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史理性实践叙事逻辑的正当性何以可能
——观念史视野内 《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正题识辨

2015-02-25 10:33袁祖社
学术研究 2015年7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恩格斯马克思

袁祖社

哲学

新历史理性实践叙事逻辑的正当性何以可能
——观念史视野内 《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正题识辨

袁祖社

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实践人学意义上的历史性价值思维智慧,基于现实个体之自我生成、自主实现逻辑,将对历史进行哲学认识的前提置于 “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及其 “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基础之上以后,其所致力于呈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就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纯粹理念意义上有关 “人类解放的宏大叙事”,实现了对 “历史主义”与旧的 “历史哲学”观念的藩篱的实质性超越,从而使文明人类获得并确证了一种实践的 “历史性”观念的合理性出场逻辑。马克思恩格斯的努力表明,如果说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的结果,是创造这一历史、推动这一历史的主体的命运变得越来越悲惨,真实的历史主体愈来愈受自己所创造的东西所束缚和奴役,那么,这种历史一定是成问题的。属人的历史和人属的历史,一定是通过人自己直接的感性的物质实践活动自主造成、自为拥有的,除此以外,关于历史本体、认识论基础以及价值的任何理解和解释,都是有违历史真实的。

历史理性 观念史 《德意志意识形态》

《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 “《形态》”)是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公认的阐发唯物史观的经典著作,是马克思新哲学观诞生的重要标志。那么,这种新历史观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如何回应自马克思唯物史观问世以来来自马克思主义理论阵营内外对于经典作家新 “历史观念”的不同理解,还原马克思思想的本相,意义重大。唯物史观问世以后,这种基于人类学立场,完全依据类似于 “经验的自然科学”般的研究方法所致力于呈现的是一种新的 “历史哲学”观,提供了一种与马克思以前的旧的历史哲学完全不同的 “历史的观念”和对于历史的新的解释,构成观念史意义上一种新质的属于马克思语义和语境中的 “历史本体”、“历史认识”以及 “历史意义”观。那么,在全部人类史、文化史、观念史,尤其是哲学史的理论视野内,经典作家所推崇的 “自主—自为性实践”基础上新历史理性正当性的叙事逻辑是何以可能的?对此,我们需要基于文本以及研究文献基础上的深度阅读,更需要对基于各种不同的

理论和话语立场所展开的对唯物史观精神实质所做的诸多批判与识见的反思性阅读。

一、基于历史真实的观念史反思高度的诉求:唯物史观何以构成关于文明正史的新叙述逻辑

对于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来说,所谓历史真实和真实的历史历来是一个难题。在文明进程中,作为审视和反思对象的历史,一定是经过了 “观念剪裁”所得到和形成的有限的 “历史事实”,以及一代又一代学者有关这一 “历史事实”的不断的解释。

相较于历史学源远流长的研究传统和识见本身而言,有关历史的哲学思考是后起的事情。不了解历史学家理解和阐述历史事实的方式,就无法获得借以对历史进行哲学思考的基本素材。当代英国历史思想家理查德·艾文斯在 《捍卫历史》一书中阐述了 “史学史”问题,对欧洲思想中的历史范式进行了梳理:“在中古与近代早期,许多历史学家认为自己的职能就是为上帝的意志在人世显现做编年史……人类历史就是善与恶两种超自然力量的竞技场。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史学家对历史的解释模式却是以人的力量为中心,但是他们仍旧把自己的作品看成是一种道德示范……历史是 ‘现身说法的哲学’,而人性则是普遍而恒常的,不会与时俱进。” “到了浪漫主义时期。历史学家开始批驳这种想法……历史学的目的,不再是为某种抽象的哲学教条或原则提供例证,而仅仅是把过去珍藏起来,并把它当作切实理解和准确估量当代政治和社会体制的独一正当基础。这一转变的先驱者是德国历史学家兰克。”[1]面对错综复杂的被观念装扮和塑造着的历史,人们关心的是,人类历史有无一种基于 “美丽新世界”的道德价值正题,如果有,它以何种方式得以呈现的?如果没有,关于历史的各种解释还有什么意义?

在 《形态》的开篇 “序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有一段耐人寻味的引入语:“人们迄今总是为自己造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成为何物的种种虚假观念。他们按照自己关于神、关于模范人等等观念来建立自己的关系。他们头脑的产物就统治他们。他们这些创造者就屈从于自己的创造物。我们要把他们从幻想、观念、教条和想像的存在物中解放出来,使他们不再在这些东西的枷锁下呻吟喘息。我们要起来反抗这种思想的统治。一个人说,只要我们教会他们如何用符合人的本质的思想来代替这些幻想,另一个人说,只要我们教会他们如何批判地对待这些幻想,还有个人说,只要我们教会他们如何从头脑里抛掉这些幻想,这样……当前的现实就会崩溃。”[2]仔细体味经典作家的用意,认真通读《形态》全文的中心思想,我们不难理解此段话语之于 《形态》的提纲挈领的作用。

《形态》创作于1845年至1847年之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生前未发表的一份经过多次删除、补充、修改和重新誊写的手稿。可以说,手稿中有关历史观念新见解的革命性意义,对于从根本上矫正以往关于历史的种种虚妄不实的 “谬见”,以及新的有关历史现实的哲学话语和合理的表达方式,都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在观念史自主创立、自为生成的意义上,如果说提出、阐述并系统制定唯物史观是 《形态》的正题,那么经典作家这部论著的更为深刻的意蕴和实质性的学理性智识究竟是什么?从欧洲思想史内在研究的角度分析,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于实践人学意义上的历史性价值思维智慧,基于现实个体之自我生成、自主实现逻辑而对于 “历史的本体”、“历史的主体”、“历史理性的呈现方式”以及“历史的意义”等,都做出了格式塔意义上的全面的、彻底的变革以后,需要我们进一步重新思考的问题有:唯物史观与 “历史主义”之间是在何种意义上有根本性分野的?唯物史观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相比,其突破性、超越性的理论新创,体现在哪里?以何种方式得以体现出来的?当马克思将对历史进行哲学认识的前提置于 “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及其 “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基础之上以后,由此而来的我们关于 “历史的观念”就必然或者一定是科学、合理以及正确的观念吗?

显然,这三个看似 “老旧”、实则其中的任何一个我们都从未真正进入其堂奥、真正说清楚其根本旨趣的问题,直接关涉我们对马克思唯物史观所具有的思想史高度和深远意义的评判。这样做的结果,是为了保证其独特的理论意义不被继续严重遮蔽、扭曲、误解,甚或被当做无关紧要的思想碎片忽略不计。如此,可以促使其进入到历史哲学的深处,构成历史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阶段和连环,从而从根本上改写历史的观察、叙述和表达方式。罗素在 《自由与组织,1814—1914》(伦敦,1949)中,专辟一章,

论述 “辩证唯物主义”。罗素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理论的贡献有两个方面:一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二是他们共同是关于历史发展的理论,叫做 ‘辩证唯物主义’。”罗素如此判定其重要性:辩证唯物主义比剩余价值理论 “更真实,并且更重要。”在罗素看来,所谓 “辩证唯物主义”,“它是一种具有不同组成部分的理论。在形而上学方面,它是唯物主义的;在方法上,它采用了与黑格尔所提出的辩证法的形式。但在很多重要方面又与黑格尔不同。它从黑格尔那里接受了一种进化论的观点,而在这种观点中进化的阶段可以用清晰的逻辑术语来表示。这些变化,与其说是在伦理的意义上,不如说是在逻辑的意义上,才具有发展的性质——换句话说,它们是按照一个有充分智力的人在理论上所能语言的进程来进行的,而马克思本人则声称他已经在其主要轮廓上预言了这个进程表,一直到共产主义普遍建立为止。它的形而上学即唯物主义,就其有关人类事务方面而言,则被解说成为一种学说,即,产生一切社会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一个特定时期内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法和交换方法。”[3]罗素还在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相关理论论述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并不 “确定”的评判:“(1)唯物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正确的,尽管我们并不知道是否如此。(2)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接受过来的辩证法因素,使他把历史看做是比它实际上更合理的过程,同时他确信一切变化在某种意义上都必定是前进的,并使他对于未来有一种必然的感觉,但关于这一点并没有什么科学的根据。”[4]

姑且不论罗素对马克思历史观所做的评述是否客观、合理,他至少向我们提出了严肃思考这一问题的要求。马克思之前,欧洲历史上有关人类史之观念本真的叙述方式,概括起来无非有四种理论形式:自然主义、神学目的论、理性主义、主观意志论等。在马克思所生活于其中的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欧洲 (德国)思想界,以思想、观念、精神的异化来解释历史,以逻辑框定历史事实的做法和现状仍无多大改观。经典作家注意到,德国思辨哲学家们有关真实的历史和历史真实的理解、叙述和表达,坚持采取了 “观念本位”的精神性方式。其基本的作法是:选择并认定某种 “观念”作为现实的历史和历史的现实 (合理性资质)进行形而上学叙事的逻辑起点,在此基础上以所谓 “纯粹的逻辑方式”展开 “从观念到观念”的批判。面对这种情势,德国的思想界涌现出了许多试图以 “观念解救现实出苦海”的英雄。正如马克思所说:“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的整个德国哲学批判都局限于对宗教观念的批判。”[5]马克思的担忧和批评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所有这些人都在着迷于各种 “观念”的魔力。譬如:形而上学观念、政治观念、法律观念、道德观念等等,甚至人本身也被理解和规定为 “观念范畴内的人”。

马克思恩格斯显然非常不满意这样一种纯粹抽象的 “观念史”的方式所造就的理论事实,以及与此相应的完全违背历史真实的思想叙述方式。在 《形态》第1卷的序言结尾,马克思讲了一个笑话:“有一个好汉一天忽然想到,人们之所以溺死,是因为他们被关于重力的思想迷住了。如果他们从头脑中抛掉这个观念,比方说,宣称它是宗教迷信的观念,那末他们就会避免任何溺死的危险。”[6]面对这样一种近乎愚昧的观念,马克思恩格斯有充分的理由做如下追问:有关历史和人类现实的种种 “思想”、“精神”、“观念”等,在何种意义上具有完全独立于现实本身的 “独立性”地位?按照观念先于现实的逻辑,如果人类历史上真的存在过一种在现实的自然、社会和个人之外、之上而对其起支配、决定作用的“观念”的话,如果人的异化现实可以在 “人的观念”自设的逻辑范围之内——所谓 “用词句来反对词句”就能够得到解决,那么,历史的进程可能会纯粹、单一得多。与此相应,人们关于历史事实本身尽可以去幻想、去想象,尽可以用思想家们自设的逻辑去对真实的历史提出自己的主观性要求。这种情形一直存在着,时刻影响着人们对历史的观瞻。

与上述做法相反,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关注的,是历史本身被各种狭隘、粗鄙的观念粗暴、野蛮绑架的严酷现实,是属人的历史和人属的历史进程中竟然出现的种种违反 “观念”、“思想”之一厢情愿的“美好承诺”的事实本身:历史必然性的魔咒、由社会关系的 “物役”化所导致的人的存在与生活世界的普遍异化、人对技术的依赖等等。雅斯贝尔斯追问道:对于我们来说,一个包罗万象的历史观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为了解自身,我们要把历史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历史观给我们提供了场所,我们有关人

的存在的意识就是从那里来的。因此,历史的图景便成为我们决断中的一个因素。 “我们思考历史的方法限制了我们的能力,或者说,它是用它的涵义在支撑着我们。换言之,它诱使我们远离我们的现实。即使是在无可非议的客观性中,历史知识也绝不是一堆可有可无的事实,而是我们生活中一个活跃的组成部分。但是给历史编造的谎言,只能说明有人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惜借用这种知识去达到宣传的目的。把历史当作一个整体来探究的使命,实在是一种严肃的责任感。”[7]雅斯贝尔斯断言:“马克思深信他已掌握了历史发展过程的全部知识,因此他才将对人类的全盘计划视为有意义的。在这个全盘计划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他所认为的历史必然性相吻合,马克思以其所谓的全部历史知识作为全盘计划的根基,并将整个人类置于他的计划之内,他不仅只是想为了人类而改变世界,而且要改变人类自身。马克思认为,这不是一个经理智能力随意臆想出来的计划,而是历史发展之必然性使然。”[8]

马克思建立了一个历史总体性意义上的有关 “历史本体性存在”、“历史认识性真理”与 “历史性实践价值意义”的新的 “知识型”,这是一种关于历史的具有重要的 “观念节点性意义”的学术创见。

二、一种关于历史涵义和意义指涉的实践理据和价值论人学诠释:唯物主义如何进入历史

在这个论题下,本文所关心的是欧洲思想文化坐标中,马克思唯物史观思想之理论方位的确立问题。唯物主义当然只是一种哲学观念,提出 “唯物主义”如何进入 “历史”,实际上是想从哲学上辨明:人类真实的历史,其实就是真正唯物主义观念的书写史。反过来,唯物主义的生成史,印证着历史的真实样貌,二者是逻辑上相互嵌入和内在性证明的关系。

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确立一种对于历史的唯物主义的解释方式谈何容易。马克思生活于其中的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德国思想界,正统的、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康德、黑格尔等为代表的德国思辨哲学之 “唯心史观”的方式。唯心主义哲学家以某种文化或精神观念来理解、看待和规定历史,现实的历史被归结为只能是 “文化史”或精神史的观念史现实。依照这种观念,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本动因只能被归结为有这些学者单方面认定的一些 “精神性因素”,譬如自我意识、理性、绝对精神等。这种方式所形成的关于历史事实和历史性真理的哲学性叙述,构成了那个时代具有的普遍性的历史性知识。

马克思恩格斯注定不是循规蹈矩的平庸的理论家,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两位伟大的思想巨匠由于“接触到了现实”,发现了以往有关现实所做叙述的 “颠倒了的逻辑”的荒谬,并以自己的独立思索真切地洞见了人类历史的真理以后的理论热情,以及决意要冲破 “观念化历史牢笼”,重构历史新图景时的兴奋和冲动。在 《形态》中,马克思采取了与德国唯心史观截然对立的方式,同时也对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历史观做了深刻的批判。马克思以严格的经验自然科学的方法对待历史发展的复杂辩证法问题。“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的,它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像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定。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当然,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各种自然条件 ——地质条件、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人们所遇到的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9]

这里的问题是:当马克思将对历史进行哲学认识的前提置于 “现实的个人的存在”及其 “物质生产实践活动”基础之上以后,由此而来的我们关于 “历史的观念”就必然或者一定是科学、合理以及正确的观念吗?如果是科学的,那么如何应对来自科学主义的深层的诘难?简言之,历史被 “唯物主义”地加以解释以后,与以往关于历史的解释方式相比,其所具有的意义是仅仅在于 “基础”、“前提”和 “视角”的不同,还是在于有关历史的唯物主义观可以完全取代和超越以往的解释方式?这就必须回到马克思恩格斯在忠实与人类生产、生活史的基础上,所展开的关于历史的客观主义的叙述:“人们用以生产

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 ——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10]依照此前提为历史起点,马克思依据大量的人类生产与生活材料展开自己的叙述:人生活在现实之中,为了满足自身的各种需求,人类必须以自然与社会为对象去从事生产活动,即实现物质生活的生产。由于个人生产无法满足自身的所有要求,因此,以一定生产力条件下的劳动分工为基础,人类发展出了以不同生产关系为表现形式的所有制。生产力、生产活动和所有制,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起点。

马克思恩格斯尽管对于构成历史的 “物质”前提和客观方面非常推崇,但是并没有忽视 “意识”的因素。 “人并非一开始就具有 ‘纯粹的’意识。 ‘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物质的 ‘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 ‘关系’,而且根本没有 ‘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因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当然,意识起初只是对周围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以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11]试想,在整个欧洲思想史上,在众多涉及人类历史的卓越的文献中,在思想家们所提供的其所生活的时代,人们用以理解和处理人的意识与其显示的历史性存在之间的关系问题的纷纭歧见和所有思想主张中,还有哪一种观念能比马克思恩格斯所提供和制定的上述观念制式与话语更能接近、符合历史的真实和人的存在的真实?

当有关人类历史的哲学被以马克思恩格斯这样的范式重新修正和规制以后,我们就不仅获得了一种新的 “历史”,同时也获得了一种新的 “哲学”。由此,我们也能够充分理解被欧洲思想界誉为 “19世纪下半叶最伟大的思想家”的威廉·狄尔泰 (1833—1911)有关历史和哲学的识见。在 《历史中的意义》这部论著中,狄尔泰阐述了其对于 “历史的概念”的理解问题:“人只有通过历史才能认识自己,而通过内省是永远做不到这一点的;的确,我们是通过历史来探究人究竟是什么的。或者更一般地说,我们都是通过历史来探究人是什么、来探究诸如宗教等等这样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我们希望知道历史是什么。如果存在一门关于人的科学,那么,这门科学就是人类学,其目的在于通过这种结构性脉络,理解经验所具有的这种总体性。”[12]狄尔泰的思想不可谓不深刻和独到,然而与马克思相比,就思想的境界而言,高下立判。因为显然狄尔泰不会去关心有关历史的思想以外的东西,它所关心的,只是思想构成自己的合理性逻辑的问题。当代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阿尔弗雷德·施密特对此做出了极为恰当的评价:“狄尔泰,这位生命哲学的哲学家,试图为人文科学提供一种永恒的、从心理学和人类学上奠基的并同无界限的相对主义相结合的模式。马克思主义的批判证明,这个努力必定是多么脆弱和自相矛盾。”[13]

施密特正是在认真研读了 《形态》,并立足19世纪的思想文化氛围,对马克思恩格斯的 “历史唯物主义”哲学观何以能够成为一种对待历史的新范式的原创性之源做出了自己的分析。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上一世纪中对历史思维的突破做出贡献的作家中的两位著作家。他们正视这个困难的问题,即从复杂的、无限丰富的历史实在中,理论的型式如何能形成我们称作 ‘历史’的问题。他们在19世纪40年代开创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新的 ‘历史科学’以下列三种基本方式从后黑格尔主义时期的学院历史主义中分离出来。1、它反对在自然和历史之间,从而在认识它们的方式之间要求绝对区别,或者甚至于要求绝对矛盾的所有倾向。相反地,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说法,自然和历史都属于同一个世界,一个由集体的实践确立其认识 (而且是日益现实的)统一的世界……这些思考对于历史理论来说

是重要的,因为它们证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沉迷于 ‘历史方法的实在论’,相反,他们明确地反对‘所谓客观的历史编纂学正是离开活动来考察历史关系的’。”[14]“2、唯物主义历史理论和资产阶级历史主义之间更明显的区别在于:前者摧毁存在着一种纯粹固有的、理想的事变过程这种见解。值得注意的是,恰恰是唯心主义者黑格尔,以他的只有整体精神才有 ‘现实历史’的思想,指出了通向对 ‘理念史’——被视作为各个专门的和独立的部分史的总和——的唯物主义批判的道路……从黑格尔哲学的总体性思想出发,马克斯恩格斯把他们的历史过程理论发展为构成社会经济形态有规律的顺序。按照他们的观点,‘生产关系’与其说是被构想为 (同其他次要因素相并列的)一种决定性 ‘因素’,倒不如说是被构想为一种结构的概念。它们在不同时期所采用的结构使一个新纪元变成一个具体的、可确定的总体性。”[15]“3、历史唯物主义通过它的 ‘世界史’概念把自己同资产阶级的编纂学区分开来……马克思广泛的历史研究的最重要的成果是他洞察到与资本主义生产的 ‘生成’和 ‘生存’一起发生的历史的根本意义……根据这些阐述,马克思旨于整体的统一性是明显的。”[16]

三、历史与进步的逻辑:着眼文明正道新纪元的新历史观为何不能归入 “建构理性主义”

在此一理论预设下,本文所关心的核心问题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致力于呈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如何超越 “历史主义”与旧的 “历史哲学”观念的藩篱的?在何种意义上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入后现代哲学所谓有关 “人类解放的宏大叙事”范型之中?换言之,在经典作家所期望的意义上,我们如何能够获得并确证一种实践的 “历史性”观念的合理性出场和合法性、正当性澄明?

《德意志意识形态》有关历史观念的另一个重要的理论贡献在于,经典作家以自己的努力,提醒历史的思考者们,属人的历史和人属的历史,一定是通过人自己直接的感性的物质实践活动自主造成、自为拥有的,除此以外,关于历史的理解和解释,都是违背历史真实的。对于历史,马克思恩格斯的深层关切实质上在于以下疑虑:疑虑之一:“历史性现实”的真蕴究竟是什么?历史的本义和正义之实质性界分的标志究竟是什么?疑虑之二:历史的逻辑和观念自身的逻辑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有关历史的实践理性和有关生活实践的历史理性的有机关联是如何可能的?疑虑之三:历史的哲学叙事需要考虑历史的真实吗?如何顾及和呈现历史的真实?疑虑之四:观念对于历史的规定在何种意义上、以何种方式接近了 “历史的真实”?

马克思有关历史的哲学观念诞生以后,引起了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质疑。批评与质疑首先来自波普以及哈耶克等人,他们认为马克思的历史观是与柏拉图和黑格尔一样的 “建构理性主义”。波普曾在其著作 《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自认为对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进行了所谓 “成功的颠覆”,坚信 “处于纯粹逻辑的理由”,历史进程和命运是科学的或任何别的合理方法都无法精确预测的。波普的论证可以归结为如下五个论题:(1)人类历史的进程受人类知识增长的强烈影响 (即使把我们的思想,包括我们的科学思想看作某种物质发展的副产品的那些人,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前提的正确性)。(2)我们不可能用合理的或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我们的科学知识的增长 (如果有不断增长的人类知识这回事,那么我们今天就不可能预先知道我们明天才会知道的事情)。(3)所以,我们不能预测人类历史的未来进程。(4)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摈弃理论历史学的可能性,即摈弃与理论物理学相当的历史社会科学的可能性。没有一种科学的历史发展理论能作为预测历史的根据。(5)所以历史决定论方法的基本目的是错误的;历史决定论不能成立。[17]批评与质疑观点其次还来自罗素等人。罗素认为,“卡尔·马克思通常在人的心目中是这样一个人:他自称把社会主义做成了科学的社会主义……从另一个方面看,他是一个复兴唯物主义的人,给唯物主义加上新的解释,使它和人类历史有了新的关联。再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他是大体系缔造者当中最后一人,是黑格尔的后继者,而且也像黑格尔一样,是相信有一个合理的公式概括了人类进化的人。”[18]批评和质疑观点还来自 “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阿尔都塞。按照阿尔都塞的说法,为经典作家所发现和科学表述的 “历史唯物主义”其实并不是一门哲学,而是一门科学,一门关于历史的科学。[19]

要对这些批评与质疑进行辩驳,有效的方法只有一个:回到经典作家的文本,让文本自己说话。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吸收了他们生活时代有关人类史丰富的历史事实,分析了分工的产生及其导致的社会后果:“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20]紧接着马克思恩格斯详细分析了所有制的几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等。然后,经典作家得出结论:“由此可见,事情是这样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像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21]“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22]

正是考虑到了必须对人类生存与生活的真实前提进行正确的观念确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科学认识人类社会历史的合理的方法:“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在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事实的搜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像的主体的想像的活动。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23]有了这样的方法作为指引,马克思恩格斯就能够忠实于人类的活动事实,向我们提出 “历史何以可能”以及 “历史如何可能”的逻辑。在 《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正是按照上述方法,完整地提出了人类历史的五大基本要素以及它们之间内在有机的辩证关系途径:“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 ‘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 (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24]“第二个事实是,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25]一开始就纳入历史发展过程的第三种关系就是: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活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 “这样,生活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活的生产 (通过劳动)或他人生活的生产 (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 ‘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 ‘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26]马克思恩格斯在此基础上又考察了诸如 “社会意识”、“交往关系”、“个人利益和共同体利益”(市民社会和国家等)之间的冲突事实,人类历史 “由地域历史向世界历史性”变迁的事实等诸多历史要素。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述了上述熟悉 《形态》的学者们众所皆知的理论事实,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表

明,撇开历史的真实和真实的人类生存与生活逻辑,尽可以以各种花样翻新的 “观念”的方式对历史说三道四,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使我们越来越远离历史的真实本身。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的前提、基础性要素、动力 (生产了和交往关系)和目标 (所谓 “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27])等的近乎 “白描”式的展示方式,才显得弥足珍贵。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深刻领悟经典作家有关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所做的精练性表述。 “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 (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由此还可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也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 ‘自我意识’中或化为 ‘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这种观点表明:历史并不是作为 ‘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 ‘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像为 ‘实体’和 ‘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是他们神化了的并与之作斗争的东西的现实基础,这种基础尽管遭到以 ‘自我意识’和 ‘唯一者’的身份出现的哲学家们的反抗,但它对人们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和影响却丝毫也不因此而有所削弱。”[28]

可见,这种新的历史哲学观是一种真正面向现实人的生存与生活世界的 “实践的人学—价值论”,它在人类历史上,像一盏明灯,破天荒地昭示并实际地开启了人类向往已久的文明正道的新纪元。既然如此,我们有理由追问和辨析:由马克思恩格斯所确立的历史逻辑何以构成人类开辟历史时代的新地标,从而引领人类进入文明的正道,开创人类关于历史叙事的新纪元?

人类在历史中究竟追求什么?人类的历史活动结果究竟创造和生成了什么?历史是谁的意志的展现?历史要实现谁的目的、何种目的?如果承认人类历史是一个前进、上升的过程,那么,就一定有一个使这一过程称为可能的主体性力量。任何无视或忽视这一力量的作法,要么是处于既得狭隘的利益的继续保有观念所驱使而不愿意承认,要么就是被有关历史的各种扭曲的观念叙述所迷惑,沉浸于其中而不愿意走出来。马克思恩格斯戳破了这种长期以来蒙蔽人们视野的思想的把戏,清楚地指出:“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不是 ‘自我意识’、宇宙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怪影的某种抽象行为,而是纯粹物质的、可以通过经验确定的事实,每一个过着实际生活的、需要吃、喝、穿的个人都可以证明这一事实。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表现为思想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各种关系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此外,构成统治阶级的各个个人也都具有意识,因而他们也会思维;既然他们正是作为一个阶级而进行统治,并且决

定着某一历史时代的整个面貌,不言而喻,他们在这个历史时代的一切领域中也会这样做,就是说,他们还作为思维着的人,作为思想的生产者而进行统治,他们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而这就意味着他们的思想是一个时代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29]

在 《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了即将诞生并引领文明人类前行的新哲学的立场和历史使命:“实际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30]这段论述,如果脱离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所产生的历史现实和理论语境,往往会导致许多误解。事实上是,文明史以来,人类的历史和人类生活于其中的制度性、生活性和精神文化现实,在某种意义上都是遵从了或者直接就是按照某种人类所选择和认定的 “历史性观念模型”前行的。启蒙以来,面对观念所造成的愈来愈复杂的历史现实,人们关于历史,已经有了世俗意义上的 “进步与退步”、“合理与非合理”以及 “文明与愚昧”等的价值判别。意大利当代著名历史学家卡洛·安东尼在其所著《历史主义》一书中,对欧洲思想观念上的 “历史主义”的涵义以及类型,如 “自由历史主义”、“人文历史主义”、“浪漫历史主义”、“辩证历史主义”、“19世纪的历史学”、“唯物历史主义”、“绝对历史主义”等做了一一辨析,并明确地将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观归之为 “唯物历史主义”。安东尼指出: “在黑格尔的体系中,神学和历史这两个因素十分紧密地相互依附在一起。人类的历史是神演变的一个阶段,神必须穿越历史,同时给予历史一种理性和戏剧性的秩序,即一种预先确定的辩证演变……在黑格尔看来,进步的最终目标仍是神学性质的;总之,这是观念对其全部真实的终极展现,这种观念就是世界的神圣驱动者,是最终、至上和至善的启示。归根到底。这个过程是逐步将人从奴役和异化中解放出来:它使人格的完美再合一。”[31]

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和智识表明,即将诞生并出场的新哲学,将是一种从根本上变革不合理的世界秩序和现实个体的生存与生活命运的革命性理论。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由于 “工业的历史”、由于资本与商品的逻辑的日渐确定化,以及所造成的愈来愈坚硬的历史性事实,有关历史的鲜明主题和真实内容也同时开始进一步明确起来。马克思恩格斯对此做出了自己的科学回答:根本内容是无产阶级的解放。经典作家的努力表明,如果说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的结果,是创造这一历史、推动这一历史的主体的命运变得越来越悲惨,真实的历史主体愈来愈受自己所创造的东西所束缚和奴役,那么,这种历史一定是成问题的。

[1][英]理查德·艾文斯:《捍卫历史》,张仲民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7-18页。

[2][5][6][9][10][11][20][21][22][23][24][25][26][27][28][29][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15、21、16、23、24、34-35、25、28-29、30、30-31、31-32、32、33-34、40、42-43、52、48页。

[3][4][7][英]汤因比等:《历史的话语——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张文杰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43、146、51页。

[8][德]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邹进译,北京:生活·读者·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第22页。

[12][德]威廉·狄尔泰:《历史中的意义》,艾彦等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第102页。

[13][14][15][16][德]施密特:《历史和结构——论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历史学说》,张伟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12,12-13,15,19、22页。

[17][英]卡尔·波普:《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杜汝楫、邱仁宗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年,序言。

[18][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第336-337页。

[19]李文阁:《阿尔都塞的 “根本问题”及其启示》,《学术研究》2012年第10期。

[31][意]卡洛·安东尼:《历史主义》,黄艳红译,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19页。

责任编辑:罗 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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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祖社,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陕西 西安,7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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