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金祥
(烟台职业学院,山东 烟台 264670)
瑞士职业教育特色及对我国职教改革的启示
温金祥
(烟台职业学院,山东 烟台 264670)
摘要:瑞士职业教育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经验,其体系发达,人才培养独具特色, 实施的“学徒制”强调在企业和职业学校两方面进行学徒培训,职业性、实战性、针对性很强。考察和分析瑞士职业教育特点,应当从办学机制、教育理念、管理模式等多维度分析,在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模式、健全法规和政策体系、建立评价机制、增加资金投入和建立师资保障等方面进行借鉴。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瑞士职业教育;经验启示
瑞士是联邦制国家,教育是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共同责任。瑞士的国际竞争力总排名多年居于全球榜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瑞士职业教育发展。瑞士开放的办学体系、灵活的办学机制、鲜明的办学特色,对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借鉴作用。
1瑞士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1.1 瑞士教育体系
瑞士教育体系实行9年义务教育,进入高中阶段后开始进行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分流,只有20%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通过高中会考后进入普通大学或应用科学大学。超过70%的学生进入基础职业教育进行学习,基础职业教育学校学制为3年至4年,实行“双轨制”和“学徒制”,学生从联邦公布的职业中选取自己喜欢或需要的职业进行学习,学生通过职业高中会考后,可以获得联邦职业教育培训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证书后可以直接进入工作岗位,也可以取得开始高职教育学习的资格,获得专业证书和文凭。瑞士的教育体系极具开放性,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可以互通互认。普通高中的学生毕业后通过实习可以进入应用科学大学学习,也可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环节学习,甚至可以进入基础职业教育进行一年制的技能学习。完成基础职业教育的学生可以进入应用科学大学学习,也可通过一年的预备课程学习,进入大学学习深造。
1.2 瑞士职业教育体系
瑞士职业教育始于19世纪20年代,主要由基础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组成。1930年瑞士第一部联邦教育法颁布,在该法中明确规定了职业教育由联邦政府、州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这决定了瑞士职业教育的多元性。
瑞士职业教育的主体是基础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主要参与方——企业,约有30%的企业具有为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学习岗位的资格。学生在企业和学校之间实行轮换学习,每周1天-2天在学校学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3天-4天在企业接收岗位训练和顶岗实习;每学期可在企业或者行业的培训中心学习跨专业的行业课程,时间一般为1周-2周。瑞士基础职业教育的学制一般分为二年至四年。学生毕业后可获得联邦政府颁发的“职业教育证明”,获得该证明的学生即有资格进入相应行业工作,也可继续攻读联邦政府的“职业能力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能力资格证书”。
瑞士高等职业教育层次的学校主要包括应用科学大学和专业培训学院。应用科学大学属于正规的高等学校,从事的是职业教育,学生主要来自职业高中,毕业生可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应用科学大学以实践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岗位技能,使其掌握科学、艺术等方面的知识、技能、方法。专业培训学院主要是拓展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学生的岗位水平和职业能力,专业培训学院的毕业生可以获得专业教育与培训学院文凭。
2瑞士职业教育的主要办学经验和特色
瑞士职业教育起步早,发展成熟,在办学体系、办学机制、投入保障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2.1 建立了中高职衔接、普职衔接与沟通顺畅的教育体系
瑞士为教育搭建了一个开放的,道路通畅的立交桥体系,中高职相互衔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各形式、各层次的教育沟通顺畅,可以互通互认。普通高中的学生毕业后通过实习可以进入应用科学大学学习,也可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环节学习,甚至可以进入基础职业教育进行一年制的技能学习。完成基础职业教育的学生可以进入应用科学大学学习,也可以在学习一年的预备课程之后,进入大学深造。在瑞士,大多数人通过高等职业教育的形式完成高等教育,体现了瑞士教育体系的灵活性和终身学习的特点。在瑞士参加课程学习者占职业教育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在60%左右,获得证书后直接升入应用科学大学深造者超过20%。
2.2 建立了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各行业机构的多方合作机制
瑞士职业教育的管理权限由国家、区域和地方三个层次行使,这是由瑞士联邦《职业教育法案》明确规定的,这就意味着职业教育与培训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各行业机构三方管理。联邦政府的职能主要由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承担,包括对职业教育的指导、监督、协调等,制定职教方案;州政府具体负责职业教育方案的实施和监督,提供职业教育的相关信息和具体的学徒岗位,监督和督促学校完成教学和培训;行业组织主要是受政府委托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为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考核命题,制定(修订)职业培训及考试标准,开发新的教育和培训课程等。
2.3 建立了多方投入、经费充足的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
瑞士职业教育经费主要由公共经费、行业经费、职业教育基金三部分组成,分别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行业机构在规定的限额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担。按照瑞士现行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联邦政府承担职业教育公共经费的比例为总投入的四分之一,各州负责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计划的实施,公共经费的四分之三也是由各州提供。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经费主要由企业和个人承担。行业组织既为职业教育提供服务,也为此提供经费,一般而言,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计划的企业均会从中获得收益。
2.4 建立了通畅的师资培训渠道和有效的学徒制模式
瑞士的学徒制主要在三个场所完成。一是在企业实施的培训,约占整个学习时间的70%,这是瑞士学徒制的中心环节。二是在职业学校的学习,主要学习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一般由州或市开办或者由行业联合会开办。三是入门培训,一般由产业培训中心组织,瑞士的产业培训中心由行业协会开办,采取集中授课的学习方式,学习从事某一职业的岗位知识和职业技能。为了保证学徒制的顺利实施,瑞士职业教育建立了由职业学校教职人员、企业专业人员、行业协会专家、培训机构人员组成的职教师资。在任职资格方面,入职要求严格,规定必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应资格才可以上岗。瑞士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对所有职教教师、培训人员在知识水平、任教能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培训大纲由联邦经济部专业教育及技术教育司负责制定,完成培训的人员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学位。
3瑞士职业教育对我国职教改革和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启示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职业教育相结合,校企联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一种新形式,我国的职业教育改革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应当关注国际视野,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3.1 树立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模式
发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职业教育息息相关,“职业不分高低贵贱”是瑞士人的普遍认同。瑞士75%的企业主是学徒出身,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在经济和社会地位有较高地位,70%以上的学生选择职业教育证明了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而在中国,职业教育的价值观还有待改变,要实现中国经济的新常态,职业教育应该发挥重要作用,职业教育的地位亟待提升。
实施现代学徒制,势必“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弘扬中国古老的“师徒”文化精髓,使“师徒”文化在“知行合一”的社会中得以继承和发扬。当前教育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应当有选择的引入瑞士学徒制的标准,“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体制机制”*教育部等六部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3.2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法规和政策
现代学徒制,必须以制度或法律的形式对社会相关方面做出强制性的要求和规定。瑞士1933年颁布实施《联邦职业教育和培训法》,2004年修订后的《联邦职业和专业教育及培训法》,对政府和企业的职责、学徒培训内容、从业人员资格、项目的实施和控制等,都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具有较明确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学校和学生是职业的实践共同体,国家从制度架构层面理顺技能人才培养流程中的责权利关系,通过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法实施细则》、《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和学生等各方的职责、权利、义务,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与保障。地方政府应当出台具体的政策制度,鼓励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对接受学生实习实训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资金补贴。行业组织及协会应当在实践教学标准的制定、“双证书”制度的落实、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3.3 立足学生成长成才,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评价机制
实施现代学徒制,教学空间相应从校内向校外延伸,教学主体是学校、行业和企业等多元参与,要求做到工学衔接合理。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教育,必须根据“现代学徒制双重身份,双主体培养,双元育人,双元管理”的特点*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体现职业岗位对人才的需求和学生发展的需求,建立针对性和发展性评价相协同的学习评价,与企业共同制定学徒制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要结合岗位特点,建立以发展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学习评价机制,促进学生成长和成才。应当注重学生知识结构、技能水平、职业素养、吃苦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这些评价应贯通校企培养的全过程,贯穿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
3.4 加大投入,提高企业和学生双方参与的积极性
我国现代学徒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头冷、一头热,表现为“学校的热情高,但企业的参与热情不高,学徒满意度不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没有相应的支持措施,如果政府加大对学徒制的投入,使参与企业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社会地位,企业参与动力不足的问题就可以得到有效改善,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学徒制的资金扶持力度,提高各方面的参与热情,提高学徒制的实施效果。从操作层面,政府要对参与学徒制的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学徒工资及物料消耗计入成本、用于教育的捐赠实施税收优惠等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税收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3.5 完善现代学徒制的师资队伍,建设专兼结合的“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开展学徒培训的基础,也是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关键。为此,要做好教师的选拔和聘任程序,落实相关经费、考核、评估等事项,保证现代学徒制的有效实施。在学徒制实施过程中承担师傅职责的人员,应当是企业的技术骨干,校企双方通过签署学徒制协议,对师傅的选聘、职责、指导、考核等给予作出具体规定,相应的报酬通过协议、合同等方式固定下来,增强师傅的社会责任感和教育意识。
4借鉴瑞士职业教育经验,推进学院可持续发展
在构建现代职教体系的新形势下,我院应当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学院“十三五”期间的目标任务,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①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以大学章程和“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深化综合改革,坚持内涵发展,继续实施骨干校提升带动工程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正确处理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开创学校建设发展新局面。
②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把瑞士的“三元制”模式借鉴运用到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中,突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专业特色,进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学以及专业集群化发展,在政府的主导推动下,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制度建设,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继续深化“以岗定教”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方案,探索实施分段式工学交替教学组织形式,构建“学校课程+企业课程”课程体系,将职业资格标准和企业标准融入课程内容,构建与职业岗位素质要求高度融合的“校企双驱、知行合一”职业素质教育体系,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能力。
④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立足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把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作为提升学院服务能力的主攻方向,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升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服务企业的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及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履行高职院校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全方位提升学院的服务能力和办学实力。
(责任编辑侯中岩)
Characteristics of Swiss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Enlightenment on Chinese Vocational Education Reform
WEN Jin-xiang
(YantaiVocationalCollege,Yantai264670,China)
Abstract:Swiss vocational education has obtained successful experience that amazes the world during years of development, its system is advanced, its talent cultivation is unique and the “apprenticeship” implemented emphasizes carrying out apprenticeship training in both the enterprise and the vocational school, thus being of strong profession, practicality and pertinence.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characteristics of Swiss vocational education shall be carried out from multiple dimensions such as school-running mechanism, educational concept, management mode, etc., and use such aspects such as improvement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model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perfection of regulation and policy system, establishment of evaluation mechanism, increase of capital input, guaranteeing of teachers and teaching facilities, etc. for reference.
Key words: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wiss vocational education; experience enlightenment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382(2015)04-0001-04
作者简介:温金祥(1965-),男,山东招远人,烟台职业学院院长,教授.
收稿日期:2015-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