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伟
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伟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与抓重点改革项目突破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结合、坚持责任担当与合力推进相结合,精准发力、务求实效,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
今年以来,嘉兴市全面落实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发改委对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与抓重点改革项目突破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结合、坚持责任担当与合力推进相结合的要求,凝心聚力、精准发力、务求实效,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举措。
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围绕政府自身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区域联动等方面提出了29项改革项目,并明确了改革目标要求和时间进度。其中5项为重点推进的改革项目,分别是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多规合一”试点、深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从对标查账的情况来看,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突破改革项目推进实现两个100%,即启动实施100%、半年度任务完成率100%。同时,通过建立“定期+重点”的督查机制和“学改革、思改革、推改革”为主题的“改革学堂”等机制,不断促进市县两级各项改革深入和落实。
改革联动性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嘉兴市加强了各领域之间、项目与项目之间的联动,比如新型城镇化改革,联动了“多规合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镇投融资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社会治理改革等;比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政府职能改革,联动了“四张清单一张网”,形成了整体工作方案,联动、统筹九个方面的改革工作;再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连接了经济、民主法治、社会等领域,撬动了政府机构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形成了从单个领域一个改革项目推进走向多个领域一批项目同进的局面,诸如此类改革的统筹推进,较好地提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联动性。
改革成效不断显现。上半年,嘉兴市积极争取各类改革试点,又新获批海绵城市、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等省级以上改革试点项目14项。截至6月底,全市正在实施的省级以上改革试点项目共63个,其中涉及经济体制领域的改革有37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试点方案》的制定,还赴深圳举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介会;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试点,为全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范本,嘉兴经验将在省内全面推开;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上半年100项任务中已有72项初步完成,28项正在推进中,年度74项具体改革任务已启动63项。
优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在抓好海宁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平湖市产业结构调整机制创新试点的基础上,去年嘉兴市将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全市域推广,成为全省首个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覆盖的地级市。今年,进一步优化了该项改革,一是优化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将工业领域企业评价对象由3亩以上推广到3亩以下,将企业绩效评价范围由工业领域向服务业领域推广,坚持以亩均投入、亩产能耗、亩均产出等论英雄,统筹用好电价、地价、水价,以及用能、排污等差别化配置的手段,倒逼低效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健全了企业准入标准。从投资、产出、资源消耗、环保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从源头上严格项目准入。市本级分为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时尚产业等10个产业,对投资强度、容积率2项约束性指标和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增加值水耗等4项预期性指标提出了明确的准入要求。同时,对用地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按评价得分高低确定项目准入先后顺序,从源头上严把用地准入门槛。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了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准入标准。三是畅通了要素流通渠道。以公司制形式,建立了全省首家地市级层面的资源要素交易中心,承担国有产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能权、排污权、股权管理、政府特许经营权、农村产权以及其他符合市场化配置要求的要素资源交易和服务职能。完善了农村产权、用能、排污能交易规则,在排污权探索实行一级市场电子拍卖和二级市场交易的基础上,今年又实现了用能权二级市场交易。此外,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又决定在嘉兴市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
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公共领域引进民间投资,在交通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工程、社会事业、城市有机更新等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合市场化运作的领域,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嘉善、海宁两地成功列入国家县城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占全省的2/3。5个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向社会推荐的PPP项目名单,10个项目列入省发改委向社会推荐的PPP项目(第一批)名单。建立了首批53个市级PPP项目库,其中望吴门地下停车场项目已成功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杭州湾北接线二期、海宁轨道交通、火车站片区城市有机更新等已启动PPP谈判。二是开展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一是发挥科技平台引领作用。把嘉兴科技城扩容升级成为院地合作的“领头羊”、把浙大国际联合学院海宁校区建设成为国际合作的“新标杆”、把张江长三角科技园打造成为区域合作的“大平台”,更好地发挥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等的支撑作用。二是探索实施科技创新券资金使用模式,即将出台《嘉兴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改变科发资金由原来直接补助创新主体创新活动向间接补助转变,改变原来扶优、扶强为主的扶持政策向创新主体普惠性政策支持转变。三是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启动运行嘉兴市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引进兴隆行在嘉兴落户,重点面向全市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金融服务。推进科技专营支行建设,加快完善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加大了对科技保险机构培育、科技保险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在市本级全面推出专利权保险。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扁平化改革,除了跨区域审批的、县(市、区)没有承接机构的、法律明确不能下放的三大类59项审批事项外,共428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实施。同时,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确保“不合法的事项不进目录,不进目录的事项不得审批”。深化“三制联动”审批服务制度。探索完善证照联合办理制度。深化完善海宁、嘉善等地的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探索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减少审批服务对象“多头跑”现象。创新行政审批体制机制。着手在南湖区建立行政审批局,探索相对集中审批权,节约行政成本,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的创新机制。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做到了依法监管与积极监管并重。加强了协同监管,推进了精细化监管,建立健全了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初步形成了监管范围全覆盖,监管责任无盲区的工作格局。创新了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等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初步实现了监管权力公开,监管信息共享,监管结果公示。切实将监管工作纳入公众的监督之下。
三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综合执法局,在原行使153项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增加了行使国土、水利、安全生产、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林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并扩大环境保护等9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386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优化协作配合和责任追求机制,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目前县(市、区)60个基层综合执法机构已建成联动平台47个,覆盖率达78.3%。
全面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出台了《嘉兴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深化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建立‘多规合一’机制”、“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等五个方面共计17项主要试点任务,力争通过试点走出一条“发展结构新、产权制度新、公共服务新、要素支撑新和标准体系新”的嘉兴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深入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印发实施了“多规合一”试点方案、工作大纲以及“多规合一”统一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形成了《嘉兴市“多规合一”改革方案(审议稿)》、“多规合一”总体规划初稿,初步形成了市域“一张图”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城乡统筹规划,形成了44个新市镇、433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和1101个传统自然村落的规划格局。
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截止到6月底,符合发证条件宅基地登记发证率96.28%,村经济合作社股改率达98.3%。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备案和交易管理规则》和《嘉兴市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交易、抵押担保机制。加快财政金融支农改革,“三权三抵押”贷款扩面提升,农村土地整治节余指标质押贷款已实质性启动,推进农村资金互助改革。推进创业小镇建设,建立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小镇评价指标体系,制订了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基地)体系建设等10项工作措施,完善了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基地)建设、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室)建设等9类配套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