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蓬
世界不见人,但闻人语响
周云蓬
别的孩子看电视连续剧《铁臂阿童木》,我抱着收音机听电影录音剪辑,尤其喜欢上海电影译制片厂那些老电影,邱岳峰声音坏坏的,童自荣很帅,乔榛深沉,刘广宁很纯。那时还没听说导盲犬,以及任何辅助盲人走路的电子设备,我走在沈阳的街头,拄着盲杖,全凭耳朵听声辨位。依照身边叮叮叮的自行车流,可以校正你走路的方向。到了路口也能听出来,你的侧面有车流人声滚滚而来。以至于后来我锻炼得路边停了一辆熄火的汽车,快撞到的时候也能通过声音反射觉察到。有人认为这很神奇,其实只要你闭上眼睛细心体察,前面是一堵墙或是一片广场,应该能够感知得到。记得那时就连最尴尬的寻找公共厕所也要靠耳朵,有一回误入女厕所,听到一声清脆的尖叫,马上迷途知返。听到没看到,不算流氓。
到了盲童学校上学,我们写字使用一个锥状的盲文笔,在盲文板里扎出一个个小点点。写字的时候桌子产生共鸣,咚咚咚的,有时班里几十个同学一起奋笔扎字,咚咚咚咚如万马奔腾。
再后来开始学乐器了。拉琴唱歌是我们盲人最古老的职业,跟算命、乞讨并列为三大谋生出路。论先天禀赋,我在音乐上只是一个中才,我有一些音乐天赋极佳的同学,只要街上汽车一按喇叭,或者暖气管气流阻塞发出“呜”的一声,他就能在键盘上准确地敲出相对应的音高。80年代春晚某首歌刚唱完,第二天就能把歌曲默写成谱子。所以,有很多莫扎特一样的盲童,只可惜后天缺少系统的音乐教育,没能成为音乐家。
再后来,我的文艺小心灵开始萌芽了,想读泰戈尔了,去隔壁师范学校找文学社的同学代读。学师范的多是女生,读着“夏天的飞鸟飞到你的窗前”,又婉转又好听,就算诗歌没听懂,光听声音也满心喜悦。到如今,回想起某本书,印象里不是象形文字,甚至不是书里的微言大义,是某个波光粼粼的声音,有清朗的,有低缓的,成为我青春的年轮。
本来一辈子要靠手吃饭的——按摩,把人的肉揪起来再压下去,后来还是改行,靠耳朵了。到了北京,我把卖唱挣来的钱支出一大笔买打口带,打口带别看外表龇牙咧嘴,里面可真是进口原版的好音质。为了让耳朵更好地享受感知音乐,我那时卖唱半个月攒了五百多元,买了一个爱华的随身听,那是我流浪北京最贵重的家用电器。那时听音乐真是入心呐,一张鲍勃·迪伦听烂为止,一套鲍勃·马里听得走路吃饭连同晚上做梦都踏着雷鬼乐的节奏。
当然,生活不仅仅是音乐,耳朵也经常能听到冷言冷语、嘲讽、阴阳怪气,甚至仇恨。那时常听到人说的不可理喻的话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谁请你可怜了!可怜人又不是宠物,有义务总是可怜见儿的吗?或许可怜别人可以把自己升华成贾母。有一次在圆明园,走路把路旁的自行车撞倒了,车后座的瓶子摔碎到地上,我赶忙向车主人道歉,说我可以赔偿,那小伙子很愤怒,向我大吼:一瓶刚买的酱油摔碎了,你赔得起吗?这样的刺激,耳朵比心灵记得更久。
21世纪,自己进录音棚录了个人专辑。晚上关起门拉上窗帘,在屋子里偷偷听自己的歌,就像在一间空房子里遇到另一个克隆的自己,又尴尬又陌生,还有点近亲结婚的负罪感。
生活越来越喧嚣,每个人都更大声地说话,捂着耳朵拼命表白。可能音乐在一百年前比现在的音量小得多,由于世界本身安静,耳朵听了一样震撼。听六七十年代的音乐现场录音,就算最噪的乐队,它的低音和总的音量分贝,比起现在,也只算是浅吟低唱。世界将越来越吵,人类的耳朵会越长越大。可能将来自家晚饭聊天,每个人都得拿个麦克风。可那样的世界对于失明的人就苦了。我80年代在沈阳走街串巷如闲庭信步,90年代在北京经常背着音箱拄着盲杖从北大去西单卖唱。到21世纪不行了,城市巨大的轰鸣,湮没了我的听觉,汽车按喇叭的声音、街边店放音乐叫卖的声音、广场上健身者播放舞曲的声音,那是狭路相逢勇者胜,一声更比一声高。我站在街上,真是眼又盲,耳又聋,寸步难行。偶尔到大饭店吃饭,人们隔着桌子如喊山般:老周,你好!真是咫尺天涯啊。
耳朵跟我说:你年龄大了,不需要总混江湖了,能不能带我去个安静的地方——听听风吹竹林,雨打屋瓦,“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空山松子落,幽人应未眠”,听安静的人小声说话,听枕边人均匀呼吸。夏天的飞鸟飞到你窗前,叫了一声,耳朵就醒了。
(张杰摘自《外滩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