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与对策

2015-01-21 23:12苏玉峰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36期
关键词:资金短缺新型城镇化河南省

摘 要:通过全面分析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因素,提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弥补的资金短缺的具体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费优惠政策;建立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融资模式和经验;拓宽政府融资渠道,发展公共项目民间融资平台等。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资金短缺;问题;对策;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6-0108-02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的公共建设资金,而且是持续多年的。如何破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成为制约中国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发展的首要因素。对河南省而言,解决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资金不足问题,必须从省情出发,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现有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在系统整理和充分吸收国内外关于城镇化问题的研究成果基础上,结合河南实际运用相关理论,力争为解决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这一最大难题提供政策建议。

一、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资金需求因素分析

(一)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即农民市民化。农民市民化必须建立一个涵盖五级城镇体系、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治理等多个方面的系统性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巨大。与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的巨大的资金量相比,河南省地方财力明显不足,原因在于河南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总体来看仍是的欠发达地区,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2014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中国人均GDP为568 845亿元。《2013年河南省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截至2013年底,初步核算,河南省全省生产总值32 155.86亿元,人均GDP为34 208.3617元(按河南省第6次人口普查公布数据,其常住人口9 400多万),粗略估计全国排名在二十三位。2013年河南财政总收入3 686.8亿元 增长12.3%,人均财政收入排名仍靠后。有关研究认为,近年来每增加一位城镇人口,至少需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0万元(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房地产开发等)。根据规划,2015年河南省要实城镇化率达到48%的目标,每年所需城市建设投资1 700亿元。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将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通过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共同繁荣,实现农民就地市民化、城镇化。近年来,河南省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河南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222.3亿元,落实省级配套资金17.5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11亿元,投入35亿元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然而河南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与实际需要仍差距较大,资金投入远不能满足建设的需要。一方面,河南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水平不高,目前河南省农村地区在交通、通讯、水电、燃料、环境等基础设施方面水平普遍较低。农村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另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投入和运作效率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由于县、乡两级筹资能力较弱,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强,民间融资存在制度性障碍,使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筹资工作仍举步维艰。

(三)农民收入的增加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

一般而言,在城镇化发展初期,工业经济的发展往往能迅速带动农村人口向产业聚集区聚集,通过建设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可以让农民就近创业,吸引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回流,实现农民就近城镇化。河南省是全国第一人口大省,也是全国第一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有很高的比重,城镇化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 89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3%,其实际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2.3个百分点。2013年河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8 475.34元,工资性收入连续多年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拉动因素,它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2.3%。河南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原因:一方面是农民外出务工收入持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各地产业集聚企业数量规模效益持续好转,使得农民在当地就业得到收入稳定增加。

(四)大规模土地整合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

城镇化一般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土地的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房地产开发等,需要给予原屋主经济补偿或者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设备,显然资金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2011年,河南省全面启动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即“千村整治”示范工程。列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意见》(豫发[2009]28 号)确定的35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示范村、按照《2011 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方案》(豫政[2011]32号)启动的500个城乡一体化改造的迁村,并点项目纳入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先安排。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需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

(五)落后地区城镇化建设需要相应资金支持

从全国来看,河南省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低很多,2012年河南省城镇化率为42.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17个百分点。但2008—2012年,河南省城镇化率年均增长近1.8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对经济的引领作用明显增强。河南省内各地市城镇化推进速度和质量地域性差异显著,究其本质在于河南省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原城市群地区经济相对发达,区域城镇化水平为43.9%,郑州市2012年城镇化水平为 66.3%,两者城镇化水平均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豫西、豫北等地区城镇化率为42.9%(豫北濮阳的城镇化水平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黄淮地区为34.4%,其中周口市的城镇化水平仅为29.7%,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总体上看,河南省人口城镇化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地区差距的缩小,需要大量公共建设资金投入,没有资金的保障新型城镇化难以推进。endprint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首先,建立完善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综合安排一般预算、基金预算、财政专户、转移支付等各类财政资金,促进财政支出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倾斜。省级财政应运用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扩大财政奖补、贴息政策的范围与力度,加大资金扶持。其次,提高财政城镇化建设资金预算,各级财政城镇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收入全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出让金扣除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支出后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再次,落实加快城镇化建设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企业投资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及保障性住房税收优惠、收费基金减免政策。加强监管,确保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征收和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系

首先,各类投融资公司向股权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方向发展,引进战略投资者参股投融资公司建设与完善。通过对投融资公司增资、注入优资置产以及重组、上市等方式将投融资公司做大做强。其次,调动社会资本投入,开辟城镇化建设投融资新渠道。通过鼓励民间组织、国内企业、个人及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城镇建设及公共服务的提供。再次,积极探索以股权基金方式来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的问题,鼓励各级设立城镇发展基金,撬动民间资金投入,放大政府投入效应。此外,应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工具。以政府信用和开发性银行信用为基础构筑企业信用,以企业信用改善为条件,引导其他商业银行与企业建立信用关系,帮助企业吸引债券、股票等其他商业资本形式进入。

(三)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融资模式和经验

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融资模式和经验,运用新型融资方式、融资产品。近年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基础设施融资中,运用了大量新型融资方式、融资产品,包括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次级债券、BOT、TOT、投资基金、金融租赁、收入债券、特许公司债券等,使基础设施融资债券方式的选择范围大为拓宽[2]。在此,以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为例做简单介绍。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它以基础设施的未来收费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债券融资,债券的还本付息来源于基础设施的未来收费所得现金流。基础设施收费证券化可以规避目前地方政府发债的法律限制,同时具备信息透明和便于监督等特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信贷工具,降低银行风险。

(四)拓宽政府融资渠道,发展公共项目民间融资平台

首先,适当放开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拓宽政府融资渠道。从国际经验看,地方政府发放市政债券筹集公共服务发展基金已经较为普遍。所以,未来应当为财政实力强的地方政府规范的借债活动“松绑”,允许资信能力强、还债有保障的地方政府(省、部分市一级)发行债券,用于地方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的资金需要[3]。就河南省而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应适当提升,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弥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财政收支差额,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支持。

其次,发展公共项目民间融资平台。一是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未明确禁止的所有产业和领域,打破行业垄断,放宽股比限制,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二是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在构建稳定的经济环境、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的基础上,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征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得以安全运营的有效保障,也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重要保障。从政府层面看,要完善征信体系法律建设、构建公共征信与民营征信和联合征信协同并存的征信服务市场、推进证信息归集统一。

参考文献:

[1]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55 号)[Z].

[2] 苏玉峰.河南省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

[3] 徐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需创新投融资渠道[N].中国证券报,2012-11-23.

[责任编辑 陈丹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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