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贯彻中央意见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会综述

2015-01-30 19:37范丽娜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2015年15期
关键词:意见劳动

● 范丽娜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进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贯彻中央意见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会综述

● 范丽娜

内容摘要本次会议旨在通过对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进行深入的研讨,从而提出该《意见》对于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劳动关系未来发展具有指导作用。核心观点涉及《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特点、落实注意问题、劳动关系三方未来举措等诸方面。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把它上升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重视,《意见》的颁布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关 键 词和谐 劳动关系 经济新常态

范丽娜,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工会理论与职工教育研究所讲师。电子邮箱:: buptalanna@163. com。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增进对文件精神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推进劳动关系的政策研究和学术研究,2015年5月31日,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劳动关系分会、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劳动学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贯彻中央意见精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隆重召开。此次研讨会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机制与制度建设以及推进劳动关系学术研究等主题,来自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相关领导以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等四十多位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研讨。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聚集了国内一批劳动关系领域权威的专家,是学界首次为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集体发声。

一、《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

经过长时间酝酿,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4月9日颁行《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党中央和国务院在这个时点颁布《意见》呼应了时代背景的需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林燕玲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实践推动的结果,2010年南海本田事件直接导致意见出台,这是导火索。南海本田事件给中国劳动关系带来5个挑战,一是劳动者抗争方式转变,二是南海本田是利益之争,不是违法。三是事件发生后,地方党政和工会该怎么办?四是中国一元化工会如果不能发挥作用,工人自发组织的组织应该怎么如何对待?五是互联网时代,网上联动、网下行动,我们该怎么办?南海本田发生后,令中央和全总非常忧虑,在2010年8月浙江日报发出一系列栏目,例如我的企业我的家、我的企业我当家,介绍了浙江传化集团的经验。使中央看到了协调劳动关系的另外一种模式,这是中央调研的前身。2011年习近平、王兆国批示。开始了全国劳动关系调研。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认为文件出台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的结果。2011年在习近平亲自指导下,组成调研组,对我国劳动关系进行全面深入调研,调研最后形成报告。2011年8月15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表彰大会。习近平亲自出席会议,并对我国目前劳动关系现状提出重要论述。此次大会对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理论进行深入讨论。会后三方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协商。文件又根据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行重新修改,在2014年4月30日和2015年1月29日,李克强、习近平分别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政治局会议讨论通过这项文件,2015年3月21日签发这项文件,22日印发文件,4月9日全文向社会公布。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劳动关系矛盾还遇到新的情况、新的挑战。比如劳动关系的快速传播,例如集体停工事件的快速传导性,还有其他社会因素引起的劳动关系矛盾也在不断增多。这些问题都损害了社会和谐,而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更是增强我党执政基础和巩固我党执政地位的重要工作。

二、《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

与会专家学者在发言中均表示,《意见》是是党中央、国务院自建国以来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把它上升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充分表明党和国家对保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重视,《意见》的颁布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刘鹏指出,劳动关系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直接反映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意见》充分凸显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对新时期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的重要措施。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项任务对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持经济稳步增长,构建中国特色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意见》从顶层设计出发,对劳动关系三方未来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部署。因此意见不仅对企业,对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开展具有重大意义。

三、《意见》的特点

相比之前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与会专家学者指出《意见》存在以下特点:

第一,层次高。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刘鹏认为,《意见》级别高,是中央国务院最高级别发放的劳动关系意见,对劳动关系确实起到纲领性、指针性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认为,劳动关系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在此之前,我们还没有一个这么高层次且全面系统的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发布的文件,来明确一些基本原则和具体工作要求。这次能够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个全党全国的历史任务提出来,意义是非常重大的。这个《意见》,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劳动关系整个发展过程和治理过程的一个经验总结。

第二,有创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常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冯喜良都指出,意见首次把集体停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方式进行区分,对集体停工事件处理是三方机制,协商解决、有效调处为解决的措施。对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处理方式是防范和应急处置。这种应急是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认为,《意见》涉及到三个基本点,一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习近平加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三在意见中第一次出现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

第三,内容全。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刘鹏认为,意见内容全,涉及到劳动关系方方面面。包括方针、目标等劳动关系要素如何推进。成立了26个小组去具体、分析落实文件。部署很实,谁去做、如何做都很明确。

四、经济新常态下落实《意见》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劳动关系的认识,社会各主体存在很大分歧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基金会理事长宋晓梧教授尖锐地指出,目前社会上有部分政府领导、企业人士以及专家学者否定《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积极作用,建议取消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协商制度,并把劳动生产率和工人工资增长看成是一对天然的矛盾,这些观点实际上反映了社会上一种经济发展“旧常态”的惯性思维。从经济发展“旧常态”转向“新常态”,还需要对劳动关系的基本理念进行重新定位。在旧常态中,我们经常强调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但对劳动力低成本却矢口不提;在“新常态”下,消费和投资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在讲究效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同时,也需要让普通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常凯教授也提出,理清思路、形成共识是贯彻实施《意见》的一个重要前提。改革30多年以来,国家和社会对资本和管理过于关注,但对劳动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却是忽略的。中央现在高层次上提出了这些问题,实际上是提出了“新常态”下我们必须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所以理清思路、形成共识以及重新重视劳动关系问题是贯彻《意见》精神的重要前提。

2.当前劳动关系矛盾已成为社会主要矛盾

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从社会矛盾治理的思路出发,认为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哪个时期都必然会遇到劳动关系的矛盾问题。对中国来说,现在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在种种社会矛盾当中,劳动关系矛盾将很快取代官位矛盾,跃居全世界第一的位置。现在应当说官位矛盾比较凸显,再就是贫富矛盾。原因很简单,城镇化的迅速推进,使得劳资关系的矛盾不断加大,再加上工人群体,劳动者当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工人群体的本身的组织性、纪律性比较强,同质化的程度比较高,联动性十分明显。所以,用不了几年就会取代其他的矛盾,跃居全世界第一的社会矛盾了,这是历史的必然。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对当前劳动关系矛盾性质的认识,提出了三点意见:其一,今天中国的劳动关系不和谐,劳动者并没有到政治诉求,不会影响到执政基础;其二,当前劳动关系争议的问题是法律和规则赋予劳动者权利被剥夺的问题,劳动者追求的是法律权利,而不是普世性的劳动权利;其三,劳动关系矛盾具有非法性和合法性,属于比较混合的情况。

3.政府要扮演好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角色

虽然《意见》中明确了劳动关系调整的工作机制,即“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与会专家学者对政府应如何负责展开激烈讨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劳动法研究室主任王文珍认为,需要正确区分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政府职责与具体劳动关系协调中的政府定位,不能简单得将这种工作机制移植到劳动关系协调中来。王文珍主任对将近200多年的劳动关系处理进行梳理发现,政府干预是近现代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特征,政府不可能置身度外,袖手旁观。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政府干预的手段、方法、力度不一样。政府在协调劳动关系的职责可以总结为六个方面,一是形成基本理念,二是确定双方地位,三是确定谈判规则,四是推动双方,五是处理纠纷,六是示范带头。在个别劳动关系中,应该以企业和劳动者自主调节为主,政府应退到第二位的位置。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从目前中国社会矛盾冲突加剧的现实出发,认为正是由于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才激化了整个社会矛盾与冲突。正因为公平正义缺失,扭曲了整个社会利益格局,这是我们目前难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症结所在。因此汪玉凯认为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最大的角色应该是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政策环境,这是先决条件。政府首先要改变一个大的思路,过去老讲要走国富优先战略,从现在应调整政策,逐步走向民富优先之路。中共中央党校社科教研部副主任吴忠民教授主要从社会矛盾的角度谈了对劳动关系的认识,他强调中国劳资关系是靠政府推动。政府需要做好两方面的事情,一是政府成为解决劳资矛盾的有效工具,而不能成为问题本身。政府制定的企业税收必须降低,否则改善劳资关系很难。减税的同时用于改善劳资关系。二是面对劳资矛盾时应一碗水端平。政府是为职工和企业的共同生长而努力,任何一个群体都应从政府这得到公平对待。

4.正确把握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中国特色”内涵

《意见》首次提出要推动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如何理解“中国特色”,与会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阐述。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建设需要走中国的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党委书记唐鑛教授认为,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在工作场所雇佣双方之间的用工关系。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是在工作场所里面这种用工关系或雇佣关系其治理体系或管理体系肯定有中国特色。因为文化差异和传统的沿袭,肯定与西方存在着很大的区别。比如说美国,首先文化跟我们就不一样,人种也跟我们也不一样。我们是集体主义倾向的文化,而美国是以基督教文明为主的,我们以儒家文明为主,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的国体和整体也不一样。所以,关于劳动关系的治理体系、管理体系,无论是从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甚至伦理学、政治学的角度,肯定有我们的中国特色。在中国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中,党委领导就是中国特色,这是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的。这里面可以借鉴的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工作场所里面的关于用工管理、用工关系是有共性之处。吴忠民教授指出,中国特色劳动关系构建应当顺势而为,一是应当遵循共同规律,不要以中国特色为借口,降低中国劳资矛盾解决的水准,或者给自己一些失误或理由,对自己的一些不足寻找借口。二是应当基于中国特有的生长土壤,进行创造性得解决。常凯教授非常赞成中国劳动关系调整和构建从中国现实出发,研究中国特色很有必要,很有价值。但是目前对“特色”没有很清晰的认识,认识分歧较大。意见中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吸取国外经验,但是不能把原始资本主义积累那套东西拿来,应该把资本主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借鉴。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坚持认为,劳动关系野生状态绝不是中国特色。低工资、低成本、低效益、低利润的背后从来都有高工时、高伤亡、高能耗、高污染。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在不宜用对抗的方式解决和处理劳动关系矛盾,不宜用西方的方式所谓的普世价值来评判中国劳动关系,不宜以西方工会的维权理念来协调劳资关系。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不是不与时俱进,不是不改革发展,相反一定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实现劳资力量平衡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沈原教授从劳工社会学的角度出发认为,要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做到劳资双方避免冲突,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做到劳资力量的均衡,没有力量的均衡,谈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基本上一句空话。现在力量不均衡,主要是资强劳弱。所以要劳工赋权,在企业内,劳工三权,从社会层面来看,就是要实现公民权。在经济下行期,或许是全面规范和调整劳资关系的一个好的时期。所以,我们不能只是听一个声音,只站在资本的立场上说,我们同样也要站在劳工的立场上,要通过劳动关系机制的调整增强劳工的力量,这样才能更好得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李丽林强调,所有劳动关系协调制度例如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劳资力量不对等,二是寻找到劳资利益有共同的地方,如果所有的机制不能解决这两大市场经济体重体制下的根本问题,那么机制也很难发挥作用

6.集体协商与谈判应成为经济下行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集体协商与谈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重要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局长德美尔认为,集体协商作为市场原则下的机制,应该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机制,并且是中国目前经济增长放缓的形势下需要的协调机制。它一方面能够让工人要求更高的工资;另一方面也给了雇主空间和能力去要求工人提供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作为交换,这些都是中国需要的。我们从集体谈判的国际经验中也学到,集体谈判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工资的不平等,这也是中国所需要的。国际经验显示,如果集体谈判的水平越高,协调得越好,工资之间的不平等是越小的,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越大。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进一步表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是中国发展的必然之路,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没有这条路子,让劳动者自己谈,他们是不敢谈,也不会谈,资方肯定是拒绝谈的。所以这条路必须走。

7.经济增长与工资增长并非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中国社科院张车伟教授认为,中国过去经济增长并不能完全归功于低成本的优势,同时现在低成本优势在丧失,也不意味着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在丧失。从目前情况来看,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即使从劳动成本来看,中国的竞争优势不仅没有丧失,反而呈现进一步增强的趋势。在中国整个收入分配格局中,仍然是资本主导的收入分配格局,目前这种分配格局还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平均工资的变化来说,这两年刚刚和我们的GDP增速相匹配。这两年虽然农民工的工资增速发生了很快的变化,但是也没有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经济增长要素还很多,增长空间也仍然很大。苏海南研究员也表示,他反对把解决经济增速放缓问题的方案简单归结为一方面要做大蛋糕增收,另一方面通过减少劳动者的工资来节支。控制工资和收入增长,这个是绝对错误的。

五、劳动关系三方对落实《意见》的展望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对未来中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将发挥重要作用。在本次研讨会中,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司长聂生奎、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以及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理事长刘鹏,分别代表劳动关系三方发表了演讲,重点阐述未来各方在落实《意见》中采取的各项举措。

1.政府重心:调解矛盾、依法治理、构建氛围

聂生奎司长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的突出矛盾,主要包括拖欠工资(是我国劳动关系矛盾最为集中的表现)、妥善解决企业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产业结构调整中劳动关系的处理、指导和规范。二是创建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包括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劳动监察体制。三是全面推进劳动关系法制建设。包括加强劳动关系领域的立法工作;全面落实劳动关系法律法规,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特别是劳动者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涉及职工的基本权益要进行维护;还要加强普法宣传。四是构建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的氛围。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引导,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2.雇主角色: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与管理

刘鹏指出,中国企联是为广大企业、企业家服务的组织,长期致力于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又是企业良性运营的保障。构建长期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在企业,构建长期稳定和谐劳动关系必须进一步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意见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和谐事关广大职工、企业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很大取决于企业的积极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心要放在企业,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劳动关系和谐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工作质量,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很多企业对意见内容不清楚,认为会不会像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有不利影响。因此未来企联加强对企业在《意见》方面的宣传、培训,打消企业顾虑很重要。另外,积极履行企业代表组织职能,目前经济形势不好,呼吁社会对企业环境应给予关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社会负担、财务负担(贷款)、行政费用等。

3.工会工作:预防、调处、维权、监督

郭军书记认为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未来应强调6个前提。前提是必须组织起来,必须切实维权,必须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必须标准合理及时调整,必须民主管理职工参与,必须规范表达厂务公开。工会重点工作应是,预防争议,调处机制;保障完善,救济广泛;监督有力,执法必严;劳资两利,共谋发展。当前中国劳动关系最大问题是执法不严。现在大量的劳动争议不是争议,而是典型的违法。和谐劳动关系不仅仅靠法律去解决,还需要劳资双方产生共识。出资者和管理者认为企业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真的认为企业是资本与劳动相结合的组织。就像一辆车两个轮子,一个转一个不转,那么车子也动不了只能原地打转。而两个轮子协调运转,企业才能走得更好更远。

六、小结

《意见》是新中国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把它上升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意见》深刻地阐释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新时期指导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由同级人民政府领导担任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主任,对于劳动纠纷协调解决,提高职工在维护自己权益方面的底气与话语权,落实主体责任制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意见》还指出,各级政府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担负起定政策、作部署、抓落实的责任。政府主导下的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建立健全,发挥的作用,将会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三方机制体系,将构成一个稳定的三角结构,为劳工、企业的关系构建和谐的基础。

■责编/ 孟泉 Tel: 010-88383907 E-mail: mengquan1982@gmail.com

Promoting Construction of 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s under the New Normal Situation——Review of the Symposium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Spirit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Constructing 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an Lina
(School of Labour and Human Resources,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Abstract:The conference aims to propose the directive role of the Opin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Labour Relations under the new normal situation through profound discussion on the Opinion of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s promulgated by the State Council. The main arguments contain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significance,characteristics,problems as well as prospective implementations. All experts presented had a consensus that the Opinion is the first document promulgat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o review comprehensively the labour relations. And it has been upgraded into the Party’s trajectory. It is an indicator of Party and the state’s emphasis upon protecting workers’ rights in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Opinion is of historical importance.

Key Words:Harmony; Labour Relations; New Normal Sit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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