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雨 左肖瑜
摘 要:高校校内勤工助学体系的完善是高校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本文以梧州学院为例,通过对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开展现状的分析, 探究校内勤工助学体系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提出构建高校校内勤工助学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 校内勤工助学体系 构建
课 题:梧州学院201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高校校内勤工助学体系构建研究——以梧州学院为例,项目编号:2013D008。
我国高等教育从改革开放以来,高校的办学规模搭乘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高速快车不断壮大,与之相应的一系列治学措施也越来越完善。1987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和各级政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确保有效解决困难大学生的经济问题。在这一体系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资助贫困生最行之有效的办法,这其中包含了高校校内勤工助学体系的构建。
一、高校校内勤工助学的概念和特点
1.校内勤工助学的概念
高校校内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高校资助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而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是各高校在校内给有贫困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工作。
2.校内勤工助学的特点
一是工作地点在校园内,工作性质主要是和学校日常工作生活相关的内容。二是工作内容简单,岗位设置主要是由教务处、图书馆、学工处等25个用工部门提供的图书馆管理员、办公室助理、学生宿舍协管员、保洁员等岗位,这些岗位工作内容简单,进行简单培训即可上岗。三是工作时间可累计,校外兼职一般要求要连续上班六个小时以上,而校内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间是可以累计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课表来安排自己的值班时间,可一次上两节课的班,也可一次上四节课甚至六节课的班。每个月累积到20个小时以上但不超过40个小时,即可完成一个月的工时。
二、校内勤工助学存在的问题
笔者学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从2007年开始至今,每年为300多名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工作岗位,为他们提供了生活保障,应该说学校资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这不仅帮助学校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困难的问题,还在资助育人的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学校的发展,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学生依然存在,目前的校内勤工助学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在校贫困生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贫困资格认定不合理
笔者学校招生面向全国28个省市地区,学生生源地的经济水平不一样,每个地区的贫困线标准也不一样,可能江浙地区贫困标准在广西边远山区就不算贫困了。目前,学校是参照生源地出具的贫困证明来参考评定学生是否贫困,存在不合理性。在调查中,笔者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参与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并不是所谓的“贫困生”。他们家庭的经济收入水平虽然在生源地属于贫困,但家长提供给子女的生活费标准在梧州市生活、学习,还是足够的。这就导致部分有贫困资格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只是为了赚取供自己玩乐的资金而已。这种做法不仅歪曲了学校开展勤工助学的目的,更让那些真正需要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失去参加勤工助学的机会。
2.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不合理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合理。一是岗位设置数少。学校2013年设立的岗位有306个,与全校5219名贫困生对岗位的需求相比,这只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全部贫困生的经济问题。二是岗位设置以体力型居多。目前校内勤工助学的岗位有图书馆管理员、学生宿舍管理科协管员、食堂保洁员、校园保洁员,这些岗位都与大学生所学专业不相关,是体力劳动,育人功能不强。三是勤工助学酬金无增加机制。笔者学校从2007年起执行的工资标准是每人工作时间20个小时到40个小时之间,发放月酬金200元;另临时岗位每小时8元。截止到2014年9月,这一工资发放的标准一直没有提高。
3.贫困学生对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认识不够
笔者在对贫困生的访谈中发现,部分贫困生因家庭贫困存在自卑感,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时,觉得面子过不去。笔者又向校内用工部门负责人了解到,部分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在工作过程中,认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简单,到了上班时间就去,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时间一到就立马走人,工作不负责。他们觉得不管怎样都是按小时算钱,做得好又没有奖励,做得不好也没有什么惩罚。还有部分岗位的流动性大,因各種原因学生离职的较多,但都没有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构建校内勤工助学体系的建议
高校校内勤工助学体系反映了一所高校落实教育部大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的力度,是考核一所现代大学的综合评估体系之一。校内勤工助学体系应该通过制定合理的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转型、建立贫困生的育人平台、拓宽资金渠道和完善监督奖惩办法等措施,确保高校校内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1.科学制定合理的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是构建校内勤工助学体系的前提
要本着对贫困生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考梧州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和申请贫困资格学生的实际收入情况,制定合理的大学生贫困资格认定标准,并实行贫困生资格年审制度,确保贫困资格的真实性。
2.合理设置岗位,建立勤工助学育人平台
首先要由体力型岗位设置向专业型岗位发展,开放学校相关部门的临时岗位给本校贫困学生,创新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模式;岗位设置类型要增加专业性岗位,这可使学生发挥自己的专业水平,学以致用,让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在校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实习机会,做到资助与育人双结合,从而增强学生的竞争优势。
3.积极扩宽勤工助学资金渠道,制定工资增长机制
首先,学校要发挥作为梧州市唯一一所本科院校的优势,加大与校外企业的合作力度,探讨校企合作模式,引进校外资金,为学校开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筹集更多的资金。其次,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该参照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制定校内勤工助学酬金增长机制,每两年对校内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进行审议,制定新的工资标准。再次,设定每月工作表现评定等级,量化考核指标,工资发放由等级决定,细化酬金发放标准,增强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学生的积极性。
4.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监督制度和奖惩办法
一是在新生入学时,通过校内媒体和各种宣传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开通绿色入学通道,优先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让贫困新生有机会选择到符合自己的勤工助学岗位。二是制定校内勤工助学监督制度,对勤工助学学生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做到工作积极的有表扬、做不好的有处罚。这样使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能够有序合理地进行,确保贫困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1]王艳.河北省高校贫困生勤工助学体系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07.
[2]李敬辉.高校勤工助学工作探析[D].河北师范大学,2007.
[3]刘珊珊.大学生兼职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以江西师范大学为例[D].江西师范大学,2009.
[4]李艳萍.高校贫困生勤工助学体系构建研究[D].西南师范大学,2004.
(作者单位:梧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