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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44号,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了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目标,要求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稳妥推进社区内行政村合并,实现以农村社区为单元开展治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一社区一村(居)民委员会;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18年,1.2万多个农村社区全部建成面积达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的社区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农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20年,争取建成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特色鲜明的农村示范社区。
《意见》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尊重农村居民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村居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合法经济利益和社会生活权益,积极稳妥地推动多村一社区体制改革。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组织。按照一社区一“两委”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以农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三是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完善在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协商民主为主要特征的社区治理机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四是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自2016年起,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18年年底,全省全面建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市场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室外设施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五是提升农村社区服务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农村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便民服务和社区互动志愿服务三位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六是推进农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农村社区房屋建设的管理和指导,分级建立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网络,加快改水、改厨、改圈,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和村镇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农村社区。七是强化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丰富农村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培育社区公共精神,增强农村居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八是深化农村社区法治建设。设立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等法治机构,指导农村社区开展各项法治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提高农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九是探索开展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积极推进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工作。争取到2020年,50%的农村社区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十是推动农村社区治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建设社区治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以社区网格为载体,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基础信息为依托,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和治理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十一是推进农村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加强城市和乡镇驻地“城中村”“城郊村”和“镇中村”“镇郊村”等具备条件的农村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工作。
为保障上述任务的完成,《意见》提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部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要求。二要强化资金扶持,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级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利用好村集体经济收入、政府投入和社会资金,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作用。三要强化政策支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关资金、用地、税费和信贷政策,采用补助、贴息、奖励、收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四要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开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等方式,充实农村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帮助他们提高能力素质。五要加强考核监督,自2016年起,山东省委、省政府将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