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业绩考评机制

2014-12-26 04:49刘冬芳陈勇王斯蓓张金耀
科教导刊 2014年34期
关键词:辅导员高职院校考核

刘冬芳 陈勇 王斯蓓 张金耀

摘 要 辅导员是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与环节,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质量与绩效,科学合理的考核与评价机制必不可少,本文对分析了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辅导员 考核 评价

中图分类号:G451文献标识码:A

Construction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Counselors'

Job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echanism

LIU Dongfang, CHEN Yong, WANG Sibei, ZHANG Jinyao

(Cangz-hou Medical College, Cangzhou, Hebei 061001)

Abstract Counselors are important means and part of vocational college student's education and management, to improve quality and performance of counselors' work, reasonable scientific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s is essential, the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assessment of vocational college counselors work existing problems and propose specific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has a certain reference value.

Key words vocational college; counselor; assessment; evaluation

高职院校辅导员承担着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的重要角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力量。目前高职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半壁江山,能否充分调动高职辅导员队伍工作积极性,关系到高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部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要提升辅导员素质和能力的要求,明确辅导员定性定量考核标准,完善辅导员考核评估办法。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评激励机制,健全完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对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辅导员工作业绩,促进高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1 辅导员工作业绩考评存在的问题

(1)对考评认识不足。许多高职院校对加强辅导员队伍业绩考核的必要性、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造成对辅导员工作业绩考核与评价机制不够合理、科学、全面,致使辅导员在从事学生管理工作中,缺少客观评价、有效监督和成果激励,由于辅导员的工作能力、水平、业绩难以得到正确的评价,往往使得这一群体感受不到做学生工作的成就感、自豪感、满足感,导致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态度淡漠,对工作失去兴趣,产生职业倦怠感。因此,高职院校必须认真解决辅导员考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

(2)考评目标不明确。考核目标是业绩考核工作的核心问题。业绩考核的重要目的就是将辅导员的工作目标导向学校管理目标,从而推动学校目标的实现,然而,许多高职院校在对辅导员业绩考评中,存在着考评目标不明确,考评定位不准,考评等级区分不明晰等问题,使得业绩考核目标的导向功能弱化。业绩考核结果必须凭借科学的、合理的考评目标来实现,否则,难以过考核发现不足,有针对性地改善和提高辅导员工作绩效,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3)缺乏明确考评标准。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业绩考评的维度很单一,许多院校在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的过程中,通常借鉴国家公务员考核方式,以考核表的形式出现,重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然后,就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填写考核表。考核表中对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评价指标,描述不够明确、客观、具体,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导致评价主体只能按照自己理解的标准去判断评价,由此导致对辅导员评价标准不统一,造成评价结果不科学。这就使得业绩考核的刺激作用不强,辅导员参与考评的积极性不高,考评结果应用改进价值不大。

(4)考评内容不明确。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工作任务繁多,往往覆盖了众多与高职学生有关的各类事务,但有许多工作内容,并不完全属于辅导员职责范畴内的任务。目前,大多数辅导员不仅要做好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还要完成涉及学生日常管理的大量事务性工作,必然花费辅导员很多时间与精力,导致绝大部分辅导员疲于应付,哪里需要哪里上,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是学生的事就是辅导员的事,使得辅导员成了“侦察员”、“灭火器”,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之中。因此,必须界定清楚辅导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明确、清晰的考评标准,避免辅导员被过多、过杂的事务性工作拖累,使他们能真正做好学生“辅导”工作。

(5)考评主体不得当。在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的过程中,考核主体的选择非常重要,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在辅导员考评主体的选择上,存在着考评主体对辅导员工作不够了解,甚至不熟悉,一般采取的做法是期末或年末,由學校召开辅导员考核工作会议,组织辅导员分别进行述职,在此基础上,由学工部、团委、教学系部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填写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以打钩的形式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价,这种考评方式以自我评价、领导评价为主,便于组织、简单易行,节省时间。但是,辅导员教师队伍庞大,工作性质相似,并非所有领导都对辅导员具体工作有所了解,这样,就造成对辅导员评价依据不足,进而使评价结果信度大大降低。

(6)考评比重不明确。已往对辅导员的考核多注重定性考核,由于定性考核的标准不容易明确,且主观随意性较大,致使结果常有分歧。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在辅导员工作考核中增加了定量考核的内容,逐步加大了定量考核的权重,定量比重偏大,虽然易于操作,但在衡量辅导员自身品行修养、职业操守、工作能力等因素方面,存在着具有明显的局限性,所以把握好定性与定量的度至关重要。辅导员工作既需“定量”标尺把关,也需“定性”要求衡量,对辅导员工作是很难用参加多少次政治学习、召开了几次会议,发表了几篇论文来加以简单评定。量化考核指标缺乏合理界定,必然会导致考核的片面性。

2 加强和改进辅导员业绩考评的策略

(1)构建全面与科学的考核体系。一是在充分把握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的基础上,突出实效性,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员考评体系设计,通过构建全面考核体系来衡量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全方位、多角度考察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既要有完成学校工作程度,管理层面评价、常规工作考核,更要有针对学生开展工作的成果、学生与同行评价、特色工作考核,努力做到数量与质量、日常与重点、创新与常规、过程与结果的结合,力求使辅导员工作业绩得到全面考核。二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辅导员的考评体系,强调操作性、有效性。须结合本校辅导员队伍实际状况、建设要求,科学设定其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程序与方法,考核内容体系尽量细化,确保考核项目可操作、可测量,同时合理确定各项目权重比例,科学安排考核内容、标准与程序。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的辅导员在工作中由于管理紧、标准高、要求严,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部分学生对辅导员进行评价时,可能存在偏颇,导致考核打分过低,因此,统计学生的调查表时要区分有效与无效表格。

(2)正确把握定性和定量考评关系。定性考核是从整体上反映辅导员各方面状况的考核过程和方法,是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效等方面进行的概括性描述。定量考核是主要运用计量数据形式对辅导员各方面工作进行精确量化的一种考核方法。定量考核内容具体,标准明确,减少了随意性,提高了准确性,但定量考核比较复杂,单纯使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易于引导考核者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定性考核简便易行,但缺乏客观具体的考核标准准确性较差,有时完全凭着个人的经验、印象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容易产生主观随意性。

由于辅导员工作涉及高职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成长、成才等方方面面,从实际工作而言,确实存在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的现象。因此,在对辅导员工作考核中,应尽可能将定性分析内容进行合理量化,正确处理好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两者的辩证关系,既要注重考核辅导员工作中量的积累,又要考评辅导员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的高低,尽量构建出最为科学合理的定性与定量比例关系。

(3)强化辅导员工作业绩考核主体。教育部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指出: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要共同参与对辅导员的考核。作为高职院校来讲,对辅导员的考核主体主要包括高职学生、教学系部领导、学生工作部门、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以及辅导员自身。因此,必须明确对辅导员考核的三类主体:一是作为辅导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高职学生,这是对辅导员考核的第一主体,由于广大学生天天与辅导员打交道,朝夕相处,他们对辅导员工作表现最有发言权。二是学工部(团委)、教学系部领导。这部分人处于基层一线与辅导员接触较多,对辅导员工作情况了解掌握比较全面,可以由这些部门组成学校辅导员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辅导员考核评价工作,出台相关考评文件并组织实施。各教学系也应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辅导员考评工作。三是由于辅导员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情况最熟悉、了解最深,所以辅导员也是考核主体之一。四是合理地确定辅导员考核主体之间权重的比例关系,原则上是学生评价权重占60%,辅导员自身评价权重占5%。

(4)注重多种考核评价方法相结合。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的实施方法是体现辅导员考评原则的重要载体,对于能否实现辅导员考评目标、考评工作效果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对辅导员考评要注意抓好两个结合:一是目标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是按一定评价标准来衡量辅导员执行工作标准的情况,主要考核辅导员岗位职责履行、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过程考核主要指日常性考核,主要检查辅导员平时工作、思想状态,反映其日常工作态度和完成工作绩效,为此,对辅导员工作要采取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二是平时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主要考评日常工作、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和临时工作,主要采取自我评价与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种考核有利于辅导员发扬成绩,纠正不足,促使辅导员持续改进工作。结果考核一般在年终进行,主要通过考评组听取自我总结、学生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会、同行互评,以及部门主管领导評价等过程来进行,将辅导员年底综合评价结果和平时考核,分别按一定权重比例折合,形成对辅导员全年工作的考评结论。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辅导员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努力使辅导员工作业绩考核,真正成为激励广大辅导员的重要措施,通过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体系,客观、科学、全面地评价每一位辅导员,全面促进高素质、高水平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本篇本章属于2014年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沧州市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考评与发展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406105)阶段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 号.北京: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10-15.

[2]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 号.北京:教育部,2005-01-13.

[3]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北京:教育部,2006-07-23.

[4] 樊狄宁.高校辅导员工作考核机制构建探究[J].经济师,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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