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义,缪海波(.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00038; .北京市科技金融促进会,北京 000)
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制约问题
——基于北京市的调查分析
李希义1,缪海波2
(1.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100038; 2.北京市科技金融促进会,北京100101)
摘要:本文从银行角度来研究目前制约银行贷款支持国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键问题。以北京市为调查地区,采用实地调查研究的方法,基于银行人员视角提出了包括信息交流不通畅等在内的七个影响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键问题,并分析了政府现有支持措施的局限性和不足。提出了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制定政府补助金的具体使用办法、提供明确的政府支持清单和创新政府资金使用方式等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难;制约问题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经典理论是1981年Stiglitz和Weiss提出的信息不对称理论,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获取中小企业信息成本高从而导致企业贷款困难。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轻资产、风险大的特点也决定了银行提供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目前国内文献也大都是从信息不对称和违约风险高的角度来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建议。不过在具体研究上,国内研究都是通过给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或者到企业调研等方式,基于企业视角来分析企业贷款难的原因。如,陈晓红和刘剑[1]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实证检验了经济转轨时期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符合西方成熟国家的金融成长周期理论,证明信息不对称是阻碍初创阶段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关键。陈晓圆[2]从企业的维度,包括企业规模、采取信息以及担保等来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李希义[3]则通过到企业调查,找到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融资难题。类似的研究还有梁冰[4]等。
而目前国内从银行角度来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研究还很少。韩光道[5]、王招弟[6]在21世纪初针对当时国有银行占据银行业垄断地位的情况,专门针对国有银行研究国内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但现在国内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显然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作者分析的情况,作者提出的问题如今已不存在,因此研究缺乏时效性。目前针对政府采取的多项措施,从银行视角分析其效果的研究也未见到。本文则避免了上述不足,从银行视角出发,找出当前制约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键环节,并提出若干建议,以便为有关部门提供借鉴参考。
2. 1调查对象
为了掌握和了解不同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认识程度,我们特定选择了北京市作为调查地区,主要原因是: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是一个科技资源和金融机构都很丰富的地区。
北京市聚集了北大、清华等87所高等院校和中科院等370家科研机,每年申请和授权专利上万件。
北京涵盖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
北京市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很大,制定了多种措施来推动市内银行支持科技创新活动。
为使调查样本具有代表性,全面了解和掌握银行关于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的认识和看法,选取了14家银行作为调研对象,接近北京市内银行数的一半,包括了国内各种形式的银行。
2. 2调查方法
为了充分了解和把握银行对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意见,发现政府现有支持措施的不足,我们采用了实地访谈的调查方法,有别于常用的单纯给企业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
我们撰写了本次调研的提纲,向银行询问的问题集中在如下几个:①当前制约银行提高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创新活动的主要因素有哪些?②政府采取的支持措施是否存在不足?如有,请具体指出;③请银行提出促进银行发放贷款的相关建议。
在北京市科委的协助下,我们先提前将调研提纲发给目标银行,然后逐个拜访每一家银行,在银行内召开小型座谈会,访谈对象是银行内专门负责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部门领导和业务人员,人员数量在2~4人,在座谈会上听取银行业务人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看法和原因,并征求他们对当前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的效果和意见。
根据访谈材料,我们将各家银行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找到银行都比较集中关注的问题,发现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严重限制了企业获得贷款,而政府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存在局限,没有充分发挥出预期的效果。
具体有七个关键问题制约了商业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科技创新活动。
3. 1银行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渠道不通畅
银行充分掌握企业的信息,直接关系到银行是否提供贷款,而建有通畅的信息交流通道,是银行获取企业信息资料的关键。北京市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多,超过20000家,面对如此众多的科技资源,除北京银行外,包括农业银行、大连银行、广发银行、锦州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等在内的大部分银行反映:渠道不通畅限制了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银行对科委所支持企业的信息,包括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等都不了解,有几家银行甚至都不知道北京科委所支持哪种类型的企业都不掌握。
而北京银行没有提出这个问题,主要原因是北京银行是北京市政府主管的本地商业银行,与北京市科委、中关村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等部门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而那些总部在北京之外的银行相比之下则没有这样的区位优势。
3. 2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创新活动的认知把握难
科技型企业所涉及的高科技领域分布广泛,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领域有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十多个,每一个领域又分为若干个子领域;具体到每家企业,涉及的技术分类更细,没有专业知识是很难了解和掌握企业所拥有的技术信息和发展前景。
对于银行业务人员来讲,大部分人的专业是经济管理、金融、财务等,理工科专业的人才少,擅长分析企业的财务指标,但对企业所拥有的高技术和发明专利不熟悉,尤其是对于企业的高科技产品的发展前景,更是很难把握。调查中发现:虽然当前一些银行,如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等,都建立专门的团队来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但是专家团队的组成人员都在5人以下,显然不能应对诸多领域的高科技企业。
另外,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加快了企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频率,也增加了银行对高科技企业产品前景的认知程度,客观上降低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3. 3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缺乏
中国政府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技术创新上起着重要性,因而一直强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但是,目前国内并没有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银行发放房贷款时并没有可以参考的明确依据,而且银行和科技部门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知和界定上有很大的偏差。
科技部门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具有科技创新能力、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中小企业,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首先要符合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这个标准的划分依据是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分别从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方面对中小微企业给出了具体规定。以信息传输业为例: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2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100以下,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另外,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必须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要有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并且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
银行内部确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与科技部门有较大差别。银行确定的标准尺度比较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中小企业的规模条件。如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在发放贷款时,定义小企业的客户标准是销售收入在3亿元以下的企业,这个标准显然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小企业的规模标准,将本来已经属于大型企业的企业也包含其中。而国家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是: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要在50万元~500万元,工业领域在300万元~2000万元,批发业在1000万元~5000万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50万元~1000万元,信息传输业在100万元~1000万元。
由此可见,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缺乏,导致银行和科技部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识产出歧义,银行已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很多并不属于科技部门认为的中小企业,因而产生统计上的差异,也使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成效产生折扣。
3. 4政府对银行的考核监管措施落实难度大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银监会、科技部等部门已经制定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和措施,鼓励银行提供信贷支持,其中包括提高贷款风险容忍度、业务考核尽职免责。如,《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82 号)提出,“各银行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业绩考核要独立于其他银行业务,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探索多种激励约束方式。建立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在考核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当事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7 号)要求:“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适当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2011年银监会在《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号)》提出:要深化“引导商业银行继续深化激励约束机制等六项机制”。
对于上述考核监管措施,各家银行都反映:银监会等制定出台的尽职免责政策在具体实施时很难操作。从个人发展角度出发,银行职员都不乐意负责的项目出现不良贷款,从而影响个人业绩和未来发展;而且银行主管机构在考核时,对银行的风险考核指标还是非常严格,对于银行出现的不良贷款率是整体考核的,因此银行在具体操作时对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很难实现。
3. 5政府支持目标不明确
当前地方政府都出台措施支持本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但是存在支持对象不明确的问题。如,北京市科委发起组织北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专项融资行动计划,采取提供贷款风险补偿金和业务补助金方式,引导市内银行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在该计划中,引导银行支持的目标,既有企业,是轻资产、高风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也有科研项目,包括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融资项目、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项目、北京市战略新兴产业中的融资项目。
调研过程中银行反映:北京市科委确定的支持目标比较笼统,既有企业,也有科研项目,银行对于科研项目不了解,很难选择到底是否支持;希望政府能提供一个下拉式企业名单列表,明确支持对象,银行从中选择支持即可。
3. 6银行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受到限制
为鼓励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创新,北京市科委采用了贷款业务补助的方式,对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银行依据其发放贷款总量提供奖励。2012年北京市科委发放了业务补助金800万元,受众对象是23家银行。目前有些银行获得政府业务补助金高达近1000万元。不过对于这些补助金,参与调查的银行都反映:目前北京市科委补助给银行的资金在银行内部使用存在问题。虽然银监会规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部等专营机构实行单独的财务核算,独立核算成本利润和实施独立的激励约束,但是目前银行获得的补助金只能以营业外收入列入银行的总账户,不能以奖金形式对具体开展科技贷款的部门或者业务人员进行奖励,从业人员开展风险较高科技信贷的高收益性体现不出来,从而降低了银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3. 7科技贷款风险备偿金的使用方式存在局限
为了弥补银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北京市科委设立了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银行发放科技贷款的违约风险。目前贷款风险补偿金的资金规模接近5000万元。调研发现科技贷款风险备偿金的使用存在问题,表现为:
一是目前风险补偿金并不能完全覆盖银行发放的全部科技贷款。根据北京市科委的统计,2012年由银行发放的科技贷款规模接近260亿元。按照国际上常规的放大10倍规模计算,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年覆盖的银行贷款规模只有5亿元,即使按照放大20倍算,覆盖的银行贷款规模只有10亿元。显然这50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不能完全覆盖260多亿元贷款的违约风险。
二是目前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是面向市内全部23家银行的,各家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不同,如果多家银行同时发生不良贷款,现有的补偿金规模能不能承担银行的风险,如何补偿多家银行的贷款损失,都是银行需要考虑的问题。
基于上述原因,银行认为目前北京市科委设立的贷款风险补偿金并不能充分弥补银行的风险,因此在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还是秉持审慎态度,提供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很短,95%以上是1年期以下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能满足企业创新的长期性需求。
4. 1结论
制约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键问题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两大方面:
一是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识和把握存在难度,具体表现为:交流渠道不通畅,对高科技企业及其产品前景认识把握不准,科技型中小企业缺乏可操作的明确标准,上述因素导致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惜贷,不敢提供贷款支持。
二是当时政府采取的支持措施存在诸多不足,包括:政府支持对象不明确;银行的相关监管考核政策执行难度大;政府提供的补助金使用受到限制,银行从业人员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政府设立的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方式有局限性,不能充分覆盖银行的风险缺口。上述因素则直接导致政府采取的支持措施明显打折扣,亟需改善。
4. 2政策建议
(1)出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界定办法。鉴于银行反映缺乏统一的可界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识别和划分标准,建议由科技部联合相关部门在国家有关中小微企业标准的基础之上,尽快制定和出台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办法。
(2)制定政府补助金的具体使用办法。建议科技部门联合财政部门、银行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相关办法和细则,明确规定政府补助给银行的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资金用于奖励从事发放科技贷款的银行从业人员。
(3)利用科技专家来增强银行对科技型企业的认知程度。科技部门在历年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中,建立了覆盖各个技术领域的科技专家信息库。中国银行业协会在科技部的协助下,也构建了中国银行业科技专家选聘系统,共收纳了2695名由科技部推荐、覆盖宽泛专业领域的、懂技术懂市场的科技专家。这些科技专家可以为银行提供强大的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因此,国内银行可以通过科技部门或者中国银行业科技专家选聘系统,寻求科技咨询帮助,提高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技术的认识,把握企业的发展前景,增强银行把控风险的能力。
(4)创新贷款风险补偿金的使用方式。借鉴欧洲投资银行的做法,科技部门选定几家银行合作,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明确与合作银行的贷款损失的承担比例,避免目前这种“撒胡椒面”的做法,引导银行贷款支持那些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的创业阶段企业。
(5)建立银行和科技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所属机构,构建企业和银行的交流平台,展示科技部门历年支持的科研项目以及承担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定期举行企业与银行的项目推介会,以加强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要明确政府支持和鼓励发展的对象,以科技部门历年支持的、承担科研项目的企业为支持对象,提供给银行一个名单式的列表,银行可以从中选择贷款对象;并针对上述企业或项目的银行贷款损失,政府予以一定比例的损失补偿。
参考文献:
[1]陈晓红,刘剑.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机构与融资方式演进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3,(12) :61-67.
[2]陈晓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及解决途径探究[J].商业时代,2012,(7) :85-86.
[3]李希义.中小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融资瓶颈和对策[J].中国科技论坛,2008,(4) :70-74.
[4]梁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及融资状况调查报告[J].金融研究,2005,(5) :120-138.
[5]韩光道.中小企业贷款难和国有商业银行难放贷的症结分析与对策[J].金融论坛,2005,(5) :52-56.
[6]王朝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金融支持的几点思考[J].金融研究,2003,(1) :90-97.
(责任编辑谭果林)
The Key Problem for Restricting Bank Loans to Support Technology-base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 Survey Study of Beijing
Li Xiyi1,Miao Haibo2
(1.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for Development,Beijing 100038,China; 2. Beijing Association for Promotion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Finance,Beijing 100101,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key problems for restricting bank loans to support the domestic technology-based SM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ank. This paper chooses Beijing as survey area where all kinds of banks congregate,and puts forward seven key problems which restrict bank providing loans to support technology-based SM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anks. Finally,some suggestions are provided to attract the bank loans,such as drafting the standard of SMEs for S&T,making the rules of government grants for use,providing support objects list and innovative use of government funds.
Key words:Techology-based SMEs; Bank; Difficulty in obtaining loan; Restriction problem
收稿日期:2015-03-2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创新型国家背景下的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结合问题研究”(11&ZD139),北京市科委软科学研究课题“首都科技金融发展研究”(Z131108001613056)。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832
作者简介:李希义(1971-),男,山东新泰人,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融资、创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