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沅水流域的土地开垦

2015-01-09 12:10罗运胜
铜仁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靖州州府屯田

罗运胜

(湖南文理学院文史学院,湖南常德 415000)

在中国古代,农业开发是流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明代以前,沅水流域的农业整体尚处于粗放阶段。明清时期,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1][2],流域内的土地开垦得到深入发展。从明代开始,流域内的农业发展开始走上与先进地区农业接轨的道路。到了清代,流域内的土地开垦快速发展,农业经济得到显著进步,而同时伴随的山林砍伐,导致水土流失和水旱灾害日益频发。学界对此已有一些不同角度的探索[3],但迄今为止,尚无专文系统研究过沅水流域的土地开垦历史。本文试以方志史料为主体,全面考察和探讨明清时期沅水流域土地开垦的基本过程及其规律、特点。

明代,沅水流域的人口在恢复中持续增长。要养活不断增长的人口,就要努力增加耕地面积。

沅水下游的常德府,平原宽阔,水网纵横,唐宋时期已有大量农田被开垦出来。到了明初,在全国各地纷纷调配人力资源垦荒力农的形势下,洪武三十年(1397)三月,有常德府武陵县民向政府提出建议说:“武陵等十县,自丙申兵兴,人民逃散。虽或复业,而土旷人稀,耕种者少,荒芜者多。邻近江西州县,多有无田失业之人。乞敕江西,量迁贫民开种。庶农尽其力,地尽其利。”①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这一建议得到采纳,户部派人赴江西,调配丁多人户和无业人员前来垦种,常德府的农业发展得到促进。

明代中后期,人口流迁大潮不断涌起,地处洞庭湖平原的常德府各属进入加速开垦时期。表1中的官民田土面积变化可以说明,常德府的垦田成绩显著。

表1 明代常德府耕地面积变化表②资料来源:陈洪谟,嘉靖《常德府志》卷六《食货》;徐学谟,万历《湖广总志》卷十《田土》,《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齐鲁书社1996。(单位:顷)

据表1,虽然洪武二十四年(1391)常德府的田亩数最多,永乐年间的田地面积减至6705顷,但此后直到万历年间,田亩面积一直在扩大,共增加120顷58亩。据学界研究,这种增加额未能反映当时土地垦辟的真实状况,下节所述清代的原额田地就能说明这一点。何况从沅江县的增加情形也可以证实,明朝中后期常德府的土地开垦成效是明显的。

沅水中游的辰州府地区,溪河纵横,多崇山峻岭,土地开垦异常艰辛,唐宋时期土地利用相当粗放,甚至刀耕火种。到了明代,生产力大为提高,军屯与民垦广泛展开,辰州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垦地实绩,特别是河谷盆地的开垦。如沅陵县,“自元明以来,他省避兵者率流徒于此,今之号称土著者,原籍江西十之六七,其江、浙、豫、晋、川、陕各省入籍者亦不乏,衣服言语皆华人,亦固其宜山谷”①(清)守忠等,沅陵县志·卷三十七·风俗。。众多外来流移民在沅陵县的山谷中垦殖土地,在元明时期就已开始。表2是明代辰州府的田地面积情况。

表2 明代辰州府耕地面积统计表②资料来源: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十七《辰州·田赋》;万历《湖广总志》卷十《田土》。说明:麻阳县的成化八年(1472)数字应为222顷之误,因为田赋在这一年为1508石有余,而正德七年(1512)的田赋为1517石有余,有所增长。(单位:顷)

史载辰州府在“明以前,丁困于役,地荒于蛮。”③(清)席绍葆,辰州府志·卷九·赋役考·田赋。到了明代,田地面积达到了4000多顷的规模,已经是很难得的成绩。当然,以表中田亩的增加幅度而论,辰州府的田地面积在成化八年(1472)为4007顷37亩,正德七年(1512)为4065顷1亩,万历年间(1573~1620)为4073顷98亩,从成化八年到万历初年,经过一百年,只增加了66顷61亩。以七个州县的广大地域而言,明中后期辰州府的土地开垦成绩小于常德府。土地开发利用的低水平反映了明代辰州府农业经济发展的落后。方志对此也有明确的反映。明人侯加地说:“辰郡四望皆山,厥土硗确,厥田下下,沅州、溆浦稍称沃壤,辰溪次之,麻阳、泸溪又次之。”③可见各州县的田土质量高下悬殊。

沅水流域南部的靖州,是苗侗民族聚居区,多山,少平地,自宋代开设州县以后,面貌逐步得到改观。史称“自宋初纳土输贡,始列版图,元明以降,地辟民聚”④(清)吴起凤,靖州直隶州志·卷四·赋税。。到了明代,靖州成为重要的军事据点,驻有重兵,因此军屯的开垦颇有成绩。表3是明代靖州田亩数额。

表3 明代靖州耕地面积简表⑤资料来源: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十九《靖州·田赋》,万历《湖广总志》卷十《田土》。说明:通道县正德七年(1512)的亩数应为116顷之误。(单位:顷)

据表3,靖州的田亩数额曾经达到上千顷的规模,但在明中叶后不断减少。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靖州的土地开垦曾经取得过较大成效,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人口流亡等因素造成田土荒芜,在籍田亩出现减少现象。

需要指出的是,在民田之外,卫所驻军是明代垦种土地的生力军。表4可以证明沅水流域的军屯成绩显著,特别是常德、辰州两卫。

表4中,各地卫所的军屯面积虽然各不相同,但足以说明沅水流域的军屯成就是突出的。如常德卫,原额屯田802顷28亩零,弘治十七年(1504)增田155顷17亩,嘉靖七年(1528)又增田4顷72亩,万历初年继续增至1007顷①(明)陈洪谟,常德府志·卷十四·兵防志·屯田。。

表4 沅水流域部分卫所屯田面积②资料来源:嘉靖《湖广图经志书》卷十七《辰州·田赋》,卷十八《常德·田赋》,卷十九《靖州·田赋》;万历《湖广总志》卷二十九《兵防·军制》。说明:流域内还有平溪卫、清浪卫、铜鼓卫、伍开卫、镇溪所、天柱千户所、文溪千户所等卫所,其屯田史籍缺载。(单位:顷)

总之,明代沅水流域的军民土地开垦成绩无疑是很显著的。

明末开始的战乱对沅水流域的社会经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土地荒芜十分严重。顺治十三年(1656),桃源地方因“民逃官掳,田地抛弃”;辰州则“庄佃书役夺掳逃亡,田地尽为茂草,百里绝无人烟”⑤资料来源: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湖南》巻二百八十,二百八十四,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二百八十九,钦定四库全书本。。

清朝政局逐步稳定之后,沅水流域的荒地逐渐得到垦复。如康熙三年(1664年)五月,湖南“宝、永、辰、郴、靖五府属”报垦634顷;同月,“岳、长、衡、辰、常、靖六府属”又报垦518顷36亩[4]431。雍正年间,沅水流域的耕地面积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时的垦地成绩(见表5)。

如表5,常德府的田地实有面积已达原额面积的98.6%,辰州府的实有耕地也恢复到原额的99%,而且还取得新垦成绩,尤其是靖州,报垦耕地达二百多顷。

到了清代中叶,长江中游平原地区已开垦殆尽。在逐渐增长的人口压力下,无地贫民向山区迁移,寻求生存之地。发达地区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商业性农业的发展,也有力地推动了山区的开发。外来的玉米、番薯等耐寒、耐贫瘠、耐干旱作物的广泛传播,也极大地促进了山区开发。因此,陕南、四川、湖北、海南、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贵州、云南等省山区相继得到开发,普遍出现了垦山的高潮[5]135。

表5 清前期沅水流域各州县田亩④资料来源:雍正《湖广通志》卷十九《田赋》,钦定四库全书本。(单位:顷)

湘黔交界山区及沅水流域也未能例外。各地人民不仅极力垦殖生荒之地,而且想方设法改良土壤,改造低产田地,使之宜于耕种。据乾隆《黔阳县志》卷二十六记载,当地人民“煅石为灰,禾苗初耘之时,撒灰于田,而后以足耘之,其苗之黄者一夕而转深青之色,不然则薄收”。这种改造冷浸田的方法,无疑提高了土地开垦的成效。

经过几十年的开垦,到乾隆年间,沅水流域的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见表6)。

表6 乾隆中叶沅水流域土地面积简表⑤资料来源: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湖南》巻二百八十,二百八十四,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二百八十九,钦定四库全书本。(单位:顷)

据表6,如果仅看从康雍时期到乾隆年间的田亩增长,常德府的土地面积只由29640顷29亩增长为30572顷3亩,辰州府和沅州府仅由15200顷97亩增长为15207顷60亩,靖州即使原额田土不减,也由6921顷12亩增至6950顷73亩,而永顺府增长较多,由782顷50亩增长为1017顷84亩。不过,当我们将之与明代耕地数字比较,会发现清代的耕地比明代大为增加了。如常德府,清代乾隆田地数是明代后期数字的4.5倍。

乾嘉苗民大起义被镇压之后,清政府组织的屯田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沅水流域的苗疆及其周边地区的土地开垦和利用水平。从嘉庆二年(1797)至十五年(1810),先后在永绥、凤凰、乾州、保靖、古丈、泸溪、麻阳等7厅县实施“均田”,强夺农民田地,安设屯田。其中,永绥厅“寸土归公”,凤凰厅“均七留三”,乾州厅“均三留七”,以少部分拨给屯军耕种,大部分以恩赐形式给予农民佃耕,共均出152000多亩[6]。由此可见耕地之多。当时仅在古丈的本城保、冲正保、西英保、功全保、罗依堡等地就有屯田700多亩①(民国)张孔,永顺县志·卷十二·食货。。直到清末,垦田仍在一些地方进行,如永绥厅,“厅中向称山多田少,近年开土作田者甚多,故田日加增”②(清)董鸿勋,永绥厅志·卷六·风俗。。

尽管清代的土地开发进程加快,但在气候、土壤、水资源等自然条件的限制之下,沅水流域的农业产出仍然非常有限。据乾隆《辰州府志》所述,艰辛开垦的山区土地,产量相当之少:“顺治间,民初获衽席之安,然尔时兵革尚未全销,人民稀少,艰于垦植。至康熙元年清丈,止存粮麦一万五千九百五十六石有奇,及逆藩变后,惟泸、溆、黔、麻四县幸居稍僻,粮数咸如元年,沅陵、辰溪、沅州当云贵之冲,荒粮至四千四百七十五石,通计辰属,仅存一万一千四百八十石。寻沅陵、沅州报垦一千二百八十余石,而沅陵之民困矣。计湖南九府,粮凡六十余万石。辰为九郡之一,而粮数尚不及靖州之最少者。嗟此贫瘠之民,边荒之地,视丰腴之州郡,何啻天壤哉。”③(清)席绍葆,辰州府志·卷九·赋役考·田赋。粮食生产的不足,反映出沅水流域农业开发的局限。

由于土地开垦相当艰难,直到乾隆年间,沅水流域的许多地方还是“山多田少”。如泸溪县,“邑田少民稀。”④(清)顾奎光,泸溪县志·卷十·赋役。在辰溪,“辰邑山多田少,生计为艰”⑤(清)徐会云,辰溪县志·卷十六·风俗志。。但是,清代农业开发成就的取得还是不能忽略的。在永绥厅,“民自内地而迁,历年开垦,渐觉充裕。”⑥(清)席绍葆,辰州府志·卷九·赋役考·田赋。在辰溪县,“辰邑山多田少,生计为艰,农民耕作田榖而外,或山或地,广种荞麦、粱、菽、包谷诸杂粮,及棉麻蔬菜桐茶松榆等树,以资生计。近虽山巅水涯,亦皆垦兿无旷土矣。”⑦(清)徐会云,辰溪县志·卷十六·风俗志。杂粮与旱地作物的推广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人民的粮食紧缺问题。

明清时期,沅水流域各地的土地垦殖和耕地分布是很不平衡的,清代各府州厅的垦地面积尤其不平衡。

在沅水下游,到嘉庆年间,常德府的土地开垦已尽。史载:“常德错处山水之交,土隘而瘠,自国家休养生息百数十年,旷土游民不闻于境矣。”这里说没有“旷土游民”,虽然有夸饰之嫌,但土地开发大体已经没有余地是可信的。

在中游的辰州府,府属各地的土地开垦进程很不一致。乾隆中叶,府属四县和三厅的田地面积相差悬殊(见表7)。

据表7,就原额田地而言,沅陵县在2700余顷,溆浦县有2600余顷,而辰溪县只有田地1100余顷,泸溪县更少,仅有770余顷。算上归并屯田,虽然各县面积不等,但如此差额仍然不小。但溆浦县到同治年间已“无旷土,少游民”⑧(清)齐德五,溆浦县志·卷八·风俗。。其他各地情形大概相似。

表7 乾隆中叶辰州府田地面积①资料来源:乾隆《辰州府志》卷九《赋役考·田赋》。(单位:顷)

清代沅州府的土地开垦成绩则十分可观。据同治《沅州府志·卷十三·田赋》记载,沅州府的“原额民赋,并丈增首垦,共田地塘六千四百五十七顷九十六亩。”经康熙、乾隆时期的屯垦,民屯共达“田地塘七千三百六十顷三十二亩”。“实存(民屯)田地塘共七千二百三十七顷十一亩。”这里的6457顷田地已经包括了首垦田地,而且各地归并的卫所田地也有不少属于开垦地,两项合计达7237顷有余,可见开垦田地之多。如芷江县的土地面积,至少在康雍时期是不断增多的。据同治《芷江县志·卷九·屯田》:“邑僻居西楚,山多田少,自宋辟草莱,置屯卫,延及我朝,土地日广,丁壮日多,撤卫归粮,计田承丈,而规模益宏远,廼湛恩汪濊,叠降永不加赋之诏。虽屯田所以羁縻边徼,今亦皆熙熙然游化日光天下也。”总之,民田和屯田都在增加,为农业的发展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府属麻阳县,也是民户“勤于垦荒,劳于耕耜,壤狭田少,山麓皆治”②(清)姜钟琇,麻阳县志·卷五·风俗。。

沅水上游的靖州直隶州,土地开垦成绩则相对有限。靖州本州在康熙年间有田地塘1630顷26亩③(清)吴起凤,靖州直隶州志·卷四·赋税。,又在顺治十八年(1661)归并靖州卫屯田④(清)祝钟贤,靖州志·卷二·则壤。,民田和屯田合计共为1750顷。下辖绥宁县,原额田地塘共2263顷,又有归并的靖州卫屯田及城步县额外丈出屯田地塘149顷,共计2412顷。会同县,原额田地塘共2100顷。通道县,原额田地塘共214顷,又有屯卫额内额外并寄庄屯田共54顷。可以看出,靖州各属田地数以通道为最少,嘉庆《通道县志·卷三·赋役志·田赋》引用《旧志》说:“通邑额田,合汉苗五里止210余顷,较之绥、会各邑,为数甚少,而土尤瘠。”说明当地农业资源甚为薄弱。

沅水西北的永顺府,土地开垦成绩是改土归流各少数民族地区中最显著的。改土归流后,保靖县令王钦命晓谕民众:“平地坡地可以垦殖杂粮,自应勤耕稼,至于土埠高岗,尽可种桐。”又号召“凡尔民人,务遵教导,急为遍植,此乃尔民成家之法,根本之事,各宜踊跃,奉行毋违。”⑤(清)王钦命,保靖县志·卷四·艺文。到同治年间,保靖县已经“野无旷土”⑥(清)罗经畲,保靖志稿辑要·卷四·风俗。。当然,山地垦辟实属不易,光绪《龙山县志》的编者说:“尝以事,经僻乡,见岗阜陡矗之处,丛荆礌石之间,寸尺鄛土无不垦辟。时当种植,居民崎岖上下,若猿貜然,极失足,颠仆不休。”⑦(清)符为霖,龙山县志·卷十二·物产。可见其土地开垦之艰难。据光绪《古丈坪厅志·卷十一·物产·田志》所载,古丈坪厅有成熟田2774亩,但水田并不多:“古丈坪厅境周匝五百里,内除水田、林木外,概可以地名之,约计以十分计算,水田居十分之三,熟地居十分之四,旱地据十分之一,岩山荒地居十分之二。”

在乾州、凤凰、永绥等三厅地区,乾州厅的开垦土地并不多。据乾隆《乾州志·卷一·田赋志》载:“经征镇溪所原额屯粮秋粮二项田地一十三顷一十五亩。”百年之后,光绪《乾州厅志·卷三·田赋志》仍然称:“乾州田赋甚属寥寥,缘开辟较迟,幅员未广。东南本属泸邑,田赋仍归泸邑,西接凤凰厅,田赋仍归凤凰,北方一带皆山,惟于深山穷谷中零星开垦者,其粮归乾。”凤凰厅的田地面积则较为可观,道光《凤凰厅志·卷四·田赋志》记载:“经征(白岩、乌引、芦荻、杜望、宋沱五里)原额成熟田百八十三顷七亩。又康熙五十二年额外丈出田二百十二顷十三亩。”共计有近400顷。但毕竟是“厅境山多田少”①(清)黄应培,凤凰厅志·卷十八·物产。。永绥厅的土地开垦也颇有规模。史称“厅中向称山多田少,近年开土作田者甚多,故田日加增。合厅之俗,大抵勤于耕种。”②(清)董鸿勋,永绥厅志·卷六·风俗。

尽管明清时期的土地开垦成就巨大,然而,从明代到清代,沅水流域人口增长的速度要明显快于耕地增长,故而人均耕地呈减少趋势(见表8)。

表8 沅水流域人均耕地变化表③资料来源:万历《湖广总志》卷十《田土》,卷十一《户口》;李翰章等,光绪《湖南通志》卷四十九《赋役志·户口二》,卷五十二~五十三《赋役志·田赋》。(单位:亩/人)

据表8,沅水流域人均耕地在明代尚有3.03亩,到了清代,下降至人均1.11亩。既说明沅水流域的人地矛盾已空前尖锐,也反映流域内各地的人地关系是颇不相同的。

综上所述,经过明清两代数百年的辛勤垦殖,沅水流域的大量土地成为农田,土地利用逐渐达到了传统农业的极限,山区农业得到十分显著的发展,也使社会面貌不断改观,构成了壮阔多彩的历史画卷。当然,流域内部的区域差异也是客观存在的,从而明显影响了流域各地的社会发展进程。

[1]罗运胜.清代沅水流域的人口增长[J].怀化学院学报,2014,(4).

[2]罗运胜.明代沅水流域的人口变迁[J].武陵学刊,2014,(5).

[3]罗运胜.明清湘西社会经济史研究综述[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4).

[4]彭雨新.清代土地开垦史资料汇编[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

[5]方行,主编.中国经济通史:清代经济卷[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

[6]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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