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志强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发生了巨大变化。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3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18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2013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为5 亿。[1]当下,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逐渐接纳并步入“触摸屏幕”的网络化生活状态。网络空间不仅提供了个体行为的私人场域,而且体现了社会结构的意义——网民在网络空间的行为不再是一种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与一种社会建构。
所谓网络社会是由社会成员在电子网络空间内的社会行为以及因此而形成的特定社会关系、社会文化等共同构筑的“生活共同体”。网络社会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二社会,并以前所未有的面貌改变着社会成员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面对网络社会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开始从社会学视角关注网络空间、网民、网络秩序等议题,并进行理论考量和实证探究。笔者尝试梳理国内已有社会学视域下有关网络社会研究的相关理论成果,并对已有研究作出回顾与反思。
国内学术界最初主要是从科学技术视角来研究网络技术的发展。随着网络的应用与普及,研究者才逐渐从人文社会科学等视角深入探讨网络对人和社会带来的影响。在人文社会科学等视角的研究中,经济学主要关注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新业态,管理学重视以电子政务为内容的政府革新,传播学对新媒介的功效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而社会学则直面虚拟社会带来的人际关系、生活方式等诸多变化。纵观近来的学术成果,国内社会学界对网络社会学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的内容。
虽然学界对于网络社会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一些研究者认为网络社会是一种社会形态,是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产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其本身具有独特的运行规律;而另一些研究者则认为网络社会只是一种社会建构,是通过话语构建起来的,不存在于现实的社会中。但这些研究都普遍认为,面对因互联网崛起而形成的新社会经验,调整和改变社会学的理论视野与问题意识,已是今日社会学研究的当务之急。
如卢安宁认为,以现实社会学研究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网络社会已经显示出了许多局限性,这造成一些成果看上去更像是传统社会学的网络版,也使这些研究无法继续深入下去。[2]黄少华等人认为,网络社会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的一个崭新理论范式。从这个角度而言,当前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关键,应该在如何理解与解释网络空间的独特社会结构与社会行为。[3]童星、罗军从“唯实论”的研究立场出发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现实的社会,而非虚拟的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且给经典社会学理论带来了挑战。[4]林闽钢将网络社会与原有工业社会进行了比对,认为网络社会的出现改变了原有工业社会学的现实基础。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巨大改变必然带来方法及社会学理论的整体性转型。网络社会的现代性是社会学的新视野,虚拟性是社会学的新拓展,网络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的新挑战。[5]张春华以网络舆情为研究对象,认为构建网络舆情的社会学研究体系不仅要有网络社会的本土化经验,还要有全球化的视角。[6]
总之,来自社会学的网络社会研究者普遍认为,面对网络时代和网络社会的来临,社会学不应该“缺席”,理应以其特殊的理论视角进行解释和批判。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既不能完全脱离社会学的范畴,又不应拘泥于已有社会学的范畴,特别是传统社会学的范畴,而需要采用新的方法,建构新的理论解释,对网络社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思考和研究。
国内网络社会学研究者普遍认为,网络社会的特殊性要求社会学研究范式的转型,这恰恰为建立网络社会学,并成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戚攻,2000;邓伟志,2001;谢俊贵,2003;郭玉锦、王欢,2010;任娟娟,2012)但是总体来看,学界目前对网络社会学的学科定位仍存有一定的争议。
一些学者从社会唯实论出发,认为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社会实体。如戚攻等认为,网络社会学主要是从社会学视角研究网络与网络社会生存、发展和运行的机理,揭示网络对现实社会制度和社会行为的影响。[7](P6)任娟娟认为网络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方法以及研究手段对网络社会行动与网络社会结构进行研究,并通过对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之间的比较来反思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模式与机制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8]
而另一些学者则从社会唯名论出发,否认网络社会的一般客观实在性,认为网络社会只是一个纯粹的符号名称,身处其中的网民才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如夏学銮认为网络社会学是研究网络行动者在网络时空中的沟通和互动规律以及网上行为和网下行为相互关系的一门科学。[9]邓伟志等认为网络社会学是一门研究在特定网络社会生存方式下,团体和个人(网民)以及家庭、社区、政府、企业等机构、组织的社会生活(活动)的发展、变化规律的科学,该文同时还阐述了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范畴。[10]童星、罗军认为,网络社会学是研究网络社会行为及社会行为体系的一门学科,具体而言,主要研究网络社会的构成、网络特定的文化现象、网民的特点、网络社会行为互动模式、网络社会群体和网络社会组织、网络社区、网络社会秩序、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关系,等等。[11](P6)
实际上,上述“唯实论”与“唯名论”两种学科定位分别对应了社会学的两种研究传统,即实证主义传统与人文主义传统。“唯实论”的研究秉承了实证主义的传统,强调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网络社会结构,因而,主张研究者应当从独立于个人而存在的社会事实的角度来界定网络社会学,网络社会制度与社会结构也必须从宏观的视角加以把握。而“唯名论”则继承了人文主义传统,主要从行动论的视角出发,强调对网络空间个人行为的理解,主张从个人行动的主观意义进行网络社会学研究。总体来看,网络社会学是一种没有中心权威和中心话语的社会学,亦即一种后现代的社会学。网络社会学不仅仅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作为一种知识形态,它极有可能将社会学的研究带入一个全新的领域,从而构成社会学的一个崭新的理论范式。[12]
任何学科都有它的核心概念,核心概念是学科研究的基础。只有科学界定其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才能为学科的理论发展夯实基础。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主要包括网络社会、网络社区、网络行动等,学者们主要通过社会学的已有概念来对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和厘清。
最初,学界大多将“网络社会”仅仅作为问题的语境或社会背景,并没有给出具体界定。后来,一些学者开始尝试界定网络社会的内涵。如郭玉锦、王欢将网络社会界定为,“是由人类若干个体经由电脑联机关系所建立起的一个共同体,是每个上网者能够与不同时空的其他人彼此互动的场域”。[13](P23)黄少华认为网络社会是一个虚拟与真实交织的双重空间,是流动空间与地域空间的交织。虚拟社会已经具备了“社会”所应有的主要特性。网络作为社会性存在,已经成为人化的社会环境,人化的生活场域。[14](P25)郑中玉、何明升梳理了已有关于“网络社会”的界定,将之归为两大类,即新社会结构形态的“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和基于互联网架构的电脑网络空间的“网络社会”(cybersociety),并对两种网络社会的界定及其含义作了进一步的分析,澄清了两者所指上的混乱。[15]
此外,一些学者还从网络社会的概念出发,衍生出了一系列新的相关概念,如“网络社区”、“虚拟社区”、“网络行动”等。如何明升认为,“网络社区是一种社会互动共同体,是网络成员借网络进行心理交感和行为交往的社会单位;它超越了传统社区的地域疆界和社会行政区划的地区控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也是人类生活中除家庭和办公室以外的‘第三个处所’”[16]。刘瑛等从网络互动的角度定义了虚拟社区,认为网民通过互联网的传播是真正的互动,并且这种互动构筑了新的社区——虚拟社区。[17]冯鹏志认为网络行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行动,既是网络社会得以构建的历史起点,又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起点。[18]
随着网络社会的力量日益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由网络而引发的各种网络社会现象,如新的网络社会运行机制、网络社会行为与网络社会问题等,日益引起了国内有关学者的注意。
有学者以社会运行论探讨网络社会的运行机制。比如,白淑英、何明升以社会学的互动理论为基础解码了网络社会BBS 的互动机制和过程。[19]樊佩佩以社会资本理论解读了网络空间人际交往的运行机制。[20]杨帆基于网络文化的形成,发现网络空间的社会化运行机制发生了变化。[21]李永刚认为不断扩张和密织的互联网,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瓦解了由电话公司、出版社、报刊编辑部等建构起来的人工秩序,无论对不对、好不好,某种无组织、无目的、无计划的“自生秩序”已经出现在互联网世界,并对既有人工秩序造成了巨大冲击。[22](P21)孙聪等从社会分层理论、社会冲突理论、戈夫曼的剧场理论分析了网络暴政的形成机制。[23]
也有研究者从多维视角分析网络行为。如黄少华(2006)认为,网络行为是一种发生在主体边界及主体间边界上的书写活动,具有临界性、非物质性、非个人化、实时性、流动性、不确定性、非线性、碎片性等后现代特征。吴鹏森、邓俊运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分析了开心农场的形成原因,用社会交换理论解读了网络空间的偷菜行为。[24]尤红斌从身体社会学的视角解读了由于身体缺席带来的行为失范,并分析了网络传播行为的特征。[25]王荣启从社会资本理论分析了博客的互动行为。[26]徐艳国通过实证研究,从社会化角度分析了影响大学生网络越轨行为的因素。[27]陈文心通过韦伯的“理想类型”分析了青少年的网络道德失范行为。[28]
从社会学视域解析网络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网络社会问题亦是学者比较关注的主题。谢俊贵分析了网络社会信息污染产生的原因及其社会危害,并为有效控制网络信息污染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29]曲文勇、张谚分析了网络空间的异化行为,阐述了网络异化的具体表现。[30]谭燕瑜、戚杰强从社会化的视角解析了网络时代的亲子冲突以及带来的社会化问题。[31]此外,还有学者从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分析网络社会的精神现象和心理问题,如邓志强认为,网络时代社会认同的时间发生了意义的转变,社会认同的空间出现了场域的转换;[32]罗迪发现网络给社会成员带来了精神生活上的“异化”、意义危机、伦理困境。[33]
总体而言,当前国内社会学有关网络社会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处于一种“疏松化”状态,在内涵、外延、议题、范式等学科基本问题上尚存争议,鲜有共识,而且学科体系尚未形成,研究者的责任担当不够。
根据中国知网的检索,截至2013年5月30日,只有78 篇论文在以社会学的理论视角分析网络社会的新变化、新情况。而以“网络社会学”为名的相关理论研究更是数量有限(仅有5 篇)。由此可见,当前虽然有关网络社会的研究数量众多,但已有网络社会学理论研究的成果总体较少,与网络社会学在社会学学科中日益显著的核心地位并不相称。
仔细分析已有网络社会学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与观点,可以发现,当前网络社会学理论研究总体仍处于一种“疏松化”状态。大多数学者是以网络化作为一种社会情境来研究社会事件,以网络社会为时间或空间环境背景进行分析一定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把目光聚焦在网络社会本身。然而,网络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仍不成熟,尚未系统化,面对网络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数的研究者仍是在用经典社会学的理论进行再解释。网络社会的研究者需要对此进行认真反思,因为网络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方式和新的社会形态,传统社会学必然面临着解释力不断下降的趋势。研究者需要发挥社会学想象力,形成理论自觉,构建新的网络社会学理论体系。要通过对网络社会的研究推动网络社会学研究发展,更多地采用本土化的研究方式进行研究和创新网络社会学,发现网络社会结构内在的规律性及其独特性。网络社会学研究不仅要面向现实,而且还要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形成新理论。
随着网络社会研究的不断拓展和深入,网络社会学的研究议题逐渐清晰化,形成了诸如“网络社会”“网络社区”“网络行为”“网络群体”等核心概念。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学界对这些概念的使用大多停留于自说自话的阶段,尚未达成一致的认识。虽然有学者尝试通过梳理同一概念的不同界定,以期达到概念内涵上的统一,如郑中玉、何明升(2004)梳理了有关“网络社会”的界定,但总体而言,学界对于网络社会学核心概念的使用仍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一个新兴的学科如果不能在核心概念的使用与界定上达成共识,那么进一步的、与之相关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必然会遭遇质疑,从而给这个学科的发展带来严重问题。
具体而言,这种随意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一些核心概念的提出不够严谨。不少研究者是在借用社会学理论已有概念基础来提出网络社会学的概念的,比如很多学者在使用“网络社会”“网络社区”“网络行为”“网络群体”等概念时,实际仅仅就是在已有的“社会”“社区”“社会行为”“社会群体”等概念的基础上冠之以“网络”一词,对这些概念的解释主要停留于文字上的词义阐释,而没有深入解读网络社会带来的这些概念在内涵与本质上的变化。而且,“网络”与“虚拟”经常混淆使用,没有严格区分两者之间的异同。第二,网络社会学核心概念的理论逻辑起点存在分歧。有些研究者主要是基于社会“唯实论”提出一些网络社会学的相关概念、判断和命题。比如,戚攻等认为,网络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存在,是互联网通过虚拟技术模拟现实情境所形成的一个新的生存空间;网络社会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等概念相对而言,因此,网络社会是客观存在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34]而有些研究者则是基于社会“唯名论”提出一些网络社会学的相关概念,认为网络社会、网络社区、网络行为等是研究者构建起来的,是对现实社会的虚拟再现,并非真实存在(邓伟志,2001;郭玉锦等,2010)。正是这种社会学理论视角的差异,导致了对当前有关网络社会学核心概念的解释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涵义。第三,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仍需深入挖掘。核心概念的确定并在学术圈内达成共识是一门新兴学科发展的必要条件,是进行判断、推理的基础和前提,是理论形成的基本要素。然而,有关网络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尚未成型,存在较大的争议。比如,当前学界对于网络社会、虚拟社会、赛博社会、信息社会、数字化社会等名称的使用比较混乱,对“网络社会”界定比较模糊。
一门学科体系的形成,必须有其特殊的研究对象和独立的研究方法。当前,虽然有不少研究者提出要建立网络社会学的分支学科,但却忽视了网络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最基本要素的考察与分析。一门学科要真正地在学术领域划出属于自己的圈地,形成自身的学科体系,它才能真正成为一门学科,才能拥有话语权,才能与其他学科进行对话。
首先,网络社会学的研究还缺乏元理论。如前所述,当前大多数网络社会学理论只是在照搬经典社会学理论或现代社会学理论来诠释各种网络社会行为和网络社会现象,基于网络本身特质提出的元理论并未出现。其次,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究竟是网络社会结构还是网络行动,或者是其他,目前社会学界依然存在争议。这种争议主要表现在“一元论”和“二元论”观点之间的对立。如任娟娟(2012)、黄少华(2002)等学者主要从系统论的视角出发主张“一元论”,认为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网络社会结构,主要研究网络社会中的网络社会特征、网络社会制度等结构性内容。而李一、冯鹏志认为,网络社会结构和网络社会行为都是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网络社会学分析的起点。[35]最后,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尚未确定。一些学者虽然提出了网络社会学应该确立其独立的研究方法,但还只是停留在理念设想上,对于具体方法是什么,如何操作,与社会学方法的区别等等问题,均未能给出回答。符福垣提出了信息社会学的方法体系包括六个方面:逻辑思维法;信息调查法;综合分析法;量化分析法;科学归纳法和系统辨识法,[36]但该文主要停留于方法介绍,并未对每种方法在网络社会研究中的有效性进行深入论述。王旭通过一个网络讨论个案,对网络帖子和网络讨论进行社会学分析,[37]应当说这样一个研究还只是停留于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具体化运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网络社会学研究方法方面的研究。总之,网络时代社会学在方法上的拓展为传统社会学研究带来了新机遇,网络社会的兴起也为社会学研究提供了新的“阿基米德点”,[38]国内学者需要紧紧抓住这个机遇积极推进有关网络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专门研究。
社会学作为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理应承担其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以一种独特的社会学眼光,发挥社会学的想象力,对虚拟社会报以更多的人文关怀与责任担当。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国内网络社会学研究的责任担当意识尚不够,在学科平台建设与对策研究方面仍显得较为滞后。
一方面,有关网络社会学研究的平台建设略显不足。在国内,虽然一些大学和科研机构组建了网络社会学研究机构或是纳入了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如哈尔滨工业大学组建了网络与社会研究中心;兰州大学的“网络社会学:网络时代社会学的重建”已经列为国家“985 工程”资助项目等,但是总体而言,网络社会学研究的专门机构和平台尚不足,仍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另一方面,有关网络社会现实问题的对策研究偏少。网络化作用于中国社会变迁已是当今学术界迫切需要研究的议题,虚拟社会并非一个“理想王国”和“洁净天地”,网上虚拟社会同样存在着许多现实社会中常见的社会问题,甚至衍生出现实社会少见的社会困扰和麻烦。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相互交融,如何构建有序的网络秩序,如何解决网络犯罪、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问题,这些都需要社会学进行理论思考,作出解释,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网络社会学研究本身就是社会学对新的社会存在形态的介入和反思,而且提供了对传统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进行反思和整合的契机。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社会已然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形态,它对社会成员的观念、行为等方面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越来越强,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新场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面对当前国内网络社会学研究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网络社会学要获得更大发展就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获得突破。
社会空间本身就是社会学理论研究的重要领域,网络亦是一种社会空间,网络社会学的理论研究应该转向网络空间与场域的理论研究,并以此为核心理论,拓展网络社会学的理论体系。
经典社会学理论孕育着许多有关“社会空间”的思想。涂尔干是第一个把空间当成理论问题来阐述的社会学家,他认为,与原始社会组织相似,空间、时间和其他思维类型,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39](P17)齐美尔开启了对空间进行社会学研究之先河,认为空间只是两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在一个要素和另一个要素之间发生的运动或变化要借助于进入空间位置来发生,因此相互作用就是空间的填充,空间为人类活动提供了可能。[40]而且,齐美尔还就空间理论进行了最早的经验研究,其著作《都市与精神生活》讨论了都市空间对都市人格塑造的重要作用,即都市密度刺激和高频率的互动,造成了都市特有的不良心理和精神气质。此外,福柯、安东尼·吉登斯、沃勒斯坦等人也对社会空间问题进行了专门论述。当代社会学家也从不同层面转向到社会学的空间理论,把社会空间作为一种理解社会的新维度、新视角、新路径和新的问题意识。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学必须修正其理论研究范式,从现实空间转向虚拟空间(场域),从而拓展社会学的研究视野,为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一种新的理论框架和新的问题意识。
网络社会学研究的目的在于运用社会学理论解释、解读网络空间中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以及揭示网络社会运行的内在规律,促成网络社会和谐秩序的形成,促进网络社会良性运行。近几年国内网络社会学研究发展很快,但距离形成完善的学科体系,仍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拥有独立的研究对象。任何一门学科都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网络行为、网络现象和网络社会结构。网络行为和网络现象虽然发生在虚拟空间,但离不开现实社会,在本质上是现实社会行为、现象的延伸。因此,网络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既有真实性,又有虚拟性。这是网络社会学研究对象的最重要特征。除此以外,网络社会学研究还需要把握网络社会结构的扁平化与跨边界性特征。网络社会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结构,是一个去中心化、扁平化的社会结构,只有把握网络社会结构的特性,才能更好地理解网络行为和网络现象。同时,网络社会的“社会边界”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地理边界的意义日渐式微。
拥有独立的研究方法。任何一门学科都必须拥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方法。网络社会学研究不可能只是进行理论研究,还需要经验材料的支撑。网络空间出现的新现象、新特征、新问题,必须通过新的视角进行阐释,而新的视角需要新的方法论、新的工具进行研究。网络社会学研究对象的双重性,即真实性和虚拟性的统一,决定了网络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必须将实证主义方法论和人文主义方法论统筹起来,既要用实证的方法,比如社会调查、观察等具体方法获取资料;又要用主观的人文主义研究方法进行解释与阐释。而且,网络社会学应借助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支持来创新,即通过考察和研究网络社会对现实社会的重塑与再造过程,以及考察和研究人在两种互动环境中的关系与作用来探索网络社会的研究方法。
拥有系统的理论研究。只有明确网络社会学的基本议题,才能拥有系统的理论研究,才能形成新的理论研究范式。在网络社会学的后续研究中,需要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议题展开:一是网络空间的社会行为,要弄清楚其与现实社会中的行为差异以及其背后的运行规律。二是网络空间的社会结构,要弄清楚网民的社会身份、阶层等变化以及网络的时空特征。三是网络空间的社会问题,要弄清楚其具体类型以及影响因素。四是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相互关系,要弄清楚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的相互作用机制。
社会学自诞生以来就一直在追踪社会生活的最新变化,当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呈现在社会学面前,社会学应当责无旁贷地对之做出思考与回应。社会学的鼻祖孔德提出社会学研究的目的是维系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面对网络社会带来的新现象和新问题,社会学必须发挥社会学想象力,积极承担起构建网络社会健康发展的历史责任与担当。
研究者要积极研究网络空间社会秩序的维系问题。网络社会学研究要积极应对网络时代带来的变化,从理论上解释网络空间内各种新的社会现象,为维系网络空间的社会秩序提供依据。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传统的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一种扁平的、多元化的社会结构将替代垂直的、中心的社会结构;传统的交往方式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人们的交往方式从“血缘、地缘、业缘”拓展到“网缘”。面对新的社会结构类型,经典社会学的概念范畴将面临挑战,其理论的解释效力也会大打折扣。针对网络社会的独特性,研究者必须进一步完善网络社会学的学科体系,解释网络空间的社会行为,研究网络空间社会秩序的维系问题。
研究者要积极推动网络社会治理与发展。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交互影响,网络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难度更大。比如,身份映射失效冲击着网络社会治理,网络社会特性弱化了网民主体的身份属性,现实社会规范失去了约束效力,从而导致网络空间更容易发生失范行为。而且,网络空间中“社会”、“国家”、“公民”的地位及关系出现变化甚至发生失衡,“社会”的地位逐渐提升,“国家”的地位处于相对弱势,公民意识日益增强,这些都给网络社会治理与发展带来了新的课题。社会学研究的目的是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网络社会学亦要承担研究网络社会治理的责任,从而推动网络社会治理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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