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祖山,张欢欢
(中南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武汉 43007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截止2011年底,我国城镇常住人口首次超过农村常住人口,达到6.91亿;2012年底,我国城镇人口达到7.12亿,人口城镇化率已经提高到52.57%,但城镇化的质量却并没有与城镇化的水平同步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从现有我国城镇化质量的评价对象来看,主要从国家、省域、地级市、县域等进行评价。从定量评价方法来看,一般分为单一指标法和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城镇人口比重、非农人口比重和城市用地等指标是比较常用的单一指标,但单一指标不能全面反映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因此在现有研究中,采用单一指标评价的研究很少,多数都采用多指标综合评价。多指标综合评价就是从人口、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选取能够反映城镇化质量的指标体系。其中将多个指标进行综合的方法一般分为加法和乘数法,多数学者都采用线性加法。此外,还有其他指标法,如利用多元线性回归对城镇化质量进行分析。
本文从城镇化质量的内涵出发建立城镇化质量指标体系,沿用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通过因子分析法,分析各个样本在不同侧面上的水平及综合水平和排名,并分析数据变化趋势,从宏观层面把握我国城镇化质量发展方向;最后,通过聚类分析法,对样本进行分类,分析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区域平衡性。
关于城镇化的定义,历来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认识和见解,在这里,我们沿用中国社会科学院(2013)提出的城镇化质量的概念,即城镇化质量是指在城镇化的进程中与城镇化数量相对应的反映城镇化优劣程度的一个综合性的概念,特指城镇化各组成要素的发展质量、协调程度和推进效率。
根据城镇化质量的内涵,结合相关文献,本文选择从“经济发展质量”、“社会生态协调程度”、“城市发展质量”和“环保协调推进质量”四个方面来构造城镇化发展质量指标体系。其中,经济发展质量和城市发展质量分别反映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经济、城市功能设施的发展质量;社会生态协调程度反映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社会、生态与城市发展的协调程度;而环保协调推进质量反映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与城镇化发展的协调推进质量。
根据上述分析,构建本文的城镇化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表1)。
表1 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表1的指标体系,本文利用2011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截面数据作为分析样本,采用软件SPSS17.0进行分析。数据均来自《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对少数缺失的数据或异常的数据用均值进行替代处理。
(1)KMO检验和Bartlett检验
根据常用的KMO度量标准,当KMO值小于0.5时,不宜进行因子分析。本研究KMO值为0.678,表示可以进行因子分析。Bartlett检验统计量观测值P-值接近于0,显著拒绝原假设,即认为样本群体的相关矩阵间有共同因素存在,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2)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和公共因子贡献
本研究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求解因子载荷矩阵,经过最大正交旋转,取特征值≥1的因子为公共因子。计算结果如下(表2):前4个主成分的特征值均大于1且累计贡献率已达到了80.429%,故前4个主成份可以代表所有指标反映城镇化质量的相关信息。第1个主成分的初始特征值最大,方差贡献率为49.49%,远远大于其他主成分,说明了“经济发展质量”指标权重最大,负载显著。
表2 因子解释原有变量总方差的情况
(3)公因子命名
表3 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
采用方差最大法对因子载荷矩阵实行正交旋转使因子具有命名解释性,按第一因子载荷降序的顺序输出旋转后的因子载荷,并输出旋转后的因子载荷图(表3)。
由表4知:X4、X3、X2、X5、X6、X1、X7和X8在第1个因子上有较高载荷,可将这组变量解释为“经济发展质量”;X9、X10、X11、X12、X14和X13在第2个因子上有较高载荷,这组变量可解释为“社会生态协调程度”;X15、X16和X17在第3个因子上有较高载荷,这组变量反映城市公用设施水平,可解释为“城市发展质量”;X18、X19和X20在第4个因子上有较高载荷,这组变量主要反映节能环保的情况,可解释为“环保协调推进质量”。
(4)公共因子的得分系数矩阵
采用回归法估计因子得分系数,根据得分系数矩阵,得到4个公因子的表达式:
其中,Fj表示表6中第i个公因子的得分;Zxj表示第j个指标无量纲化后的数据;λij表示Zxj在Fj上的得分。
(5)构建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模型
根据因子得分函数,计算出4个公共因子的具体得分,对因子得分加权,得到城镇化发展质量的综合得分。
根据表2旋转后的4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以计算得到的各因子权数为系数,得到城镇化发展质量的评价模型:F=0.3682F1+0.335F2+0.177F3+0.1198F4
根据上式,计算出各个城市城镇化发展质量在“经济发展质量”、“社会生态协调程度”、“城市发展质量”和“环保协调推进质量”四个方面的得分和排名,并计算出各地区的综合得分和排名,再按综合排名进行排序(表5)。
由表4可知,各地区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其中发展质量较高的省市有: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这些地区都位于我国东部地区,且多属于经济文化中心或东南沿海地区;发展质量较低的省市有:甘肃、西藏、贵州、青海等地,这些地区大多都处于我国西部地区,且多为少数民族地区。
(6)城镇化质量整体趋势评估
为了分析近几年我国城镇化发展质量水平的整体趋势,选取1994~2011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第三产业比重、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日供水综合生产能力、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城市用水普及率、城市燃气普及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污水日处理能力、污水日处理能力、生活垃圾清运量、能源消费总量共16组数据,进行因子分析。
通过因子分析,提取1个因子,其方差贡献率为93.458,说明了这个因子解释了不同年份城镇化发展质量的主要信息。比较1994~2011年我国城镇化发展质量的综合指数情况(表6),可知从1994年到2011年,我国城镇化发展质量水平在不断地上升。
表5 各地区城镇化发展质量得分及排名
表6 1994~2011年我国城镇化发展质量指标评价体系综合指数
本研究采用系统聚类分析方法中对样本进行分类处理的“Q型”聚类法,选用组间联接进行分类,度量标准为Euclidean距离,利用因子分析法产生的新变量F1、F2、F3和F4对31个省市的样本进行聚类分析,得到不同阙值下类成员结果。根据聚类分析结果,若设定阀值为9,可将31个省市分为9类,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各成一类;贵州和西藏成一类;青海和宁夏成一类;吉林、黑龙江和甘肃成一类;江苏、浙江和山东成一类;其余17个城市成一类。
不同省市在城镇化发展质量的各个方面的发展状况存在差别,对城镇化建设的作用也不相同,特别是我国北京、天津、上海和广东等地的城镇化发展质量存在着各自的特点,因此在分类时出现上文不少城市自成一类的情况。相比于这些城市,其它一些城市在城镇化发展质量上存在很多共性,从而结合成为一类。
根据城镇化质量的内涵,本文从“经济发展质量”、“社会生态协调程度”、“城市发展质量”和“环保协调推进质量”四个方面构建了城镇化发展质量指标体系及测度模型。根据对指标体系的评价与测度模型的计算发现,我国内地各省在“经济发展质量”、“社会生态协调程度”、“城市发展质量”和“环保协调推进质量”四个方面的影响程度不同,其影响权重分别为:0.3682、0.335、0.177和0.1198,其中“经济发展质量”的权重最大,在整个城镇化发展质量评价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近些年,我国城镇化发展质量水平总体上在不断上升,但内地城镇化发展质量存在明显的不平衡,城镇化发展质量较好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经济文化中心或东南沿海地区,而城镇化发展质量较低的地区大多集中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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