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法规处处长 杜旭亮
抢抓机遇建设“信用浙江”
浙江省发改委法规处处长 杜旭亮
要抓住历史机遇,结合三个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切实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支撑作用,以具体管用的方法推动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这两个作用怎么更好地发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李克强总理强调,要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在新常态下,我们应围绕发展改革职能,以主动作为的姿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迎来了“六大机遇”: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要建立全社会的信用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明了工作方向。《规划纲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指出要以“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为原则,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颁布,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历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迫切要求。《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分工方案一共72项任务中,直接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就有9项。放权是基于信任,放权不等于放任。要实现放而不乱,就必须充分运用信用建设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今年6月,国务院批准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这意味着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了统一的“身份证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技术基础的一次重大突破。
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工作,亲自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做专题研究,多次批示指示,要求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意见》的出台,明确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能定位的重大突破。
“信用中国”网站建成运行。今年6月1日,“信用中国”网站正式开通运行,是国家层面面向社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窗口。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也正在建设中,已接入36个部委。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用浙江”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在《之江新语》上发表论述,要求“要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努力打造‘信用浙江’”。张德江委员长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明确提出要建设“信用浙江”。2002年,浙江率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过13年的努力,取得了“六大成效”:
率先建立信用建设领导体系。成立了“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省基本形成了“发改归口管理、部门齐抓共促、地方整体推进”的信用建设组织体系。建立了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机制。
率先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覆盖政府、企业、自然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五位一体”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包括46个省级部门提供的249万家、257类法人信用信息和5612万人、35类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总量达9亿条。目前平台已完成“内生政务服务网”的改造。
率先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已有33个省级部门在企业发债、项目审核、财政资金安排、小微企业增信等各类行政管理事项中核查信用记录。全国首创在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与阿里巴巴网络信用体系建立了线上线下联动的信用监管机制。无偿向社会以及全省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每日信用记录查询次数超过5万次。积极推进杭州市“市民诚信卡”信用惠民工程。
率先建立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出台《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至今累计执结37万余件,执行率47.4%,执行总额超6000亿元。印发了《浙江省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失信黑名单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目前已有8个省级部门制定了黑名单制度,一批招标投标、消防安全、旅游、税务、行贿犯罪等领域的失信黑名单企业公示。
率先与“信用中国”实现对接。今年7月,作为“信用中国”网站开展地方“信用周”系列宣传活动的第一站,“信用浙江周”顺利上线,展示了浙江信用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并与“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了数据库对接。
率先创建信用示范城市。杭州、温州和义乌市被列入首批11个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做出示范。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7月9日,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在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暨杭州现场会上指出,浙江省在信用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多年来积极探索、敢为人先,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形成了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
下一阶段,要抓住历史机遇,结合三个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切实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支撑作用,以具体管用的方法推动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十个落地”:
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要落地。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准备工作,试点城市要率先实施。
深化信用平台建设要落地。深入推进“四单一网”建设,以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一次录入,共同使用”,实现省、市、县三级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和交换共享。完善信用信息分类标准和归集机制。实现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的互联互通。
“7天双公示制度”要落地。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要落地。推动省级部门、各设区市制定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深化红黑名单建设,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财政性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上市、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
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要落地。推动部门和地方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重点加强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领域的推广使用。
实施“信用承诺制度”要落地。建立企业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督的参考。
开展大数据评价和预警要落地。探索行业、地方信用状况评价。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地方政府信用治理状况及社会信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对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状况的有效监测。
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征信服务要落地。支持芝麻信用等征信机构与政府公共信用平台的深入合作,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特别是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监管。
推动诚信宣传教育要落地。积极引导省级部门和各设区市,利用广播、电子、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信用知识教育活动。
完善信用法规制度要落地。继续争取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支持,推动《浙江省信用条例》的出台。完成浙江省“十三五”信用规划编制工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事关全局,非常重要。“信用浙江”建设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如信用立法滞后、失信惩戒力度不够、信用信息共享力度不足、信用产品应用不广等问题依然突出。我们要牢牢把握住当前的良好机遇,迎难而上,积极作为,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浙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引领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