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刘小勇
中央建筑企业境外产权管理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刘小勇
在中央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境外投资规模,努力开拓海外市场,经营领域不断拓展的同时,一些中央建筑企业境外经营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境外资产管控体系不完善,资产损失时有发生。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境外产权管理体系。本文重点探讨了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从企业内部如何加强和规范境外产权管理。
中央建筑企业 境外 产权管理
中央建筑企业境外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国家政策制定滞后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客观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管理的主观原因。
(一)境外产权登记缺失导致产权监管不到位。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撤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致境外产权管理处于停滞状态;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的近十年,同样由于制度建立滞后,使得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登记处于空白阶段。不按规定处置境外产权,盲目对外投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监督缺失,不规范的处置也不容易发现。另外,中央企业由于近年来改制重组,股权结构发生大的变化,成员企业众多,管理层级错综复杂,这给产权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多新问题。
(二)资产评估管理滞后导致责任难以追究。资产评估价格一般是作为交易的底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主要适用于境内产权转让,但对境外产权流转并没有规定相应的评估内容。同时,境外国有产权转让受到所在国法律和行业等特殊因素的影响,导致境外国有产权转让随意性较大,时常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此外,由于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中央企业境外产权转让过程重大损失很难暴露出来,责任也很难追究。由于近几年中央企业境外产权流转增长较快,迫切需要对中央企业境外产权流转中有关资产评估进行规范。
(三)企业内部产权管理缺位导致决策不规范。部分中央建筑企业的下属子公司对境外投资未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落实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部分企业在境外产权管理方面的部门职责分工不清,导致境外产权管理在产权投入、后续管理等方面未能形成完整的管理链条。部分企业的境外资产监管不到位,境外施工项目的资产基本上都由项目自身管理,购置、使用、保管和处置由项目全权负责,总部没有具体部门负责对这部分资产的监督和管理,流失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对境外施工面临的外汇风险、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波动风险、政治稳定风险等诸多风险因素没有清醒的认识和有效的预控措施,总部对项目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的监控,导致项目亏损严重。
为规范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管理,2011年至今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出台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投资监督等一系列办法,对强化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管理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境外产权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在国家层面完善规章制度外,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实施境外投资战略管理,规范境外项目管理行为。部分中央建筑企业对境外投资未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落实不到位导致决策失误。部分企业在境外产权管理方面的部门职责分工不清,导致境外产权管理在产权投入、后续管理等方面未能形成完整的管理链条。同时总部对项目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的监控,导致项目亏损严重。为了控制投资规模,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国务院国资委已明确规定原则上只能从事主业投资。一方面中央建筑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办法,落实相关管理责任,是境外风险防范的关键;但从另一方面来讲,笔者认为,从我国中央建筑企业在境外投资失败和境外工程项目发生重大亏损来看,主要还是中央建筑企业缺少海外投资全局性考虑。如美国的大公司十分重视制定企业的全球发展战略,通过全球战略的实施,控制了研发、生产、销售乃至最后的财富管理。印度海外战略定位一是到资源丰富和投资环境良好的国家投资开发资源和建立研发基地;二是到人力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投资办厂,正是此战略的实施,给印度境外投资带来了较高的回报。因此,中央建筑企业在境外投资和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如何利用当地的资源和产品,对承揽的工程项目,要深入现场,了解所在地施工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做好境外设备与原材料采购管理,境外劳动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别是加强境外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优化、安全、质量和工期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按期交付项目产品,同时,要做好收尾项目后期费用控制以及完工退场设备等资产转让等处置工作,只有这样,中央建筑企业境外施工企业风险才可控,提高境外施工项目回报水平。
(二)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决策审批制度。一是做好境外投资项目论证和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境外资产从投资决策到项目实施,到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会有风险。因此,要将风险防范机制作为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贯穿始终。严控设立关,掌握境外企业的类型、分布和资产状况,便于对境外产权的后续管理。明确该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及对各单位的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事宜实施审核、管理和监督。要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投资环境、政策因素,做实可行性分析,同时,按规定逐级履行相关决策和报批程序,严控境外投资风险。二是做好境外产权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由于受到境外地域和所在国的影响,对境外的投资监管不如境内方便。笔者认为,对境外投资和转让产权的监管,除国家完善相关制度外,主要是中央企业总部应加大对境外投资和产权转让以及重大资产处置实地检查监督,跟踪境外投资回报、产权转让过程和重大资产处置结果,发现违反规定和导致资产流失的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并在全系统中通报。通过违规典型案例,警示其他成员企业引以为戒,不断规范中央建筑企业境外产权管理工作。
(三)规范资产评估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资产评估是价格确定前提,而资产评估质量的高低,对产权和资产影响极大。笔者认为,中央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资产评估和境外产权管理相关办法,在发生境外产权转让和和工程项目重要资产处置过程中,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经验境内外专业机构对拟转让的产权和重要资产进行评估,履行产权转让或资产处置评估备案程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防止境外资产流失。针对境外评估费用较高的问题,笔者建议对于境外产权交易价值评估,原则上境内机构能胜任的,可以优先选聘境内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如因特殊原因,境内评估机构暂无法完成产权评估,可以委托境外估值机构进行评估,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还应当由境内评估机构对其估值模型和基本参数的合理性进行复核,以利于决策部门充分分析判断评估结果合理性,这样可以降低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成本。2008年11月3日,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南南合作特设局、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三方共同签署的相关项目文件发起,成立了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中央建筑企业大部分境外资产多分布在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可以充分利用南南合作的平台,使境外资产也能进入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从而充分体现其应有的价值。
(四)做好境外产权清理,强化产权登记工作。笔者认为,中央建筑企业必须根据国资委出台《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全面清理境外产权,包含投资决策文件、出资总额、股权比例、经营状况等,同时特别要做好对外施工项目的清理,摸清境外施工项目材料、资金等资产以及项目的盈亏情况,并针对清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整改措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已经缺失的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登记管理,中央建筑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在对境外产权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在产权登记系统中进行全面、完整的登记和确认工作。产权登记的主要功能是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是第一位,中央建筑企业应建立相对独立的产权登记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产权管理人员,及时收集企业产权设立、变更和注销资料,实时进行产权登记系统信息更新工作,并做好年度产权登记信息系统分析工作,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五)完善产权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产权管理的全程控制。一是建立健全境外产权管理链条,完善产权管理信息化的平台建设。中央企业信息平台既包含境外产权的设立、境外产权的变动、境外产权的状况、境外产权的处置,还包括境外工程项目资产状况、资金管理以及资产变动和处置等信息。通过这个平台,将境外产权管理系统与产权登记系统实施对接,保证境外产权管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做好各类资产特别是实物资产的登记工作,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规范实物资产的处置程序,履行处置资产的台账登记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制度,实现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归集和共享。二是强化境外企业和项目财务信息系统与产权管理系统对接。对境外企业和项目统一使用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平台,保障财务信息的及时、完整。对网络条件等因素造成上线确实有困难的境外子公司可采取使用单机版,并在月度结账时传入信息平台,加强监督管理。为管理者提供更加快捷、准确的信息和资料,不断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效益。■
1.戴国华.2012.关于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财务与会计,8。
2.戴国华.2012.基于中央企业产权登记的新思考.财务与会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