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就业是民生之本,作为国家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帮助创业群体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和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在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但同时,随着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就业结构和形势的变化,小额担保贷款面临着新的困难,出现了一些与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本文以淮北市为例,对目前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问题和对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自主创业不仅能解决劳动者的自身就业,还能通过创业者的带动让就业产生倍增效应。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劳动者转变以往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而创业过程则需要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投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就是用于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由政府提供担保基金,财政提供贴息支持,银行提供小额贷款的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一项惠民政策。近年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小额担保贷款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政策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小额担保贷款在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但同时,随着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就业结构和形势的变化,小额担保贷款面临着新的困难,出现了一些与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亟待解决。
一、淮北市小额担保贷款总体情况
自2002年《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小额担保贷款为帮助创业群体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逐步完善发展该项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又联合相关部委下发[2003]134号、银发[2004]51号、银发[2008]238号等规范性文件,小额贷款操作也逐步成熟。以淮北市为例,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淮劳障(2005)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淮北银发(2011)85号等符合本市情况的配套落实文件,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失业人员创业的扶持力度,大大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的针对性和具体可操作性。在发放方式上,全面推广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工作模式,加大措施创新力度,扩大小额贷款财政贴息项目范围和银行发放网点,降低反担保门槛,实现了小额贷款发放工作的大提速,仅2013年就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8亿元,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目前小额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
1.对小额贷款的认知不够
根据淮北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的调查显示,在参加创业的群体中,大多数人表示听说过小额贷款,但对“小额贷款”的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了解不多,当创业出现资金短缺时,最先考虑的并不是向银行提出借贷申请,而是向亲友借钱。也有少数人表示不清楚此项政策。这种情况大大削弱“小额贷款”对创业的支持力度。
2.小额贷款额度与需求不协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就业多元化特征日趋凸显,对小额贷款额度也有更高要求。由于信贷资金总量有限,多年来,根据相关规定,人社部门一直执行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放贷5万元的标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经常有人反映金额过小,使得借款人积极性不高,创业者资金无法得到有效满足,严重影响了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中的作用的发挥。
3.反担保条件设置仍然较高
出于谨慎和降低风险需要考虑,目前,小额贷款反担保人范围仍然很窄,大部分仍局限于财政拨款人员以及资产抵押,提高了贷款门槛,从而造成部分找不到反担保人或无资产抵押的创业人员急需的贷款无法申贷,影响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4.贴息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由于上级贴息资金不能及时安排到位,不能按时结付利息,导致地方财政贴息资金出现较大缺口,不得不采取个人(企业)先行垫付银行利息的做法,这就给贷款人带来了额外的经济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贷款人的积极性,影响贷款人创业进程。
5.银行政策认识不够强
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小额贷款工作的精神要求,金融企业每年都制定了小额担保贷款增长目标,但个别银行分行对小额贷款促进就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认识不够,没能站在“促发展、扩就业、保民生”的高度看待小额贷款工作,工作存在一定的消极性,认为小额贷款是一种政策性贷款,是国家的事。而且贷款数额小、收益低,手续繁琐,还存在拖沓还贷现象,影响了贷款的发放速度。
三、改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小额担保贷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党和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进行资金扶持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惠民政策。面对新的经济社会形势,各地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动全民创业,实现“十二五”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结合上述问题,现就做好小额贷款工作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强化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政策解读、工作进展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要求,普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法规知识,提高经办银行认识,强化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贷款意识,营造良好的贷款氛围。加强对小额贷款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意识。
2.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
凡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不同类型的创业,根据需要提供不同的贷款额度。对于社会贡献率巨大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财政、人社部门认定,可享受高额度贷款。已享受贷款贴息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良好、经营状况好,并且属于国家和省市鼓励、支持发展产业的,可再次申请贷款。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中的作用。
3.注重创新,探索完善反担保机制
为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反担保门槛,创新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形式,方便借款人选择。一方面,在目前实行的可实现抵押登记的房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之外,增加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工资收入反担保、经营正常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等形式。另一方面,采取建立信用社区的形式,由社区根据创业者在社区日常生活行为,对创业者做作出的信用担保评价,并以此作为下岗失业人员申办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对于社区中信用评价高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以免除贷款担保。对于已经参加过创业培训、创业计划周详可行、有过创业成功经验、学历文化较高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也可以免除担保。
4.完善制度,确保财政贴息资金能及时到位
进一步加大担保基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尽可能缩短贴息资金审批时间,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到账,国家、省可根据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按月预拨贴息资金,确保贴息资金的及时到位,以减轻贷款人的负担,促进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贷款人的积极性。
5.加强协作,完善部门联合管理机制
要保持和加强与人民银行、财政部门、经办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准确及时了解贷款申请人的历史信用记录,以获取准确信用情况。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按照贷款发放、回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促进就业效果等指标,对积极推进、创新举措的机构和个人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6.简化程序,延长贷款还款周期
小额担保贷款需经过就业服务管理局、担保公司、担保人所在单位、银行等单位,贷款程序繁杂。因此,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经办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例如可以设立“一站式”小额贷款服务大厅,各相关部门联合办公,既方便各部门对争议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协调,也节省了贷款申请人在各部门之间往返奔波的时间。同时尽可能按规定延长还款周期,帮助创业者的资金链条正常运转,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创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广智.刍议小额担保贷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西部金融,2012年08期
[2]陈云.小额担保贷款:挑战与策略.中国劳动,2011年10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安徽财政新闻联播.淮北市小额担保贷款助力创业富民
作者简介:
梁淑芳,淮北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中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