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镇住房需求仍处于上升期

2014-12-10 11:45赵敬明
中国国情国力 2014年9期
关键词:总需求商品住宅城镇

◎ 文/赵敬明

湖南城镇住房需求仍处于上升期

◎ 文/赵敬明

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区域性量价齐跌现象,市场围观氛围较浓,房地产业何去何从众说纷纭。湖南房地产业发展情况如何?笔者通过《中国统计年鉴》、《湖南统计年鉴》和《湖南调查》等资料中有关人口、收入和存量房数据的分析表明,目前湖南省商品住宅总需求仍然处于上升时期。

湖南城镇家庭住房需求及现状

1.城镇人口、家庭和住房总需求推断

城镇住房需求的根本动力源于人口数量、家庭结构和区域分布。人口数量多、家庭户增长快、区域分布集中,对住房的需求多、增长快、聚集度高。实质上,居民对住房的需求是对城镇的居住权、教科文卫权的需求,是对城镇优质公共服务权的需求。1995年,湖南城镇年末总人口为1550.99万人、家庭户486.20万户;2013年,湖南城镇常住人口为3208.81万人、家庭户880.41万户,年均分别增长4.12%和3.35%。根据我国“有房才有家”的民族置业心理习惯,假定每个城镇家庭户都希望拥有自己的住房,截至2013年底,湖南城镇住宅总需求为880.41万套。

2.城镇存量住房情况

按照住房产权来源,目前湖南城镇存量住房大致可以分为房改房、商品房、自建房和保障房等4大类,合计存量房约669.93万套。其中,房改房184.93万套,商品房296.39万套,私人建房62.97万套,保障房(含旧房翻新、改造、廉租房、公租房等)125.64万套。

住房需求仍处于上升时期

国际国内经验表明,城镇化率在30%-60%时,房地产市场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市场需求持续上升;达到70%以上时市场需求开始下降。2013年,湖南城镇化率为48.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73个百分点。随着湖南城镇化和旧城改造升级的大力推进、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预计到2020年,全省刚性及改善性住宅需求仍将持续上升,住房总需求仍处于上升时期。

1.新增城镇家庭户需求164.41万套

(1)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预计将达到7265万人。若全省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仍将低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将大约新增城镇人口645万人、新增城镇家庭230万户以上。考虑到城镇化过程中部分近郊市民已有自住房,市民化后对商品住宅需求较少,按照典型调查新增家庭户约有六成具有住宅需求预计,新增家庭户新增商品住宅需求为138万套。

(2)家庭核心化、小型化和老龄化分裂速度加快,还有人房分离(有房但住房不在生活及工作所在地)以及其他分家(独户、独居、离异等)情况,按照年均3%的户均裂变率(1995-2013年湖南城镇家庭户年均增长率为3.35%),预计到2020年湖南城镇还将新增26.41万小型(单独)家庭户,即新增住房需求26.41万套。

2.发展改善性需求184.93万套

按照我国平均25-30年住宅拆迁改造提升周期预计,1995年以前城镇分配的184.93万套房改房,到2020年将逐步进入拆迁改造阶段,这将新增改善性住宅需求184.93万套以上。此外,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增长,保障性安居工程家庭户(125.64万户)、私人建房家庭户(62.97万户)等也将新增商品房改善性需求。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会通过各种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环境创新、配套(教育、医疗、养生等)创新、居住方式创新等各种手段提升城镇居住品质来刺激改善性需求。

3.总需求仍处于上升时期

静止看,截至2013年底,湖南城镇住房总需求880.41万套,总存量住房669.93万套,城镇家庭成套住房拥有率达76.1%;总缺口210.48万套,缺房率为23.9%。

动态看,预计到2020年,湖南城镇住房总需求将达到1229.75万套以上,目前总缺口达559.82万套以上,年均缺口79.97万套。由于缺乏有关数据,以上分析的总需求比实际偏小、成套存量住宅比实际偏大。也就是说,全省城镇住宅总缺口实际上应比估算的大,全省城镇住房总需求仍处于上升期。

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湖南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效需求急速下降,出现了区域性市场销售量价齐跌现象,房地产业整体进入调整时期。今年1-6月,全省商品住宅累计销售16.18万套,同比下降10.6%;其中,长沙销售4.92万套,下降27.7%。

1.发展太快,居民有效购买力透支

1995-2005年,全省商品住宅均价年均上涨5.0%,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伴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快速增长,大大刺激了商品住宅的有效需求,10年间累计销售58.27万套商品住宅,年均增长12.5%,全省房地产业得到了高速发展。

2005-2013年,全省商品住宅均价年均上涨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9%,8年间累计销售238.12万套商品住宅,年均增长21.2%。尤其是2013年,在“新国五条”的刺激下,全年销售住宅46.67万套,创历史新高。市场销售过旺、商品房价上涨过快、居民收入增长相对较慢,严重透支了大部分城镇居民的有效购买力,城镇居民“把前半生存款交给开发商,将后半生收入抵押给银行”,全民为银行“打工”已成实际。

2.销售过旺,有效需求急速下降

(1)全省有效需求只占总需求的4成左右。2013年,湖南城镇新建商品住宅均价3908元/平方米、套均总价45.32万元/套。按照国际平均6年家庭收入购买一套标准商品房估算,户均家庭年收入应在7.55万元以上才具有有效购买省内商品住宅的能力。2013年,湖南城镇家庭年均收入在7.55万元以上的为352.16万户,占全省城镇家庭户的40%。实际上,全国包括湖南目前的房价收入比均已超过6倍。也就是说,全省目前实际有有效购买力的家庭户应该少于352.16万户。

(2)有效需求已经得到快速释放。1995年尤其是2010年以来,全省具有有效购买力的家庭户已基本实现首轮商品住宅的置业需求,大部分家庭都已经购买了一套甚至多套商品住宅。为便于分析,假定1995年来已销售的296.39万套商品房、今年1-6月已销售的16.18万套商品房均主要由有效购买力家庭户购买,那么目前全省仅剩下有效需求39.59万家庭户(套)左右。

3.供给偏大,短期看市场销售承受巨大压力

1-6月,全省商品住宅规划298.54万套,在建152.25万套。其中,长沙规划132.4万套。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44.16万套,1-6月基本建成16.09万套。如果在建152.25万套商品住宅、44.16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近期上市或分配,全省短期住宅供应规模高达196.41万套。如此大规模的供应势必对市场销售和分配造成巨大冲击和压力。

4.配置失衡,住房空置与无房户并存

统计数据上的总量、均量会掩盖家庭个体差异的矛盾。抽样调查表明,全省约占8%左右的城镇高收入家庭户拥有2套及2套以上大户型商品住房(含独栋住房或别墅),占17%左右的城镇中高收入家庭户拥有1套以上大户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但与此同时,也有占47%左右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户处于蜗居窘境之中;还有占23.9%、210.48万户以上的城镇家庭处于无自有住房的困境之中。

5.地区差异,商品住宅需求分布不均

1995-2013年,长沙城区累计销售商品住宅96.35万套,占湖南城镇住宅销售总量的32.5%。截至2013年底,长沙城区家庭户142.61万户,商品住宅拥有率高达67.6%,远远高于全省城镇商品住宅拥有率33.7%的水平,长沙的需求聚集能力明显高于其他市州。

发展趋势预测

房地产业发展趋势主要取决于供求关系。湖南房地产市场也必将遵循这一市场规律而在波动中发展。

1.供需弱平衡,行业告别高速增长

虽然湖南城镇住宅总需求仍处于上升阶段,但由于目前有效购买力家庭户急速下降,面对短期较大的市场供应规模和预期不太乐观的市场氛围,今年以来,湖南房地产市场供需双方已处于一种动态弱平衡状态,房地产业进入一个适应性调整阶段。

2.长期高速发展,全省进入存量房为主时期

目前,湖南城镇总存量成套住宅669.93万套,成套住宅拥有率达76.1%以上,长沙仅商品住宅拥有率就高达67.6%,可以说全省城镇目前已进入存量房为主的时期。

3.房地产业将在调整中持续发展

虽然目前短期供应规模偏大、有效需求快速下降,但商品住宅总需求仍然处于上升时期。随着城镇化不断推进、居民预期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货币供应的温和膨胀,全省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和投资性需求必将在调整中释放。全省房价随供求变动还将有波动,但从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看,全省房地产业仍将处于发展上升时期。

政策建议

在湖南房地产业供需动态弱平衡、楼市进入存量房为主时期的大背景下,确保全省城镇居民“居者有其屋”的居住理想,核心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大力提升中低收入家庭户的有效购买力,关键在“公平与效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1.坚持发展,切实提高改善民生的认识

实施“居者有其屋”的公共住房政策,确保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居住权益,确保房地产业的支柱地位,大力促进湖南房地产业平稳发展,依然是坚定不移的战略选择,于经济发展、于社会稳定、于民生改善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无论发展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发出任何不同的声音,都应该牢牢坚持“居者有其屋”的产业发展方向,既要考虑发展房地产业的经济效益,也要把握好发展房地产业的政治社会效能。

2.坚持限购,用行政手段确保房地产业配置的相对公平性

为确保房地产业的配置公平、确保中低收入家庭户尽快实现“居住梦想”,全省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户型房的供需管理,确保中小户型房主要回归其居住属性。靠市场自我调节,寄希望于房价大跌,既不符合大多数有房者的利益,也改变不了住房配置不均和中低收入家庭户居住困难的问题。

3.放开信贷,用市场手段提升和激发有效需求

住房拥有率不断攀升的背后是刚性需求的逐步减少。只有不断提高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居民有效购买力,同时增加资金供应,在产业政策、消费政策上大力支持,充分激发改善性需求,才能确保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如何尽快破解全省房地产业供需弱平衡状态,关键在放开信贷,加大资金供应,让市场自发调节、提升和激发改善性需求。

4.盘活存量,优化升级房地产业

随着城镇化的大力推进和居民提升居住品质、居住环境需求的不断增加,全省房改房、保障房,甚至包括部分私人建房、商品房等,都将逐步进入改善性需求调整范畴。如何盘活近700万套存量房,让不同收入家庭群体各得其所,既不浪费住房资源又确保资源配置效率,是全省面临的一个重大历史性课题,对推动湖南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5.控制供地,稳定房价预期

房地产供给和土地供给息息相关,而土地具有与一般商品不同的特征,即占有的排他性、稀缺性,在我国还有政府的垄断性。因此,地方政府管理好土地供应总量和节奏,是确保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核心和关键。

(作者单位:湖南省统计局)

编辑: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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