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着力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
□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四梁八柱是一个形象说法,用来描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宏观性、系统性、轮廓性的整体架构。我们要站在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力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做到纲举目张。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着力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坚决向污染宣战,着力在治气、净水、增绿、护蓝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
一是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
二是作出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树立生态观念、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三是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用生态文明的理念来看环境问题,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问题;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搞好顶层设计,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李克强总理强调,决不能以牺牲结构和环境换速度,在保护生态中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努力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
四是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生态红线观念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来,列入后全党全国就要一体遵行,决不能逾越;城镇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五是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减排,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李克强总理强调,坚决向污染宣战,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张高丽副总理指出,必须采取稳、准、狠的措施,重拳出击、重点治污。
六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是终身追究。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这些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理论的丰富完善与拓展深化,是提高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目标指向与现实要求,是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思想武器与根本遵循,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任务分工》,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分解细化成16项任务,落实到分管部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经过认真学习和深入研讨,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加清醒。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保障,是民意所在民心所向,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二是对生态文明建设根本要求的领会更加深入。必须正确处理一对关系,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一种观念,即生态保护红线观念;积极探索一条新路,即环境保护新路;着力解决一个问题,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完善一套制度,即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三是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的把握更加清晰。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搞好顶层设计;立足再生产全过程,制定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制度建设,构建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阵地作用,用新思路新举措推动环境保护新发展。四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担当更加坚定。环保部门要以生态文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在2011年12月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我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抓好四件大事:一是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丰富完善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二是以修改《环境保护法》为龙头,全面构建环境法律法规框架;三是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理顺健全环境保护职能和组织系统;四是以完成节能减排为主要任务,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这四件大事的有序推进,推动了“十二五”以来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发展。
随着实践和认识的不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面临一些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站在推进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力构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做到纲举目张。四梁八柱是一个形象说法,用来描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宏观性、系统性、轮廓性的整体架构。它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化,也是各地区和环保部门一个时期以来探索实践的总结概括;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既是无形的,也是有形的;既是定量的,也是定性的,是宏观与微观、实践与认识、可能性与现实性的高度统一。
一是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进一步丰富环境保护的理论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指明了方向,丰富了内涵。加强环境保护有两条教训值得记取:一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曾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在我国走不通,也走不起;二是我国一些地方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割裂开来,付出了过大的资源环境代价。我们既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教训,又要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改革创新,发挥体制和制度优势,尽量缩短污染治理进程,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造福全体人民。
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必须用新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用新的视野把握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机遇,用新的实践推动环保事业取得更大成效,用新的体制保障环保事业持续推进,用新的思路指导当前谋划未来,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社会发展,使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多赢。
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根本要求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如果竭泽而渔,最后必然是什么鱼也没有了。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方针,利用好环境保护对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倒逼机制,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着眼点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从单纯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统筹协调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迫切需要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当前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环境治理体系不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是深层次原因。以提高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尽快把环保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工作本领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才有可靠的基础和保障。
二是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为龙头,形成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武器。《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内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在创新理念方面,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列入立法目的,提出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和保护优先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在完善制度方面,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建立跨区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注重运用市场手段和经济政策,明确提出了财政、税收、价格、生态补偿、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重污染企业退出激励机制,以及作为绿色信贷基础的企业环保诚信制度。在多元共治方面,不仅强化了政府环境责任,还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赋予公民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明确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在强化执法方面,首次明确了“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授予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这既是权利,更是义务、责任和担当。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出台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要广泛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讲座、发表文章、编写书籍及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规定新要求,大力增强社会各界的环境法治意识。
要组织培训轮训。协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组织开展对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培训轮训,熟悉并掌握新制度新措施,全面提升相关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培训,提高企业单位环保守法自觉性。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专项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全面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环境标准建设。及时总结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相关执法解释、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确保实施工作有序进行。
要做好实施基础工作。研究制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措施的执法规范。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完善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具体规定,将政府责任落到实处。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行政追责的有关工作,明确环保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和形式,确保环保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是以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为契机,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组织制度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保障。生态环保体制改革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力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必然要求,其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境执法体制、环境监测预警体制。
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改革,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从再生产全过程着手,从形成山顶到海洋、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严格监管制度和一体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着力,主动遵循、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特点和规律,维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增强生态环境监管的统一性和有效性。对于方向明确又立即可行的,要加快推进;对于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要加强调查研究,大胆探索,有的要先行试点;对涉及面广、基础又很薄弱,需要中央决策的,要加快研究提出改革思路。
通过体制创新,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所有污染物,以及点源(矿山等)、面源(农业等)、固定源(工厂等)、移动源(车、船、飞机等)等所有污染源,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所有污染介质,实行统一监管。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切实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纠正其执行不到位,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不当干预行为。
四是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抓手,构建改善环境质量的工作体系。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面对艰巨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我们既要从容淡定、科学理性,又要敢于担当、有所作为,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铁规铁腕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实际行动逐步改善环境质量。
继续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为突破口,做好源解析这个基础,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在大气污染防治上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
强化水污染防治。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抓“两头”、带“中间”,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水质不退化的同时,集中力量把劣V类水体治好,尤其是消灭一批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高的城镇黑臭水体,带动一般水体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防控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抓好土壤污染治理。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监督管理,切断各类污染源;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实施土壤修复工程,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管,维护人居环境健康。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这四大体系,也是我们向污染宣战的行动指南、有力武器、组织保障和重大举措。向污染宣战,反映了党的意志、国家的意志、人民的意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向污染宣战内在一致,两者统一于建设美丽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必须向污染宣战;向污染宣战,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会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构建好这四梁八柱,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格局,环保部门使命光荣,责无旁贷,要做到驰而不息、持之以恒、干有所成。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改革创新的勇气,以抓铁有痕的干劲,以钉钉子的精神,扎扎实实做好八项工作,尽快形成四梁八柱的整体格局,全力开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突出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兴业之举在于抓住重点。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作为向污染宣战的主战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大局。
国务院印发《大气十条》以来,我部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分解落实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十条》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和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有关部门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十条》的实施细则,与各省(区、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二是细化配套政策。共有22项,环保电价、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补贴、油品升级价格等9项政策已发布实施。三是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出台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自2014年1月起实时发布161个城市945个监测点位的PM2.5等监测数据,并开展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四是加强大气综合治理。落实重点行业整治、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措施。五是推进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部门协作配合。六是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3年安排5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治理项目,2014年安排项目资金100亿元。启动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通过各方努力,大气环境质量正在发生积极变化。数据显示,2014年第一季度京津冀地区的13个重点城市PM2.5季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9.5%,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下降3.7%,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污染强度均有所减轻。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狠抓《大气十条》治理任务落实,抓好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治理工程建设;抓好清洁煤替代,加快清洁煤供应网络建设,实现燃煤高效清洁利用;抓好机动车尾气治理,大力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加快提升燃油品质,着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广电动公交车等新能源车;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做好北京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南京青奥会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尽快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二,继续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环保工作的硬抓手和重要平台。“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10%。经过各地区、各部门艰苦努力,过去三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累计分别下降7.8%、7.1%、9.9% 和2.0%。前三项指标减排进展超过时间进度,氮氧化物排放量首次降至2010年减排基数以下。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监测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酸雨污染程度已下降到1999年水平;主要河流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较2005年下降32%。
实现“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余下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过去三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只完成五年总任务的20%,明显落后于时间进度,今明两年需年均下降4.2%以上。必须以坚定的决心和过硬的措施,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减排责任考核。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完成2013年全国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分别给予一些地区和企业暂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挂牌督办、没收环保电价款、全额追缴排污费等处罚,并向社会公告。今明两年,要持续强化监管和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减排目标的地区以及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重点督办进度滞后的地区和项目。云南、广西、贵州、新疆等省(区)总体进度滞后,山西、河南的氨氮指标以及新疆兵团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落后于时间进度,贵州、内蒙古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仍大幅上升。要切实做好污染物减排的协调推进工作,视情况对有关地区启动预警调控机制,督促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加强项目调度核查,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着力推进结构调整。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县和企业。对列入计划的结构减排项目,要逐一现场核实,严防拿歇业停产的“僵尸”搞数字式淘汰。对未按照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严格环境准入,不得审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出台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办法,控制新增排污量。
四是持之以恒抓好“六厂(场)一车”(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机动车)重点工程。督促各地和中央企业落实年度减排计划,确保2014-2015年1982个责任书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力争完成3亿千瓦燃煤机组脱硝、2.5亿千瓦燃煤机组拆除烟气旁路、4万平方米钢铁烧结机脱硫、6亿吨水泥熟料产能脱硝,新增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600万吨,淘汰落后锅炉20万蒸吨、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通过落实上述措施,确保今明两年新增主要污染物减排能力900万吨以上。
五是强化环境管理。联合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电力行业大检查,严格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组织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排污收费稽查。加快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今明两年,将各地和中央企业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六是完善相关制度。加快出台排污交易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交易管理工作。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研究环境审计制度,尤其是溯源审计,落实排污者责任。
第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在2014年1月初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我们专门就改革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今年以来,我部成立环境保护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各专题工作班子方案,各项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要按照已有部署,加快节奏,加大力度,确保今年十项改革重点任务全部落地。这十项任务包括:一是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三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四是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五是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六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七是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八是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九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国家环境资产核算方法体系研究;十是发展环保市场,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其中,提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是块硬骨头,要集中力量,善借外脑,拿出高质量、有见地、能落地的方案,尽快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第四,采取综合措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环境保护是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先导、倒逼、增值、提质等综合作用。“先导”就是对发展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加以明确,引导地区和企业搞好经济发展。“倒逼”就是以保护环境的倒逼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增值”就是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展环保产业,形成现实生产力和创造绿色物质财富。“提质”就是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实行从严从紧的环境政策,对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及布局进行优化。要以环境容量优化区域布局,以环境监管优化经济结构,以环境成本优化增长方式,以环境标准优化产业升级。通过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控制阀”、节能减排“紧箍咒”、环境标准“催化剂”等作用,有力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强化环保硬约束,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完成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工作,扎实推进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等领域规划环评。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环保产业发展机制,引导环保技术示范推广和应用。
第五,着力深化生态保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要强化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以及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让不堪重负的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召开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全体会议,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建立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流失和外来物种入侵。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工作,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水平。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2013年6月,中央批准将环境保护部开展的“生态建设示范区”正式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已有16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多个市(县)开展生态市(县)建设,125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92个、生态乡镇2986个。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总体上结束了阶段性的试点示范,已进入了在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全面推进、拓展提升、深化固化的新阶段。要按照2014年5月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部署,充分发挥地方首创精神,以市县、基层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以指标体系、标准和管理规程修改完善为指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档升级,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鼓励更多公众参与,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省情又有地域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新模式,使越来越多的美丽城市乡村成为创建示范样本。
第六,严格执法监督和应急管理。“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认真做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法治保障。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环保执法能否“硬”起来,至为关键。要加快出台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意见,推进环保与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行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的“三级联查”新机制,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注重暗查和突击检查,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直接曝光”,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深入开展《大气十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督查。
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正处于环境风险凸显期和污染事件高发期,今年以来连续发生的多起因污染导致的停水事件提醒我们,必须高度警醒,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要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强化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抓好督促落实,坚决遏制涉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频发态势。进一步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第七,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开是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基础。要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知识,使其进课本、进社区、进工厂,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主要污染物减排等方面的环境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重要政策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信息。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真实、客观地公开环境信息,监督企业按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强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督促与审查机制。全面实施环保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工程,精心做好环境权益被侵害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受理督办落实力度。健全环境举报和反馈制度,健全环境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及舆论引导机制。
第八,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一是自觉传承焦裕禄精神。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大力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像焦裕禄那样对待群众、对待组织、对待事业、对待同志、对待亲属、对待自己,深学、细照、笃行,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二是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建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始终出于公心、秉持改革精神、弘扬法治理念、坚持勤政廉政、善学善谋善用的要求,努力建设坚强的党的组织和过硬的党员队伍,为环保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三是自觉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作风,涵盖了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方面面,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是领导干部正己修身之基,安身立命之本,行为规范之绳,是为政、为事、为人的基本底线。要按照中央统一要求,以“三严三实”的作风,狠抓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的落实。适时开展“回头看”,请群众评判效果,切实将纠正“四风”、转变作风的承诺落到实处,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