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面临的问题及以房养老的可行性

2014-12-20 18:14陈永昌
北方经贸 2014年11期
关键词:以房养老养老服务

陈永昌

摘要:中国已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养老服务问题已成国家级的天字号工程,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养老服务面临中国老龄人口基数过大、农村养老问题异常严峻、养老金缺口高达3万亿、儿孙啃老、透支父母储蓄的现象。推迟退休年龄,缓解养老金压力,难以实施五个独特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又要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特色的以房养老的方案和实施路径,积极稳妥地引导和推进。

关键词:老龄社会;养老服务;以房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11-0006-02

中国已进入老年社会,2012年,我国大陆总人口达到135404万人,其中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100403万人,占全部人口的74.1%,较2011年下降0.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为12714万人,占当年全部人口的9.4%,比重较2011年上升0.3个百分点。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呈现总量扩张、增量提速的发展态势,人口抚养负担正逐步加强,养老问题是中国当今必须面对的问题。分析解决这些问题,既要借鉴发达国家以房养老的经验,又要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特色的以房养老的方案和实施路径。

一、中国养老服务面临五个独特问题

在全球经济大国当中,中国养老的问题非常富有中国特色:一是国未富人先老,老龄社会来得早来得急,压力巨大;二是养老金发放实行等级制,除公务员之外,涵盖范围非常狭窄、福利种类与数量非常单薄,与GDP总量世界第二的地位很不相称;三是全社会的福利制度还未真正建立,已有的部分已经难以为继。就养老而言,中国至少面临以下五个问题:

(一)老龄人口基数过大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截至2012年底,中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占总人口的14.3%。老龄人口呈现增速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的态势,加之中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421”的家庭人口结构叠加一起,养老问题异常严峻。上海号称中国“头发最白”的城市(因为知青返城相关政策),人口中有超过1/5逾60岁,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达40%。北京的老龄人口占总人口之比也已超过15%。

(二)农村养老问题异常严峻

中国农村是大头,农民人口多达七亿,中国1.94亿老年人口中,有超过60%以上、高达1.2亿老年人口生活在农村。清华方案如果实施,影响的主要是城市职工。中国广大农村老人被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是有名无实。2012年8月27日,CCTV网登载一篇“农村人如何养老:养老金1月3毛七旬老人外出打工”,文中记述,记者走访过的数个村庄,有每月领取养老金0.3元的,也有月领取1元的,最好的一例是每月领取55元。大多数得靠子女接济,少数七旬老人还得外出打工。

(三)中国目前的养老金缺口高达3万亿

这些缺口是中国半路出家搞市场经济形成的。中国计划经济时期二代工人阶级退休了,个人养老账户均是空账户,养老金积累中亏空了两代人的保障金,只好收儿女的给老人先开着。今后中国经济增长减速,各地政府债务如山,是否具有支付能力值得存疑。

(四)存在儿孙啃老,透支父母储蓄的现象

中国人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储蓄、退休金及依靠子女,目前农村也还是沿续这一模式。但由于80、90后出生的年轻人失业或者低薪就业,婚龄时又逢房价飞涨,城市中产以上家庭不少遇上了子女啃老问题。

啃老分两类,一是基本生活依赖父母。根据数年前有关调查,中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基本靠父母供养,当时预测这一比例还将继续扩大。二是让父母出资买房买车,在中国40岁以下人口中,购房比例在60%—70%左右,28岁以下购房者过半。这些购房者由父母出资者超过50%。

“啃老”现象在90年代末就已经出现,那时媒体有大量报道,后来发现这一现象越来越普遍,干脆就报道日本、欧盟一些国家如意大利的严重“啃老”现象,以表示此景并非中国独有。但无论如何,让父母出资购房购车,使自己提前过上小康舒适生活,中国这种现象堪称世界独一无二。

为此中国发展养老服务业,要从国情出发,可借鉴但不能全盘照搬西方的养老模式。中国要探索并提倡居家养老为主休,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系统化养老服务体系。

中国二十年后,老龄人将达到4亿人,将成为世界上养老压力最重的国家,现在要增加风险和责任意识,抓紧解决社会和家庭负担重的问题,否则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五)推迟退休年龄缓解养老金压力,很多人不接受

在中国提前进入了老龄社会,但推迟退休年龄,很多人不接受,中国缺乏这方面经济文化实力。西方很多老龄化国家已先后推迟了退休年龄,法国改为62岁,美国改为65岁,英国推迟为70岁。

但是我国推迟退休年龄,政府公务员同意,待遇好,多干几年,权力可以带来相关收益。但有两部分人反对:一是企业工人则不认同,他们想早点退休再从事第二职业,用第二岗位工资补充第一岗位工资,解决生活急需。因此他们对延迟退休年龄极力反对。二是年轻的大学生反对,现在他们就业很难,再让一部分人滞留岗位晚退休,大学生就业将会难上加难。因此,在中国延迟退休是个两难的选择,不能简单地用此方法缓冲养老金支出缺口的矛盾。

综合以上问题,解决财政对养老金的支出缺口。办法有两条,一是让中国的垄断国企从垄断利润中拿出一部分补充老工人的养老金缺口,此举与情与理都说得通。二是从20万亿国有资产上市的分红中拿出一部分回补国企老职工的养老金支出缺口。但是这两条都需触动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需要政府拿出决心和魄力来解决。养老金支出缺口是既成的事实,早解决早主动,不解决越拖窟窿越大,将来会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以房养老在中国的困惑与借鉴

(一)“以房养老”:遭遇中国困境

虽然“以房养老”看似合理有效,但其反向抵押贷款的模式若想在中国推广仍面临很多障碍。以房养老在西方不是个什么时髦话题,在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到30万加元之间,只要你不搬家、不卖房,房产主权不变,可以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可是在中国,以房养老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不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这其中的原因也很复杂。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观念问题。在中国,虽然大多数老人已经对“养儿防老”的观念有了一定的改变,不再将养老的寄托放在儿女身上,而是依靠社会保险,但是对于家产传后的观念,却并不是那么轻易的就能改变得了的,尤其是自己辛苦一辈子留下来的固定资产,基本上所有的老人都是将这些具体的资产在自己百年之后留给了子女继承,很少有老人能接受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因为这在很多社会舆论看来,要么这家老人的子女极度的不孝顺,要么父母对儿女没有多少感情,只顾自己享受。很多老人虽然有改善自己晚年生活质量的需求,但是囿于这些传统观念,老人很少能够有如此“魄力”。

即使突破现实的观念壁垒,还有一些“技术”壁垒需要突破,最大的壁垒是中国的房产产权都是70年,产权到期老人没有故去,或者保险公司刚刚接手房产而房产到期了,又或者碰上拆迁,保险公司和老人以及老人子女之间的经济纠纷如何来处理,到目前还没有明确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可以借鉴的经济模型,所以一些保险公司对此也都很慎重,在房产的估值上一般都会大大低于目前市场价,以此来规避风险,而这恰恰又是很多老人放弃选择以房养老的主要原因,感觉很不值,所以索性不如出租或留给子女,用租金或者让子女来养老。

以房养老在目前还有一个必须要直面的现实问题是,国内的房地产市场的过山车一样的起起伏伏,这同样使保险公司面临巨大保额风险,因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稳定,而养老又是长期恒定的风险投资,所以如果抵押物面临巨大贬值风险,保险公司同样积极性也不会太高。

中国的“421”家庭结构以及汹涌而来的白发浪潮,亟需找到破解养老的好办法,比如社区居家养老,比如扩建公立养老院,再比如引进社会资本,加大私立养老院规模和国家投入,但是以房养老在目前房产产权只有70年、人们观念难以改变以及房地产市场不健康发展的态势下,只能是任重道远。

(二)以房养老国外如何操作

“以房养老”模式是“舶来品”,在我们憧憬中国式“以房养老”模式的同时,不妨来看看它在欧美发达国家是如何操作的。

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理,“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

美国:虽然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但大多数美国老年人依然以“以房养老”方式作为补充。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也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发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许多美国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为了自己养老而购买了房子,然后把富余的部分出租给年轻人使用,利用年轻人支付的房租来维持自己的退休后生活。由于美国的房屋出租业比较发达,美国人支出的房租大约占个人支出的1/4到1/3,因而房屋出租的收益也是比较可观的。“以房养老”已被许多美国人认为是一种最有效的养老方式。

英国:“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把房产抵押给银行等机构,每月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进养老院后用该住房归还贷款,大约有20%左右50岁以上的老年人打算采用这种方式;另一种就是出售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此外,还有老人将房产出售后搬到其他物价水平较低的国家去养老。

日本:以房养老对申请人的条件要求较苛刻。以东京为例,申请人年龄必须在65岁以上,要居住在自己持有产权的住宅中,且不能有子女同住。申请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要在当地的低收入标准之下,已经申请低保等福利政策的家庭不能享受这项政策。申请人持有产权的房屋必须是土地价值在1500万日元以上的独门独户建筑,集体住宅不可申请。

荷兰:“以房养老”模式起源于荷兰,但荷兰人对这种方式不感兴趣,“倒按揭”基本没有市场。一般人65岁退休时可拿到工作时收入的70%以上,房子一般都是自己买下来,没有租房的压力,2009年荷兰人住房自有率为57%。退休后的生活更轻松,有了很好的生活保障,他们一般不需要也不会考虑用“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来过退休后的生活。

中国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又要从国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特色的以房养老的方案和实施路径,积极稳妥地引导和推进。

[责任编辑:高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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