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综述

2015-01-13 07:40王先亮王晓芳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反垄断规制体育产业

王先亮 王晓芳 艾 军

(1.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北京 100084;2.济南大学体育学院,山东济南 250022; 3.昌吉学院体育系,新疆昌吉 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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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综述

王先亮1,2王晓芳3艾 军2

(1.北京体育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北京 100084;2.济南大学体育学院,山东济南 250022; 3.昌吉学院体育系,新疆昌吉 831100)

运用文献综述、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国内外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的最新成果进行了梳理和述评,研究认为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集中于法学领域,缺乏规范性经济学分析和定量分析。建议未来应探究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本质属性,加强体育产业反垄断体系研究,构建体育产业规制模型。

体育产业;反垄断;规制

近年来,国家体育产业政策安排频繁出台,部署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大众健身。2014年9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盘活用好现有体育设施、完善财税等政策、优化市场环境”。10月20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市场监管,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1]国家体育产业政策关注点集中于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环境的优化,而如何促进政府规范管理、塑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成为了体育产业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正是回应了这一现实需求,为此,围绕“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研究逐渐兴起,研究范围不断扩展,研究内容不断深入。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挖掘,有利于明晰前期研究的成绩和有待深入研究的领域,从而推进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理论的丰富与发展,为维护体育产业自由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理论依据和现实路径。

1 国内外体育产业反垄断及体育产业规制研究现状

1.1 经济学领域反垄断与规制研究

“垄断与竞争”、“反垄断与规制”等方面的研究一直是经济学的热点领域。早在19世纪,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中指出规模经济有利于内部经济性,但同时认为规模经济会导致垄断的趋势,即马歇尔冲突——规模与垄断的矛盾(谢地,1998)。[2]同时也有经济学家研究认为“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3]为解决这一矛盾,克拉克从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结合的角度协调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的冲突,实现有效竞争从而达到反垄断的目的。[4]后来,“哈佛学派”提出了市场结构论(“市场结构→市场行动→市场绩效→公共政策”的SCP分析范式),形成了市场结构标准和绩效标准(梅森,1957;贝恩,1959),但该理论存在单向、一元、静态等缺陷,并带有政府过度干预的色彩。[5]为此,“芝加哥学派”发展了市场行为理论,形成了多元、动态竞争以及结构、行为、绩效之间的双向作用机制等观点。国内学者也运用有效竞争理论进行宏观经济以及部分行业的反垄断与规制研究,提出有效竞争是政府制定和实施产业组织政策的理论基础,形成了我国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标准、市场行为标准和市场绩效标准(曹建海,2000)[6];提出实施规模经济战略和降低市场退出壁垒以实现有效竞争的基本思路,建立合理的市场制度(规制)是迈向有效竞争的关键(张海如,2001)[7];同时,针对银行业、电信业、铁路等进行了反垄断与规制分析,研究了行业有效竞争的特殊性,提出了行业反垄断与规制的基本理论并进行了实践验证(石晓烽,2009;王会宗,2010)。[8,9]最新的反垄断与规制研究成果集中于反垄断立法与执法进展、语音网间互联结算政策、行业垄断与收入差距、合作研发的经济效应与反垄断政策、垄断行业服务质量规制等方面(肖兴志,2012)[10]。

经济学领域对于反垄断与规制的研究以市场组织理论、有效竞争理论为基础,注重对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等指标及其标准的研究,持续性的研究中不断完善已有理论的缺陷,研究逐渐走向系统和成熟,当前呈现出向各个行业渗透、细化发展的趋势。体育行业作为新兴朝阳产业也急需引入反垄断与规制研究,以促进体育产业市场的繁荣壮大。

1.2 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

在体育产业发达国家,反垄断豁免以及反垄断法适用等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推动力量,不仅形成了完善的反垄断与规制理论体系和实践体系,而且推动了职业体育的成熟和体育产业的发展。美国明确了职业体育联盟“联盟管理和市场竞争”的双重特性,允许联盟实施一定的限制竞争的管理手段,如“工资帽”等(骆旭旭,2010)[11]。美国在体育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对职业体育所实施的动态调整性反垄断豁免,给予职业体育联盟限制运动员自由流动权利以及在电视转播权转让上和俱乐部进入与退出上所享受的反垄断豁免优惠,有力地促进了体育产业发展的进程(Linda,2006;卢嘉鑫,2010)[12,13]。

美国非成文法中,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豁免制度同样适用于体育产业,并且体育领域的若干判例对适用该豁免制度而形成的“三要件”标准,对职业运动员自由流动等产生了积极影响(李倩,2011)。[14]欧洲国家中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注重体育产业领域的反垄断与行业协会的自由自治,但在发展过程中发现自治模式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政府又注重加强产业化约束与调控(规制),改善产业内部经济资源的存量构成和比例,以适应产业动态变化中的供求关系。[15]其中欧盟的政策法规对体育产业的反垄断与规制集中体现为:内部市场(internal market)、合理竞争(competition)、国家扶持(state aid)(Rhodes Martin,1997)[16]。

我国体育领域的反垄断与规制研究集中于体育法学领域。第一,体育行业领域具有自己的市场属性,以促进消费者福利的名义在体育产业适用反垄断法能否实现执法者想要的结果便存疑问;职业体育联盟规模的数理模型说明,恰恰是垄断规模而非竞争规模才是促进社会效率与消费者福利的联盟最优规模(汤自军,2013)[17]。第二,我国体育行业行政性垄断问题突出,是转型期中国特有的现象,是行政权力直接介入经济,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集中反映(李怡,2010)[18]。第三,体育产业内部竞赛表演、信息传播等属于垄断型行业,存在垄断性企业,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许永刚,2006)[19]。第四,市场失灵和市场欠缺为政府体育产业规制提供了可能,体育产业规制应从法律入手、完善规制体系(周武,2008)[20]。第五,反垄断与竞争成为体育产业研究热点领域,未来应加强研究垄断与竞争格局形成,总体效率评价,垄断与竞争状况影响效率的机理分析以及提升效率等方面内容(王会宗,2012)[21]。

体育产业中存在行政垄断与自然垄断,反垄断是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途径,但不可否认的是体育产业具有联盟和市场的双重属性,自然垄断在体育产业中具有积极意义。但以往对于体育产业反垄断的研究集中于法学领域,缺乏规范性经济学理论和管理学理论分析,对体育产业行业特殊市场属性的研究不够系统,对体育产业规制以及公共政策的研究未成体系,尚需在经济学、管理学等系统理论视角下,对体育产业的反垄断与规制进行系统、深入的定性与定量研究。

2 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的价值与创新

国内外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的成果,以体育法学视角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该类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性和实际价值。但是,反垄断与规制的基础是经济学视角下产业组织理论,而运用经济学理论对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进行规范研究的成果缺乏,尤其是国家一系列体育产业新政实施后,如何优化市场环境、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等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出现,促使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必须早日提上日程。

2.1 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的价值

反垄断与政府规制是产业组织理论的重要研究领域,经济学家对宏观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公共政策等研究已相对成熟,并逐渐向围绕具体行业、细分领域的反垄断深入发展,国内外体育产业反垄断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尤其是国外发达国家出现了大量体育产业反垄断的法律与案例,但综观已有研究成果,大多将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研究限于基础性理论研究和法学领域的探索,未针对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进行规范的经济学分析、管理学分析和实证研究。因此,对该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学术价值方面,进一步丰富行业领域反垄断与规制理论研究,形成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理论体系。研究体育产业市场结构模型,建立体育产业有效竞争理论。探索政府体育产业管理模式,构建体育产业规制理论,完善体育产业政策体系。从而推动体育产业理论的发展与完善,丰富中国特色的体育产业理论研究成果,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应用价值方面,通过反垄断与规制研究,促进市场环境优化和体育产业主体的有效竞争,做大做强体育产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22]。要实现这一目标,使体育产业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健全、监管机制更加规范高效,未来就必须深入推进体育产业的反垄断与规制研究,探寻《意见》落实的路径,通过反垄断促进市场竞争,通过合理规制转变政府职能,形成指导体育产业发展、体育产业市场完善、体育产业监管规范的有力抓手,促进体育产业市场结构优化、主体有效竞争、绩效不断提升。

2.2 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的创新

行政垄断一直是困扰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痼疾,通过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一方面,在体育产业领域引入反垄断与规制的研究视角,对体育产业的有效竞争进行规范性经济学研究,打破以往局限于法学研究和研究不系统的局面;另一方面,提供促进体育产业改革发展的理论依据,为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市场环境提供指导。

探索《国务院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产业消费若干意见》的实施路径,通过体育产业反垄断研究,提供增加市场活力、促进有效竞争、打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可行性策略;通过体育产业规制研究,明晰政府体育产业管理职能,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体育产业政策制定、体育产业扶持和体育产业监督。

3 未来加强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的设想

基于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该方面研究的价值与创新,未来研究应以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为对象,对体育产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以及规制体系、规制过程、规制制度等进行深入分析。通过研究明确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本质规律,构建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理论与实践体系,提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的现实路径,通过反垄断与规制政策研究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与体育产业市场环境的优化。

3.1 未来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的思路设计

我国体育产业是高度行政垄断、带有传统专制主义文化的“自留地”,[23]而如何实施反垄断以优化市场环境并促进自由有效竞争?反垄断在经济学领域已有了较为成熟的理论模型,但科学研究不能生搬硬套理论成果,而应从事物的本质出发结合科学理论进行研究。为此,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体育产业的本质属性,未来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研究思路应为:分析体育产业市场结构与市场行为,评价市场绩效,建立体育产业反垄断体系;提升绩效的重要手段之一便是规制,根据体育产业绩效倒推市场结构与市场行为的问题及改进策略,形成体育产业的规制组织、规制过程和规制制度安排等。

首先,梳理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历史变迁,通过体育产业面板数据的定量分析和管理体制等变迁的定性分析寻找我国体育产业组织以及反垄断与规制的本质属性和历史规律。

第二,根据经典“SCP”理论、有效竞争理论等,结合芝加哥学派等学者对该理论的完善补充,对体育产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进行研究,形成体育产业反垄断的指标体系,通过相关数据进一步研究市场结构、行为与市场绩效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三,根据体育产业垄断与竞争的情况,对体育产业的规制进行研究,规制包括行政规制、市场规制和社会规制等,当前体育产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应主要依靠行政规制,因此,根据体育产业市场绩效的影响机理,结合市场结构、市场行为等,利用新制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等深入分析体育产业规制的组织机构建立、规制过程设计和规制制度安排等。

第四,在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与体育产业发达国家反垄断与规制对比研究,提出我国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建议,形成系列体育产业政策。如图1所示。

图1 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思路设计示意图

3.2 未来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的框架设计

根据上述研究思路设计,未来加强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研究可遵循以下研究框架:

第一,对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理论进行解析。研究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概念以及相互关系,分析体育产业反垄断的相关理论、基本内容与结构,研究体育产业规制的相关理论、基本内容与结构。

第二,研究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历史变迁。对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事件、历史节点、重大举措、发展成就、经验得失等进行研究,明晰我国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历史变迁的过程。根据历史变迁,研究我国体育产业垄断的性质、判断标准,分析体育产业规制的作用、措施和发展趋势,最终,摸清我国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本质属性和特殊规律。

第三,对体育产业反垄断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通过收集体育产业企业主体数量、规模、效益等相关数据,对体育产业(包括行业整体和主要子行业)的市场主体、市场结构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体育产业市场主体的行为,分析行为模式及垄断情况;在上述基础上,对体育产业市场结构、市场行为与市场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第四,加强对体育产业规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通过理论和数据对体育产业规制的经济效率进行分析,研究体育产业规制的绩效;根据当前政府职能转变,构建体育产业组织机构,明确体育产业规制组织体系的功能;研究体育产业规制的程序,建立体育产业规制的过程;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体育产业制度安排,明确制度类别与主要内容。

第五,根据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理论和实证研究的结果,提出新时期我国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机制设计与政策选择,确定我国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价值取向,对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机制构想、体系设计和实施路径进行探究,提出我国体育产业反垄断与规制的政策设想、政策体系和实施与保障体系。

4 结论

我国体育产业领域存在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破除行政垄断是提升市场绩效的基本途径,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有效竞争是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由于体育产业特殊属性,合理的自然垄断是适应体育产业行业属性的必然选择,一定意义上垄断可以推进体育产业的发展。但使体育产业垄断与竞争处于最优状态,这就需要进行规制,进行体育产业规制是政府弥补体育产业市场失灵、市场欠缺的必要手段,同时体育产业规制应与反垄断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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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trust and Regulation on Sports Industry

WANG Xian-liang1,2,WANG Xiao-fang3,AI Jun2
(1.Post-Doctoral Research Stations,Beijing Sports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 2.Sports School Jinan University,Jinan,Shandong 250022; 3.Sports School Changji Institute,Changji,Xinjiang 831100)

With the research methods such as literature review and logical analysis,it is teased and reviewed the latest research results of antitrust and regulation on the sports industry at home and abroad.Antitrust and regulation research have focused on the sports industry of law areas,lack of normative economic analysis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In the future,it suggested that essential attribute of antitrust and regulation of the sports industry be explored,to strengthen anti-monopoly system research and construct the model of sports industry regulation.

sports industry;antitrust;regulation

G805-052

A

1672-1365(2015)01-0015-05

2014-10-01;

2014-12-0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403149)。

王先亮(1982-),男,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体育教育与体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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