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请事表”到“杀头推测”
——《陈情表》教学的两次追问

2015-02-13 19:57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实验高级中学
语文知识 2015年8期
关键词:司马氏情事陈情表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实验高级中学 吴 纪

公元268年,44岁的李密写就《陈情表》,250年以后便被梁朝萧统选入《昭明文选》。自此以后,历代文章选本鲜有不收入者,被誉为“千古散文绝唱”,李密也因此文得以名传后世。

《陈情表》从发表至今历经1740多年,仍有多宗疑案干扰语文课堂教学。以下两个问题,在教学时应该好好追问一下。

一、李密“陈情”还是“陈请”?

李密(224年-287年),西晋时犍为郡武阳人。幼年丧父,母何氏改嫁,由祖母抚养成人。后李密以对祖母孝敬甚笃而名扬于乡里。在中学教师的眼中,李密的《陈情表》就是一篇古代士子行“孝”的经典之作。他与祖母的孝慈之情打动了古今无数读者。闵宁运认为,李密《陈情表》的核心内容是四情毕现——“亲情、苦情、忠情、孝情”[1]。这很切合南宋文人、江苏镇江的安子顺的观点。南宋人赵与时《宾退录》卷九中引了安子顺的话:

读诸葛孔明《出师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忠。读李令伯《陈情表》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孝。读韩退之《祭十二郎文》而不堕泪者,其人必不友。[2]

安子顺的话说得有些“过头”,“堕泪”与否并不是评价好文章的标志。但是安子顺将《陈情表》与《出师表》《祭十二郎文》相提并论,说这些文章是表现忠、孝、亲情的典范,是有道理的。《陈情表》中“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愍臣孤弱,躬亲抚养……而刘夙婴疾病,常在床蓐,臣侍汤药,未尝废离”,特别是“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就非常感动学生。这是不是意味着李密给司马氏上“表”,真的是用来陈“情”的?《陈情表》真的像闵宁运老师所认为的是为“亲情、苦情、忠情、孝情”而写的吗?

这要先看“表”的功能。《古代汉语词典》对“表”这样解释:“给皇帝的书信、奏章。”《文选》卷三十七对“表”字这样注释:“谢恩曰章,陈事曰表。”在古代,“表”作为奏章一类文体,是臣下向君王的陈述请求,是不以抒“亲情、苦情、忠情、孝情”见长的。刘勰的《文心雕龙》认为文体有四类:“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

刘勰认为,“表”的功能是“陈请”,据此推断,《陈情表》应是《陈请表》。我理解,李密将“请”写作“情”,是书写辨认失当,或者使用了“通假”。事实上,李密当年初仕蜀汉为尚书郎,蜀汉灭亡以后,司马氏召为太子洗马,此时李密以祖母96岁,无人供养为由而力辞。是为上“表”的背景。可见,此时李密上“表”是为“陈请”而非“陈情”。“陈情”应该是后人的错读,而“陈请”更符合当年李密上“表”的动机。

从史料看,李密的《陈情表》收入《文选》时题作“陈情事表”。其中的“情事”即情况说明、事件说明,非常符合《文心雕龙》所述“表”的特征。“陈情表”当是后人对“陈情事表”的简称。可见,李密写《陈“情事”表》(引号为笔者所加)并非陈“亲情、苦情、忠情、孝情”,“陈事”“陈请”才是为文动机所在。但是在近1800年阅读史上,李密“陈情事表”的“陈事”“陈请”诉求,每每为孝慈之情所遮蔽。相应地,李密其人、其文的写作背景等“本事”因素也就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导致教学《陈情表》时,许多老师往往直奔其“堕泪”的目标。

笔者认为,不宜将李密与祖母的孝慈之情作为《陈情表》的教学重点在课堂上大事渲染。倒是香港与台湾的同行看得比较准确,把《陈请表》作为“表”的文本体式看待。

二、“拒不奉诏”会杀头?

许多老师在教学中认为,如果李密再不出来做官,就意味着对司马氏不满,就会被杀头。李密“拒不奉诏”果真会被杀头吗?推测李密“被杀头”,可能只是信口开河。

《陈情表》中有“逮奉圣朝,沐浴清化。……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除臣洗马。猥以微贱,当侍东宫,非臣陨首所能上报”。而李密的苦衷是:“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臣之进退,实为狼狈。”这是最关键、最能打动晋武帝的。是的,李密年44岁,是青壮年,而祖母高达96岁。他说“人命危浅,朝不虑夕”确实是实情。怎样看待李密“辞不就职”呢?王彬等人认为还有两个原因:一是李密为蜀汉旧臣,怀旧心重;二是晋朝初立,李密对司马氏不甚了解。[3]所以,李密才“辞不就职”——不是不想出仕,而是此刻不宜。证据在哪里呢?《陈情表》中有“尽节于陛下之日长,报刘之日短”。这说明李密是愿意为官,愿意对司马氏俯首称臣的。他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也只是作个样子而已。

司马氏新政初立,尚在施行以孝治天下的理念,即使李密“拒不奉诏”也不会随意杀头。从司马氏的第二份诏书看,如果李密不低声下气,恳请武帝体察,或者李密真的无理由拒诏,司马氏会降旨将李密下狱或处死吗?司马氏当然握有这样的生杀大权,但国家初立时候,杀死李密又有什么意义呢?史料记载,李密只不过是一介文弱书生,手不能缚鸡。同时,处死李密这样远近闻名的孝子,有违圣朝“以孝治天下”的大计,还显得司马氏无容人之胸怀。所以,张海明先生认为,杀死李密的负面影响要超过对士人的震慑作用,而恩准李密之请求,则可以树立司马氏的明君贤君形象。[4]

其实,司马氏征召李密也只是欺骗天下的寻常伎俩。为什么这样说?历朝历代得到天下的“领导人”谁不希望树立“求贤若渴”的形象?《史记·鲁周公世家》有周公“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的典故;战国时期,秦穆公用五张羊皮换取百里奚与他共商国事;《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也有“总揽英雄,思贤如渴”之例。我相信司马氏读过曹操的“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诗句。所以,司马氏的征召,不过是政治家在显示政治姿态而已。

对于司马氏重用李密这一事件,据张海明先生分析原因有二:一是当时东吴尚据江左,征召李密可收笼东吴民心。这是司马氏对亡国之臣的怀柔政策。二是李密当时以孝闻名于世,借李密的孝道,可以显示自己清正廉明,维持社会秩序。[4]

而李密二次呈表以后,司马氏览表以后只是说:“士之有名,不虚然哉!”(《晋书·李密传》)可见,司马氏并不急于用他。再看司马氏“赏给”的官职是什么呢?无非“郎中”“洗马”等——只是为司马氏随时提供建议,属于备用顾问及差遣类官。所以,司马氏不仅同意了李密的请求,而且还特意“赐给”李密两个奴婢,并令郡县供其祖母膳食。这样,司马氏就利用李密很好地“炒作”了一番。这和当下影星自我炒作有什么不同?当然,这对李密来说是件大好事,可以留在家中为祖母养老送终,又没有封上日后的出仕之门!

从文中看,李密不出仕,司马氏“诏书切峻,责臣逋慢。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急于星火”。如此轻慢皇帝,是违抗了皇命,似乎是要杀头的。但从上述论述看,李密的头,一时半会儿还掉不下来。

注释:

[1]闵宁运.四情毕现淋漓尽致[J].中学语文,2011,(6).

[2]赵与时.宾退录[M].上海:上海古箱出版社,1983.

[3]王彬.古代散文鉴赏辞典[Z].北京:农村读物出版社,1987.

[4]张海明.《陈情表》别解[J].求是学刊,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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