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政体理论概述

2015-01-08 00:22高国涛杨瑞峰
学理论·下 2014年12期

高国涛 杨瑞峰

摘 要: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之一,也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创始人。研究的是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概述其政体理论的理论前提、政体分类、政体原则及其腐化尤其要指出孟德斯鸠的政体理论与前人的不同之处,他突出了法治在政体理论中的地位,法治是他的政体思想的精髓。

关键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

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6-0022-02

一、孟德斯鸠政体理论的理论前提

孟德斯鸠并不是政体理论的创始人,也就是说他的政体理论并不是原创型的。他的政体的分类以及划分标准是在前人的铺垫下形成的,他的政体分类学说在很大程度上直接继承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

(一)柏拉图的政体思想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把他理想化的由哲学家掌握政权的国家称为“贤人政治”,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都是“不当政体”,柏拉图把他们区分为四种类型,即荣誉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僭主政体。在《政治家篇》中,柏拉图的政体思想趋于完善。他按统治者人数的多少把政体分为一个人统治的政体、少数人统治的政体和多数人统治的政体三种类型。他又按统治者是否依法统治把政体分为两类:守法的政体和不守法的政体。

(二)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体系主要研究的就是政体,他的研究比柏拉图更为系统、精细,为真正完整地政体理论奠定了基础。亚里士多德所研究的政体问题实际上是由什么人通过什么方式掌握城邦的治权问题。他明确提出了区分政体的两个标准:一是政府的宗旨(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二是掌握城邦最高统治权的人数的多少(分为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统治)。综合上述两个标准,就形成六种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

然而,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统治欧洲政体的分类标准主要是人数的多寡,将政体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共和制,而以权力是否遵守法律为标准的划分依据被世人长期忽略。孟德斯鸠同样保留着亚里士多德政体分类的某些痕迹,但他在封建君主专制极其强化的时期重新认识到了有无法治对于区分政体的重要性,他提出政体的划分标准不只按照人数的多寡,还看权力是否守法,而且重点强调后者,这是他与前人政体划分标准最大的不同之处。

二、孟德斯鸠的政體理论

(一)孟德斯鸠对政体的分类

孟德斯鸠以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对国家政体问题进行考究,他把统治者行使权力是否守法引入了政体的区分,有无法治是孟德斯鸠划分不同类型政体的重要依据,他把政体分为三类: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法治是贯穿孟德斯鸠政体理论的一条主线,它既是政体分类的标准,也是评价政体好坏的依据。

1.共和政体

共和政体又分为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民主政治是由全体人民拥有最高权力共同执掌共和国政权;贵族政治是指由一部分人拥有最高权力执掌共和国政权。

在民主政治下,“人民在某些方面是君主,在某些方面是臣民。只有通过选举,人民才能当君主,因为选举表现了人民的意志。”[1]8与之相适应的就是建立投票权力的基本法律,通过投票选举指派官吏,主权者的意志也就成了主权者本身。通过投票选举出代理人代表人民的意志可以看出他所说的民主绝不是古希腊时期的全民政治的民主,而是现代意义上的代议制民主。实际上他主张代议制民主,反对直接民主。这两种民主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人民的权力是否受到法律的限制,国家是否依法进行统治,代议制民主是权力守法基础上的法治的民主,而直接民主是依多数人决定的无法治的民主。孟德斯鸠希望实行有法治的民主,即代议制民主,能更好地保障人民在民主政治下享受幸福。

贵族政治中只有一部分人具有至上权力,这部分人制定并实施法律。贵族政治正是依靠具有至上权力的贵族和没有参与权的人民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不平等地位运行的。为了避免贵族与平民的差距过大,应通过某种间接途径,缩小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差距,尽量使他们接近平等,那么这个间接途径就是使人民在政府中依法拥有一定的势力,不至于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孟德斯鸠的贵族政治不同于前人,他把法治放在了首要地位,贵族团体不再是仅凭自己的意志行事,必须在既已制定的法律中活动,权力受到约束,这是前人从未深刻论述过的,这甚至可以看作是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道曙光。

2.君主政体

君主政体是君主一人遵循固定的基本法律进行国家的治理,君主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权力受到制约。这些基本法必须借助“行使权力的中间渠道”或者通过“中间权力”才得以实施,“因为如果一个国家只凭一个人一时反复无常的意志行事的话,那么这个国家便什么也不能固定,结果也就没有什么基本法了。”[1]15孟德斯鸠认为贵族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是最自然的中间权力,能够防止专制力量的出现,中间权力的削弱或废除将会成为君主制解体的前兆。

中间权力的存在并不能完全保证君主政体的巩固,因为他们一向藐视民权,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前提,不可能成为维护法律的力量,因此还必须有一个法律保障机构来维护法律。有中间权力和法律保障机构的存在,君主制的国家即使发生纷乱的时候,事情也不会走向极端,不会过分的出格,因为这时君主和中间权力就会出来商议解决的办法,采取温和的手段改正弊端,使法律发生相应的效力,可以防止革命的爆发。这也就注定了政制更为稳固,法律更为明智。

3.专制政体

专制政体是指单独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与性情统治一切的政体。在这种政体之下,没有中间权力,没有基本法律,更没有法律的保障机关。一般情况下,完全由君主一人独断专行,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决策,因此专制的国家根本没有必要建立法律,即使有法律也形同虚设,只是一纸空文罢了。

君主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统揽一切事务,这种极致的君主权力使君权走向了神化。君主为了树立自己统治的合法性,宣扬自己的权力是上帝赋予的,或者真龙天子等等,专制君主统率和监督一切。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其实在专制国家中一朝天子就是一部法律。如果前一个君主的时代结束,新的君主随即继位,实际上他既是君主,也是法律,也是国家。

(二)孟德斯鸠政体论的原则及其腐化

孟德斯鸠把政体原则解释为“使政体行动的东西”“使政体运动的人类的感情”。政体原则贯穿在政体之中,指导一切、推动一切、恢复一切。政体的原则提供的只是一种“应然”的状态,而非“实然”状态,也就是说政体原则并非与政体相伴而生,需要营造与培育。

1.民主制的原则及其腐化

民主制的原则是品德。品德就是热爱共和国、热爱法律、热爱平等的政治品德。在全民参与制定他们自己也必须遵守的法律和选择他们自己的统治者方面,需要人们有一种崇高的为公共利益忘我的精神,这就要求舍弃自己,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如果没有这种高度一致的动力,民主政治就不可能存在。保持住了品德,民主政治就得到了巩固。

当人们丧失平等精神以及产生极端平等倾向时,每个人都想与他们选举的统治者平起平坐,这便导致民主原则的败坏,追求地位和财产的极端平等是民主制腐化的主要原因。

2.贵族制的原则及其腐化

贵族制的原则是节制。在贵族政体下,人们的财产不是平均的,所以也没有什么品德可言了,这一政体虽然需要品德,但是不像民主政体那样必不可少,只要有法律存在并得以实施就足以了,所以贵族制的原则是以品德为基础的节制,“节制是贵族制的灵魂”。孟德斯鸠强调贵族和人民之间应尽量接近平等,尤其在政治身份上要缩小与平民之间的差距。

当统治者或是被统治者都无品德可言,贵族们的權力变得日益专横时,贵族政治就腐化了。贵族制的腐化使得他们不再遵守法律,节制不复存在。特别是贵族变为世袭的时候,贵族政体的腐化程度达到了极点,此时的贵族政治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将会蜕化到寡头政治,至此他们毫无政治宽容可言。

3.君主制的原则及其腐化

君主制的原则是荣誉。荣誉就是“每个人和每个阶级的成见”,也就是和优越地位、贵族门第、名位品级有关的偏见。君主政体的生存和发展并不要求多少爱国心,使它与法律相结合引导人们“最优美的行动”才是国家的目的。“荣誉推动着政治机体的各个部分,它用自己的作用把各个部分连接起来。这样当每一个人自以为是奔向个人利益的时候,就走向了公共的利益。”[1]25

君主政体的腐化始于君主不再遵守法律趋向于专制,君主破坏了他本应遵守的秩序,显示他的权威,一切政务都集于他一身,君主政体就会急速的堕落,甚至自行毁灭。

4.专制政体的原则及其腐化

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专制制度是毫无正当性的,“因为它不按任何固定可循的法律原则运作,而且运作每每难谓顺利。”[2]专制君主用恐怖去压制人们的一切勇气,推行教育降低人们的心志,培养人们的奴隶性,使其不假思索的绝对服从君主的命令。专制君主依靠恐怖维持其统治,害怕人民起来革命,专制国家的目标就是维持国内无忧,国外无患,使君主安享暴政之乐。

孟德斯鸠认为专制政体的原则就是不断腐化着的,这是由这种政体原则的性质所决定的,某些偶然的因素是不能够防止政体原则腐化的,因此专制政体的灭亡终将是其本身腐化带来的。

参考文献:

[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约翰·麦克里兰.西方政治思想史[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3:369.

[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4]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5]徐祥民,刘惠荣,等.政体学说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6]徐祥民,陈冬.法治——孟德斯鸠政体思想的基本精神.[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04(6).

收稿日期:2014-10-20

作者简介:高国涛(1988-),男,河北沧州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杨瑞峰(1990-),女,河北邯郸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