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防窃电方法和对策的研究

2014-12-13 13:36王少波
价值工程 2014年34期
关键词:研究对策

王少波

摘要: 当前,窃电现象屡禁不止,而且窃电手段越来越多、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盗窃形式更为隐蔽,给防范和查处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因此,作为国家、供电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当前防范窃电工作的严峻形势、重要程度,将该项工作作为系统工程,切实从法律上做到约束、从实际工作中做好防范、从现实社会中严厉整治和打击,为电力能源的高效、优质供应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分析重点;研究对策;完善防范;落实措施;做好保障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4-0030-02

1 窃电总体分析

1.1 窃电的原因

1.1.1 法律制度不完善 虽然我国法律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健全,但整体国民综合水平还在一步一步地缓慢提升中,特别是法制水平相对国家发展还有一定的差距。因大部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对电力能源商品属性和窃电违法的认识程度不够,同时一直以来国家对于处罚窃电的力度还不够,对于少数存在侥幸心理的从事窃电的用户未能发挥有效的法律制约作用,导致出现了“查出交罚款、查不出继续盗窃”的现象。

1.1.2 经济发展不平衡 电能作为国家基础性能源,遍布生活、生产各个领域。对于个别普通用户、个体经营户、私营企业、小型采矿厂等电力用户,基础性资源已成为日常生活、生产的重要成本。由于成本消耗与自身的收益无法成正比,支付电费成为一大难题。于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和诱惑下,将窃电作为降低生活和生产成本支出的一种重要手段来谋取自身利益,千方百计地盗窃电能,形成了窃电事件由个人向企业、由局部向大部发展的恶劣趋势。

1.1.3 设备安全性不高 当前国家乃至供电企业虽不断加快配网和农网建设改造力度,但由于供电拥有面积广、区域大、投资大、原有资源浪费多的综合特点,防窃电的整体能力不能及时达到有效抵御窃电行为的水平。相对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难以防范的局面,势必就出现电能计量设备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防盗的现象。

1.1.4 内部管理有漏洞 供电企业用电管理工作上存在一定的漏洞,营销工作的各项环节的监督制约的实质性作用没有切实高效的发挥,并进一步为窃电的不法分子创造了机会。因此,从供电企业管理机构上分析,存在人员设置不合理,管理人员思想、业务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当前形势需要的诸多问题。

1.2 窃电的主体 据目前掌握的资料分析,从事窃电犯罪活动的重要主体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用户,其次为私营中、小企业和个体户,如:中小型冶炼厂、小型矿厂、洗沙厂、宾馆、酒楼、歌厅、舞厅等高耗能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在经济利益的推动下,上述企业更是顶风作案,加剧对电力能源的盗窃,从而增加自身产业收入。更有的企业还专门高薪雇佣掌握并能熟练应用电力知识的专业人员,协助从事窃电违法犯罪活动。

1.3 窃电的手法 当今,窃电不法分子为达到目的,其手法多形多样,更加隐蔽、更加巧妙,并随着科技知识的普及,窃电手法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经调查研究和分析,虽窃电手法五花八门,但其万变不离其宗,均是从电能计量的基本原理入手,达窃电的目的,主要有以下5种:一是欠压法,它是以改变电能计量装置电压回路的正常接线或者故意造成计量电压回路故障,致使电能计量装置的电压线圈失压或减压,达到不计电量和少计电量的目的;二是欠流法,它是以改变计量电流回路的正常接线或造成计量电流回路故障,致使电能表的电流线圈无电流通过或通过少部分电流,从而实现电量不计或少计的目的;三是移相法,它是以改变电能表的正常接线,或接入与电能表线圈五点联系的电压、电流,还有利用电感或电容特定接法,从而改变电能表线圈中电压、电流间的正常相位关系,致使电能表慢转甚至倒转;四是扩差法,它是以改变电表内部结构性能,使电表本身的计量误差扩大,以及利用电流或机械力损坏电表,破坏电表的运行条件,达到电能少计或不计的目的;五是无表法,它是以未经报装入户在供电线路上接线用电,或已报装入户的用户私自甩开电表,直接用电。

2 防窃电的对策及技术性措施

2.1 防窃电的对策

2.1.1 严格管理增强业务防范能力 牢固把握严格加强企业自身治理,推进防范措施落实的原则,供电企业应时刻保持严防窃电的工作热情,强化内部管理。充分认识窃电事件对企业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和防窃电工作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厉害关系。在实际供电工作中,实践充分证明加大用电管理力度,深入开展防窃电工作与供电线损值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所以,防窃电的基础性工作就是供电企业各级领导严抓内部管理,将防窃电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中抓实、抓好。

2.1.2 落实宣传建立庞大的人防体系 充分利用效率高成效显著的防窃电宣传手段,营造社会化、人人参与的防窃电体系。以《电力法》及相关法规为题材,结合供电企业实际情况,对防窃电工作进行宣传。虽然我国《电力法》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已经出台,但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及时的将法律规定全面贯彻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盗窃电能的现象还是屡见不鲜。因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防止窃电是供电企业必须做好的、长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1.3 提升教育推进监管的精益化 供电企业职工作为电力能源的第一管理者、直接管理者、保护者,一旦其与窃电分子勾结,企业乃至国家损失无法估量。以至于企业必须时刻认清形势,切实加强供电企业内部职工教育,特别是加大对营销职工的法制和职责培训,增强他们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提升营销监管的精益化管理。

2.1.4 落实侦查做好防范和打击 查窃电工作同属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过程,同样有一套完善的侦查办法。主要归纳为:直观检查、电量检查、仪表检查和经济情况分析等四种。在防范窃电工作领域中用好、用足该方法是工作人员更好发挥职能优势作用的基础。

2.2 防窃电技术措施 近年来,全国各供电企业不断强化防窃电技术措施,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高效防范、治理在电力能源供应中发生的窃电事件和案件,有效地保障国家基础资源的安全。同时坚持总结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使防范水平作予以提升。目前,经进一步深入调研和了解,能发挥防范得力的主要技术性措施大体可归纳为以下16种:更换计量设备箱;提升低压变压器出线侧导体防护水平;安装负荷控制系统;计量设备配用防伪防盗铅封;选用双向计量或逆止式电表;统一标准规范线路架设和电表的安装;合理选择计量装置电流互感器的倍率;结合实际合理安装电能计量设施;安装低压用户配置漏电保护开关;计量电压互感器回路配置失压记录仪或失压保护;禁止在单相用户间跨相用电;做好供电负荷掌控和巡视检查;改良电能表外部结构;制定电能防窃方案;创新电技术强化防范。

3 结论

虽然,电力能源供给和管理技能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但是窃电分子的能力和窃电技术也相对不断提升,以至于国家及供电企业应将防窃电措施及其对策稳步推进,并结合电力技术的发展现实状况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将防窃电问题作为电力企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永恒的话题。

参考文献:

[1]石云,刘金亮,徐芳.防窃电新技术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中的应用[J].河北电力技术,2012(01).

[2]许明前.窃电分析及防范窃电措施探讨[J].华中电力,2011(02).

[3]赵兵,吕英杰,邹和平.一种新型防窃电装置的设计[J].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2009(2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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