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宏霞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丹阳师范学院,江苏 丹阳 212300)
高职院校声乐教学改革的思路探索
吴宏霞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丹阳师范学院,江苏 丹阳 212300)
高职院校音乐教学中,声乐教学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传统教学模式相对单一,教学理念和训练方法陈旧,与实践脱节,且忽视学生的个人特点,没有完全做到因材施教。声乐教学必须进行改革创新,以促进声乐教学的快速发展。
高职院校;声乐教学;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价
声乐课是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核心能力课程,旨在培养具备较强的声乐演唱及表演能力、熟悉社会基层演艺市场、能胜任社会基层文艺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缘于普通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自身特点,即文化基础相对薄弱,入学前声乐受训时间较短,缺少较系统的声乐理论学习,而且受传统的声乐教学模式的影响,学生大多只重视演唱技巧,忽略声乐理论学习,甚至形成了“重唱轻演”的局面,个性特色不够鲜明。如此这般,既违背了艺术教育的规律,又难以实现“以能力为本位”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革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使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能够实现良性发展。
长期以来,声乐课教学的主要方式都是小课教学,也叫一对一教学,即一个声乐教师对应一个声乐学生。这种一对一的教学模式有着较明显的教学优势,即教师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具体解决问题,针对性特别强[1],学生在教师的辅导下直接解决单首歌曲的个人处理技巧问题,诸如气息控制、吐字、情感表达等。但是小课教学,环境相对封闭,可以说是一场没有观众的演出,单一的技术处理在一定的理论支撑下方可触类旁通,最终很好地实现声乐教学的目标:即独自走上舞台完成一首曲目的演唱。所以仅有一对一教学模式是远远不够的。
1.1大课与小课
一般情况下,声乐大课的学生控制在15~20人,主要从基础的、共性的方面去提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为将来深入学习和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以往,声乐小课大多是先练声后处理声乐作品,从而提高演唱能力。教师往往注重技能的培养,忽略声乐理论知识的传授。当然,教学过程中也会有理论知识的灌输,如气息出现问题时,教师就会教授有关气息方面的知识。但在这种方式下学生获得的理论知识始终是混乱的、无序的,或者说自己心里清楚但无法用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如果开设了声乐大课,提前系统地讲授声乐理论知识,就能少走很多弯路。
声乐大课的不足之处是教师不能解决学生演唱个性的问题。每个学生在演唱方法、接受能力、歌唱生理条件、文化艺术修养等方面都有鲜明的个性,而声乐大课只能解决某些带有共性特点的教学问题,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2]。声乐大课是声乐小课的补充手段。只有两种形式紧密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教学效果。
1.2观摩课
声乐观摩课具有授课方式新颖、授课内容丰富、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声乐教学中,阶段性的观摩课很有必要。学生在观摩课上所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体验到的,本身就是一种学习与影响。学生在观摩课中不仅拓宽了思路和眼界,还促使自己多观察、多思考、多体验,在边学边观摩边讨论的学习实践中提高自己的声乐水平。学生在观摩课中还可以看到声乐教师如何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科学地选择和运用相应的教学方法来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可以看到相同的或者不同的启发用语和训练手段在不同人身上的体现。这些都增加了学生对声乐教学环节和教学要求的了解。亲身体验将帮助他们脚踏实地地学习与积累。
1.3实践课
声乐是以声音表现人类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声乐属于表演艺术,是一门实践性学科。技能技巧训练和艺术实践是声乐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脱离艺术实践,课堂教学就不是完整的教学,无法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声乐离不开舞台,教师可以通过舞台演唱来体现课堂教学的效果,体验教学方法的恰当与否,并及时调整,以提高学生的演唱能力。在声乐艺术实践中,歌唱的场地、环境氛围等外部条件的变化都可能引起歌唱者心理状态的变化。学生将来无论走向讲台还是舞台都要与观众见面,而面对观众时的歌唱感觉和课堂上是不一样的。有些学生在课堂上表现很优秀,可是在面对许多陌生人的场合演唱时就不那么自如,甚至怯场,发挥失常。学生要熟悉舞台,熟悉观众,从而培养自己良好的歌唱心理素质,提高演唱技术和艺术表现力。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教学不仅要培养学生的教学能力,还要培养学生的舞台实践能力,让学生既能走向讲台,又能走向舞台。
只有让学生多参加声乐艺术实践,“以演带练”才能更好地稳定学生歌唱时的心态和水平。开设舞台表演课程有利于学生舞台表演经验的积累,逐步缓解乃至消除上台的紧张感,同时也是对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延续和补充,还可以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3],对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效果显著。舞台不仅可以让学生建立自信,更能激发学生对音乐表演的热情,深刻领悟“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科学性、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声乐教学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声乐教学必须根据学生在学习声乐过程中心理、生理活动的特点,结合学生的个性特征和基本教学规律而展开。离开科学性就谈不上思想性和艺术性,科学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思想性、艺术性的重要保证。
2.1因材施教
由于学生在生理条件、心理基础、音乐和文化素质、兴趣爱好上的差异,教师必须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或手段,即使两个学生各方面条件相近,教学方法也不应该一样。声乐教学中,应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使每个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自觉性都得到充分发挥,突出学生的特点和能力。
同样是音乐表演专业,由于各自的条件不同,其发展的方向也会不同,如有些学生适合做歌唱演员,有些学生适合做声乐教师,有些学生适合做声乐理论研究或声乐评论。声乐教师在对每个同学的发展方向有了初步判断后,就要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比如,对适合做歌唱演员的学生,重点进行分析理解词意曲情、感受作品的主要思想、联想作品的情景意境、形成清晰的内心视觉及如何保持良好的歌唱状态和表演等方面的培养;对适合做声乐教师的学生,重点引导他们加强对声乐教学方法、手段的探讨,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曲目风格的分析,为将来从事教学工作奠定基础;对适合做声乐理论和评论的学生,则侧重培养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促进他们提高文学修养和写作能力。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会使不同的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真正达到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的目的。
2.2循序渐进
声乐教学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具体实践,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其上升为理论知识,再去指导实践的一个无限反复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声乐教学必须按循序渐进的原则来进行。声乐演唱技巧的掌控需要一个长期系统的学习、磨砺过程,要经历一个从自然到不自然再到真正自然的过程,即从凭自我感觉尽情歌唱到接触老师后的一个相对漫长的逐步学习的磨练过程,再到掌握方法得心应手情境下自由歌唱这3个阶段。声乐教学的对象是人,任何一门学科知识的认识和掌握,都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必须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如大部分学生在演唱过程中都会追求高音,但如果中低声区的基本功不打扎实,高音就会显得刺耳难听,声带也会受到伤害。世界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帕瓦罗蒂19岁时跟随波拉(Arrigo Pola)学唱两年半,最初6个月只是练声[4]。
循序渐进不仅要体现在对学生演唱技能的培养上,还要体现在给学生演唱的声乐作品的思想内涵深度上。展示给学生的声乐作品,要从思想内涵相对简单的开始,逐渐向有一定思想内涵、远离他们现实生活的古典歌剧作品过渡,这样才能使学生更好地把握作品风格,运用适当的声音揭示作品的内涵,达到以情带声、以声表情的效果。
教学评价实际上是一种管理手段,其目的在于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正确的、合理的教学评价可以调动声乐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愿望。长期以来,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评价大都是以期中或者期终考试形式进行,这样,学生就会为了考试成绩专门练习一两首歌曲,除了考试曲目外,其余歌曲无暇顾及,这种评价方式没有“着眼于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的功能”,其中的弊病可想而知。“科学的课程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增强学习的信心和动力。”[5]只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完整的声乐教学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3.1评价内容
声乐课程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应该紧密围绕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满足就业岗位需求,本着“能胜岗、能转岗”的思路,以学生走向社会后必须掌握的核心工作能力为依据,科学、公正、准确地面向全体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全面考察工作能力涉及的声乐表演能力、声乐教研能力。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制定声乐课程“评价量规”[6],诸如声乐小课中,学生演唱技能训练所包含的音准、节奏、呼吸、咬字、流畅等,情感表达中的表情、速度、力度等,直至说课、教案及论文撰写,确保课堂教学效果得到完整有效的评价。
3.2评价方法
阶段性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根据学生在声乐课程学习过程中技能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阶段性地与学生直接对话,并做出评价。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教学的每一个阶段都安排一次考核,更有利于学生对技能技巧的掌握。终结性评价一般在课程结束阶段进行,通过观摩、舞台表演等方式进行。
考核打分与现场评价相结合。考核打分与现场评价的目的是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增强学生的自我反省能力,帮助学生学会用客观态度评价自己的学习。声乐表演能力的项目考核主要根据舞台表演来确定,如声乐作品的处理是否完整,节奏、旋律进行是否严谨,表演是否到位,声音的技巧、音色、音量,学生的心理素质、台容、台风,等等。还可以将在排练过程中的投入程度以及协作能力作为现场评价的重要内容。
总之,声乐教学各项目的评价重在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合理的评价更有利于任课教师的自我评价,以便更好地改革教学方案。
[1] 杨立岗.声乐教学法[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85.
[2] 石惟正.声乐学基础[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83.
[3] 梁颖.高校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中关于舞台表演课的思考[J].中国音乐教育,2014(8):38.
[4] 赵梅伯.唱歌的艺术[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253.
[5] 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16.
[6] 左梅.谈音乐教学的“评价量规”[J].中国音乐教育2013(12):23.
〔责任编辑: 卢 蕊〕
Explorationonthereformofvocalmusicteachinginhighervocationalcollege
WU Hong-xia
(Danyang Normal School, Zhenjiang College, Danyang 212300, China)
In music teaching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vocal music teaching occupies a very important position. The traditional teaching mode is relatively single, and the teaching idea and teaching training methods are obsolete, disconnecting practice and ignoring the students’ personal traits. These fail to educate the students according to their aptitude. Vocal music teaching requires reform and innovation to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vocal music teaching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vocal music teaching; teaching mode; teaching method; teaching evaluation
2014-09-03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项目(201401028)
吴宏霞(1978—),女,江苏如皋人,讲师,主要从事音乐教育研究。
J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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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8148(2015)01-00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