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扣6分;食品药品违法受到刑事处罚,一次扣12分……像开车违章扣分一样,北京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也将受到信用约束,各类不良信息依照不同分值累积扣分,满12分就会被锁入“黑名单系统”。
近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基本信息、准入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组成,囊括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生产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
不良信息包括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记录期限为3年,期限届满后“系统将自动解除记录并自解除之日起转为永久保存的信息”。这意味着,不良信息即使解除了但还是能被查询到。
市食药监局将对不良信息按失信程度,分为三个失信等级并按不同等级扣分。一旦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扣分累积满12分后,就会被锁入“黑名单系统”,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