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试点保险产品遇冷

2016-07-08 11:24
房地产世界 2016年6期
关键词:以房养老国土资源部高价

6月5日,有媒体报道披露,国内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保险产品遇冷。数据显示,自2014年7月1日起试点以房养老到今年5月20日,北京18人12户投保,上海13人11户投保,广州14人11户投保,武汉2人1户投保。全国四地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

从外部环境来看,目前推进以房养老还存在着要面对社会观念和传统伦理的挑战、协调沟通成本较高以及交易运营成本比较高等三大劣势。业内人士认为,推动以房养老真正的障碍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一二线城市房价不稳定,而以房养老的试点也只能在有条件的一二线城市展开。

对于商业保险公司,以房养老业务存在相应的风险。首先是业务固有的风险,主要是贷款利率变化和被保险人的长寿风险;其次,面临房产价值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点评:以房养老是一个创新业务,既有优势又有劣势,由于各方对以房养老持谨慎态度,使得市场上的以房养老业务开展受阻。

异常高价地块备案率偏低

6月8日,国土资源部官网披露土地市场异常交易地块备案情况通报。根据异常交易地块备案数据库,2015年以来,媒体报道的异常交易地块备案率仅为18%。

2010年,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地价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新高的房地产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011年以后,国土部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明确了异常交易地块的上报范围、方式、条件、期限等,同时还要求在备注栏中认真分析异常高价原因,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出现异常高价地块的市县进行督促和约谈。

点评: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利于房地产用地市场管理和调控,如果备案数据不实,将影响到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自住房出租引争议

“现金收房,可年付。”每天,写着“年付”的中介公司收房广告,就赫然摆放在小区的出入口,伴随着来来往往的人群。金隅汇星苑,是北京市首批入市申购的自住房项目之一。然而,交付仅1个多月后,就开始有超过300套的新房对外出租,粗略估算占到房源数的两成。

北京晚报记者查询本市关于自住型商品房的管理办法发现,对于购买之后的管理只有一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也就是说,对于自住房的出租,并无明文规定。业主对外出租并不算违规。不违规就意味着完全合理?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也表示,既然自住房是包含政府的土地让渡在里面的,属于共有产权,业主所得的增值资金就应该按一定比例分给政府,不论是出售还是出租。

点评:即使没有明文规定,但依然有市民和专家呼吁,作为政策性商品房的自住房,不能对出租毫无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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