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 甜,陈珊珊,夏利莉,江 砥,侯贵宝
(黄冈师范学院 旅游文化与地理科学学院,湖北 黄冈438000)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出生性别比失衡以及未来劳动力资源不足,人口红利减少等问题日渐进入人们关注的视线范围[1]。因此2014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发生了调整,2014年3月27日,《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中第十六条第四款“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2]。这一调整能否真正的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能否真正的解决上述问题是人们关心的问题。
本文以黄州区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对影响黄州区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机制做了一个简单的分析,为政府调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提供借鉴价值。
目前专家对生育意愿影响机制的研究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因素,二是家庭因素,三是个人因素,本人认为他们都将重点放在前两种机制上,对个人机制的研究比较薄弱。本文将主要从个人机制来分析影响育龄妇女生育意,包括愿育龄妇女是否愿意生育二胎,且意愿是否强烈。
个人因素是生育意愿最低层次的影响因素,它既作为家庭和社区水平上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的基础,同时又受制于家庭和社区因素。调查情况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的基本概况(个人机制)
从表1可以看出调查中的城市育龄妇女所占比重多,育龄妇女的受教育程度在不断的提高,受高等教育比例占多数;调查对象的年龄主要位于20~34岁间,他们所占的比例为64.9%,且已婚占绝大多数,未婚次之。
主要运用Excel对数据进行预处理、整理、做表、做图及进行分析。
城乡之间由于社会、经济、文化以及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效果的不同,居民的生育意愿从整体上来看有较大差别。但在生育二胎方面城市育龄妇女更愿意生育二胎,如果是想生二胎,在子女性别构成上,城乡之间并没有多大的差异,都愿意是一男一女,如果只要一子女,在性别上农村更愿意是男孩,但这种传统的生育观念在淡化,生男生女无所谓的这种观念现在在逐渐的盛行,这对平衡出生性别失调有重要作用(图1)。
图1 户口性质与生育二胎意愿
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在随之发生变化。1994年以后的青少年妇女由于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比较少,加之社会各方面的因素所以他们在生育二胎方面,大多数选择不愿意生二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妇女,60%的人愿意生育二胎,而介于这两者之间的育龄妇女他们的生育二胎的意愿与不愿意生育二胎的意愿所占的比例几乎相等。这可以说明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在潜移默化,尽管出台了单独“二孩”政策,人们也不愿意生育二胎,这就让人深思,单独“二孩”政策,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图2)。
图2 年龄与生育二胎意愿图
研究结果显示,1994年以前不同文化程度的夫妻,以想要两个孩子为主,随着文化程度的上升,想生1个孩子的比例也逐步增多,而想要2个及以上孩子的比例则逐步下降。受文化程度的高低,与生育二胎的意愿间形成了山脊,受文化程度高的与受文化程度低的育龄妇女生育二胎的多不高,而受中等教育的育龄妇女生育二胎的意愿强烈。受教育程度低的由于他们大多是80后,那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加之她们年龄的加大对生育不抱希望。在调查时问高龄的育龄妇女,“现在如果放开二胎政策,意愿在生一个吗?”她们说现在都一把年纪还生什么呢。这说明对高龄育龄妇女来说生第二胎,自身年龄成为她们考虑的主要因素。另外受文化程度高的育龄妇女,由于受文化的影响也不愿意生二胎。而受过中等教育的育龄妇女处于以上两种的过渡带。一般来说,一个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不仅影响其生育孩子的数量而且还会影响到其选择生育孩子的性别,一般而言受教育程度越低越偏好男孩(图3)。
图3 文化程度与愿意生育二胎图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生育前的生育意愿对其后来的实际生育行为起较大的支配作用,而生育后的生育意愿则主要受到以前的生育行为的影响,并对未来再次生育行为起主要作用。宗占红等从婚姻状况分析,未婚者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3,低于已婚者的1.61,未婚者不要孩子的比例为8.1%,远高于已婚者的1.0%[3]。研究结果显示,未婚者想要生二胎的意愿比初婚者想生二胎的意愿的比例低1.2%;对于再婚者她们愿意生二胎的比例高达57%,说明孩子是连接婚姻的纽带(图4)。
图4 婚姻状况与生育二胎意愿
计划生育政策的转变,新生单独“二孩”政策的出台是否能改变人口红利的减少、老年化的速度的加快、421家庭存在的潜在的风险及未来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仍在期待中。
本文针对新单独“二孩”政策做了一个有关个人机制对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调查,个人机制包括年龄、文化程度、户口性质、婚姻状况等相关因素,四者对育龄妇女的生育二胎的意愿都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笔者认为年龄和户口性质对育龄妇女生育二胎意愿起的是基础作用,年龄关乎她们的出生年代近而影响她们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程度,及受教育程度和未婚已婚是否从而对个人的生育行为、生育意愿产生影响;另外户口的性质也起着同样的作用。笔者认为新单独“二孩”政策并不能改变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因为随着社会发展脚步的加快,生活压力、工作压力、教育压力等各方面压力的加大,对现代人的心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她们的生育行为生育意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陈越男.高学历群体二胎生育影响因素分析——以成都市高校教师为例[J].中国科技博览,2010(16).
[2]刘志涛.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N].湖北日报,2014-3-28(2).
[3]龚德华,甘 霖,刘惠芳,等.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分析[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