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引发的多重风险及其化解路径

2015-02-27 15:20张爱军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网络政治研究中心辽宁大连116029
行政论坛 2015年3期
关键词:宪法腐败信任

◎张爱军 (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网络政治研究中心,辽宁大连116029)

反腐败引发的多重风险及其化解路径

◎张爱军 (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网络政治研究中心,辽宁大连116029)

反腐败形势严峻,腐败既得利益联盟主动反击、消极怠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反腐败具有多重风险,即制度风险、互联网风险、价值断裂风险、信任风险和社会风险。化解反腐败风险的基本路径是:树立宪法权威、走向制度化正义、提升法治水平、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政治体制改革要在技术层面展示智慧、凝聚共识、公民参与。

中国政治;网络政治;微博政治;政治风险;风险化解;反腐败

一、反腐败形势严峻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方面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另一方面,腐败也不断向各个领域拓展。改革到了关键期,腐败也到了高发期。让人忧虑的是,既得利益集团已经结成腐败共同体,已经成为改革的重大阻力,因为腐败既得利益集团知道,体制维持现状最好,再往前走的改革,就是腐败既得利益集团的自我改革,这将会使既得利益集团腐败最小化,让大多数实实在在地分享改革红利最大化的改革,当然也是既得利益集团最不愿意做的,除非有外在的情势强力逼迫。对于既得利益腐败共同体来说,改革,就会砍掉腐败的手,腐败,就会砍掉改革的手。左手搞改革,右手搞腐败,这事能做。但用搞改革的左手,砍掉已经腐烂的右手,需要壮士断腕的巨大勇气和决心。

如果权力是专制专断的,即使让群众参与反腐,也是无功而返。政治体制不改革,腐败终会前门被赶走,后门又进来。如果一个体制具有择劣机制、优汰劣胜的特性,反腐败就会陷入以下困局。

第一,腐败既得利益联盟主动反击。人们已经看到,反腐败已经从各个层面展开,政治的、经济的、金融的、房地产的、石油的、电力的、能源的,哪里有老虎,就在哪里打。不可否认,如果高调强力度地反腐败,确实给腐败分子以强烈威慑。但腐败分子绝不会束手就擒,他们会建立防守联盟,进行绝地反击,甚至还会采用非常规手段诸如暗杀、使用黑社会、卧底等方式对反腐进行隐蔽的或公开的抗拒,干扰反腐败视线,给反腐制造麻烦,设置路障。

第二,腐败既得利益联盟消极怠工。腐败已经成为部分官员的基本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或行为习惯。腐败推动着官员公事私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使公权私有化,甚至通奸也成为腐败官员的“标配”。在反腐败的过程中,腐败的利益没有了,官员就会出现不作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严重地影响了社会风气,普通人对腐败的理解就是花钱能办事,不花钱就不能办事。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不送钱,那么官员就会给企业和个人找麻烦,不花钱就把要办的事情无限度地拖延。现在强势反腐之后,官员为了保官保位,也就不敢名目张胆地捞钱收钱,但是官员也因此没了办事的内在动力。花钱办事,用公权谋私利,已经成为官员做事的基本行为方式,一旦福利和腐败利益没有了,也就失去了办事的积极性,亦即出现懒政现象。

第三,腐败既得利益联盟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腐败与反腐败,用的是不同机制,不同手段。反腐败强调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腐败则是暗箱操作和人治诉求。在法治和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反腐败容易受制于腐败,腐败既得利益集团也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对反腐败的官员进行蚕食,使反腐败的官员加入腐败的阵营。人们时而看到,具有监督权的人大代表腐败、负有反贪之责的反贪局长腐败、高调唱响反腐主旋律的宣传部长腐败、高举反腐利剑的法院院长腐败,反腐败的人成了腐败者。一旦反腐败的人被抓住腐败的把柄,就会影响反腐败的公信力。

如果说腐败既得利益集团没有危机意识是错误的,如果把腐败既得利益集团视为鸵鸟之人也是误判。正是他们有危机意识,所以他们才会把财产转移到国外,把老婆孩子送到国外,选择自己在国内当裸官。在国内,一旦有风险,他们或者选择逃跑,或者做出牺牲一个人,幸福安康一家人的最坏中之最好选择。他们直视中国问题,却根本不想解决中国问题,很有些要摆出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无所谓架势。他们缺少的是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感,他们一直抹黑中国,对中国实施“黑色革命”,破坏改革开放大业,他们通过腐败的方式在亡党亡国。

二、反腐败引发的风险

反腐败具有隐性的和显性的多重风险,其中制度风险、互联网风险、价值断裂风险、信任风险、社会风险等是最主要最基本的风险。

第一,制度风险。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制度如果在反腐败的过程中没有及时发挥作用,那么就会存在制度风险。

制度改革的动力主要来源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中国共产党的有力推动。中国共产党要巩固其执政地位,就必须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推动制度改革。二是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增强和基层民主的发展为制度改革提供内在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公民的民主素养、民主能力及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对政治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特别渴望通过改革人大选举、代表制度等来满足政治参与、政治表达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三是群体性事件频发形成的强大压力迫使启动制度改革进程。由公民授权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群体性事件中暴力维稳,无情地践踏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财产,使公民对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性质提出质疑,对社会稳定和政治秩序形成挑战,迫使制度进行深度改革。四是网络、媒体和公共舆论助推制度改革。在近年来发生的很多重大的公共事件、腐败案件、责任事故等往往是由于公共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介入,使事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这表明我国制度在监督、维权等职责上严重缺位。如果制度对上述四个方面的压力感觉迟钝,人们就会对制度产生不满,从而形成制度化风险。

第二,互联网风险。互联网有利有弊,利大于弊。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对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文化风险。就政治风险而言,互联网使政治事件、社会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权事件发生概率扩大,事件增多。很多事件主要是先在网上联系,然后在社会现实中集合。各种小道消息、政治谣言迅速在网上扩散,影响了政治稳定,造成了合法性危机。与此同时,对互联网的治理方式和手段没有及时跟进,互联网法治管理落后。新权威治理方式在引导舆论、化解互联网风险方面显示出治理水平不高、治理能力低下的情况,比如对互联网言论及事件的治理具有不同的违法现象出现,对宪法的理解力和执行力都出现了偏差,破坏了宪法权威。

对于新权威治理,要辩证地分析。一方面,新权威治理具有现实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新权威治理也存在着巨大政治风险。王占阳认为,新权威主义阶段的改革有两大软肋、两大风险:一是权威可能消解;二是改革可能消失。新权威主义阶段的改革可能有三种演变方向:全面深化该阶段的改革开放,直至将其适时地推进到渐进性民主化阶段的改革开放;该阶段的改革开放停滞、倒退,致使腐败蔓延、两极分化、社会不公、民不聊生、天怒人怨,最终激起革命或动乱;从以集权推动和保障分权,倒退到以集权不断收权,消灭分权,直至权力全部集中,变成极权主义[1]。新权威治理既可以带来稳定,也可以带来动乱。人们对某一件事不信任,对某一官员的不信任,会导致对整个体制、整个制度的不信任,甚至有些网民就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只要是政府做的,就必须采取反对的态度。在现实中国,以颂扬中国为主流声音。在网络中国,则以唱衰中国为主流声音。网络舆论正在影响中国。有时候,甚至一个很小的事件积蓄的能量使得现实政治进行被迫的实质性变迁[2]。互联网在带来巨大的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挑战。

第三,价值断裂风险。《人民日报》前评论部主任编辑马立诚认为目前中国有八种思潮,即主导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主流的意识形态是邓小平理论、“老左派”、自由主义、“新左派”、民主社会主义、民族主义、大陆新儒家和民粹主义。萧功秦认为中国民间形成了六种具有代表性的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思潮。它们在社会上形成并产生影响的时间顺序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的自由主义启蒙思潮、20世纪80年代后期出现的新权威主义、20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的新左派、20世纪90年代后期崛起的新民族主义、21世纪初的文化保守主义、最近几年出现的民主社会主义。秦晖、徐友渔、高全喜又对各种不同的主义尤其是自由主义、左派与右派等思想进行了细致化梳理,凸显了不同思想观点的原貌,从而使人们更能看清各种主义思想观点的本质、共同点、不同点、逻辑走向和现实纷争[3]。这些思潮互相激荡,互相影响,互相渗透。

不同的主义及其思潮,对腐败与反腐败具有不同的理解,也有不同的解决思路。主流意识形态强调党在反腐败中的引领作用;“老左派”强调反腐败政治领袖、政治强人、政治精英的作用;民主社会主义强调反腐败的民主作用;民族主义在反腐败中缺席,强调大国引领;大陆新儒家强调个人修养及仁政;民粹主义强调人民在反腐败的决定性作用;而新自由主义则强调限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权利,通过限制公共权力反对腐败,通过公民权利反对腐败。这些主义和思潮,除了民族主义之外,在强调反腐败的目标时是一致的,但在反腐败的价值共识与手段共识上却有着差异,基本是本质上的差异。这些差异,甚至本质上的差异如果难以形成共识,在某种程度上拖延了反腐败的进程,使反腐败面临着价值断裂和价值风险。

第四,信任风险。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民主政治就是不信任政治,正是因为对人的不信任,才建立了选举、监督、罢免、弹劾、权力分立、把权力放在宪法和法治的笼子里的制度和机制。西方的人性恶预设,休谟的无赖假设,阿克顿的恶人假设,其前提都是建立在对政治家不信任的基础上的。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是自私的,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政治家也具有一般的人性、自私的人性,进入政治领域也好不到哪里去,必须设计一种制度规则来限制他们的权力。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却是一种政治信任理论。这种政治信任理论,是从人性善出发、建立人性善基础上的政治信任理论。政治信任伦理化,伦理信任政治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仁者爱人、民贵君轻、以人为本的话语都是人性善话语表达方式。但这种政治信任理论却不能永久性地支撑权力的大厦,一旦政治信任的某一链条断裂,就会产生连锁式的信任危机,导致塔西多陷阱重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信任理论不足之处在于,它解决不了出现信任危机的时候如何以和平的方式化解信任危机的问题,解决不了如何让权力在受内在道德制约的同时也受外在的制度约束的问题。如果信任只是伦理信任,而没有有效的制度来保障信任,通过制度与机制化解信任危机,那么这种信任是靠不住的,就会被社会的普遍怀疑力压垮,就会出现重建信任路径锁定和锁死状态,甚至还会由信任产生“苛政猛于虎”的逻辑悖论和现实结果。

中国目前的信任路径仍然是传统文化的信任路径,对这种信任路径如果不进行创造性的转换,如果不使传统信任文化走向现代文化,那么仍有重蹈传统信任文化覆辙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不可否认,就目前来说,公信力下降是一种客观事实,也是一种危机,危机就是有危险有机会。公众对个别地方政府不信任实质是对某些官员的不信任,而不是对所有官员的不信任,更不是对制度的不信任。否则就可能会有革命、有暴力、有流血、有牺牲、有暗杀。就不会有上访,就不会有游行、示威等行为。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当人们对政治某一链条产生不信任时,所有其他的政治信任链条会相应受影响。当人们对某一子系统产生不信任时,对母系统的信任也随之下降。信任下降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风险也就随之来临。

第五,社会风险。腐败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公权力以权谋私,进行超经济剥削,破坏了公平正义。而腐败大案的呈现,其腐败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数额,不但没有提升人们的社会公平感,反而引发了人们对官员的巨大不信任,导致了人们的心理失衡和严重的不公平感,这种不公平感遇到突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权事件,就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社会动乱,也会引发政治风险和政治动荡,使整个社会陷入无序状态和不可治理状态。

三、化解反腐败风险的基本路径

一方面反腐败,另一方面要及时有效地化解反腐败的风险,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也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操作谋略。反腐败既要治标,也要治本,让治标为治本做准备,必须构建制度与价值体系,使反腐败的成果制度化、稳定化和永久化。

第一,树立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是一个现代政党的基本使命。现代政治就是政党政治,政党在捍卫宪法方面负有特殊的使命,具有重大的政治责任。一个政党不但要在经济上推动经济发展,在社会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担当重任,而且还要在建立政治文明、法治文明、捍卫宪法上有重大的责任担当,要使宪法成为政党的政治圣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依宪治国、依法治国,建立法治中国,使中国走向现代法治文明。整个人类的文明史,就是确立秩序的文明史。人类的实践表明,确立秩序最好的方式、最文明的方式,就是树立宪法的至上权威,使宪法具有稳定性、抽象性、形式性,让所有人都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使公权力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使所有的公民权利在宪法的范围内得到保障。政党的执政合法性取决于宪法,各个民族的国家认同取决于宪法,公民的尊严取决于宪法。如果宪法没有最高权威,如果政党的权威高于宪法的权威,那么宪法就会沦落为政党和野心家的政治工具。所以,依党治国与依宪治国是统一的,与依法治国也是统一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所有组织、所有政党、所有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才能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宪法必须被信仰,必须内化为每一个公民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宪法的权威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唯有如此,官员们才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公民们才会行使其宪法权利,监督腐败,参与到反腐败的阵营中来。宪法之上无党治,宪法之上无至上权力,是宪法具有至上尊严的基本标志。

第二,走向制度化正义,在秩序规则内解决公平正义问题。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4]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这三个领域的制度都必须体现正义,让社会正义制度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正义的基本内容,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观的层面上止步不前,应让其成为制度的首要价值。制度具有根本性、决定性和长远性。制度公平正义,才能保证社会正义,才能使社会正义稳定化。如果制度不正义,那么正义的价值就不能得到保障,甚至会使正义的价值失去。制度不好,就会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让好人干坏事。

在政治制度上,就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爱国、自由、平等、公正、民主价值成为宪法的实质性正义,把宪法落到实处。在经济制度上,就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富强、文明、和谐价值成为经济上的实质正义,让所有人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改革的红利,避免两极分化,避免仇官仇富。在社会制度上,就是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敬业、诚信、友善价值成为社会的实质性正义,推动社会进步与繁荣。只有让正义走向制度化,让制度实现正义化,人们才能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才会培育成正义的习惯,形成正义感,才能维护正义的制度,才会支持正义的制度,才会对破坏正义的腐败现象进行监督,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反腐败带来的风险。

第三,提升法治水平。治理水平的现代化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法治水平的现代化。很明显,现在治标取得了明显成效,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使得官员的腐败得到有效遏制,重塑执政合法性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治标只是手段,治本才是目的。治本就是建立一套机制,让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本就是治官,治官的机制不是人治,而是法治,把官员关进法治的笼子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法治,但是法治的核心必须明确,否则就会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如果把法治的核心建立在治官的基础上,就标志着治标向治本的转向。如果把法治的核心建立在维稳的基础上,建立在治民的基础上,治标就会停滞不前。如果把民治得老老实实,不能乱说乱动,那么官员的腐败还会卷土重来,人们因为反腐败而带来的信心就会迅速消耗掉。所以,不但反腐败的治标步伐需要加快,而且治本步伐也需要加快,否则治标的成效就会被时间侵蚀,就会被腐败同盟打垮。

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的条例也不少,但反腐的成效并不是很大,或者是越反越腐,核心就是反腐败的核心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没有把反腐制度化、法治化,没有通过法治的方式把权力进行有效分立,没有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因此,无论是纵向的权力还是横向的权力,都必须通过法治与宪法的方式把权力的分立明确下来,固定下来,给权力设置边界,让所有权力都在法治的轨道运行。

第四,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可以为善,权力也可以为恶,让权力变恶为善,除了掌握公权力的人加强政治修养,加强政治品德教育之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运行公开化而非暗箱操作,是制止和预防权力腐败和滥用的重要内容,也是规避反腐败政治风险的重要举措。公开不会亡党亡国,公开只会兴党兴国,只会增加执政的合法性,只会带来清廉政治,但腐败一定会亡党亡国,只会带来“黑金”政治。从政的人也是人,也会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也会以权谋私,也会使公权私有化。公权私有化,必然以权力运行不透明为前提,否则就难以实现公权的私有化,就难以搞腐败。这就需要不但让笼子里的权力充满阳光,而且让笼子里的权力在阳光下“补钙杀菌”,让权力健康有效地运行。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要求权力公开信息,实现公民与权力的信息对称,否则难以实现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及自媒体的作用,如网络媒体、博客、微博的作用,使所有人都成为权力的监督者、质疑者和真相的探求者,从而及时有效地防止因信息不对称、真相没及时公布、“黑金”政治带来的巨大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

第五,政治体制改革要在技术层面展示智慧。造成中国不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维度的和多层次的,其中部分原因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带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能及时跟进,必然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风险。但政治体制改革并不一定必然会避免政治风险,并不必然会取得改革与社会双赢的结果。在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既有政治成功的可能性与现实性,也会具有政治衰败的风险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因此,政治体制改革需要高超的政治技术操作和政治智慧,需要顶层设计,需要有政治谋略和政治妥协的政治智慧。对于中国来说,确立秩序具有优先性的意义,强调法治建设而非民主建设,可能就是一个相对好的选择,或者是最不坏的选择。在秩序确立的同时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有步骤有程序地实行民主,防止民粹主义,防止极右与极左,防止民主的原教旨主义,无疑是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径。

第六,凝聚共识。凝聚共识必须解放思想,共识是在争论中产生的,是在争论中获得的。解放思想是凝聚共识的前提与基础。没有解放思想,就没有寻求共识的机会与条件。没有解放思想,社会的价值冲突就不会充分显现出来,就不会通过讨论、争论、交锋回归理性共识。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是不断寻求和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通过解放思想化解风险的过程。第一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大讨论,化解了因贫穷而带来动荡的风险;第二次“姓社姓资”的大讨论,化解了因发展经济而带来的风险。现在应该进行价值大讨论,在价值观上解放思想,从而避免因价值纷争而带来的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让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深入人心,让公平正义成为制定政策措施的基本价值依据。

第七,公民参与。“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反腐,在一定程度可以弥补专业反腐力量的不足”[5]。无论打老虎还是打苍蝇,都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既有序又有效的参与渠道,让人民在各个领域都具有实质上的权力,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在数字化时代,随着Web2.0平台的使用,微博正呈现井喷式的发展态势,由于微博独特的传播广度、传播频度和网民联结度,微博现已超过之前的任何一种网络应用[6]。微博是让人民实质上有权的一种新形式,也是打苍蝇的好苍蝇拍之一。人们经常看到,只要网民在微博上挂的内容属实,苍蝇就会被迅速地拍掉。微博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平台,是公开地杀权力细菌的有效方式之一,应该充分利用微博反腐败的这种方式,而不是否弃这种方式。

就公民来说,对政权和政党的不满,主要不是来自高层腐败,而是来自基层腐败。人们正是因为对基层腐败的不满而又不能直接言说和批评,才指向高层的腐败。只有让普通民众参与到反对基层的腐败中来,才能够得民心。如果只有高层反腐,没有公民参与,公民就会充当冷漠的看客。公民最关心的是身边的腐败。身边的腐败直接关系到普通人的切身利益。打掉一个身边的腐败分子,普通人的利益就有了保障。上面反腐败,下面的官员依然滥用权力搞腐败,反腐败就失去了社会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腐败会导致政治体制的塌陷,从这个意义上说,基层腐败才是真正的大腐败。让公民参与基层的反腐败,才能打好制度的地基、民心的地基、合法性的地基,才能从最大程度上化解反腐败的风险。

总之,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的严峻性和风险性,要及时预防反腐败的风险,化解反腐败的风险,避免社会进入风险不可化解状态,努力使反腐败的红利惠及普通民众,尤其是社会底层民众。只有建立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中国,才能使腐败行为越来越少,才能带来廉政中国。

[1]王占阳.新权威主义是必要的历史过渡[J].人民论坛,2014,(7):50-53.

[2]张爱军,许德胜.网络治理的三种模式:比较与选择[J].晋阳学刊,2014,(6):79-84.

[3]张爱军.微博政治伦理的瓶颈及其疏导——基于罗尔斯的视角[J].探索与争鸣,2013,(9):62-68.

[4]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

[5]论中国公共参与反腐的可能性与现实性[J].学术交流,2014,(11):91-95.

[6]刘宏盈,唐羽佳.旅游产品微博营销策略研究[J].商业研究,2013,(2):212-216.

(责任编辑:于健慧)

D630.9

A

1005-460X(2015)03-0011-05

2014-11-1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微博政治功能研究”(13BZZ07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14AZZ003)

张爱军(1962—),男,辽宁建平人,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理论、网络政治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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