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小刚
(镇江博物馆办公室,江苏 镇江 212002)
《刘岱墓志铭》述略
连小刚
(镇江博物馆办公室,江苏 镇江 212002)
刘岱墓志出土已逾40年,保存完整,清晰可辨,在历史、书法艺术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刘岱; 刘勰; 文心雕龙; 墓志铭
镇江博物馆收藏有南朝齐永明五年(487年)刘岱石刻一方。墓志无盖,长方形,青石质,高55厘米,广65厘米,厚7厘米,通体完好,镌工细腻,铭面上刻字径1寸的阴文楷书23行,满行20字,共361字。在20世纪70年代,镇江博物馆原馆长陆九皋先生曾著《刘岱墓志简述》一文,对南朝墓志体例特点、刘岱任职的经历和背景以及志文中提到的相关地名进行了探讨。日本中村圭尔先生在《〈刘岱墓志铭〉考》中也对与东莞刘氏通婚的家族做过考证。王元化先生在研究《文心雕龙》时首次将《刘岱墓志》与刘勰世系表相联系,考证出刘岱是刘勰的堂叔。今笔者不揣浅陋,尝试在前人的基础上对此墓志略述一番,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齐故监馀杭县刘府君墓志铭
高祖抚,字士安,彭城内史。/夫人同郡孙荀公,后夫人高密孙女寝。/曾祖爽,字子明,山阴令。夫人下邳赵淑媛。/祖仲道,字仲道,馀姚令。夫人高平檀敬容。/父粹之,字季和,太中大夫。夫人彭城曹慧姬。/南徐州东莞郡莒县都乡长贵里刘岱,字子乔。君龆/年歧嶷,弱岁明通,孝敬笃友,基性自然,识量淹济,道/韵非假。山阴令,淬太守事,左迁;尚书札白衣监馀杭/县。春秋五十有四,以永明五年太岁丁卯夏五月乙/酉朔十六日庚子遘疾,终于县解。粤其年秋九月癸/未朔廿四日丙午,始创坟茔于扬州丹扬郡句容县/南乡糜里龙窟山北。记亲铭德,藏之墓右。/悠悠海岳,绵绵灵绪,或秦或梁,乍韦乍杜,渊懿继芳,/世盛龟组,德方被今,道乃流古,积善空言,仁寿茫昧,/清风日注,英猷长晦,奠设徒陈,泉门幽暧,敢书景行,/敬遗千载。/夫人乐安博昌任女晖,春秋五十有三,以永明元年/太岁癸亥夏五月乙酉朔十三日辛酉终。/父文季,祖仲章。一女,二庶男。/女玉女,适河东裴闿。/长男希文,妇东海王茂瑛,父沉之,祖万喜。/少男希武。/
(标点符号为笔者所加,“/”表示墓志文字换行)
墓志:一种藏于墓中记载墓主人生平梗概的石刻,也有人称之为墓主人的“阴间身份证”。内容包括志主的官衔、姓氏、世系宗支、生平事迹、卒葬年月等,末尾常系以铭辞赞颂。墓志形状有圭首碑形、赑屃龟状、四角方柱、梯形方版等等。初期的墓志有额、有阴、有侧、有题名,一似碑刻。北魏后始有志盖,盖刻官衔姓氏相合而置,用以代额。墓志与棺椁共埋墓穴之中[1]。从刘岱墓志可以看出,南齐时的墓志体例一般为:志文开始有题首,内容涉及墓主姓名、历官、乡里,生、死、葬的日期和地点,祖孙亲属姓名、官职等,此外还有颂语、铭词和传略。
高祖抚:即刘抚。史书无传。王元化先生认为其为东莞刘氏的远祖,估计为晋代人物[2]。刘抚曾为彭城内史。彭城,王国名。王国内史职同太守,秩比二千石,官阶五品。
曾祖爽:即刘爽。《宋书》卷八一《刘秀之传》载其:“尚书都官郎,山阴令”[3]2073,也生活在晋代。晋尚书都官郎官阶六品。县令有两种情况,一是秩千石者官阶六品,另一种为七品。山阴属于会稽郡,且为郡治所,官阶当属六品[4]。
祖仲道:即刘仲道。《宋书》卷八一《刘秀之传》载:刘秀之为“司徒刘穆之从兄子也”,其父仲道则为刘穆之从兄,又载“高祖(刘裕)克京城,以补建武参军,与孟昶留守,事定,以为余姚令,卒官”[3]2073。余姚令当为七品。
父粹之:即刘粹之。刘秀之的弟弟,晋陵太守,官五品。墓志指其为“太中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大夫掌论议”,“无员”,太中大夫“秩比千石”[5]。
南徐州:《宋书》载“徐州刺史,后汉治东海郯县,魏、晋、宋治彭城。明帝世,淮北没寇,侨立徐州,治钟离”[3]1047,为了安抚北方南下的士族和百姓,东晋政府在江南、江北广泛侨置州郡县,其中就有“南徐州”、“南东莞”。义熙中,刘裕北伐南燕,克复淮北,收复徐州旧土。义熙七年(411年),分淮北为北徐州,淮南仍为徐州,划淮而治;南朝宋永初二年(421年),改淮南徐州为南徐州,改淮北北徐州为徐州,治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为实土州。至此始有“南徐”之名,南徐州遂成为实置,一直延续到隋灭陈止(589年),治所设在京口(今镇江市区)。
东莞郡:此为刘岱的郡望。东莞郡于“东汉建安初置,治所在今山东沂水县东北。西晋元康间移治莒县(今山东莒县)。东晋侨置于晋陵(今江苏常州市)东南”[6]。《南齐书》载有“南东莞”、“北东莞”之分。据《宋书》记载:“东莞太守,晋武帝泰始元年,分琅邪立。咸宁三年,复以合琅邪,太康十年复立”[3]1049,此为北东莞;南朝宋时,东莞郡隶属徐州,便在南徐州侨置南东莞郡,此为南东莞,即墓志铭中所载的南徐州东莞郡。元《至顺镇江志》亦载:西晋“永嘉五年,改毗陵郡为晋陵,徙治丹徒”(今镇江);东晋时,“虽于京口侨置徐、兖,然晋陵郡仍属扬州,故徐州刺史多领扬州之晋陵诸军事”,“侨郡十八”,内有“南东海、南琅邪”、“南兰陵”、“南彭城”、“南东莞”等。南朝宋设“南徐州”,辖“晋陵郡”,后又辖“吴郡、义兴郡”,“侨郡十七”,有“南东莞”。南齐时,南徐州辖“晋陵郡”、“义兴郡”,“侨郡十四”,仍有“南东莞”[7]5-7。
莒县:《南齐书·州郡上》载南东莞郡治下有“东莞,莒,姑幕(建武三年省)”[8]248三县。关于东莞郡莒县侨置的地理位置,目前有两种说法:一说侨在“武进县东南二十里”[9],位于今常州市武进区;一说在京口,位于今镇江市区[10]。
都乡长贵里:据顾炎武考证,宋欧阳修“《集古录·宋宗悫母夫人墓志》:‘涅阳县都乡安众里人,又云:窆于秣陵县都乡石泉里。都乡之制,前史不载。’按都乡,盖即今之坊厢也”[11]。《简明民政辞典》“都乡”条也解释为“古代城治区划名,约当于城里的坊厢”[12]。顾炎武认为“都乡之制前史不载”的说法似乎有误。《中国历史大辞典》“都乡”条载:“秦汉制度,县以下分为乡亭里。一县常分作数乡,县治所在之乡曰都乡,其他乡通称离乡”[13]。《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中“都乡”解释为“在今河南新野县东南四十里九女城”[14],应与本墓志铭中的“都乡”无关。清代学者钱大昕认为“都乡者,近郭之乡”[15],《中国古代职官大辞典》“都乡候”条中解释“都乡”为“靠近城郊之乡”[16]。可见“都乡”有城市和乡村两种说法,是“乡”的一种。“乡”和“里”构成我国古代从秦汉延续到隋唐的“乡里”制度。两汉时期,乡是县之下的一级行政机构,里是乡之下的居民组织[17]。《宋书》卷四〇《百官志下》载“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十亭为乡”[3]1258。陆九皋先生认为都乡长贵里应是武进县的实有地名[18]。
扬州丹扬郡:《南齐书》载“扬州京辇神皋。汉、魏刺史镇寿春,吴置持节督州牧八人,不见扬州都督所治。晋太康元年,吴平,刺史周浚始镇江南。元帝为都督,渡江左,遂成帝畿,望实隆重”,领郡有“丹阳郡”、“会稽郡”、“吴郡”、“吴兴郡”、“东阳郡”、“新安郡”、“临海郡”、“永嘉郡”[8]245-246。《宋书》载:“丹阳尹,秦鄣郡,治今吴兴之故鄣县。汉初属吴国,吴王濞反败,属江都国。武帝元封二年,为丹阳郡,治今宣城之宛陵县。晋武帝太康二年,分丹阳为宣城郡,治宛陵,而丹阳移置建业”[3]1029。清人迮鹤寿认为“江都王建以元狩二年除国”,“(鄣郡)故更名丹阳,汉志误作元封二年”,并认为“丹杨以在丹湖之阳而得名”[19]。关于“丹杨”、“丹扬”、“丹阳”,清人杨守敬认为:“‘杨’字不误,《瘗鹤铭》丹扬外仙尉,《晋志》丹扬山多赤柳,在西,是其证。”谭其骧则认为:“二‘扬’字并当作‘杨’,传写者之误。杨是本字,阳、扬皆属假借。”[20]南齐时,丹阳郡领“建康、秣陵、丹阳、溧阳、永世、湖熟、江宁、句容”县[8]245。
志主刘岱,查诸史籍无传。志文明载,刘岱卒于齐永明五年(487年),终年54岁,推知其应出生于南朝宋文帝元嘉十一年(434年)。据志文所述,刘岱童年时聪慧多识,青年时明事通达,孝敬父母,善待朋友,开朗豁达,见多识广,气质纯真。这段颂词显然有溢美、虚饰的成分,但还是能为我们勾勒出刘岱的大概面貌。入仕以后,刘岱曾经担任山阴令(属会稽郡),不过在任上因为执行太守杀人命令而受牵连被贬为馀杭县令。此事当发生在永明三年(公元485年),根据是《南齐书·王敬则传》中有关于刘岱的一段记载:“(永明)三年,……宋广州刺史王翼之子妾路氏,刚暴,数杀婢,翼之子法明告敬则,敬则付山阴狱杀之。路氏家诉,为有司所奏,山阴令刘岱坐弃市刑。……刘岱亦引罪,上乃赦之。敬则免官,以公领郡。”[8]484按所述年代、官职和姓名可知,此刘岱应和志主刘岱同属一人。王敬则在齐武帝永明三年时,都督会稽、东阳等五郡军事,封为镇东将军,领会稽太守。文献为我们进一步确认了刘岱所生活的年代,可与墓志相佐证,亦可相互补充。
志文中“白衣监馀杭县”一句表明刘岱享有朝廷一般只给予士族的特权——“白衣领职”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处分失职官员的方式有降职、免官等,“白衣领职”是其中一种很特殊的处分方式,其实质是政府对犯有轻微过失的士族官员的一种变相的保护措施,虽褫夺官服,但仍保留职权,并且大都很快便会官复原职,有激励罪吏“戴罪立功”、改过自新之意。刘岱的遭遇似乎更曲折一些。按照当时的规定,受到处分的官员在“白衣领职”时与受处分之前的境况有所不同:刘岱在代理馀杭县令期间不能穿著官服,不能领取俸禄,不享有官员正常的其他优惠待遇,即失去官员的身份;除此之外,在该任上朝廷对他还有3年的考察期,如果期满考察合格,便能官复原职,不合格则要免官,不再叙用。虽然这些只是政策性的规定,实际执行并不严格,但是历经仕途上的两次变故之后,想必刘岱已心力交瘁,贬官﹑夺官的连续打击使其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两年后便因病黯然离世,死在余杭县衙,至死没能恢复官员身份。4个月后,他被葬在扬州丹扬郡句容县南乡糜里龙窟山北,墓志置于其墓右侧。据陆九皋先生考证,龙窟山即现在的小龙口山,糜里即现在的句容市袁巷镇庙岗村小龙口。刘岱的妻子(任氏女名晖)已于4年前即公元483年逝世,享年53岁。他们夫妇生有一女二男,女儿玉女,长男希文,少男希武。玉女、希文皆已婚嫁。
另据志文所述,刘岱的家族嫡传世系还是比较清晰完整的,从刘岱高祖到刘岱子女前后共6代人的世系,图示如下:
抚—爽—仲道—粹之—岱—玉女、希文、希武
从刘岱祖上及其自身仕宦经历来看,其家族成员多官居五品,且多担任县令一职。除高祖刘抚职同太守外,曾祖刘爽是山阴令,祖刘仲道是馀姚令,由于东晋时县令、郡太守直接统治人民,剥削收入要比京师官吏丰厚得多,故这二职多由士族垄断[21];从刘岱本人在山阴令任上受到处分被剥夺官员的身份仍“白衣领职”的情形来看,刘岱应属士族,南齐时,正史中有记载的“白衣领职”者的身份均为士族,其中4人属高门,3人属一般士族[22]。另外,从与之联姻的家族来看,东莞孙氏、高平檀氏、下邳赵氏、乐安任氏、河东裴氏、东海王氏,都属士族,士庶不婚。综合推断,刘岱出身士族似乎无疑,不过由于其政治影响力不及传统的王、谢等世家大族,史书亦未见其与一流高门通婚的记载,所以应划为低等士族。
《刘岱墓志》石刻1969年出土于江苏省句容县袁巷乡小龙口。1973年文物普查时被发现,后征集到镇江博物馆珍藏。从以往墓志出土情况来看,北朝墓志数量较多,风格面貌更加丰富,南朝的墓志稍少,而南齐墓志发现更少,目前传世的仅见四方,另三方是隋郡王国中军吕超静墓志、南齐海陵王墓志和南齐王宝玉墓志。其中,吕超静墓志文字漫灭过多,可辨者仅17行,不能通读,且年月因石裂难辨,考为南齐永明十一年(493年);海陵王墓志无实物,见录于陈思《宝刻丛编·十五·五》,且年月缺失;王宝玉墓志也有6字湮灭,而刘岱墓志字字清晰无损,实属罕见,被评为国家一级文物。
刘岱墓志出土后,曾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著名的《文心雕龙》研究专家王元化先生第一个将《刘岱墓志铭》与刘勰世系表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他据此对杨明照先生的《梁书刘勰传笺注·刘勰世系表》进行了补正,认为这一《墓志》可增订前注刘勰的世系表,“在刘爽名上应增刘抚,在刘粹之名下应增刘岱。刘抚当为东莞刘氏之远祖,而刘岱则为刘勰的堂叔”[2]。刘勰的籍贯也籍此墓志得到确认,系“南徐州东莞郡莒县”人。由此可见,刘岱墓志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文献的不足,充实了史料,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刘岱墓志的宝贵之处还在于它成熟的楷书书法艺术风格。南朝宋、齐、梁、陈是楷书盛行时期。楷书经过魏、西晋的发展,到东晋已趋成熟,南北朝碑刻书法大都是楷书书写。从该墓志字体来看,点画和结体已丝毫没有八分书痕迹,通篇书体的运笔和结构都完全离开隶字规范,结构宽绰,端庄平稳,工整秀丽,纵横有列,大小划一,已纯然楷书风范[23]。
《刘岱墓志》现世距今已有40余年,40年来考古界、文学界和书法界对其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取得了一系列成果。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这一石刻瑰宝必将会显现出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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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胡 菲〕
AbriefaccountofLiuDai’sEpitaph
LIAN Xiao-gang
(The Office of Zhenjiang Museum, Zhenjiang 212002, China)
The epitaph of Liu Dai has been unearthed for over forty years. It has been well preserved and clear to recognize, and it has important values in Chinese ancient history and the art of calligraphy.
Liu Dai; Liu Xie; Wen Xin Diao Long; Epitaph
2014-06-12
连小刚(1977—),男,湖北钟祥人,馆员,硕士,主要从事镇江地方历史文化研究。
J292.2
: E
:1008-8148(2015)01-0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