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娟
【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高等教育也越来越呈国际化的趋势,中外合作办学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有力工具。文章分析了目前国内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并阐述了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类型,以此总结目前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成功的经验。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
一、研究背景及现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的高等教育不仅形成了多层次和多样化的发展格局,也形成了多渠道和多途径的人才培养模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使得各国之间的对话和不同文化的交流日益增多,要求高等教育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流能力的工程人才。通过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努力提高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的办学水平已经十分迫切。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教育主权和意识形态上的差异,我国教育领域内的开放脚步相对迟缓,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合作办学。1987年,天津财经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OCU)合作举办MBA项目,是我国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中外合作国际MBA项目,成为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986年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成立的南京大学中美文化中心,当时是作为政府间特殊合作计划成立的,是最早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十多年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得到迅速的发展,从80年代初到1995年初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总共只有70多个,而到2006年,教育部批准的拥有境外学位(包括香港学位)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的项目达165个,其他形式的中外办学机构和项目也已達1300个左右。2010年7月19日,教育部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了经过合法批准的400多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名单,其他形式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经达到1500个左右。在此期间,政府的政策也逐步由一般的禁止到不鼓励再到有限开放。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中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基本的管理依据。2003年9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4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正是在国家法规制度的保障下,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规范发展的崭新阶段。越来越多的学校根据自己的学科发展方向、专业特色、办学层次和定位、人才培养规格,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开拓联合培养人才的新路子。中外合作办学不仅直接可以引进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包括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和教育教学理念,而且可以深入地了解国外众多高校的办学方式、办学理念、教育方法,对我国高等教育在教学、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的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外合作办学已经从“对教育事业的有益补充”发展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从合作的国家和地区来看,外方合作者主要来自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法国、英国、新加坡、韩国以及中国的港澳台等经济发达、科技及教育先进的国家和地区;从办学层次看,跨越从幼儿教育到博士的各个学历层次;从专业分布看,主要引进境外较为成熟的课程体系、专业资格证书体系以及社会急需的热门专业,如开设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机构和项目居多,大约占36%左右。从地域分布看,相对集中在上海、北京、山东、江苏、广东等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18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合作与交流的关系,设立了18个双边教育高层工作磋商机制,与36国家和地区签订了相互承认学历学位协议。
但不可否认,快速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在取得了长足发展的同时,随着办学规模的急速扩张,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出现。主要表现在:引进的高等教育资源总体质量不高,合作层次较低;合作办学专业和课程门类重复建设;有效利用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政策法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健全等。
二、国内中外合作办学培养模式的主要类型
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的指导下,为实现特定的培养目标,对人才培养活动全过程进行设计所形成的某种标准样式和运行方式,包括培养理念、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体系、培养过程、培养制度、培养评价等。
(1)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从目前国家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来看,学历教育主要以高等学历教育居多,还有部分高中阶段的中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则以技能和证书培训为主。培训的项目主要以国际上认可的、通用的专业技能为主,以获得诸如会计师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为目标。
(2)校际合作模式。校际合作模式包括单校区和双校区模式。单校区模式指学生只要完成在国内的学业即可得到相应的学位和证书,不必到国外留学。双校区模式指学生必须分两部分完成学业,一部分在中国境内的合作校内完成,另一部分在国外的合作校内完成。具体有2+2,3+1,1+2+1,2+1,l+2等模式。如2+2模式,前两年在境内院校学习,第三年可直接到国外大学的二年级或三年级,只需再学两年就可获得相应文凭。这种2+2模式,为学生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过渡过程,使学生在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加强外语学习,为以后在国外的学习和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毕业生还可获得两所大学的文凭。
(3)实质引进合作与非实质引进合作。前者是指中方合作校真正拥有引进的项目。中方院校学习的课程必须含有外方引进的课程,通常外方课程比例不少于50%,多则可全部引进外方课程。同时,聘有一定数量的外方教师前来授课。后者是指在2+2或3+1的双校区合作模式中,前两年或三年在中方大学学习的课程全部以中方原有的课程为主,除了增加外语训练强度外,几乎没有引进外方课程和教师。但是,外方学校承认学生在中方院校学习的学分,并且允许将之带到外方院校,继续完成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学业。
(4)与国外认证机构的合作模式。国内还有很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是与国外认证机构合作的,这些认证机构发展完备,具有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它们可以选派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与深厚理论功底的高质量外籍培训师和助教进行授课,对教师进行培训,并制作相应的课程教学计划。
三、国内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基本问题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治理体制不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明确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重大问题如学校发展规划、审核预决算等进行讨论决策。但是目前国内多数合作办学机构大多数治理结构不完善、不健全,有的虽然设有董事会,但形同虚设,从未召开过会议,学校的重大问题都是投资者一个人说了算。
(2)盲目开设新专业,师资队伍不合理。很多高校盲目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上新专业、热门专业,不考虑自身的本学条件是否能够满足新专业的需求,是否适合自身的发展需要,外籍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稳定。甚至有些国外的学校只派一两个老师过来,99%的课程都是中国教师在讲授,其任教能力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
(3)引进的教育资源质量低劣。大力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是我国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基本目的。然而众多的实践表明,这一目标并没有如期实现,目前我们的许多地区和学校在引进国外教育资源时,不去考虑这个资源是否真正优质,也不考虑这个资源是否符合自身特色和发展需要,而是“逐利而行”。
四、目前国内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
(1)不断强化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将人才培养置于国家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之下,从国际社会的视野而非一国的角度对人才培养的总体素质进行考察,从而确立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乃至具体的教育措施,为科技和经济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观念、全球意识和具有国际交流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的人才,培养在全球范围内就业的人才。
(2)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质量评估机制。建立起对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机制,合作办学要有基本的教学条件,如果达不到要求就要做出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的决定,以督促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水平的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3)构建国际化管理体制。改进教学管理,要适应国际化的需要,中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也必須进行重大改革,特别是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管理自主权,引进国外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性管理体制,建立与国外相应院校相匹配或可衔接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质量评价方法等,使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参与国际认证。优化课程设置的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课程设置要包括中外双方课程。课程管理要围绕培养学生国际视野这一目标来实施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注重课程设置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以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对外方教师的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国际化是保证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最基本条件,具有国际知识和经验的教师可以直接推动教学、科研向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不同文化背景的教师在一起,形成不同文化的碰撞,有利于知识的创新。高校还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出国访问进修的数量,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国外进修、访问、讲学,进行合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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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罗建生.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探索与启示——以中南民族大学与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普莱特维尔分校联合办学为例[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5月,P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