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鲁
(全军军事术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 100091)
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是军语理论形态的系统结构,是组织军语编纂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基本依据。分类合理、层次分明、特色突出的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不仅有利于军语编纂工作分工,明确收词范围,而且有助于军语的排列和查找。为确保军语编纂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编制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应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具有内在的规律性,编制框架必须以科学分类为基础,坚持科学性原则。恩格斯指出,科学分类必须依据其内部所固有次序的分类和排列。《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类”的解释是:“许多相似或相同事物的综合。”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用“类目”来构建,就是通过类目,划定军语概念体系的范围,综合集成在性质上彼此相似或相同的词目。一是应按照军语编纂的总体方案,勾画结构布局、进行科学分类。成规模、成系统的军语编纂,通常都会制定包括编纂的指导思想、总体设计、组织领导、任务区分、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在内的总体方案。要以此为依据,认真研究本领域(学科)的特点和编纂工作的内在规律,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对框架进行总体设计。二是应按照军语概念体系的基本定位和本领域(学科)的本来面貌,对其外延和内部层次结构进行准确界定。要以科学、紧密的逻辑关系,如属种关系、整体—部分关系和序列关系、联想关系等构建骨架、进行分类,形成涵盖本领域(学科)全部基本概念、领域(学科)边界划定清晰、上下衔接紧密的框架[1]。如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的框架,就是经过反复调研、科学论证,最终被确定设置综合、国防、战争·战略、作战(综合)、战役·战役法、战斗·战术、危机与突发事件处置、指挥、侦察情报、军事通信·指挥控制系统·电磁频谱管理、信息对抗、军事训练、组织编制、行政管理、军事地理·测绘·导航、军事气象·水文·空间天气、军队政治工作、军事后勤、装备工作、军事法制、军事技术、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军事外交等26个类目(其中,“陆军”类目又下设综合、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特种部队等9个二级类目)。
编制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直接关系到军语编纂中的工作分工、收词范围(重点、比例)等。因此,应做到:反映实际,便于实施,为了实用。具体而言,反映实际就是所编制的框架应客观反映本领域(学科)的实际状况,有效体现编纂牵头单位的实际需求,同时符合军语编纂工作的客观规律。便于实施就是所编制的框架应充分兼顾各参与编纂单位的职能特点、学科特色、工作基础和专业优势,能按照专业对口、相对集中、便于组织协调的原则,有效区分和落实各项编纂任务。也就是说,编制框架强调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但还要根据现行的体制编制和单位(部门)的分工实际来确定,因为编纂工作必须要有具体单位(部门)来做,这是编制框架需要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如总参动员部作为《动员常用术语》编纂牵头单位,将框架分为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兵役3个一级类目,并确定国防动员部分的编纂工作由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备力量和兵役部分的编纂工作则由该部负责。为了实用就是所编制的框架应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概念体系性强,既增强其在编纂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做到可行能用,又使之在出版后为使用者快捷地查阅检索军语提供方便,做到明了实用[2]。
强化特色性是编制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的一个基本原则。失去了特色,也就失去了框架的个性。具体而言,一是要以体现姓“军”为基础。军语是军队在作战、训练及其他行动和工作中统一使用的规范化的军事用语。其基本功能是统一军队认知,协调部队行动。军队的军情实际,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军语的编纂。因此,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总体上要以体现中国人民解放军特有的建军宗旨、战略战术、体制编制、后勤和装备综合保障能力等特色为基础。二是要以突出为“战”为核心。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始终是军语编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在编制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框架时,就着眼信息化条件下联合作战对军语的需要,新增了作战(综合)类目,由此收录了许多用“战”的词目。有学者统计,该版中的8587个词目一共使用汉字1454个,其中,使用次数大于1000次的只有一个字,即“战”,多达 1279次[3]。可见以作战及相关用语为中心,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的鲜明特色。编制框架要切实突出为“能打仗,打胜仗”服务的特色。三是要以展示本色为关键。即展示本领域(学科)的固有特色。不同领域(学科)的框架有不同的具体特点,如在系列《军语》框架编制中,军兵种《军语》有其自身的特色,专业《军语》也有其自身特色。在军事科学名词框架编制中,15个学科框架的编制也不可能是一个模式。如空军军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编制2012年版《空军军语》框架时,考虑到是军种军语,主要是满足空军各级指战员的需要,同时兼顾与上级机关、其他军兵种协同作战的需要。因此,以坚持空军综合性、通用性为主要特色,根据空军作战、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空军专业领域和兵种相结合、兼顾各业务部门工作分工进行分类,并以综合、专业、兵种顺序进行排列。具体设置:综合、空军作战·指挥、空军侦察情报、空军军事训练、空军军制·行政管理·动员、空军政治工作、空军后勤、空军装备工作、航空装备·航空理论、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雷达兵、空军电子对抗兵、空军通信兵、空军防化兵、空军地理·测绘、空军气象等19个类目。
编制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必须勇于创新,适应时代发展、军队作战和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对军语的现实需要。具体而言,一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军语是在不断的继承中发展起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历版综合性《军语》的框架,都是在上一版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过去军语的使用情况,充分吸纳前人成果后进行编制的,最终形成适合于所处时代需要的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如从1951年版《军语汇编》的陆军、海军、空军3篇(类目),到1956年版《军语画一》的陆军、空军、海军、防空军4个部分(类目);从1972年版《军语》的17个类目,到1982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的26个类目;从1997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的29个类目,到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的34个类目(含二级类目),精华在发展中延续,数量在变化中增加,框架在继承中创新。二是要以现实需求为牵引。编制新的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必须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要着眼于新形势下军队作战和建设对军语的需要。通过框架的编制,体现党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军委的战略方针,体现所要面临的新的战争的特点,反映军事领域的新成就和新要求。如全军军事术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编制2011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框架时,就以创新性为原则,系统梳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努力反映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新情况,重点总结军队信息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新经验,突出体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新要求,在框架的总体结构上进行了全面调整,与1997年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框架相比,调整合并了12个类目,增设作战(综合)、危机与突发事件处置、装备工作、军事法制、军事外交、陆军等6个新类目。
军语具有法规性质,需要军队指战员在作战、训练及其他行动和工作中强制执行。基于此,军语工作是一项规范性工作,从框架编制到收词定词、撰写定义和审稿修改等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因此,在编制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时,一是应遵循一定的标准。行有行规,军有军标。要按照国家和军队制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科学构建骨架、准确划定“边界”,克服框架编制的随意性。如在研究编制军事科学名词(首批)15个学科的框架体系时,就是参考借鉴了中国军事科学体系一级学科的设置标准,确定了军事思想、军事历史、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军队指挥学、军事信息学、军事训练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军事装备学、军事法学、军事环境学、国防建设学、国际军事学等15个学科。二是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即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编制。自上而下,就是按照本领域(学科)的已有理论体系和现成分类方法,先编制军语概念体系的框架,然后对军事概念集合中的每个概念逐级进行下位归类。自下而上,就是先搜集所需的本领域(学科)的军事概念,之后分析各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然后确定其在军语概念体系中的相互关系及位置,进而构建以军语概念体系为结构的框架[4]。
[1]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科技名词审定工作手册(试用稿)[M].2012.
[2]汪云,周庆申,周大军.军事概念体系的建立[J].中国科技术语,2008(2).
[3]原媛,杨晓黎.军语用字的计量分析[J].中国科技术语,2014(3).
[4]李苏鸣.军语导论[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