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山东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政策的实施

2015-01-31 01:21陈国庆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雇工人民出版社分局

陈国庆

(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山东青岛266033)

试析山东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政策的实施

陈国庆

(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山东青岛266033)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山东省委领导了多次武装起义,成立了统一的抗日民主政权,建立了各级抗日政府。1940年,山东抗日根据地基本形成。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创建和发展的过程中,减租减息运动经历了政策宣传、全面实施和查减巩固三个阶段,推动了根据地的建设和发展。

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三个阶段

山东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创建的。日本军队侵入山东后,山东各地先后爆发了不同规模的武装起义,组成了若干支抗日武装队伍,开辟了一些活动基地。1937年12月15日,以理琪为书记的中共胶东特委组建,于24日发动了天福山起义,成立了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建立了最早的胶东地区武装抗日队伍。在山东中部,当地党组织领导了黑铁山起义。山东东南部也就是后来的滨海区,抗战初期主要有两支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在这一地区活动。其中的一支是谢辉和杨文田在莒县和兰陵组织的队伍,1938年2月末,该支武装力量在共产党人的带领下,改编为徂徕山起义部队第四支队第三团。徂徕山起义是中共山东省委直接领导的全省规模的抗日武装起义。到1938年5月,山东10多个地区建立了规模不一的抗日游击根据地,配合了津浦线正面战场的作战。

随着八路军主力部队进入山东以及各地民主政权的建立,山东先后开辟了胶东、冀鲁边、泰西、鲁西、湖西、鲁中和鲁南等根据地。1940年7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正式成立,黎玉为主任委员。作为抗战时期全省统一的行政机构,它颁布了一系列抗日民主政策和法令,如《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统一财政之决定》、《减租减息暂行条例》等,进一步加强各级政权建设。到1940年底,建立了鲁西、清河2个行政主任公署、12个专员公署和79个县政府,辖有鲁中、鲁南、滨海、胶东、清河、湖西、鲁西、冀鲁边和苏皖边区等地区,人口约1200万,占山东总人口的31.58%,面积3.6万平方公里,占山东总面积的23.53%。

山东统一抗日民主政权的成立标志着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正式形成。山东抗日根据地是华北和华中抗日根据地的纽带,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可以由此南下华中,北逼平津,与晋察冀和太行根据地成鼎足之势,对坚持敌后抗战,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时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参谋长兼十八集团军参谋长叶剑英曾指出:山东根据地“是华北、华中联系枢纽,在我今天‘巩固华北、发展华中’总方针下尤为重要”。[1]P331

山东抗日根据地减租减息政策的实施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政策宣传阶段(1939年1月―1942年3月)

1939年初,随着胶东、鲁东南、清河、鲁中、湖西、泰西、鲁西北、冀鲁边等地相继建立抗日游击根据地,各级抗日民主政府也先后成立,各根据地开始了减租减息政策的宣传活动。1月,冀鲁边区的部分县抗日民主政府通过群众向地主说理等形式,宣传减租减息政策。12月,蓬莱、黄县、掖县成立统一的抗日民主政权——蓬黄掖行政联合办事处,其发布的施政方针指出:“要适当地减租减息,优待抗属,救济灾民。”[2]P105。1940年3月,中共胶东区党委发表了《关于目前胶东时局与党的任务的认识》一文,明确指出:“认真执行减租减息与改善工人生活,扩大春耕运动”[2]P111是当时十大任务之一。4月,临沂地区店子村的佃农提出地主要降低 50%的高利贷利息。9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制定了《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其中第三条提出“各民主政府应斟酌情形,立即实行减租减息”,以达到“改善人民生活”、“减轻人民负担”€P134的目的。11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按照中共中央的文件精神,通过了《减租减息暂行条例》,该文件明确规定:“地主之土地收入,不论租佃、半种,一律照原租额减少五分之一;按收获分粮者,不论其种子、肥料、农具谁负,均按原定分粮比例,地主减收五分之一”,“钱主之利息收入,不论新债旧欠,年利率一律不得超过一分五厘(即百分之十五)。”同时,废除了地租预交、佃户无偿劳役、高利贷等陋习。[4]P53-54

一直到1942年4月中共中央代表刘少奇来到山东之前,减租减息政策尚未在山东抗日根据地真正全面实施,只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成效不明显,仍处于政策宣传阶段。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1942年4月―1943年9月)

由于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进展缓慢,1942年4月,刘少奇来到山东分局和八路军一一五师驻地——临沭县朱樊村,指导山东根据地的抗战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刘少奇分别在4月16日和25日召开山东分局委员会议与各地党政军负责人会议,并从26日开始,分期分批地、有针对性地向山东根据地的广大干部作了《关于山东工作》、《群众运动问题》、《党内两条战线的斗争》、《思想方法问题》和《关于财政粮食问题》等报告。他重点指出:“山东分局没有把群众运动摆在适当的位置上,而是被放在第四位的。山东的群众和农救会还没有发生血肉相连的关系,农救会没有权威,群众腰杆子不硬,积极性受到了压抑。可以说,群众运动是山东根据地各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项工作”。[4]P251刘少奇强调,山东抗日根据地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党在抗战时期的土地政策,通过开展大规模的群众运动,真正地做好减租减息工作。

为了认真执行党的土地政策和贯彻刘少奇的指示,中共山东分局把减租减息工作当作最紧迫的任务,仅5月一个月内,颁布了《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工作的补充规定(一)》、《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工作的补充规定(二)》、《中共山东分局为保证实现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给各级党委及组织部的工作指示》、《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配合减租减息整理村镇财政工作的指示》、《关于全省工人参加减租减息改善雇工生活开展群众运动的指示》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减租减息这一首要任务,规定了运动开展的方针、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减租减息政策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得到了真正地贯彻执行。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有了系统的实施纲领。关于减租的具体标准,《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有了详细的解释。首先,明确规定:“凡公私租佃之土地,均须实行二五减租”,对于游击区和敌占区,可“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其次,要求承租人“应纳之租额须按约交清,不得拒不交纳”,“因确系无力交纳,积累至三年以上之欠租,得予免交”,同时,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预收地租或收取押金”;最后,租佃土地的双方要订立五年以上的租期,“严禁包租、转租、估租及一切租约以外之勒索”。[5]P291-294《山东省借贷暂行条例》对减息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凡抗战前成立之借贷关系”,“贷款利率年利超过百分之十五者,减为百分之十五,不及百分之十五者,依其原约定”,如果“债务人付息达原本一倍者,停利还本,付息达原本二倍以上者,债务消失”,对于条例颁布后形成的借贷关系,“其利率应按当地习惯双方自由议定,以利金融流通为原则”。[5]P295-296近代山东农村的雇佣关系较为普遍,在沿海和内陆交通较发达的地区,雇工经营是主要的农业经营方式,这些地区的雇工数量较大,且分布在中农、贫农和雇农阶层,甚至个别富农也出去做工,同时,除了雇农以外的农村各阶层都存在雇佣工人的现象,所以,解决雇工待遇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比高地租、高利贷更为迫切。在《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各个工种的不同工资水平,“一般成年男工,除由雇主供给食宿及习惯上之一般待遇外,其年工工资最低标准,应按照各地生活状况,以能再供一个人之最低生活必需费用为标准……最低不得少于通用食粮(高粱或玉米)三百斤”;对于女工和童工,“成年女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成年男工二分之一,童工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而短工的工资,“有市价者,依其市价;无市价者,应由工会农会与雇工雇主按期商讨规定之”;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雇佣关系,“绝对禁止打骂虐待侮辱雇工”,雇工“有参加工会及其他抗日活动之权利”,“有参加抗日军队之自由”;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依习惯行之。但须有足够恢复体力休息时间”。[6]P289-291此外,对于雇工患病、工伤、女工分娩、童工保护等问题,也都有明确的要求。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运动经历了从典型示范到全面铺开的逐步发展过程。中共山东分局举行了减租减息运动的部署会,对《抗战四年来山东我党工作总结和今后的任务》文件进行了系统的解读,指出“以认真实行减租减息发动群众运动为建设山东根据地的第一位斗争任务,并首先成为自麦收到年底这一时期的第一位工作”,“各级党政军民必须抽调一切可以抽出的干部,使其脱离原工作,专门作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与发展群众的工作”,“采取中心突破的方式,即把大部分干部、主要干部集中在一两个中心的县区村,这一主要地区工作的每一重要收获,即应扩大宣传,并立即使用到其他所有各区,以开展其他地区的工作,切勿平均使用力量”。[7]P271-273分局决定,以滨海地区的莒南、临沭两个县为减租减息运动实施的中心县,抽调200余名党政军机关人员,组成工作团进入试点区。1942年6月底,分局召开会议,将试点县的减租减息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广到其他地区,进一步推动减租减息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共鲁中区党委把沂水县埠前庄、马牧池作为“双减”试点村,区、县干部组成工作组进驻,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该村建立了党支部,成立了农救会、妇救会、青救会和民兵队,减租工作卓有成效。中共鲁南区党委成立了以区党委书记张雨帆和组织部长魏思文分别为队长的两个工作队,到费滕边开展试点工作。6月13日,胶东区党委召开“双减”讨论会,组成以宣传部长吕明仁为团长的工作团,到文登县的沙柳村、万家庄,牟海县的十区和牟平县的昔垛山区搞“双减”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实行减租减息的村庄占山东根据地村庄总数的34%。[8]P30在沂蒙山区,木工工资在减租减息政策实施前后有明显的变化,1939年日工资(雇主管饭)为0.4元,到1942年减租后增加到3元。[9]P152

随着减租减息工作的全面开展,山东抗日根据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纷纷参加各类群众组织。据1942年底的统计,滨海区有10万农民加入农救会。[4]P131截至到1943年6月,民兵人数占根据地人口的3.19%,自卫团人数占到了14.5%。[4]P155减租减息运动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从1942年9月到1943年9月,“一年来在减租方面(缺鲁南和冀鲁边),有4735村、370057亩地实行了减租,平均每亩可减租31斤11两;在增资方面(缺鲁南和冀鲁边),有4435村、72958个雇工得到了增资,平均每个工人可增粮食工资165斤……其他在借粮还粮、复雇、救济春荒等工作上,都有很显著的成绩”。[10]P165-166

第三阶段:查减巩固阶段(1943年10月―1946年5月)

1943年10月,中共山东分局召开群众工作会议,通过的《中共山东分局为贯彻中央十月一日指示的决定》指出:减租减息“是当前与今后一年最切要的严重任务”,要求“各地党委必须及时亲自检查十个以上村庄,创造模范”,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采取具体的实施策略,“在党的基础薄弱之下,应抽派一批有半年减租工作经验的干部,选择群众较好的中心村庄进行,特别要发动群众的积极性”。[11]P36-38遵照中共中央和山东分局的指示,山东根据地开展了减租减息运动的查减工作。

查减工作分阶段有序地进行。首先是调查教育。各级党组织选派优秀干部到典型村庄调查当地地租、高利贷及减租减息的情况,对基本群众普遍进行“谁养活谁”的教育,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同时,对基层干部进行“双减”必要性的教育,使他们克服“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利益,不为群众解决困难,粗枝大叶,不切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不执行党的一元化领导”[12]P273等问题,切实加强党对减租减息工作的领导。其次是开展斗争。针对多数村庄的减租减息工作尚未展开或开展得不彻底的情况,工作队组织基本群众对民愤较大的地主与富农进行斗争。斗争的形式,一般对大地主和大恶霸,采取数村、十几村或数十村联合斗争,如莒南县大店区是该县最大的封建堡垒,斗争大会由沟头区、斗山区、莒中、莒临边等几十个村庄的上千名群众参加,发言者达到了百人以上,这是大店群众几百年来第一次面对面与地主扯破脸斗争。[13]P97-125对中小地主与恶霸富农,则局限在本村的范围内进行说理诉苦和大会斗争。最后是村政改造。为了彻底落实减租减息政策,巩固斗争成果,村政建设势在必然,“村政尚未树立的地方,必须配合支部,依照三三制实行改选与改造村政”。[10]P177为此,山东战时行政委员会指示:“那些仍旧或明或暗把持在封建势力手中的政权,必须在群众运动中取消,改造成基本群众为主的民主政权。那些既经过初步改造,但官僚主义又在滋长,或贪污腐化,或打骂压迫群众者,应在群众斗争中教育他或撤换他。那些已经改造得较好的村政,应在群众斗争中更多采纳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建设村政工作。”[14]P327截止到1944年底,山东根据地参加农会、工会、青会、妇会和儿童团五大群众组织的成员达到4042089人,占根据地总人口的26.55%。[15]P442

抗战胜利后,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山东根据地的减租减息工作内容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将减租减息与反奸诉苦、发展生产结合起来,从而巩固前期的查减成绩,为后来的土地改革运动做好充分的准备。1945年8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和省政府颁布法令,对汉奸及其财产作出了明确的惩治和处理规定。9月30日至10月13日,山东省第二届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在临沂召开会议,确定当前的工作任务为迅速发动群众、进行减租减息、反奸诉苦,并把群众武装起来为保卫胜利果实而斗争。1946年4月,中共华东中央局对山东群众工作做出了具体的部署。在华东局的领导下,山东根据地各级党组织开始了减租减息的巩固工作。在渤海区,1946年2月,区党委召开13个县的领导干部会议,部署以反奸诉苦、减租减息为中心的群众运动工作,抽调1.5万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到各地农村开展工作。到4月底,全区的减租减息运动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仅无棣县在2月到3月底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参加斗争的群众达40万人次,斗出粮食100万余斤、土地1784

亩、北海币220万余元、伪钞32万余元、法币23万余元和房屋166间,另有大批牲畜、农具等。此外,在运动中培养出积极分子2万余人,发展农会会员65万余人,建立党支部4041个,发展新党员7.7万余人。[16]P528-529抗战胜利后,鲁南区的减租减息工作以新解放区为重点,1946年2月7日,区党委发出《大胆放手开展新区群众运动的指示》,3月,又做出纠正保和庄会议反“左”错误的六条决定,组成6000余人的干部团(队),开展新解放区的减租减息工作。[17]P508鲁中区党委根据上级指示,于1946年2月1日在博山召开地委书记会议,要求各地委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练兵、减租、加紧生产三大任务,之后在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在新解放区内掀起了大规模的以减租减息、反奸诉苦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运动。经过三个月的工作,几十万群众参加了各种形式的斗争,7000余名积极分子入党,全区的生产得到了发展,仅博山一个新解放的地区就有3000多人参加了变工组,窑业、卷烟、运输、积肥等行业组建了30多个大小合作社。[18]P493-495

在抗日战争这一特殊时期,减租减息运动针对当时土地占有与使用、资金借贷等问题,制定了卓有成效的解决办法,发挥了一定的政策功能。减租减息政策调整了山东农村各阶层的土地关系,部分改变了土地占有和使用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传统的租佃关系、雇佣关系和借贷关系。抗战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虽然摒弃了土地革命中的“没收”作法,但是,其政策不仅实现了土地革命的基本目标,而且还赢得了政治上的主动,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动员功能。

[1]叶剑英.关于山东基本形势与工作方针的指示(1941年4月8日)[A].山东革命历史档案馆.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6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

[2]中共烟台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中共胶东区党史大事记[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

[3]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1940年8月7日)[A].山东革命历史档案馆.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5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2.

[4]中共山东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山东抗日根据地[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

[5]山东省租佃暂行条例(1942年5月15日山东省战工会公布施行)[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8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6]山东省改善雇工待遇暂行条例(1942年5月15日)[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8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7]中共山东分局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定(1942年5月4日)[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8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8]中共山东分局关于执行《五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指示之决定(1943年8月19日)[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0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9]黎玉.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工作三年来的总结与今后施政之中心方案(1943年8月24日)[A].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的减租减息[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

[10]黎玉.六年来群众工作概括总结(1943年10月)[A].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的减租减息[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

[11]中共山东分局为贯彻中央十月一日指示的决定(1943年10月10日)[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1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12]中共山东分局关于七、八、九、十月群众工作补充指示(1944年7月)[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2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13]中共山东分局宣传部关于转发莒南县委《大店查减斗争总结》的通知(1944年11月5日)[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3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14]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查减工作的训令(1944年8月10日)[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2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15]黎玉.论群众路线与山东群众运动(1945年9月)[A].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革命历史档案资料选编(第15辑)[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3.

[16]朱永顺.渤海区减租减息运动的回忆[A].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的减租减息[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

[17]穆林,蓝名述,张恺.鲁南区减租减息运动的回忆[A].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的减租减息[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

[18]高克亭.鲁中区减租减息运动的回忆[A].山东省档案馆.山东的减租减息[C].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

(责任编辑:魏登云)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Rent-and-Interest Reducing Policy in the Anti-Japanese Base Area of Shandong

CHEN Guo-qing
(School of Humanity and Social Sciences,Qingdao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Qingdao 266033,China)

After the outbreak of anti-Japanese war,the CPC committee of Shandong province launched several uprisings,set up unified anti-Japanese democracy,and established anti-Japanese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And in 1940,the anti-Japanese base area in Shandong was established.In the process of establishment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base area,the rent-and-interest reducing policy went through three stages(publicity,implementation and consolidation),thus furthering the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is base area.

anti-Japanese base area;rent-and-interest reducing;three stages

K265.1

A

1009-3583(2015)-0027-04

2014-12-15

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减租减息政策与山东抗日根据地地权、阶级和土地关系的变迁”(J12WD04)

陈国庆,男,辽宁绥中县人,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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