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体现知行合一教学模式研究

2015-01-08 22:08白晓宁
学理论·下 2014年12期
关键词:知行合一高职教学模式

摘 要:知与行即认识与实践,两者既对立又互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体现知行合一,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打破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知行不平衡的障碍,是当今时代的需要,也是提升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重点研究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改革,使知与行贯能穿于教学的始终。

关键词: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知行合一;教学模式;高职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6-0214-02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职院校低年级的必修课程,作为少有的关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识课,其对于帮助高职学生建立独立思想和人格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虽然是必修课,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并不受高职学生重视,因为课程教学方式主要以大课堂的灌输式教学为主,给人一种教师满口大道理的感觉。高职学生大多灵活好动,理论基础相对薄弱,只有改革和创新教学模式,引起学生的兴趣,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将思想道德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真正转化为学生的思想素养,并将这种思想素养作用于高职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本文重点研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改革,使知与行能贯穿于教学的始终。

一、知行合一的内涵

知行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家王守仁提出的主要针对道德修养和实践的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认为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去恶为善”。

知与行即认识与实践,两者既对立又互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又反过来作用于实践,只有通过实践,认识才能形成和升华,只有将认识运用到实践,才能对认识进行检验并通过认识指导实践,真正体现认识的价值。因此,知行合一包含了两层意思,即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以及以知为行、知决定行[1]。

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体现知行合一教学模式的意义

(一)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是时代的要求

随着我国市场趋于完善,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激烈的竞争,当代高职学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只有提升实践和应用能力,才能受到企业青睐。目前学生在生活中普遍缺乏实践的锻炼,然而,高职院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核心,高职学生更是要加强实践的锻炼。因此,在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体现知行合一,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打破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知行不平衡、知行分离的障碍,体现了当代对实践创新人才的需求,是当今时代的需要[2]。

(二)知行合一模式是提升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

信息化时代下,高职学生长期接触网络,人与人交流和沟通的时间越来越少,有人甚至沉迷于网络,这样不利于高职学生社会性的建立,导致未来踏入社会易形成心理障碍。目前高职学生越来越封闭、自我,这种灌输式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方式难以深入高职学生内心,起不到教育意义,而高职学生的课程以专业技术课程为主,高职学生毕业之后将更加专注于技术能力的提升,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是少有的能够提升高职学生社会性的课程。只有通过知行合一教学模式的体现,通过实践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兴趣,才能让高职学生重视这门课程,主动和深入地體会理论和认识的内涵和正确性。

(三)知行合一模式突出“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知行合一模式能够真正转换师生的位置,突出“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变客体为主体,充分调动高职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高职学生的自由全面发展。实践活动体现了“人”的生命力和社会性,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是通识课,面对大范围的高职学生,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满足高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引起学生的共鸣,并通过贴近生活的方式,让学生真正回归生活,从而提升教学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在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贯彻知行合一理念的表现方式

(一)理论与实践并重

改变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传统的授课方式,加入实践教学并重视理论教学,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理念,让高职教师和学生重视实践课程,认识到其重要性,理解其是提升高职学生学习和应用能力的有效方式。只有在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注入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理念,才能让高职教师在备课和授课时紧密联系实际,并加强实践教学,通过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活动和案例使课程充满人文气息,更好地传达理论内容和思想;只有在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注入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理念,才能让高职学生从心理上接受实践课程,积极参与,认真感受和领悟,全面提升高职学生的领悟力和综合能力,真正发挥课程的教育意义。

(二)多元化的实践形式

由于高职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各不相同,教师可通过多样化的实践形式,加强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如做调研报告、创业活动、主题竞赛、课堂辩论等等,让高职学生自主挑选感兴趣的实践活动、环节和团队角色,充分尊重高职学生的自主性,让高职学生真正作为实践的主角,教师只负责指导和评分,避免形成精英化教学或打消部分学生积极性的情况。让学生能够以不同的方式,在实践中丰富和深入理解已形成的知识体系。

(三)注重开放性和实践创新

在进行知行合一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过程中,不仅要重视实践形式的多样性,也要注重教学内容、教学主题的开放性,努力把课堂教育与社会教育结合起来,让高职学生通过课程实现认识与实践的两次飞跃,发挥自身的创造力,在掌握和应用理论知识的前提下能够尝试创新,提出新观点、新意见,发展高职学生的开放思维、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知行合一教学模式的构建

通过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路径三个方面着手,构建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知行合一的系统有效的教学模式。

(一)知行合一的三阶段教学目标

为克服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促进和实现高职学生的全面发展,须建立知行合一的三阶段教学目标,即从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三个方面设计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统一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材,让高职学生了解和掌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的基本知识,对于社会道德和法律标准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对于正确的价值方向有一个基本的理解,并通过课堂课后练习进行理论知识的巩固。

2.能力目标

以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材的思路为主线,通过实践活动让高职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形成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并拥有判断是非的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能够基于这些观念和方法论正确判断事情,并主动学习,寻找和实验方法,解决处理事情。与此同时,通过实践活动增加同学和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提升学生与人交际与合作的能力。

3.素质目标

通过知行合一的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提升高职学生的政治、道德思想水平,培养综合的人文素养,使学生认识、理解并养成求真务实、诚实守信、踏实向上、遵纪守法的品质,形成关心国家、关爱他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从而逐步影响和提升学生的道德、文化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

知行合一的三阶段教学目标的设计从多个层面逐层递进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培养全面的能力和素质,整个教学活动从知识本位向人格本位转变,由外及内,由浅及深,以人为本,结合现代教学方法,为社会发展培养新时期需要的人才。

(二)围绕教学目标平衡教学内容

由于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注重理论和实践的平衡,比传统的教学模式更加注重实践部分,扩大了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延展度,同时这也大大加重了教师的教学任务,使得教学的进度相较于传统教学模式更加难以把握。思修与法律基础课的课程内涵丰富,在有限的学时中很难全面展现。另外,知行之间有时不能直接转化,要通过反复的实践到理论、理论再到实践的过程,才能使相互充分作用,让高职学生真正理解并吸收,这也大大加大了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难度,如何抓住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联系,把握实践教学的尺度和进度,是教师安排教学内容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因此,高职教师在教学设计上往往要抓重点,注意突出教学目标,平衡教学内容,教材中有些内容需要的课时长,有些内容需要的课时短,有些章节可能需要偏重理论,有些章节更适合偏重实践,并可以根据教学需求将相关的章节进行整合和细分。教师在注重实践教学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理论教学,要通过案例分析、新媒体等多种方法和手段提升理论教学的品质,让高职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从而更好地转化为实践[3]。与此同时,高职教师要注重充分利用学生的课后时间,注重发挥高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课程设置上也将教师放在辅助指导的位置,以学生为主体。

(三)实施“理论+实践”课程专题为核心的模块化教学路径

基于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中的专题,以专题为单位实施“理論+实践”课程专题教学,即针对不同的专题设计理论加实践的训练。以第一章“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为例,可以以“现代社会是否要有远大理想”为辩题,班级分成两组展开辩论,高职教师通过先学后教的方式,让高职学生自己收集材料,整体信息,基于论点展开辩论,锻炼学生的自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教师在学生搜集资料的过程中进行答疑和指导,并在辩论结束时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表现进行归纳总结,升华活动内涵,让学生能够深入理解专题的理论部分。再以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为例,可以组织学生做一个主题宣传的校园活动,以宣传中国文化和精神为目的,每5~8人一组,设计一种宣传创意,在校园路边搭设小场地,要求宣传创意既能吸引校园学生的关注,又能很好地体现和传达中国文化和中国精神,并最终通过校园路过学生的投票、不同组成员互投和教师的综合评定三个方面得出每组在此专题活动中的平时成绩[4]。

四、总结

知与行即认识与实践,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体现知行合一,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打破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知行不平衡的障碍,是当今时代的需要,也是提升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本文重点研究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改革,通过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路径三个方面着手,构建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知行合一的系统有效的教学模式,使知与行能贯穿于教学的始终。

参考文献:

[1]马鼎鑫.知行合一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研究[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3(2).

[2]张少兰.知行合一:高等职业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探究[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2(10).

[3]赵书霞.“知行合一,以行为本”: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新理念[J].职业教育研究,2012(1).

[4]陆文敏.“知行合一”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及其实现路径[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4).

收稿日期:2014-10-15

基金项目:2014年重庆市市级教改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行合一”教学模式改革研究(143135)

作者简介:白晓宁(1980-),女,北京人,讲师,从事法学研究。

(责任编辑:石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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