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小微金融发展及其借鉴

2015-01-02 10:32丁振辉
金融与经济 2015年10期
关键词:信保台湾地区新台币

■丁振辉

一、引言

随着当前经济三期叠加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小微企业逐渐成为吸纳就业、促进增长和提升创新的有机组成。但是,小微企业贷款难和贷款贵的问题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我国尤甚。我国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地区)小微企业发达,是促进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在台湾地区小微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商业银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如何对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作用,对我国小微金融发展有何启示意义,值得我们思考。

台湾地区经济腾飞的历史,既是台湾小微企业发展的历史,也是台湾地区小微企业金融不断深化的历史。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台湾逐步构建起了比较完善的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即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信用支撑为基础的全方位的金融支持体系,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台湾地区小微企业发展困境。台湾地区银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充分竞争的金融市场压低了台湾地区利率水平,同时金融机构必须竭尽全力扩大其客户群体,因此小微企业的贷款可得性较高。此外,根据台湾《银行法》中“中小企业条款”,台湾地区有多家中小微企业专业银行,《银行法》规定这些银行对中小企业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小型企业放款比例不得低于40%,即对中小微企业放宽比例合计不得低于70%。但是,整体而言,这些银行规模普遍较小,这些专业中小企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累计贷款仅占全部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累计贷款的30%左右,这意味着台湾市场上小微企业所获贷款的70%依然是由大型商业银行提供的。台湾地区银行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二、台湾地区促进小微金融的一般措施

(一)提高大型银行的放款积极性

台湾市场上小微企业所获贷款的70%是由大型商业银行提供的,大型商业依然是台湾小微企业获取贷款的主要渠道。事实上在金融改革初期,大型商业银行并不重视小微企业业务。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明显,可抵押物不足,小企业主征信体系不健全,这些因素都导致大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放款意愿不足。配合金改过程,台湾中央银行以转融资方式加大对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并且通过优惠利率和 “行政院开发基金”、“中美基金”等特定筹资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渠道。这些措施提高了各类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最重要的是,随着台湾地区的经济发展和银行业竞争程度提高,台湾地区商业银行也必须重视加强客户基础。从这一点说,台湾地区推动的金融改革打破商业银行进入壁垒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动商业银行重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客观作用。

(二)打造专业银行对接小微企业

在台湾地区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最具特色的一条是成立中小企业专业银行。根据台湾地区《商业银行法》第九十六条,“供给中小企业信用专业银行为中小企业银行。中小企业专业银行以供给中小企业中、长期信用,协助其改善生产设备及财务结构,暨健全经营管理为主要任务”,据此法,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台湾当局按地区分别批准成立了台北、台南、台中、台东、新竹、高雄和花莲地区等七家中小企业银行。中小企业银行必须将信贷资源的30%和40%以上分别投向中小微型企业,并且不以盈利为目的①根据台湾财政当局的规定,小微企业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是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推进,也逐渐放开了非盈利性的限制,这些银行在延续支持小微企业初衷的同时也日益重视利润因素,并且除台湾小微企业银行外其他六家小微企业银行已经分别被普通商业银行并购,改制为普通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银行以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协助设备升级、完善财务体系和健全经营管理为主要任务。由此,台湾小微企业有了专业的信贷服务机构和稳定的资金渠道。

以台湾中小企业银行为例,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脱胎于民间合会,分支机构众多,比较了解机构所在地中小企业的情况,特别是其经营情况和信用情况,并且当地小微企业相互间的交往频繁,所以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能够更加灵敏地得到当地小微企业的经营信息,防止小微企业贷款劣变或者违约。

(三)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

台湾中小企业信保基金(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Credit Guarantee Fund of Taiwan,SMEG)是台湾地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创新。2013年,台湾信保基金总计提供394645件信用保证,协助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融资金额13123.63亿元新台币,保证金额10560.65亿元新台币;其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388219件,协助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融资金额13020.95亿元新台币,保证金额10480.59亿元新台币;占比分别为98.37%、99.22%和99.24%。截止到2013年台湾信保基金累计获捐1146.01亿元新台币,其中各级政府占78.07%,金融机构占21.49%,其他机构占0.44%。而自信保基金成立以来,已累计提供5282583件信用保证,保证金额达82188亿元新台币,协助客户从金融机构获得113369亿元新台币。信保基金属公益性财团法人,服务对象以小微企业为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每年都有一定额度的亏损,主要靠捐资金额弥补。2013年,台湾信保基金收入约为6256.68百万元新台币,支出为9282.61百万元新台币,亏损3025.93元百万新台币,较上年多亏1866.45百万元新台币。

信保基金旨在通过提供担保和增信服务以分担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投放贷款的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贷款意愿,继而为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提供帮助。信保基金会协助那些资金用途可定、信用风险可控、还款来源可靠、经营业绩可待、主营产品可比、个人信用可取、发展潜力可期,经主营银行审核原则上同意贷款申请,但是有效抵押物不足的小微企业获得信贷资金。信保基金会根据担保对象的风险评级设定了0.75%、1%和1.5%三种阶梯保证手续费以及不同贷款保证比例,保证金额可达到贷款金额的五成至九成。由于小微企业发展在增加税收和解决就业方面产生的经济效应要远高于赔偿损失,因此对整个社会来说,信保基金的发展有明显的正的外部效应。但是,这种模式需要政府的积极介入,为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和资金支持,否则单独依赖商业银行和基金公司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

(四)提供专项基金贷款专款专用

专项基金贷款是指由台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专款基金,指定金融机构②大部分情况下是公立商业银行,而不是小微企业专业银行。办理的低息贷款。专项基金由各公、民营事业或者台湾政府当局捐助成立,信保基金向上述单位推荐的上中下游企业或者特定辅导对象提供信用保证服务,推动行业供应链发展,协助弱势群体、微型企业、战略性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专项基金贷款有明确的使用用途和很强的导向性,主要用于一些符合政府规划的产业和项目。例如,企业品牌的海外推广活动、毕业群体的创业贷款、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传统产业的升级、环境保护和公害防治产业等等。因此类贷款有基金项目或者资金捐助作为支撑,因此利率一般会低于商业利率,并且多为长期贷款,因此对小微企业有很强的吸引力。但是,普遍而言,这类专业基金贷款的规模有限,对小微企业有一定的要求,因此有严格的审查和核准程序。2013年,共办理专项基金贷款6427件,保证金额80.06亿元新台币,协助取得融资金额102.68亿元新台币,平均每个项目获得保证金额124.59万元新台币,取得融资金额159.76万元新台币,低于小微企业基金项目下269.97万元新台币和335.40万元新台币的平均保证金额和平均融资金额。

(五)构建全方位的征信机制

信息不对称是小微企业贷款难、银行难贷款的核心症结,为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贷款问题必须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台湾征信行业经过8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征信体系,有效解决了小微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目前,台湾小微企业融资征信主要通过公共征信平台——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该中心由台湾地区财政当局和中央银行当局共同发起组建,中心实行会员制,会员单位主要包括各类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公司,小微企业联合辅导中心和信保基金等等,平台共享,覆盖面广,使得银行征信已经逐渐演化成金融机构间全平台的联合征信。根据相关协议,会员一方提出查询申请时,其他会员有义务向中心提供自己所掌握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基本财务信息、过往授信情况、联营企业基本信息等100余项信息。这样有效地减少了企业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利用信息不对称套利的可能性。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为会员提供征信信息查询服务只收一定的手续费,此外也可以应企业或者个人的申请为被征信对象提供有偿征信报告。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这种模式在各方相互服务、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建立了覆盖全台湾地区大部分企业和大部分金融机构的联网数据库,避免了重复征信带来的不效率和信息分割带来的不准确。这种运营模式提高了商业银行征信的有效性、压缩了成本、降低了信息不对称。

三、台湾银行业小微金融业务发展的主要模式

(一)信贷工厂模式

小微企业量多面散,如何降低单笔业务成本一直是金融机构探索的话题,信贷工厂模式和专业支行模式是目前的两种主流模式。由于台湾地区地域狭窄,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综合化经营,因此大部分商业银行为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大多采取信贷工厂模式,很少有商业银行使用专业支行模式。以富邦银行为例,富邦银行是台湾地区小微金融业务较为领先的银行之一,富邦银行信贷工厂专注小微授信方案,实行条线化、流水线、集中处理的营运模式,建立独立处理调查、审批、放款、贷后管理等业务的全流程服务团队;从小微企业递交申请材料到银行放款前后只需5个工作日。其最重要的经验有两点:一是全程风险制约,具体业务审批、授信、放款和回收集中于一处但相互分离,防止客户经理的道德风险;二是全程成本控制,通过上规模和产品对应实现精细化管理;三是全程主动出击,实现商业银行由坐商向行商的转变,很多业务是由商业银行针对目标客户主动发起的,防止逆向选择的问题。富邦银行小微企业业务部门以年销售额500万元新台币至1亿元新台币的企业为目标客户群,自行开发了信用评分卡技术,力图精准计算不同评级档次企业的坏账率,据此设定贷款利率水平,并确定客户的评级结果;同时,富邦银行还强调测算客户的贷款额度,与客户的实际贷款需求进行对比,分析客户是否存在套取贷款的可能性。富邦银行的这套方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台湾地区银行平均利差约1%~2%,该行小微企业贷款利差高达8%~10%,2011年底资产利润率高达2.38%,为台湾市场之冠,而坏账率仅0.42%,凸显强大的风险控制能力与盈利能力。

(二)银银合作模式

台湾地区银银合作推动小微企业业务发展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银行间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二是银行机构的并购重组。就银行间的业务合作而言,台湾财金当局重视通过加强银行间的合作实现小微企业业务层面和产品层面的推进。例如台湾财金当局会定期组织银行业的研讨会和交流会,探讨小微企业贷款的相关问题,并向财金主管当局汇报小微企业特色产品的推进情况,财金当局会组织其他银行机构进行学习。其次,台湾银行业重视小微企业的信息共享,主要是通过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这一平台,银行成员单位提出征信信息查询时其他银行需积极配合,由于此类要求是对等的,因此商业银行一般会履行其义务。虽然大银行客户数量相对较多,掌握的客户信息更为丰富,作为信息提供者的概率更高,但是由于这一体系维护了台湾小微企业征信体系的健康发展,对于大型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是有利的,并且大型银行提供的相关信息也不涉及其核心机密,因此大型商业银行一般也会配合其他银行的征信查询申请。最后,台湾部分商业银行通过并购和重组不断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例如,原有的7家小微企业专业银行除了台湾企业银行作为公股银行仍保持独立经营外,有4家小微企业专业银行被其他商业银行所收购,以填补在小微企业金融领域方面的短板。例如,2004年9月玉山银行与高雄小微企业银行合并,2007年6月渣打国际商业银行并购了新竹国际商业银行,2007年9月荷兰银行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分别合并了台东小微企业银行和花莲小微企业银行。部分银行借此实现了业务转型,部分商业银行实现了地区进入,也有部分商业银行实现了市场扩张,总之,银行间的并购重组进一步提升了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提高了银行的市场占有率。

(三)银保互助模式

信保基金是台湾地区推动小微企业金融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银担合作降低了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放贷的风险,提高了银行金融小微企业金融领域的积极性。信保基金由台湾当局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成立,但是仅向出资银行的小微企业客户提供增信和担保服务。这样有效地提高了商业银行出资的积极性,在保证信保基金公共产品基本属性的同时也保证了一定的资金来源,截止到2013年金融机构占信保基金总捐款金额的比重已经超过20%。台湾地区商业银行的竞争相对激烈,小微企业从与信保基金有合作的银行处得到贷款资金的概率要高于与信保基金没有合作的银行,因此小微企业往往选择信保基金的合作银行申请贷款并办理其他业务,这样事实上也鼓励商业银行参与信保基金。同时,由于经信保基金担保后,即使小微企业违约商业银行也可以得到一笔赔偿,降低商业银行的损失,所以商业银行也有动力加入信保基金,这样实现了商业银行、信保基金和小微企业三者的良性互动。基金与台湾40家银行及信用合作社签约办理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证业务,小微企业可就近通过签约金融机构的3000多家分支机构取得所需融资。台湾信保基金和银行的合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一是间接申请,即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在得到商业银行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再向信保基金提出担保申请,由信保基金配合提供保证,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提高申请者融资成功率;二是直接申请,从2004年起信保基金推出了直接保证机制,即由企业直接向信保基金提出信用保证申请,信保基金核准后即出具承诺书给企业,企业可藉此承诺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三是相对保证,也称火金姑专案信用保证。根据信保基金的年度公报,与信保基金合作最多的银行依次为台湾企业银行(14.1%)、合作金库银行(10.87%)、第一商业银行(9.84%)、华南商银(8.31%)、玉山商银(6.83%)、永丰商银 (6.4%)、 台湾银行 (5.52%)、 台中商银(4.76%)、中信商银(4.17%)、彰化商银(3.83%),以上十家银行合计占74.62%。

四、加快我国小微企业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小微企业发展对居民就业和国民经济有重要作用,可以发现我国本届政府十分重视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多次发文要求商业银行重视小微企业信贷问题,提高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但是成效相对不明显,借鉴台湾地区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经验,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正确认识小微企业在银行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商业银行应该正确认识小微企业在银行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首先,商业银行面临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和互联网金融的多重冲击,迫切需要开拓新的客户群体,而小微企业符合商业银行的战略发展方向;其次,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小微企业发展问题,就小微企业也出台了多项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例如,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指标,同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这对于商业银行合规经营、核算风险资金成本、提高资本金使用效率有重大意义;最后,小微企业资本实力弱,直接融资能力差,在很多情况下必须借助商业银行这一融资渠道,对商业银行有很强的依赖性,商业银行议价能力相对较强。台湾地区商业银行之所以把小微客户作为重要客户对象,也是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的自主选择。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严峻的转型压力,谁先抓住了小微金融市场,谁就抓住了市场发展的先机。

(二)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差别化监管,强化市场竞争

为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政府应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将客户明确为小微群体的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强化金融市场的鲶鱼效应。应实施差别化监管,提高商业银行小微金融的不良容忍度和存贷比,防止因为过严的监管要求挫伤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对小微金融占一定比重或者较好完成监管当局三个不低于指标的商业银行实施定向补贴、降准、利率浮动、高管准入、考核奖励等方面的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信贷投放。为促进小微金融发展,最重要的强化市场竞争,正是因为台湾金融市场相对狭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部分商业银行不得不持续发展新的客户,重视小微客户和长尾客户,并且不断研究适应小微客户的风险管理、市场营销方法。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大型商业银行市场占有率较高,但大型商业银行已经有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小微金融服务雷声大雨点小,究其原因也是现有业务基本满足银行发展,缺乏动力服务小微企业。

(三)鼓励金融合作,强化金融创新

信息不对称是困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重要方面,商业银行仅仅是小微企业资金渠道的一个来源,并且单一商业银行也难以把握小微企业的整体资金流向和运营情况,需要拓展商业银行获得信息的渠道。一是加强银银合作,需要在政府主导下成立全国性的信贷共享机制,防止小微企业在多家商业银行过度融资,台湾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是一个很好的实践;二是加强银证合作,发行小微企业专项债券和加快推进小微企业贷款的资产证券化,提高市场流动性;三是加强银保合作,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创业保险、违约保险,通过扩大小微企业的参保率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提高商业银行贷款意愿;四是加强银担合作,借鉴台湾信保基金经验,成立一批风险甄别能力强、担保覆盖面广的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不应该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宗旨,否则将诱发假担保、假代偿和担保公司的投机行为。同时,商业银行自身应加强金融创新,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差异化大,同时财务报表不健全,商业银行难以深入分析每一家小微企业的风险,因此针对小微企业点小面散的特征,商业银行在控制小微企业自身经营风险的前提应该更加关注小微企业的产业和地区风险,做好市场规划和预判工作,优化信贷审批流程。

(四)打造统一征信平台,完善金融基础设施

解决信息不对称还需要加快构建专门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征信平台,这是提高商业银行和企业之间资金匹配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是为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和降低企业融资难而需要重点考虑的方向。鉴于建立全国统一征信平台还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同时小微企业经营范围有限,建议整合银行、保险、税务、工商、电力、供水、海关、大型市场等方面的信息,以地级市为单位建立小微企业的当地征信平台,在逐步实现省内的跨市联网,并最终打造成一张全国性的征信网络平台。这需要在平台建立初期就提高平台的一致性,降低后续整合的成本。此外,还可以向专业的互联网征信公司开放相应的端口,在征信平台内实现相互检验和交叉验证,提高征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便商业银行在审批时能够及时掌握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提高审贷效率,在确保贷款项目符合商业银行要求的基础上提高放款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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