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二二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京召开。会上隆重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七二二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标志着七二二所文明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直以来,七二二所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科研生产、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和社会服务之中,创造性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推动七二二所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是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据悉,此次共授予34个全国文明城市(区)、1159个全国文明村镇、2242个全国文明单位,继续保留50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陈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