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鑫
(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610000)
我国农村空巢老人自杀现象问题研究
沈鑫
(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610000)
近些年在国内陆续发生一些空巢老人自杀案件,引起了全社会对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农村空巢老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由于受家庭因素、疾病因素和社会政治文化因素等影响,使得农村空巢老人自杀问题的解决尤为急切。文章认为,农村空巢老人自杀问题,是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社会矛盾的一种变相反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今天,我们必须加强对农村空巢自杀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思考。
和谐社会;农村空巢老人;自杀现象;对策。
自杀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就是指在复杂的心理活动作用下,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各种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全球性医学研究报告》指出,世界各地每年大概会有100万人死于自杀,其中约有三分之一发生在中国,中国的自杀死亡者,80%来自中国农村。老年人是中国两大自杀高峰人群之一。“截至2012年3月30日,中国60岁以上老人数量为1.85亿,其中49.7%老年人为空巢老人,很多“空巢老人”缺乏精神慰藉,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孤独、失落、抑郁等情绪。”[1]“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体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动乱和衰退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来说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这时往往导致自杀率的增高。”[2]中国农村空巢自杀现象不仅是医学问题,更是中国社会问题的体现,是中国社会高速迅猛发展过程中突显出来的一个特殊失范问题,既有宏观社会政策方面的原因,也有微观个体等原因,它是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一种变相反应。因此,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自杀问题的关注、研究和干预是十分必要的。
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一方面,中国经济迅猛发展,成就了“中国奇迹”,但是,另一方面,中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快,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本世纪我国的重要国情,中国社会甚至出现了典型的“未富先老”的情况。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调查的数据研究表明,1980年至今,中国农村,老人自杀率越来越高,部分地区农村老人自杀开始被视为正常,甚至合理,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现状堪忧。
农村空巢老人数量逐年增加,问题日渐严重。根据联合国标准,中国在1999年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04年底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7.6%。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表示,截止2011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85亿,占总人口13.7%。据新华社报道: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全国老年人口将增加4300多万,达到2.21亿,届时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65岁以上空巢老人将超过5100万,其中农村空巢老人人数逐年增加。第五次人口普查官方数据显示,农村空巢老人占空巢老人的69.79%。现在农村空巢老人数量如此庞大,这也预示着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将愈加严重。尽管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各地陆续实行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基础养老的政策,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但是农村空巢老人的自杀率仍然居高不下,我国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严峻的挑战。
(一)收入水平较低,生活质量较差
农村空巢老人经济来源单一,主要靠务农为生,他们大部分没有固定工资,收入水平比较低。一旦年长丧失劳动力之后,他们就是失去了生活的经济来源。有调查表示,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幸福程度与他们的经济状况有很大关系,他们的经济状况越来好,生活满意度相比较就越高。虽然丧失劳动力后的空巢老人会受到子女和政府的贴补,但是保障的水平较低,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尤其自杀的农村空巢老人群体更是农村空巢老人中的典型,他们大多生活拮据,生活质量较差。
(二)身体健康状况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
据统计表明,“农村空巢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普遍较差,患慢性病的占60%以上,常年患病比率更是高达80%以上,很大一部分人还多病缠身。”[3]他们大多在田地里辛勤劳作了一辈子,比城市空巢老人患病机率高出很多。长期的繁重体力劳动再加上他们平时缺乏健康防范意识,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观念等使他们身体健康素质普遍较低。农村空巢老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各方面机能不断退化,器官衰老,加上病痛缠身,子女大多不在身边,生活自理能力较差,抗风险能力十分薄弱,甚至会出现农村空巢老人在家突发疾病而无人救助的情况。近些年来,农村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无人求助在家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而农村自杀的空巢老人在这方面情况更为突出,他们大多身体患有疾病,抗风险能力十分薄弱。
(三)缺乏精神自养意识,生活态度消极
据统计表明,“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比重分别从2000年的42.0%和37.9%上升到2006年的49.7%和38.3%;常常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比例分别占18.0%和30.9%;不喜欢结交朋友的老年人比例分别占23.0%和29.8%;有自杀念头的老年人比例分别占2.6%和4.9%。”[4]可以看出,农村空巢老人普遍缺乏精神慰藉,在生活上缺乏自信和自强,生活态度消极,缺乏主动改善精神生活的意识,大多数抱着“能过且过”的消极态度。尤其农村自杀的空巢老人群体,由于子女常年外出,年龄增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等原因,他们生活态度上更为消极,缺乏精神自养意识。
(四)受教育水平较低,思想守旧传统
农村地区的空巢老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他们大多都处于文盲半文盲状态,思想上比较守旧传统。不论是身体上有疾病、经济上有困难还是情感上需要宣泄,他们大多受传统乡村文化束缚,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而拒绝向外界求助。同时农村空巢老人大多有重男轻女思想,他们从骨子里坚信“养儿防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外国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想不断冲击着中国文化,传统的孝道文化淡薄,养儿不再一定是养老的保证,一旦理想和现实相背离,他们往往会倍受打击,出现恐慌、失落、彷徨的情绪,选择极端的反应方式。
(一)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经济保障水平低下
虽然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广,我国农村繁盛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的长期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城市相比,发展水平依旧较缓慢,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主要还是依靠务农为生,经济来源单一。子女对父母的经济贴补十分有限,农村空巢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是靠自己劳动所得。对于农村空巢老人来说,经济因素仍然是影响他们晚年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空巢老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日常生活需求,一旦他们失去劳动能力,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就变得举步维艰。当贫困的农村空巢老人遭遇寒冷天气或者疾病困扰时,极易走向极端,选择自杀以寻求解脱。有些农村空巢老人不愿为子女增加负担,但是又无力支撑高昂的养老成本压力,在缺乏社会政策和社会支持的情况下,自杀往往成为老人选择的解脱方式。
(二)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子女在生活照料中缺位日趋严重
首先,随着家庭结构越来越核心化,家庭养老功能淡化。在我国,家庭养老通常是指为由子女赡养老人,并且更多的是指来自儿子的赡养。我国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同时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种模式实际上是在建立在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和伦理道德的基础上,老人在年老后,子女负责给父母养老。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城镇化的发展、人口的快速流动,我国家庭结构和规模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传统的价值观念受到冲击,孝道意识淡薄,老年人不再像传统意义上在家庭中占绝对的领导地位,起着权威作用,甚至有些老年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其次,子女常年在外地打工,与父母分隔较远,农村空巢老人在生活上得不到应有的照料。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中,子女在父母年老后会承担起照顾父母,给父母养老的义务。但是现在,农村空巢老人往往不得不在年老后同时承担繁重农务和照看孙辈生活。随着年龄不断增长,身体各方面机能的退化,老年人抗风险能力直线下降,一旦生病丧失自理能力,子女在生活照料的缺失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生理上的病痛长期折磨和心理上的孤独无助,让很多老年人失去生存的勇气,因绝望而自杀。
(三)农村医疗负担沉重,医疗保障水平较低
农村老年人由于常年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常常受各种疾病困扰,身体普遍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的状态。首先,虽然随着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医疗水平普遍提高,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保险政策的施行,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轻,但是对于很多每月只有微乎其微几十元的养老金的农村老人来说,生病住院仍然意味着沉重的负担,一旦高龄农村空巢老人患上重大疾病,可能就感觉一下子天塌下来,心理消极,直接放弃生命,不想增加子女的负担。其次,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较于城市,发展缓慢,且发展水平较低,农村医疗技术水平较落后,医疗人员专业素质普遍较低,医疗报销的手续复杂,报销的范围有限,医疗供需矛盾依旧较大,农村空巢老人依然存在“看病难”的困扰,病痛的折磨和沉重的心理负担使农村空巢老人生活态度消极,极易走向极端。
(四)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单调,空巢老人精神慰藉困难
“出外者无根飘散,独守者孤单无助”,在农村大量外出打工者的身后,不仅是他们离乡背井、孤单漂泊的无奈,更是独守家乡的老人们生活贫困、孤苦伶仃而又无人可言诉苦衷的养老隐患。由于经济和交通发展水平等原因的限制,农村地区精神文化娱乐设施比较匮乏,农村空巢老人精神文化生活单调,社交圈狭小,加上与子女长期分隔两地,缺乏子女的精神赡养和照料,大多精神健康状况较差,很容易陷入空巢心理危机,如精神空虚,心情沮丧、孤寂,食欲不振,睡眠失调,生活消极而绝望,对于偏远的农村空巢老人来说,子女的感情慰藉是维持其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撑。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方“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观念的涌入,农村传统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价值观念受到冲击,我国传统的“孝道”意识逐渐淡薄,“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等传统美德逐步丧失,致使很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赡养难以得到保障,经常感到孤独、寂寞、忧郁,对生活缺失信心,并最终走向自杀的绝路。
(五)农村养老法律制度保障不足,国家政策法律不健全
首先,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的法律制度不健全,没有专门针对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相关的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虽有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却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惩罚措施,在我国各部门法里,虽然有涉及到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但是这些法律较分散且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由于外来思想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很多子女价值观发生变化,孝道意识淡薄,在父母年长后不愿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险工作缺乏法律后盾,仅依靠道德约束,这就导致我国农村空巢老人老无所养,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其次,我国在农村地区虽然实行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合政策和低保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制度的缺陷和执行中的失责等原因导致了农村空巢老人制度上受到排斥,并长期处于不平等、不公正的状态,晚年空巢生活得不到相应的国家社会政策法律支持,生活看不到希望而绝望自杀。
我国作为一个老龄化人口大国,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村空巢老人自杀问题,不仅是老年工作的要求,更是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必须要完成的任务。我国农村空巢老人自杀的原因归根到底在于养老生活没有保障。西方学者把养老问题归结为三个方面即三个M—Money、Medicare和Mental,分别为经济照料,医疗生活照料和精神照料,实际和中国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异曲同工。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5]习近平同志也强调:“我国老年人口增加很快,老年服务产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6]但是我国现阶段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机制还没有成熟,需要全社会由点到面连成一片,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备的社会支持网。
(一)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提高农村经济养老支撑力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良好的经济实力是农村养老支撑力的基础,生产力发展低下是农村空巢老人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要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关键就在于要不断的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经济养老支撑力,改善农村老人生活条件,最终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首先,大力发展农村科学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引导农民改变观念,从技术上给以支持,经济上给予扶助,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其次,创新思维,因地制宜,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改变传统以农业生产为主体的农村经济,加大促进农村农业工业协调发展,建立与市场相衔接的农业产品体系,推动农产品相关产业发展,开辟了农副产品产、供、销通道,促进了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最后,合理规划乡镇企业发展,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农村工业化发展,使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实力。
(二)积极弘扬孝道文化,进一步提高农村家庭养老的依托力
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孝道文化源远流长,儒家思想认为“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7]老年社会学家戴维·德克尔在《老年社会学》中说:“没有一个领域跟我们命运的关系比我们与家庭关系更密切,我们可以退休,却不能退离家庭”。[8]在我国现阶段,家庭养老依旧是农村老年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对于农村空巢老人来讲,家庭在其生活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首先,我们要大力弘扬孝道文化,增强孝道意识,鼓励孝心孝行,关注空巢老人身心健康,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利用微博、论坛、广播等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要树立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光荣理念,营造良好的伦理道德氛围。其次,积极鼓励子女多关注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给予空巢老人必须的经济支持,并且要保证这种支持的稳定性和周期性。子女在空巢老人年长的时,在老人身边给予日常生活照料或雇人照料,承担起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最后,政府出台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外出务工子女回乡工作,积极督促子女履行孝老敬老赡养老人的义务,提高老年人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的保障力
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的现象突出,医疗供需矛盾不断凸显,尤其在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矛盾更为激烈。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衰弱,健康指数不断下降,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需求日益强烈,因此,加强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迫在眉睫。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把农村卫生事业摆在党政工作更为重要的位置,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行政落实力度,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其次,要进一步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发展农村医疗保险事业。在偏远的贫困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医疗保障的范围和水平,从简医保申报程序,提高政府人员审核效率,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监督和规范,确保农村贫困家庭不再为“看病难”困扰。再次,鼓励优秀医疗人员下乡工作,改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定期派遣农村医疗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增强医疗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最后,加大对农村地区健康卫生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工作,改变农村老年人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增强农村空巢老人健康保健意识。
(四)推进农村基础养老产业的发展,提高空巢老人精神自养的辅助力
根据马斯洛人类需求层次理论,“人们除了有满足自己生理需求外,还有安全需求、爱与归属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9]农村空巢老人休闲娱乐生活单调,加上年长、身体健康状况和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等原因,大多患有不同程度的空巢综合症,精神萎靡、生活态度消极,幸福指数较低,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精神需求的关注,提高空巢老人的精神自养能力。首先,应加大对农村基础养老的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公共休闲娱乐设施的建设,积极组建老年活动中心,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村委会也可以定期把老年人聚集起来,开展多样化娱乐活动,如组织老年人广场舞大赛,书法大赛等,加大老年人之间交流沟通,扩宽老年人交际范围。其次,政府应建立老年人心理疏导机构,时刻关心老年人心理健康,引导鼓励农民兴办各种农村公益组织,定期派遣志愿者队伍对空巢老人开展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解决老年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最后,农村空巢老人要积极调整心态,树立精神自养意识,培养健康乐观的人生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积极鼓励引导农村空巢老人培养兴趣爱好,主动参与村里组织的各种老年活动,多结交朋友,认识新事物,找到精神寄托,充实晚年生活。
(五)强化空巢老人相关政策法律的完善,提高政策法律的后援力
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法律的保障,我国对农村空巢老人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措施还很不完善,农村空巢老人缺乏政策和法律保障。我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空巢老人相关政策法律的完善,使农村空巢老人有坚强的政策法律后盾。首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继续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其次,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把养老服务体系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中,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合理规划,促进各地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体系的建立。其次,把家庭养老问题纳入法律中,完善法律监督和问责机制,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农村空巢老人保护条例,使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保障力度。最后,加强农村地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广播、报纸、讲座等形式,强化农村地区法律意识,在老年人在权益受到损害时,给予法律援助,使老年人能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张英.他们为什么选择自杀——农村自杀者档案[EB/OL].南方周末,2013-07-04.
[2]李建新,冯莹莹,杨鹏.农村空巢老人生活质量研究研究[J].老龄科学研究,2014,(5):3-13.
[3]张小宏.农村空巢老人现象面面观[J].百姓生活,2012,(2): 34-36.
[4]郭平,陈刚.2006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数据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8.
[5]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文[EB/OL].新华网,2012-11-19.
[6]赵健,程宏毅.习近平元旦前夕在北京市看望一线职工和老年群众[N].人民日报,2013-12-29(1).
[7]岳庆平.中国的家与国[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91.
[8][美]戴维·德克尔.老年社会学[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238.
[9][美]马斯洛.动机与人格[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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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752X(2015)03-0017-05
2015-04-10
沈鑫(1988-),女,安徽滁州人,成都理工大学政治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