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按病组付费(DRGs-PPS)试点工作背景资料
第一阶段:标准化研究阶段(2003年-2006年)
2004年成立由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参加的按DRGs付费课题推进小组:确定了研究方向、方法、步骤;完善了病例首页填报项目,统一了疾病诊断分类和手术操作分类的标准;研制完成北京版的分组器;出版了《临床路径应用指南》。
第二阶段:标准化普及推广阶段(2006年-2008年)
从2006年开始,在二级以上医院推广普及病例首页及ICD临床版编码标准;把是否按规定填写病案首页作为报销依据。2008年,市卫生局应用课题成果对二级以上医院进行绩效评估。第三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2010年)
2009年成立按DRGs付费课题组,拟定费用支付标准、基金与患者分担比例、经办与医院的谈判规则、审核结算办法等。
第四阶段:启动试运行阶段(2011年-)
2011年试点全面启动。定额标准:以上一年同一病组社会平均值为标准;分担比例:个人负担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病例中药品和检查治疗项目乙类部分按甲类对待,患者只负担实际支出部分;试点病组: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选择病例集中(300例以上)、组内差异小(0.8以内)108组;试点人群:本市职工医保;试点任务:试政策、试系统、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