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学院 赵晓明 唐 飞
养老产业的兴起是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必然结果(B.Peter,2002),养老产业是以老年人为对象,以满足高层次生活、文化需求为目标,向老年人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民间营利事业活动的总称,亦称老人福利产业、老龄产业、银色产业等。养老产业不同于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服务的养老事业,它是满足老年人生活多样化、更高层次生活需求的市场模式的产业概念。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且呈加速态势。据《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0 243万人,占总人口的14.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3 161万人,占总人口的9.7%,而且每年还以500万~800万的数量不断增加。河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据数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934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上升了1.19%,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98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10.5%。据预测,今后一个时期,老年人口的年均增速将在3%以上,2015年河北省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5%。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关键时期,人口老龄化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相互交织,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养老服务缺乏资金扶持、养老产业发展滞后、基层养老工作薄弱等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而对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金融在养老产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支持策略系统研究的缺乏正是养老产业发展深陷资金短缺困境的症结所在。为解决这一问题,积极研究河北省养老产业的发展规律、探索适合我省老龄情况的养老产业发展模式和创新符合河北省老龄情况的养老融资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从现有研究成果看,理论界对养老产业融资问题的研究仅停留在宏观支持政策层面,对养老产业的融资问题、融资模式及创新未开展专题和系统性研究,目前也未有较为深入全面地对河北省养老产业及其融资模式的研究成果。本文将河北养老产业融资作为基本研究问题,分析养老产业的融资现状,指出目前河北养老产业融资存在的问题,结合影响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选择与创新的多种因素,提出河北省养老产业创新的融资模式。
面对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生活方式的转变,河北省积极发展养老产业,创新体制机制。从2005年到2014年,河北省连续10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将达到2100元。省民政系统联合中国联通等各大公司共投资7380多万元,建立“一键通”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成并投入使用了59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服务中心;组织筛选了50项社区服务站、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纳入省级储备库,项目总投资6932万,新建、改扩建30 113平方米,争取中央投资1200万元,支持了25个社区服务站、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建立各类老年学校1300多所,在校学员达到22万余人。
通过以上数据得出,河北省在养老产业的发展、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河北省养老产业发展滞后和投融资不足的问题也仍然存在。在利用外资方面尚未打开局面,政府的投融资主体地位十分突出,需要进一步把养老事业产业化。
1.融资主体薄弱。截止到2013年,河北省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了24.98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6.98万张,仅占总数的27.94%。公办和民办的养老机构服务设施不完善,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对机构设施设备需求也随之增加,在目前仅能满足基本需求以外,养老机构应该增强设施建设,并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老人能够熟练地使用相关的设施提高生活质量。据相关统计表明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和服务内容都存在一定问题。服务人员的比例偏低。服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他们缺乏相关的岗位技术培训,缺乏专业的医疗护理知识。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没能根据不同老人的需求提供多样化有针对性的服务。
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的经营时间比较短,盈利不稳定。单个养老机构规模较小,经营信息不透明,信息披露难度较大。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机构还未建立信用意识,信用价值低下,产业融资力量还未形成,单个机构的小额资金需求会产生融资过程中的规模不经济问题,导致融资交易成本升高和银行的管理成本升高,养老产业的发展面临资金紧缺的困境,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2.融资体系单薄、运营模式单一。河北省目前的养老产业融资体系(见图1)与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的养老产业融资体系相比还比较单薄。除图1所示的融资渠道以外,还可以采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民间借贷和融资租赁等方式。并且在目前的融资体系中,各个融资渠道所占比重不协调。养老产业融资以政策性融资为主,融资体系中只有国家和各级专项资金融资,政策性银行融资和各种融资担保平台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而且也没有专门的真正意义上的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市场化融资体系主要包括吸收直接投资、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和典当融资,但是由于金融机构的贷款门槛高、审批程序复杂,养老机构以向金融机构借贷的方式融资困难很大,而民间借贷融资的成本较高,所以民办养老机构的资金中民间借贷所占的比重也不大,典当融资只是部分小型养老机构的应急之举,造成目前养老产业的市场化融资体系中只有吸收直接投资这一方式发挥主要作用。
3.融资服务不完善。政府和社会众多机构的参与是产业融资必不可少的条件,良好的融资服务的存在能够促进产业融资更加有效地运行。但是,目前河北省针对养老产业融资的服务较为缺乏。养老产业融资的特点还没有被法律、证券公司、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充分认识,因此,与之相匹配的养老产业服务还十分不完善。河北省尚未建立养老产业的融资保障体系。为了保障养老产业融资健康运行,不仅需要政府制定与养老产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而且还需要建立和完善养老市场融资环境。但是目前河北省养老产业融资的政策和制度还不完善并且河北省目前的金融市场存在着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就使得河北省养老产业发展和融资得到的支持不足,难以促进河北省养老产业的发展和实现河北省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创新。
1.政府政策法规与战略选择。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老龄政策法规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出台了《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但是规范化和标准化并未随着市场的运行得以建立。在诸如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养老产业行业的管理依据等问题上不具备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这就导致了市场的混乱,进而加剧了产业融资的困难。此外,政府对养老产业融资创新管制严厉程度会影响创新行为。如果政府管制严格,则养老产业要推进融资模式创新难度大;反之,融资模式创新难度小。地方政府的经济实力也是影响融资创新的重要因素,一般而言,地方经济发展快,财政实力雄厚,不仅具有更强的经济实力投入到养老产业中去,而且养老机构在融资模式创新过程中由于地方政府信誉高,可以更好地获得外部资金的支持,从而降低了融资模式创新的难度。
图1 目前河北养老产业融资体系图
2.投资者对养老产业认识。养老系列产品需求的急剧上升,养老服务市场迅速生热,养老服务设施的日趋紧张,都显示了养老产业市场的广阔发展空间。但是,河北省养老市场的发展前景没有被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同样的认识误区也存在于老龄产品的设计研发和生产销售方面。老龄人节俭的习惯是许多投资者在决策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与之伴随的是老龄人群对价格的过于敏感和由此导致的老龄产品价格的普遍偏低。鉴于这种风险,许多投资者不敢贸然投资。即使投资,拿到资金的企业也难以提供适合河北省养老产业当前发展阶段的老龄产品和服务,难以满足河北省老龄市场的真正需求。养老产业这个新兴的投资领域不能够被充分地了解和深刻认识,资金和服务的提供者顾虑较多,因此,河北省养老产业的商机也难以被充分认识,进而影响了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创新。
3.养老产业本身的特殊性。养老产业本身的特殊性也对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创新产生影响。第一,养老产业处于产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影响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创新。在养老产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在市场上存在的养老机构大部分规模都是中小型的,这些中小型的养老机构面临着高竞争性的产业环境,这两点决定了养老产业的投融资有很高的风险。第二,养老产业的微利性和福利性影响着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创新。很多养老产业投资项目周期长,回收慢,政策和市场不能有效地弥补养老产业带来的社会效益,这就使得养老产业融资模式很难对企业具有吸引力。第三,老龄市场自身的具体特征影响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创新。老龄市场的交易主体在需求、收入、消费行为、消费倾向上的特点决定了投资的不确定性,面对在身心上千差万别的老年人,养老机构在成本运行和创造收益这一矛盾下,仅仅依靠其自身也是很难实现养老服务的高规格化和标准化。养老产业具有的高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对融资模式创新是个较大的挑战。
诸多法律空白和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是开展河北省养老产业融资模式创新会面临的问题。为了完善河北省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相关法律、降低河北省养老产业融资模式中面临的风险,政府必须完善与创新养老产业发展导向、投融资政策取向、行业规范与管理等相关的政策法规,激励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使各参与主体能够大胆介入。同时加强投资收益回报的立法,以减少投资方的风险,保障各投资方的利益。制定单项的政府在养老产业融资方面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是减少投资方风险的一种必要选择。借鉴国外经验,根据养老产业的特点创设新的融资形式,及时适应河北省养老产业融资的需要。
支持养老产业的政策不仅体现在能够减少养老产业资金支出的土地优惠、税收优惠和相关费用减免等直接性融资政策上,而且体现在财政贴息、信用担保等间接性融资政策上,间接性融资政策能够促进资金通过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国内外专项基金、国际金融机构等渠道流向养老机构。河北省应结合目前养老产业融资现状,建立健全河北省养老产业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养老产业的法律和法规,通过多种政策并举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地参与到河北省养老产业的投融资活动中来。
由于河北省养老产业尚不成熟,同时也缺乏政策的有力支持和引导,投资者在很大程度上对发展养老产业的预见性不够,忽略了老年人口蕴藏的巨大消费潜力,对开发相关产品与服务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社会的有限资本大多被回报快、效益大的项目和行业所吸引,使得养老产业的发展面临资金紧缺的困境,难以使其形成规模效益。鉴于此,各级政府和养老机构应该利用媒体的力量,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使得投资者认识到养老产业巨大的投资价值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政府应积极做好养老产业发展规划,通过投资大型养老基础设施项目和媒体舆论引导等引起投资者的关注,改变投资者的认知,使投资者感受到政府对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视。养老机构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新型养老产品和服务,提升投资者在养老产品研发和销售方面的投资意愿,改变投资者对养老产业微利性和高风险性的错误认知,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于养老产业。
1.养老产业信托融资模式创新。信托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的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投资公司不仅可以在货币和资本市场开展各种金融业务,还可以直接投资于产业。灵活性和具备较大的创新空间是信托投资的特点。信托公司的产品设计应该紧紧依据河北省养老产业中企业和项目的特点,信托公司的服务可以通过贷款、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和手段提供给河北省养老产业中的企业或项目。养老产业信托计划发行必将随着河北省养老产业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越来越具有吸引力。河北省养老产业信托融资模式创新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第一,河北省养老产业内的企业委托信托公司发行债权型收益权证募集资金,然后通过项目贷款把资金注入企业,然后收取利息以实现信托投资的收益。第二,信托公司发起养老产业信托投资基金,为河北省养老产业内的企业或项目提供股权融资,通过股权管理获取投资收益。第三,信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帮助养老产业内的企业购置大型设备,以减少成本,解决资金。无论采取以上的哪一种方式,信托投资公司都是具有核心的作用。具体操作模式如图2所示。
2.养老产业项目融资模式创新。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模式可以在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的建设等项目中引进。这将是解决养老产业融资瓶颈的一个大胆创新和重要突破口。
BT(建设—移交)模式、融资租赁、PFI(私人融资活动)模式和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项目融资方式都是与河北省养老产业的项目特点和河北省项目融资的方式相符合的。河北省私营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融资可以采用BT融资和融资租赁模式。河北省养老产业服务项目的建设可以采用PFI模式,这种服务项目由政府发起、由财团进行项目建设。政府采用PFI的目的在于获得有效的服务,而并非旨在最终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在PFI模式下,公共部门在合同期限内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而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私人部分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项目融资方式的选择要科学合理,也可以根据情况综合利用。河北省养老产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政府和企业合作的项目可以采用PPP模式。PPP模式应用在基础设施项目A项目中。融资租赁或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可以应用在A项目建成进入经营阶段中,通过这种方式把A项目转化成资金。转化成资金以后采用BT或其他投资方式投资另一个新项目B,项目B进入经营阶段又可以采取融资租赁或资产证券化转化成资金,这些资金又可以被投资公司投资其他项目——项目C,这样就形成了融资—投资的循环滚动形成项目投资链条。
图2 养老产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操作模式
图3 养老产业项目融资模式运作图
目前,河北省养老产业的发展还不能适应老龄化的需要,养老产业市场化融资不足、融资模式传统单一导致的养老产品与服务供给不足与老龄化带来的巨大养老需求呈现严重的失衡。为了更好地发展养老产业,必须拓宽开放的社会化发展思路,积极创新养老产业融资模式,优化财政性和市场性融资渠道,利用多种金融工具。河北省政府应该制定符合当前河北省养老产业特点的养老法规和规范,促进河北省养老产业融资模式的创新。通过政策的规范和引导,以支持河北省养老产业的发展,使河北省养老产业的融资模式更加高效,使资金能够合理地流向养老产业,以有效地解决河北省养老产业融资不足的困难。
[1]田香兰:《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比较研究——以日本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为例》,载于《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第30~35页。
[2]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2年1月30日,http://www.hebei.gov.cn/article/20120130/2030831.html。
[3]《河北新改建养老设施22.4万 m2新增床位8231张》,长城网2012年12月10日,http://www.chinadaily.com.cn/hqgj/jryw/2012-12-10/content_7726305.html。
[4]吴婵君:《老龄服务产业筹资机制的创新研究:杭州实证》,载于《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2年第12期。
[5]刘静、徐晓肆:《河北省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载于《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年第12期,第60~61页。
[6]张同功:《项目融资模式创新研究》,载于《投融资研究》2010年第5期,第95~97页。