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缺乏独立性的学生群体随其父母一并发生社会流动,学生群体流动的高峰已悄然而至。然而,现实生活中一系列学生问题,暴露出学生教育管理在应对这种时代变革时而出现的迟滞,加上现代网络媒体等因素的介入,使得新形势下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更为迫切。本文基于社会流动理论,指出了当前学生群体的社会流动现象,分析了社会流动对学生教育管理产生的影响,从政府、学校与社会、家庭与个体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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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流动理论概述
1927年,美国社会学家索罗金(P.A.Sorokin)在其著作《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中率先提出“社会流动”这一概念,该书被学界认为是第一部用现代观点系统论述社会流动的著作,为人们进一步研究社会流动奠定了理论基础。索罗金指出“社会流动意味着个人或社会的事物及价值,即由人类活动所创造的或改变的一切事物从一个社会位置向其他的社会位置的移动”,并将社会流动划分为“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两种[1]。由于“社会流动”是根据“Social Mobility”翻译过来的,而社会流动本质就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结构体系中社会地位身份的变动过程,所以有学者认为用“社会位移”[2]、“社层流动”[3]等可能更为恰当,我们遵循通说仍然采用社会流动。另外,在人口学和经济学中也有关于社会流动的论述,其更加强调这种动态的空间属性,即人口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迁移。但是由于人是具有强烈的社会属性的行为主体,就决定了其行为活动必然要体现出社会属性,因此反映在学生、农民、教师等主体上的社会流动也当然与社会地位、层级等相关,而不仅仅是一个物理上的位置变化。
正是社会流动的动态变化,进而形成了社会分层的相对静态固化,“社会分层指的是依据一定具有社会意义的属性,一个社会的成员被区分为高低有序的不同等级、层次的过程与现象”[4],通常可以从人们的权力、财富和声望的多寡或高低来进行衡量。所以,社会流动体现着个体在社会结构中获取权力、财富、声望等方面的情况。
诚如索罗金指出,导致社会流动的因素有人口特质、环境变化以及天生能力等方面,但是一般情况下,封闭社会的流动性要远远小于开放社会的流动性。在当前社会格局下,科技的突飞猛进、信息大爆炸等因素的介入,使得这种流动性更加复杂且频繁。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于转型阶段,社会流动的规模、速度都明显增大,尤其是处于社会流动潮流中的学生群体在网络信息时代背景下更容易受到影响,因此在社会流动的大格局下改进学生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二、学生群体社会流动现状
就在人们还在热议中央司法机关出台网络信息犯罪方面的司法解释是否合理的时候,甘肃的一名初中生成为该司法解释出台后适用“第一人”,时间上的耦合以及当事人在校生的身份,注定了这个事件将成为分析当前学生管理的一个范本。
2013年9月12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KTV从业人员高某非正常死亡。在公安机关尚未查明高某死因的情况下,该县从北京转回甘肃上学的16岁初三学生杨某对该男子死因表示质疑,在其微博发布消息称,“9·12案发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当晚,其再发微博,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与群众发生冲突”。9月15日晚,杨某又在其微博发布信息称,“钻石国际KTV(案发地)的法人代表是张家川县法院的副院长苏建”。后来该县公安局通过对高某尸体强制尸检确定高某系高坠致死,排除他杀。同时,调查发现该发案KTV的法人代表是县法院一名副科级干警的妻子。而杨某发布的这些虚假信息,导致高某系他杀的言论在社会上大量传播,最后引发数百名群众聚集案发现场,致使交通堵塞,现场失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以及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在死者家属带领下打横幅到县行政中心闹访。9月17日,该县公安局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并将杨某依法刑事拘留。9月22日深夜,甘肃省公安厅宣布,鉴于杨某是未成年人,以及有“悔罪表现”,撤销了对杨某的刑事追究,改为行政拘留7天,并于次日凌晨释放。整个事件到此结束。
在当前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受户口、教育、考试制度等方面的限制,跟随父母进城上学而后又返乡参加考试的学生群体越来越庞大。高等教育普及化和大学生就业遭遇瓶颈使得大量的学生在城市、社区、乡村之间流动。另外,微博、QQ空间等现代网络信息元素的介入使得学生群体的这种社会流动更加复杂。因此,从学生教育管理角度出发,我们认为杨某个案所反映的不仅仅是一个法制教育缺失的问题,更是当前社会急剧变革而引发的学生群体社会流动现象来临的征兆,运用社会流动性理论来改进当前的学生管理迫在眉睫。
三、社会流动对学生管理产生的影响
1.社会流动给学生管理带来的积极影响
(1)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调动起主观能动性
无论是从落后乡村向大都市流动,还是从设施先进的城市学校向教育资源匮乏的乡村学校流动,目的都是实现和提升主体的价值。从形式来看,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流动,优质教育资源地区向教育落后地区流动是向下流动,但它反映的却是行为主体为了实现个体目标而选择更有利的方式与途径。通过这种社会流动,学生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身份、地位实际上发生了变化,而这种变化意味着权利义务的变化,有助于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实现从被动牵引式教育到自发自觉学习的重大飞跃。
(2)扩展学生社会交际的范围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在获得生理需求与安全需求后,紧接着需要的就是“归属与爱的需求”,只有当这一层级的需求得以满足,才会向更高级的需求即“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进军。位于第三层级的“归属与爱的需求”反映出来的就是人具有与他人进行交往的期许,而且这种期待是迫切的,在解决了动物属性层面的需求之后即刻产生。那么学生群体的这种社会流动,必将使学生处在异质性社会之中,异质性社会交往能够为他们提供新知识、新朋友,进而丰富个人情感,完善个体人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endprint
(3)促进学生对社会认识的全面性
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使得处于象牙塔中的他们在理解社会时往往处于一种断章取义式的状态,对社会的印象往往是模糊的,以致很多学生在走出校门进入社会时往往需要一个“适应期”,这一时期的长短往往与个体的经历相关。学生群体通过自己亲身参与社会流动,然后再通过这种流动产生的身份、地位、角色的变化,可以丰富个体的人生阅历,进而有助于自己客观地、理性地、全面地看待周围的环境,对于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和对社会的全面认识大有裨益,这些也有利于开展学生管理工作。
2.社会流动给学生管理带来的消极影响
(1)角色的重新定位,制造了心理压力
社会流动将学生带入一个新的环境,而新的环境意味着作为“外来户”的新人必须熟悉新环境中的各种规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亚文化”。新加入者必须准确地定位角色,进而融入新环境。但是新的角色往往意味着新的权利义务的分配,往往与之前自己固有的权利义务存在冲突,例如,某学生之前是班干部,到了新学校是一个普通学生;以前倍受老师同学的称赞,到了新环境可能受到冷落。这些变化必然会造成学生心理负担与压力。
(2)不公正的社会流动导致不满甚至对抗情绪
无论是哪种走向的社会流动,一旦这种社会流动是“被迫”进行的,也就是说它给行为主体留下的是一种“无奈之举”的印象,那么这种不公正感必然会产生。一般来讲,我们主要是通过比较后致因素与先赋因素在社会流动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衡量社会流动是否公正。如果前者所起的作用大,那么这种社会流动往往是公平的,因为后致因素体现个体的后天勤奋努力。反之,如果后者所起的作用大,那么这种社会流动往往是不公平的,因为先赋因素往往带有“世袭制”痕迹,不利于激发个体的后天努力。处于社会流动中的学生群体,到底有多少是自发流动的,又有多少是被迫流动的,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提到的杨某事件,可以看出行为主体不满甚至对抗的影子。因此,不公正的社会流动在事实上是可以导致个体不满情绪甚至对抗行为的,这也势必会成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障碍。
四、社会流动背景下的学生管理策略
1.政府
如前所述,社会流动的因素总体上可以划归两大类,即后致因素和先赋因素。先赋因素主导下的社会流动往往引发不公平,人为地划分等级,造成学生心理上的亚健康,往往会在他们嫩稚的心灵中种下仇富、仇官的种子,既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也不利于个体的身心健康。决定一个社会是在后致因素主导下流动,还是在先赋因素主导下流动,除了与一个社会特有的历史文化等因素相关之外,还与政府的治理理念、制度设计等方面密切相关。当前我国社会处于改革的“深水区”,矛盾纠纷容易激化,要求我们的执政理念、执法手段、执法效果等及时予以跟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结合杨某事件,笔者认为,一方面,当前的教育、户籍、考试制度等因素是学生群体社会流动的主要原因,政府部门要切实按照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要求进行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通过树立服务意识,引进新公共管理理论等现代先进政府管理理论,摒弃官僚作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进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公平的社会流动所带来的不公平感的层级化、群体化,为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政府在对待学生问题上应该秉持谦抑性原则。通过杨某事件不难发现,14号、15号接连两天杨某通过微博等散布虚假信息,但是政府相关部门是在出现群体性事件后的17号才对杨某进行管制,而且是刑事拘留。为什么不在行为人一发送虚假信息就联系学校或者家长,或者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屏蔽呢?并且在事情不是很明朗化(即到底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就采用刑事拘留,我们无法预料它对一个初中生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因此,即便是对确实有过错的,也应该注意考虑学生的特殊性,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执法。
2.学校与社会
现代网络信息的发展以及日益突出的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要求,使得学生的生活空间从校内拓展到校外,互联网、手机、微信、微博等实现了校园生活与外界社会的无缝对接,使得两者浑然一体。面对当前这种学校、社会从二元格局到一体化的转变,以及学生群体社会流动呈普遍化趋势的状况,笔者认为,一方面,校方在学生管理中要注重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加强学生入网方面的引导工作,帮助其提高信息鉴别能力,有效规制个人网络行为,自觉抵制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不良行为。另一方面,校方对于因为社会流动而新进的学生,综合个人学习经历、家庭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帮助其尽快融入新群体,适应新环境。
3.家庭与个体
家庭是学生自幼成长的环境,无论是在性格培养还是在心智开启上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当前社会急剧变革的大背景下,家庭作为学生的“第二课堂”,自然要担负学生管理重担,家长需要对学生的这种社会流动进行合理解释和正确引导,而不是将自己对众多不公平、不合理社会问题的消极情绪进行“代际相传”,应该正面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后天努力实现向上流动,久而久之这种积极向上的家庭氛围就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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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陈婴婴.职业结构与流动.北京:东方出版社,1994.
[2] T·B里亚布什金,F·B奥西波夫.苏联社会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3] 宋林飞.现代社会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4]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作者:李宁(1981-),男,河北邢台人,邢台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
【责任编辑 王 颖】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