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磊
内容摘要:本文首先从交易、贸易和产业三个维度对跨境电商内涵进行了剖析,接着从贸易环境、支付体系、电子通关、跨境物流、信用体系五个方面分析比较各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经验,提出建立数据库和运用多种平台、建立资金服务平台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管,及建立政策服务平台和国际性大物流平台以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跨境电商 内涵 跨境电商产业 经验启示
跨境电子商务内涵探析
(一)交易层面的跨境电商
第一,B2C零售出口。指商户对消费直接交易的模式,B2C零售出口,是指商户通过电商平台,或电商平台中的第三方商户,直接从中国进口零售产品,再通过跨国邮寄的形式,将产品从中国运输到消费者所在国,此类销售模式通常涉及金额和产品数量较少。值得注意的是,跨境电商由于涉及到国家的法律问题,商家为了保护个人利益,通常采取告知机制,并在邮寄产品前,要求消费者先行付费。
第二,B2C零售进口。与出口所采取的消费方式类似,仅有的区别在于商品将要邮寄到中国,涉及到中国的进口规则。我国近年来对于商品进口,有着严格的限制,因此,对进口企业、产品、类型、数量,均设定了审查机制,影响了B2C跨国交易的小额产品的效率。另外,该模式的商品交易,无法有效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第三,B2B一般出口。B2B是指商家对商家的交易模式,国内商家可以根据国外商家的需求,以电商作为支付和沟通平台,进行一定规模的货物出口交易。通常此类交易模式,涉及产品数量较多,所以不会采取跨国邮寄的方式,而是直接交由跨国物流运输公司负责,再由物流公司负责进出口检验和税务等事宜。
第四,B2B、B2C一般进口。在我国,由于差别仅为交易平台和消费转账措施,所以一般进口行为,已经与对外贸易进口无异。在海关管理上,将完全依据国内进出口贸易的处理方式。
第五,B2B、B2C保税出口。所谓的保税,是指产品在出口过程中,不需要缴纳任何税务,而产品会在进口国进行加工,最终返回到出口国销售。外国的高新技术产品,是我国现有技术水平所不具备的,所以国内保税出口的交易较多,但由于不需要承担费用,有可能被偷税、漏税分子所利用。因此,保税出口必须缴纳申请,并详实填写清单等复杂的手续。
第六,B2B、B2C保税进口。中国以廉价的密集型劳动力,成为了全球工业生产基地。由于电商拥有担保机制,近年很多国外商户都采取电商的形式,委托国内企业加工产品。而在保税进口上,同样有复杂的记录和保证手续,并进行详细的检察。不过为了促进国内发展,我国海关的保税进口管理,在提升强度的同时,正不断尝试减少审批手续,以提升管理效率。
(二)贸易层面的跨境电商
在加入到WTO之后,中国以廉价劳动力的优势,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机遇,在2013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进出口总和第一的贸易型国家,但是,随之而来的便是发展瓶颈,传统贸易形势已无法再持续的大幅度增长。反观跨境电商,由于运行成本较低,逐渐成为了国际贸易的新宠。与传统模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优势在于,一是经营成本较低;二是交易方式较为简单;三是平台提供商可以作为“第三方”,在交易中,将买方支付资金存储在平台账户中,以保障双方的公平权益。而在弱势方面,跨境电商贸易问题在于规模较小,且资金匮乏,无法有效的发展,另外,法律机制不健全,仅以第三方规则,难以有效地处理纠纷。
(三)产业层面的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虽然仍旧是对外贸易的组成部分,但是,却从产业模式、生产行为、贸易监管等诸多层面,开始区别于传统的贸易产业。由于电商是基于互联网交易的模式,并且仅是作为平台机制,用于担保交易和线上沟通,帮助消费者监督商品,所以对于实体支持性要求不高。而国内近年来,也开始鼓励跨境电商的发展,主要目的在于:优化民众的消费环境,促进市场信息对称,再由消费者促进产品工厂发展;电商必须依靠网络,而互联网经济需要龙头产业作为引导和支撑,鼓励跨境电商,意味着需要培养出有效支持环境优化的大型企业;跨境电商并不仅是网络中间平台,同时也需要金融、物流的辅助,发展电商可以较好的改善产业结构。
国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总结
(一)完善贸易制度,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为了推进跨境电商的发展,很多国家在贸易制度上,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美国利用出口量的优势,与长期贸易国家签订协议,其中明确提出鼓励电商发展的方式,例如彼此取消部分关税等;欧盟国家统一制定标准,目前仅对部分商品进行管制,其余则自由在欧盟成员国中流通,由此极大促进了欧盟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加坡主要依靠TPP协议,以此减少环太平洋国家质检的进出口限制,随着各国之间的贸易加深,新加坡已经成功争取到了大部分商品不限配额的出口优势;日本当前仅对农业产品进行管制,并减少大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以达成国家贸易之间的平等与高效。
(二)完善跨境支付,提升风险控制
跨境支付主要面临的问题在于清算,美国采取了以美元为中心的清算体系,并根据额度区分管理,由此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英国采用了欧盟金融体系,实现成员国之间快速、无风险的清算,并建立了全额自动清算系统,现已在中央银行的支持下,覆盖十余个国家,有效实现了统一的风险控制;日本在清算问题的处理上,主要采取自由发展的方式,完全交由银行和市场的自主调节,进而衍生出大量的清算工具,可以对不同额度采取高效率的清算;新加坡政府未对市场过多的干涉,但是,却使用了明确、严苛的监督管理制度,目前以《支付体系监督法》全面对跨境支付进行监管。
(三)采用信息监管追踪技术,建立海关间合作机制
在科技领域,美国采取了智能化的信息追踪系统,可在短时间内识别运输商品的威胁性,建立支持全球物流进度的综合数据库,消费者能实时通过物流公司的信息,获得商品运输状况;欧盟主要是AEO制度,简化了手续和提升安保。在技术方面,是以英国最为先进,自主研发的“太赫兹光谱”,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取全部商品信息,并且具备验证假货的功能;东亚方面,日本在海关的安全管理上,不仅研发了自动化管理系统,对长期通关企业也采取了严格的评估机制;新加坡的贸易管理完全依据现代科技手段,其使用的TRADENET也是全球效仿的典范,实现了快速贸易信息查询,并为国家安全部门,提供详细、真实的商品安全情报。
(四)完善信息系统,物流服务走向标准化、规模化
物流业的发展,也应该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美国在跨境服务配送中,主要依靠自动仓库和智能扫描,前者可以为商品提供有效的分类,后者能够减少商品检测的时间;英国的跨国邮寄服务,主要依靠DHL和皇家邮政,再由物流公司与各国龙头物流企业达成协议,以满足跨国运输的需求;德国主要的运输方式便是DHL,这也是其重要的本土企业,同时是全球规模最大,信息网络最为全面的航空运输公司;日本的运输也出现寡头垄断,目前YAMATO承担的了绝大部分的跨国运输任务,并以其为主体,在日本全境建立了完善的物流信息网络;新加坡的物流网络,完全交由新加坡邮政负责,而该公司也是本国重要的国有企业,所以在政府支持下,对周边国家的物流公司采取收购,进而有效扩大了业务规模。
(五)积极完善跨境信用体系,建立统一的数据系统
我国跨国电商遇到的主要问题,便是缺乏含金量高的信用评级体系,而发达国家,却对信用管理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美国在信用管理上较为严格,其涉及到政府、第三方、消费者三大体系的五个组成部分,使信用管理体系得以完善;英国的信用体系主要依靠政府和金融系统,同时二者在信息的提供上,也能够获取一定的收益;德国的信息管理体系,主要依托中央信贷系统,即由银行主导本国的信用信息管理;新加坡采取了第三方评价制度,由政府出面组织相关机构,而为了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新加坡不断通过修改组织结构,有效吸纳了大量评价主体;日本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仅依靠行业协会促进,同时使用的会员制,导致只有会员企业,才能够获得被评价的机会,而会员的准入机制,也成为了日本对企业管理的有效措施。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建立大型数据库和运用多种平台
1.采取多平台推广机制。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跨境电商为兰亭集势,但是其整体销售能力较弱,产品知名度不高,无法有效的开拓国外市场,而在国内电商服务上,由于缺乏同类产品竞争优势,所以也难以持续扩大产业规模。为了解决困局,兰亭集序首要任务便是提升知名度,其采用了Google AdWords工具,并选择了多种极具竞争力的关键词,依靠竞价排名的手段,使网站流量在短时间内飙升,随着兰亭集序得到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其产品的销售也开始出现增长,并逐渐发展至纽交所上市。由此来看,采取多平台的推广,可以有效促进电商企业的发展。而除了谷歌之外,很多国外的社交媒体,都搭建了广告接口,并具备锁定客户群体的大数据机制,能够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准确而高效率的服务。
2.建立大型数据库。电子商务依托于互联网,拥有人类最庞大的信息源头,合理地利用信息,将是其突破发展困局的关键。通过调查发现,我国电商平台中,仅有部分建立了动态数据库,而且普遍规模较小,相对于当前的发展需求,信息量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所以,企业需要逐步扩大数据库,以帮助射频技术等形式有效运用数据,并借用数据库实现信息推送机制,由此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二)建立资金服务平台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管
1.建立资金服务平台。有效的资金服务,可以增强电商清算效率,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在服务平台方面,可以采取两种机制:一是第三方介入机制,由金融企业负责对电商平台管理。金融机构在资金管理上能力较强,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清算需求;二是企业建立资金服务平台,虽然管理效率较比于金融机构存在不足,但是,却可以有效防控资金管理风险。
2.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管。第三方支付平台指:一是跨境电商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消费者与商户、企业与企业的交易行为中,提供支付监管机制,即将资金保留在平台中,双方确认交易完成后,再将资金向卖方支付,由此减少纠纷,以及避免诈骗;二是跨境电商引入第三方机制,很多电商都有自营产品,其销售的产品缺乏第三方交易担保,此时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建立政策服务平台和国际性大物流平台
1.建立政策服务平台。基于跨境电商在发展中的优势,国家应该为其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例如减少关税,降低消费者小额跨国交易的成本;采取实名物流企业注册,使商品可以在企业信誉保证下,得到快速通关;提供信息服务平台,使消费者可以查询到商品在海关的状态,以便于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2.建设国际性大物流平台。目前国内物流的发展速度较快,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运输任务,但是,却没有相对规模较大的跨国物流公司,仅能够通过EMS进行,不仅速度较慢,而且EMS长期处于垄断,造成运输成本较高。所以,对于跨国电商而言,自身拥有国际物流平台,不仅可以优化运输环节,还能够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对其长期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促进意义。不过,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并不具备建设物流系统的实力,对此可以采用合作机制,与国际知名物流公司达成长期合作协议,进而降低平台商品的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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