是通过合理的具体制度设计来保障各个族群的权益,促成相互之间的沟通。新加坡宪法规定的国语是马来语,但马来语和华语、淡米尔(印度南部盛行的主要语言)、英语都属于行政语言,任何官方出示的公文、告示都同时用上述四种语言表述。但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学校全部实行英语教学,国家提供统一的课程、教材、师资和考试要求。新加坡政府先后将各个族群所创办的学校,如华文学校等关闭或兼并、收编,各个族群的语言,如华语、淡米尔语等只在选修课等特色课程中开设。

新加坡是个小国,但新加坡政府却是名副其实的巨大且负责任的现代政府。有为政府的影子无处不在,留给国民个人的空间少之又少,但新加坡政府总体上是高效廉洁的,而且他们对有关新加坡国家形象和公民道德的制度、理念、价值等方面确实做了独立自主的思考和选择,也解决了一些困扰人们的难题。例如,新加坡的华人占了人口的70%以上,如果按照西方一人一票式的民主,每次选举都肯定是华人候选人当选,就根本不会有印度人、马来人的份儿。为了避免某个族群独大的结果,新加坡的法律设立了集选区,而且鼓励少数族裔成立政党,规定一个集选区内必须有不同族群的代表比例,真正保证了少数族裔的基本权益。人民行动党不断加强党员和公务员的“心治”教育,提倡党员和公务员与国民的一体感,淡化个人的族群身份,敦促他们养成自觉的国民表率的意识。

二、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问题

新加坡政府推崇科学主义这一现代思维方式,试图将全部社会事项都纳入可预测、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包括公民道德,新加坡政府都是有意识的推进。成功的地方在于它确实在短时间内带来了经济繁荣和社会生活的有序,似乎证伪了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的理论。但它令人诟病之处也在于,它满足了国民的基本民生要求,履行了现代国家对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公民个性和自由,这尤其体现在对公民自发结社和社会团体的防范或限制上。

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历来与人民行动党有高度合作,现在是新加坡唯一的工会联合组织,它的主要工作原则是建立协商、合作的劳、资、政府三方互信关系,事实上就放弃了会员的罢工、游行等权益。新加坡的工会很大程度上是人民行动党利益的代言人,它经常站在执政党的立场上。新加坡国会修改和通过了一系列法令,为罢工制定了严苛规定:公共交通、民防、火警、港口码头等“必要服务”行业的从业者需要提前14天向雇主申请,获得同意后才能合法罢工;水、气、电等行业从业者则完全无权罢工。违反上述法规者会被处以最高一年监禁和2 000新币罚款。在新加坡,劳工的集体谈判权不是通过工会运动获得,而是一种政治安排,这种劳资关系的特点体现在政府对工人运动方方面面的限制:工人在马路上停留、包围建筑、游行、静坐甚至只是宣称要罢工都可能导致罚款或监禁。2012年11月26日,新加坡SMRT公司171名中国籍司机集体罢工,早上5:30和9点,SMRT公司两次派出管理层到员工宿舍协商。27日仍然有88名司机继续“请假”。新加坡政府人力部当天将中国司机的行为定性为“非法罢工”,并表示对此“零容忍”。5名中国司机被起诉。“人权观察”亚洲部副主任菲尔·罗伯森12月6日在声明中称,“新加坡用刑诉对付停工的工人,已经侵犯了劳工的基本权利”,该组织要求新加坡当局应立即撤回对中国籍巴士司机的控告。这充分暴露出新加坡政府进行公民道德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管控的真实意图,不过是将公民道德当作实现经济发展、维护执政党地位的工具,完全无视道德问题上的自律和国民的内心信念的自我归属等深层意义。

事实上,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的主体是政府,主要施加影响和力图改造的对象是各级公务员,因为相信“官风决定了社会风气”这一信条,而且公职部门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处理的是公共资源,他们应首先成为模范的国民,他们的身先士卒将会直接决定社会公民道德的水平。然而,公务员都是成年人,基

本价值观已经形成,对他们最有威慑力的不是道德感化或道德熏陶,而是严格、完备的立法、监督,即提高违反公民道德的成本、加大触犯公民道德行为的打击力度才是更为直接的约束力量。这就导致了法治原则至上或者说道德法律化的后果。新加坡的法律渊源及主要依据,包括如下多个方面:新加坡共和国宪法、被接纳的英国法令、新加坡国会制定的法令、成文法或称制法、新加坡法庭的判例、有关部长根据法令拟定的辅助条规或称附属法规、风俗习惯等。新加坡的刑法主要取自英属印度殖民地,例如,“鞭刑”实际上不是新加坡人的发明,而是从英国法律中习得并保留下来的。

新加坡五十多年来持续的经济增长得益于受教育劳动力源源不断的补充,然而,2000年左右新加坡进入到老龄化社会,人口构成开始变得极其复杂,国民在社会价值上的偏离倾向越来越明显,既有的权威主义政府无法全部包括进来;随着中产阶级的稳步增加,社会阶层的差别已经无可逆转的出现,国民间的差异乃至分歧也无法掩盖;加之消费主义影响到了每个人,产生了无以计数的生活方式的选择项,不同的文化信仰和实践得以充分显示;西方的自由观念加上个人价值的多元化都在瓦解曾经共享的国民价值。特别是大量在富裕时代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开始参与到政治生活中,他们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并更多接受西方的政治文化影响,对于长期执政的执政党及其联盟以前成功的执政历史没有切实体会和政治依恋,也较少受制于传统威权体制下的人身观念束缚,而对现行政治体制和公共政策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和见解,换句话说,新加坡年轻人越来越强调自我认同和自我身份的确认。例如,2011年新加坡国会大选是其独立以来选民投票最为踊跃的选举,共有205.77万人投票,投票率高达93.06%,其中约有60万21~34岁的年轻人第一次参与投票。由新加坡政府所力推的公民道德无法充分反映上述新变化,对年轻一代的诉求也不能做出有力的回应,这势必将严重削弱公民道德在年轻一代的效力,并影响到未来社会的统合。

由国家主导自上而下推进,这可以说是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一方面,新加坡是个小国,人口至今不过五百多万,全国国土分成东区、中区、西区三个城区。政治上实行精英主义,由专业的官僚、政治家执掌国家;另一方面进入到官僚队伍的人员有较强的职业素养和较高的自律精神,他们以父道主义对待国民,不仅自身率先垂范,而且对有关民众生活的事项无论巨细都加以主动考虑。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重在政府部门,这有利于培养公务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公仆意识,但同时忽视了通过广泛社会参与、动员公众关注、自主提出权益要求,这就严重限制了公民道德的波及范围。有人说“Singapore is a fine country”,新加坡的“好”是靠重罚得到的,民众的普遍的羞耻感和对公共事务的兴趣未能得到有效提升。

新加坡政府在公民身份认同上做了许多工作,例如,国民义务服兵役制度、国庆日的庆典活动、教材统编、统一使用官方语言、不鼓励地方方言,在全民性节日开放总统府免费参观等,1991年1月,新加坡国会通过了政府提出的“共同价值观”,内容包括: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这些手段都促进了国民对新加坡共和国的认同,但也遇到了阻力,主要危险包括西方自由放任主义、伊斯兰教极端势力、共产主义学说等。这些挑战政府执政理念的思想及其组织令政府十分不安,这也是新加坡政府极力限制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原因。独立后的新加坡一直严格控制社团组织的发展。只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从事环境保护、妇女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活动的社团组织才日益增多并积极开展活动,而涉及政治议题,如言论自由、参政议政等方面的社团组织,新加坡政府依然没有放松管制。对民间社团过于严格的限制和防范一方面维护了“令从官出”的制度和正当性的唯一出处,但同时也极大削弱了国民自我组织的能力,挫伤了国民个体自发提升自身公民道德的积极性。

人民行动党不断调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正在经历从“公民社会”向“积极公民权”到今天“公共协商”的转变。2004年1月,新加坡第三任总理李显龙在新加坡哈佛俱乐部做了一个意义深远的演讲,在演讲中他勾画了国家—社会关系的新形态,他说:“我从不怀疑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加开放”,新加坡政府将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推动公民参与,继续深化开放的领域”。新加坡日益活跃的非政府组织及其志愿者们的活动产生了明确的政治空间,以满足他们参与社会的愿望,同时也提供了另一个新加坡未来形象的想象平台[4]。但总体上说,新加坡的社会组织还不够发达,缺少竞争,组织领袖的更迭还未实现常态化,对新观念和新技术的回应相对迟缓,因此,亟需对社团组织的结构、专业性、财务状况和未来愿景等作出重大调整和改进。有研究表

明,在新加坡市民中的活跃分子和政府工作人员处于“互惠”关系之中,他们各自处于权力和资源的不同地位,他们可能相互合作,当他们的利益存在重叠时;但当他们的利益分歧时,他们就会各自为政或不予配合[5]。

新加坡政府一贯强调行先知后,干了再说,用实际的好效果来证明当初决策的正确,以实用理性来引导公众关注民生、日常生活的改善,却不太注重系统的理论论证和强有力的道理说服,在公民道德建设上导致重行动轻理论总结、重事功轻心志培育、重规范引导轻自愿参与的结果。新加坡的大众传媒和政治领袖们已经在事关公民道德建设的诸多问题上达成了默契,无法完全扮演“社会公器”、“代言公众以监督政府”的职能。例如,新加坡的大众传媒在产生全球化含义的“当地常识”方面就与官方高度一致,形成了新加坡人对全球化的共享观念:竞争、创新、创造、企业家精神和外国智力,这些认识已经在新加坡人的意识中扎下根来。

三、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的反思

现代国家大都有意识地进行了各自的公民道德建设,为什么呢?因为现代国家的主体是国民,现代国家的合法性建立在广大国民的授权和政府的有效回应的互动上,这就要求公民必须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的能力,利用合法渠道公开表达自己的诉求,联合其他公民共同促成公共利益,以寻求有效的民意和共识。所以,公民道德建设不仅将极力推动个人道德向社会道德、共识道德的转变,更有利于加速政治开放、国家进步的进程。因此,从成功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经验来看,即便是国家主导的公民道德建设,也会逐渐过渡到开放公民参与、扩大政治平等的状态。

尽管我们在上文中指出,新加坡政府在公民道德、国民身份认同方面是主要的推动力量,但不能不补充的是,这不是唯一的力量,而且政府的力量在公民道德方面的表现并不总是令人满意。例如,在新加坡国家形象塑造和国民身份认同上并非政府一个力量所为,前后至少有三个不同的推动力量在产生新加坡国家这一实体的真实性上发挥了作用。一个是独立前的马来文学运动,该运动主要是在乡村,马来知识分子和文化的生产者为马来的农场主和农民代言,表达他们对马来民族和民族主义的想象,借此确立道德和文化上不变的本质。该文学运动后来发展为对马来传统的追溯,逐渐演变为通过改进马来文字、文学而提倡进步的、传统主义的价值观,包括忠诚、反殖民主义、正义、自由、团结、发展等。另一个是1980年代政府发起的儒学伦理复兴的讨论,提倡儒学的“君子”。儒家伦理的讨论是一场构建国家文化的自上而下的有意识努力。人民行动党政府的高层认为社会中的某些潮流,如西方化、大众消费主义将导致价值迷失和文化低俗,通过儒家伦理的讨论,政府主导的对政体的认同实质所表明的是执政党本身就是“君子”,李光耀就是现代孔子的化身,人民行动党成为担负领导国家重任获得团结、诚实和道德等诸多品质的政治精英。人民行动党明确反对世界资本主义的掠夺逻辑和现代性的任性,主张维护永恒的美德。再有一个是面对国际资本主义政治和全球化通过当代流行文化而对工人阶级居住区加以浪漫化的大众文化潮流。一些左翼的文化人士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压迫和阶级斗争学说来解读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不难看出,在国家精英分子和非国家主导的文化产出者之间存在有关“国家想像”明显不同的叙述,上述三个显著不同的立场各自提出了不同的国家集体记忆的形式[6]。

包括新加坡在内的亚洲四小龙在国家进步上走了这样一条道路:先发展经济,后进行社会建设,最后进行政治改革。即先生产,让人们有饭吃,然后进行分配改革,使绝大多数国民都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好处,最后进行政治开放。日本曾提出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台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新加坡推出了公共住房建设等等都是这方面有代表性的努力成果。绝对不能从经济发展直接过渡到政治改革或政治开放,这期间必须要有社会改革,要开放社会空间,通过孵化社会,有了社会自我组织的力量,才能为日后的政治深度改革提供缓冲的空间。西方人经常将人视为政治动物,将很多问题都政治化,这是不对的。人不都是政治人,但人一定是而且首先是社会人。要拒绝将人全部政治化,将社会生活全部政治化。其实,西方的现代化历史就是先有社会后有国家的,国家或政治是建立在与既存的村落、庄园、城镇的领主或代表讨价还价的基础上的。经济发展也是这样,要有宽松的社会空间,经济发展才有可能。在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家要尊重社会的基本秩序和传统,要与社会协商,而不能随意僭越或干预社会。

在新加坡,民族文化传统、现代性、资本主义等多种思想形式并存,这提供了各种文化体系碰撞的可能,也催生了多元的文化成果,并同时导致了新加坡国家认同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例如,新加坡虽然

是政教分离、高度世俗化的国家,但新加坡人中的85%自称信仰某一个宗教,宗教似乎成为许多新加坡人身份认同和价值体系的核心部分。在世俗化的时代,宗教组织也采取了越来越亲民、生活化的形式,他们在争取民心、关心社会问题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宗教与非宗教的区别越来越模糊,传统的道德领域、政治领域已经无法排除宗教的影响,换句话说,宗教与政治不再可能是截然二分的,双互的影响需要得到国家的认可。

公民道德建设的主体应该首先是个体公民及其自愿组织的公民团体,国家只能是辅助性力量,而不应成为主导或决定性力量,因为任何形式的公民道德都需要借助持久的日常生活、广泛的日常交往和过往的历史传统的缓慢积淀、传承而逐渐形成,易言之,公民道德主要是在社会空间生长的。由行政和司法机构所代表的国家,由于其对效率的追求总是强调即期目标和取悦公众的短视化要求,这与公民道德的本质甚至道德的核心属性是格格不入的。新加坡政府近些年来开始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并重新调整国家—社会关系,这不仅将重新理顺政府的定位或职能,而且也将对新加坡公民道德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这充分体现了新加坡政府的学习能力,也是对中国的最大启示所在。

参考文献:

[1]天下杂志编辑.亚洲小巨人———新加坡为什么自豪?[M].新加坡:经济与生活出版事业公司,1984.

[2]福泽谕吉.文明论概略[M].北京编译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3]梁启超.新民说[M]//饮冰室合集: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57.

[4]Hobson K.Considering"Green"Practices:NGOs and Singapore's Emergent Environmental Political Landscape[J].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in Southeast Asia,October 2005:155-176.

[5]Chong T.Civil Society in Singapore:Popular Discourse and Concepts[J].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in Southeast Asia,October 2005:273-301.

[6]Chong T.Manufacturing Authenticity:The Cultural Production of National Identities in Singapore[J].Modern Asian Studies,2011(4):877-897.

Rethinking on the Civil Morality in Singapore

LI Ping

(School of Philosophy,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Abstract:Under the leader of PAP,developmentalism has been a basic national ideology of Singapore since independence in 1965,meantime civil morality has been highly emphasized as a useful means of cultivating citizen.The civil morality in Singapore has undergone three stages:public morality,social morality and consensus morality.The main content is to cultivate Singaporean identification,however,its shortcoming lies in government's dominance and citizen's passive involving which indicates that modern political reform is a result of the complete social construction,and civil morality should be stood on abundant social organizations.

Key words:Singapore;Civil Morality;Social Development

(责任编辑孔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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